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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意见

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意见

年,是我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高峰年,也是集中清偿各项公共工程欠款的高峰年。同时,又是各项重点工程集中上马的关键之年,资金支出任务十分繁重。为超前谋划,超前落实,确保我区明年财政正常运行,政府正常运行,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现就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筹措,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严控制和科学安排基本建设规模

几年来,由于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过多、过快,财政支出压力大增,正常运行面临考验。为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对依靠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保重点、保运转的原则,合理安排政府公共工程建设。对未完工的项目,加快扫尾善后,对未开工的项目,要切实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非重点工程及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开工。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国土渝水分局、国土城区分局、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各工业平台等相关单位要按照轻重缓急的需要和扶优扶强的原则,分口负责筛选基建项目,择优排序,分步实施。

二、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与执行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支出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年部门预算执行,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要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小车经费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实现预算收支总体平衡。财政部门要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对预算安排的单位经费,要切实按时间进度拨付,不得超前拨付。从现在起,除因受重大政策影响和特殊需要而必须增加的支出预算外,今后各部门、各单位申请追加的预算项目经费,一律不予追加。

二是从严从紧编制明年预算。对于年的预算,区财政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压缩一切不急之需,以支持明年的重点财政支出尤其是还本付息支出。除有政策明文规定外,一律不再提高预算支出标准和新增预算支出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有大局意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尽早安排好明年的部门预算计划和支出计划。

三、整合一切资源支持政府融资

要缓解资金支出压力,仅靠财政支撑是不可想象的。为此,必须把做好融资贷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齐心合力,共同谋划。

一是盘活资产,支持融资。区国资局要对全区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根据各投融资公司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资产跟着融资项目走”的原则,划归相关投融资公司,用于融资贷款。各工业平台已批未供的土地及其他已形成的资产,要采取打捆打包的方式,用于支持政府发债、银行融资等工作。仙来办至少要划出500亩有效土地用于支持区融资贷款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资产盘活。

二是整合财政资源,加快融资。财政部门要努力整合财政资金资源,本着合作双赢的原则和“财政账户跟着银行贷款走”的办法,加强财、银合作,积极与各商业银行开展融资项目洽谈及项目对接,促进各投融资公司有效开展融资工作。

三是积极联络,坚持续贷。对于今明两年即将到期的贷款本金偿还,按照谁借谁还,借新还旧的原则,各融资平台公司要抓紧接洽,落实资产,完善资料,齐全手续,着手做好续贷工作。金融办要对我区还本付息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理清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对明年的政府借贷问题提出相关意见。

四、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分灶吃饭体制

一是财政支出实行分级负责。按照现行区对乡镇财政体制,不断完善区、乡财权与事权配比性,严格执行财政支出分级负责机制。对各乡镇(办)一般性的公共工程,区财政原则上不配套、不补助、不兜底,确需配套、补助、兜底的,需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

二是理顺土地报批费用负担机制。对各乡镇(办)引进工业园区的企业,所需的土地报批规费、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受益财政负担。对区里已报批的土地转供给乡镇(办)的,已发生的报批费用也转由乡镇承担。今后,对乡镇(办)引入园区的企业,除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外,一般性项目不得实行包干地价,尤其不得违规签订由区政府(工业平台)实行的地价包干的招商协议。

五、严格投资年度计划

全区所有新扩改公共工程,年初必须申报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经监察、建设、发改等部门审核后,报政府研究批准,列入全区年度投资建设计划,予以实施。未列入年初公共工程投资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对年中单个项目确需建设的,也须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建设。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国土渝水分局等相关单位,要全面梳理汇总明年需要实施的重点建设工程和产业发展项目,摸清资金需求,落实资金主体,提前做好安排,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有序实施。

同时,所有公共工程必须遵照工程招投标法、工程监理、工程结算等公共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共建设工程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09]14号)严格执行,强化公共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监理、工程审验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谨慎拨付建设资金。

六、全面推行BT模式

BT模式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投资形式,它对拓宽政府融资渠道,缓解政府筹资压力和财政支出压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今后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项目,原则上一律实行BT模式,否则,所签基建合同区政府将不予认可,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对已实行BT模式且还在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要严格遵照BT模式执行,不得提前支付各类款项。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早谋划项目,包装项目,申报项目,争取各公共工程项目列入上级财政资金投资计划。

七、建立“谁欠谁还,债跟事走”的债务责任体制

当前,我区政府性债务的较快增长,较大一部分是区融资平台公司向银行融资形成的,这些融资资金除部分投入工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外,其余基本投向了各乡镇(办)小城镇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区对乡镇(办)的转贷债务。按照“谁欠谁还,债跟事走”的原则,各乡镇(办)必须承担偿债责任,统筹安排,逐步向区政府清偿。

八、切实加强债务安全和债务清偿计划管理

一是理清家底,规范手续。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彻底理清债务家底,明确偿债主体,加强欠账的会计基础性工作。对政府性债务,特别是拖欠的工程款,要做到工程预、决算、款项支付清晰明了,能入账的尽量入账,不能停留于“本本账”、“脑子账”,确保债务有据可查。

二是统筹安排,逐步清偿。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国土渝水分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教体局等相关单位,要对我区到期的公共工程基建欠款进行全面清进,理清具体情况,落实偿债主体,分清轻重缓争,提出具体的还款意见和还款计划,报区政府研究施行。区财政要大力整合财政资金,积极筹措调度资金,合理安排好融资贷款还本付息及拖欠工程款的清偿工作,有效防患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三是争取政策,积极化债。财政、教育、卫生及各有关民生工程主管部门、乡镇办要抓住国家分步化债的有力时机,全面做好债务清理、资料建档、手续完善工作,切实加大与国家部委、省主管部门的联系力度,积极争取项目,尽可能多地化解相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