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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机关作风实施意见

改进机关作风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强我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作风,切实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活动为主题,围绕提升干部的学习力、服务力、执行力、创新力,通过整顿,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发展意识不强,缺乏干事激情和敬业精神;责任意识不强,政令不畅,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对乡党委政府的决策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冷漠,官僚主义严重;办事缺乏透明和公正,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创新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缺乏勤俭意识,铺张浪费等。

三、具体措施

围绕四个“坚持”、五个“严禁”、四个“必须”为具体实施内容。

(一)四个“坚持”

1、坚持学习制度。按照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乡党委中心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带头学习,做理论学习的表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每年组织二次全乡党员干部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并保存好学习档案。

2、坚持承诺制度。要对照先进找差距,跳出滨江看滨江,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大讨论活动。各支部、各部门及乡机关党员、干部就如何开展工作作出公开承诺,并张贴接受群众监督;未作承诺的,要通报批评。

3、坚持请假制度。①实行书面请假制,乡机关副科领导向书记请假,书记不在向乡长请假;一般干部职工、村支书、主任请假3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或包村领导批准,3天以上向书记或乡长请假。②实行超假期处罚制。请假者不得擅自延长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该按层次电话报告,说明原因,获准后方可延长假期。因公、因事受伤或生病按病假处理,以医院相关证明为准;③实行请销假备案,请假者上班后应当在当日向批假领导销假,假条予以存档备案。④村书记、主任离开本市开会、出差、联系工作应向乡主要领导请示,获得批准方可外出。

4、坚持值班制度。乡值班严格按乡年初制定的《值班安排表》值班。经检查不在岗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扣发当事人及分管领导一个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扣发当事人及分管领导三个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并对当事人及分管领导责任追究。

(二)五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严禁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观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不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除本市以外的检查接待及招商引资活动等重要公务活动外,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发生费用由饮酒人自理,第二次由饮酒人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作出检讨,并对饮酒人进行责任追究。

3、严禁上班时间做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经查实有违规行为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扣发当事人及分管领导一个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扣发当事人及分管领导三个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并追究当事人及分管领导责任。如当事人属单位自聘的,由单位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单位给予辞退。

4、严禁干部。坚决刹住干部赌搏风,对参与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全乡通报,对上班期间参与的,从重处理。对举报者给予重奖,涉及科级干部的每起奖励5000元,涉及一般干部、职工的每起奖励2000元。

5、严禁利用工作调动搞迎来送往活动。对借机敛财的,全部予以收缴,并进行责任追究,严禁喜(丧)事大操大办。

(三)四个“必须”

1、必须准时上下班。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每次罚20元,旷工每次罚50元。工作日期间,乡干部除在项目部挂点工作或下村工作的,其余干部都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

2、工作时必须要挂牌上岗。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去向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不得脱岗串岗。

3、必须落实好“排忧解难扶贫帮困”活动。乡领导干部每年下村走访农户不少于50户,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5件;一般干部走访农户不少于100户,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10件。要经常深入农户,密切干群关系,联系群众,关注民生,打捞问题,排忧解难,并记好民情日记。

4、必须履行好部门职责。凡乡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各部门必须履行好职责。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者;对互相扯皮、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者;对上级任务漏办、抗办或阳奉阴违者;不作为、乱作为者;传谣信谣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负责对作风建设日常性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部署和监督检查。

(二)坚持领导带头。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导向和风向标作用。要带头执行中央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带头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切实转变作风;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带头学习和贯彻党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严格督查制度。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全天候受理对干部作风问题的举报,发现有违规情况的,由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作出处理意见,乡党委按领导小组意见落实责任追究,乡财政所落实津补贴或绩效工资的扣除,并将落实情况报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干部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干部考核评先为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