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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路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方案

乡村公路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方案

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现结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和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府发[]14号)及市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府发[]14号文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发[]1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提升养护质量,提高养护队伍水平,以点带面,从而推动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再上台阶。

二、总体要求

通过养护示范路的创建,示范路应达到以下要求:

路面平整无坑槽、排水畅通无积水、路基规整无坍方、标志齐全无缺损、绿化美化全覆盖、路容整洁无杂物、构造物完好无损坏、安全措施得当无漏点。

三、路线安排原则

(一)为确实起到养护示范作用,此次安排的路线需是群众反映强烈,修建年限较早且硬化路面出现严重病害的县道(或由交通部门管养的乡道)以上路线,按条按段均可以,但示范路段每段的连续里程不少于5公里。

(二)各单位需在5月20日前上报两至三条拟建路线及养护工程量等(详见附表)至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将对拟建路线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下达创建路线名称、里程及养护工程计划等。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次示范路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地按照市处下达的养护工程计划,须从市奖补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此项活动,未安排专项经费的视为未开展此项活动,将在2013年市奖补经费中扣除此专项经费,同时不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单项先进单位评选。

五、考核评定标准

创建路段基本要求:1、养护管理单位及具体管理人员明确;2、日常养护责任人明确;3、养护工程数量明确;4、示范公示牌设置规范(示范路段起止点分别设置);5、经常性养护率达100%。

六、考核办法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创建活动需在10月底前完成,并将创建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市处,市县乡公路管理处于11月份结合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工作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拨市奖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