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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产品质量建设意见

加强产品质量建设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20年)》、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政发号)精神,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二五”期间我市产品质量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建设要在重点解决好食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名牌创建水平、标准化工作水平和技术支撑水平,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省一流。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如下具体目标: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其中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食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3%以上,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管理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获省、市、县(市、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达到100家,其中省政府质量奖争取达到5个,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达到15个。

省市名牌创建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其中省名牌产品达到300个,温州市名牌产品达到500个,温州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争取创建5个江省区域名牌,20个温州市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促进传统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争取设立国家、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5个,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以上,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项,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持续稳定提高,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50家,推进10个块状产业实施联盟标准,块状产业联盟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30%以上。

争取新增2个国家质检中心,新增5个省级质检中心,争取增加1000个检测检定项目(参数)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或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检验检测体系,基本适应温州主导产品技术检测要求,部分优势技术检测项目达到国际或国内一流水平。

二、产品质量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落实企业在产品质量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企业是产品质量建设的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企业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并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对企业的各类评先、表彰、奖励和资源配置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二)构建政府牵头协调,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架构,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质量与品牌扶持政策,建立产品质量建设目标责任制,对重大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发出红(黄)牌警示,要求问题产品的所在地政府牵头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限期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建设负有主要责任,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不断改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涉及安全健康类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安全监管,全面正确掌握产品质量的状况,及时向地方政府提供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在政府领导下牵头组织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要科学规划,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力度,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行业主管部门对产品质量建设负有重要责任,在行业管理中要始终把质量振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资源配置上倾斜于科技型、质量型、品牌型的行业与企业,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淘汰落后产能。

科技部门要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切实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扭转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状况。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继续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力度,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为产品质量建设营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

行业协会要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会员单位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块状产业特征明显的地方,行业协会要牵头制订行业联盟标准,通过实施联盟标准促进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并以此为基础创建区域性品牌,提高块状产业质量品牌竞争力。

新闻媒体要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的宣传,及时报道产品质量建设的典型事例,曝光一批假冒伪劣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质量建设氛围,推进质量诚信建设。

(三)明确产品质量建设的重点环节。

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自主创新体系和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大力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争取标准“话语权”;努力做好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评选活动,加强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在重点行业推广实施联盟标准,推动块状产业提高整体技术、质量和管理水平;深化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完善应对技术壁垒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研究评议和信息通报,为外贸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要加强名牌战略的宣传与研究,将对单体名牌企业的奖励转变为对“温州制造”整体形象的宣传上来;更加注重在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温州名牌产品,适当降低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温州名牌的规模产值要求,努力提高温州名牌产品的整体科技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含量;要十分注重区域性名牌的培育工作,要结合现代产业集群的培育,以实施联盟标准为抓手,大力推进区域名牌的创建工作。

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树立向质量管理要质量安全,向质量管理要质量水平的理念。以“千争创万导入”(全省一千家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一万家企业导入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活动为载体,分层次推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导入和运用。在温州市“百龙企业”和其他重点龙头企业中,重点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导入和运用;在其他规模以上企业中重点推行精益管理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对规模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要重点宣贯《江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增强经营者和员工的质量意识,加强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企业计量工作。要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增加效益方面的作用,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引导中小企业配备必要的计量检测设备,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出厂。加强对企业在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强制检定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强化全市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到2015年末,全市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重点耗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8%以上。

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机构建设。形成以国家、省级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实验室为基础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布局网络化、服务便捷化、装备智能化、效益最大化。力争在五年内全市再投入4亿元,使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和温州主导产业产品检测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内一流的水平,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县级实验室的技术装备达到省内一流水平,逐步与国内领先水平看齐。

三、产品质量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将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考绩范畴,重点考核省市名牌创建水平、标准化工作水平、产品(食品)质量水平、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水平,以五方面的水平评价评定各级政府在产品质量建设方面的成绩。

(二)构建基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支持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功能区设立基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好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监管设备和工作经费,确保基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努力建设产品质量建设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一是建设以食品为重点的温州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研究解决食品等重点产品具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保障食品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二是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温州市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中心,推广卓越绩效模式,推动块状经济打造区域性品牌,支持企业培育产品品牌,策划运作品牌宣传;三是建设温州市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以“温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为龙头,以在温的国家、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为支撑,开展标准化研究和创新工作,鼓励为主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联盟标准),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积极开展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四是建设温州市检验检测平台,围绕温州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国内一流标准,建设好国家、省级检验检测中心,为温州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力量。

(四)落实经费保障。每年在工贸类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扶持产品质量建设,主要用于扶持温州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温州市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中心、温州市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温州市检验检测平台的建设和运作。具体政策由相关部门另行确定。

(五)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是产品质量监管的主要方式,监督抽查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根据产品质量建设的需要,科学安排落实监督抽查专项经费,并逐年有所提高。质监部门要合理安排监督抽查计划,科学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有效。要充分重视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监督抽查专项经费既要保障抽样检验,也要保障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通过组织产品质量分析会、走访企业等方式,及时指导、帮助、督促企业整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最大程度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