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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示范公路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明交通示范公路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市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和重点整治公路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市交安[201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化创建活动,实现创建目标

各单位要通过深化“两类路”创建活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使创建路段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现象明显减少。

二、强化部署推动,完成阶段性工作

1.宣传发动阶段(4月)。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广泛持久地开展宣传,特别要结合基础信息排查工作,向沿线驾驶人和车主通报本地交通事故情况,告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及现行法律法规处置规定,增强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2.集中创建阶段(5月至9月)。各单位落实创建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对照县(市、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完成文明交通示范路段达标创建工作,6月底前,县文明交通示范路段要达到创建标准。

3.总结阶段(12月)。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两类路”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两类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局法规安监科、市运管处、公路处为成员,具体负责“两类路”创建工作的部署、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把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和重点整治公路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量化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责任,为推进创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强化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创建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当地道路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的工作联系与协调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创建活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