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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工作通知

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去年月份我县治理整顿超限超载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关停整顿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取缔沿河非法采石场点。今年月17日,县委、县政府又召开了全县治超禁采公开处理大会,处理了一批违法案件。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个别采石企业置法律政策规定于不顾,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偷采,给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特别是月17日,镇白马杨村恒远建材场违法违规偷采,导致山体滑塌,造成4人遇难,1人受伤,损失惨重、影响恶劣。为了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治理整顿工作,彻底杜绝采石采砂企业违法违规偷采行为,根据月17日市政府非煤矿山关停整顿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违规采石采砂行为的力度,确保关停到位,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继续对全县所有建筑石料用采石、破石场点关停整顿;对声威建材、菊花水泥采矿区限期整改;对全县所有非法采石企业和沿河所有采石、采砂场点全部取缔;对有违法违规偷采行为的采石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暂扣和停止审批全县所有采石企业的采矿许可证,牵头负责北部沿山所有采石、破石场点的关停工作。

三、县公安局负责从即日起停供全县所有采石企业的民爆物品,收回已供、尚未使用的民爆物品,对私自购买、制造、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要限期破案,严厉打击;坚决阻止拉运石料车辆进入矿区;配合乡镇做好关停矿区人员的清理和撤离工作。

四、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沿河采石、采砂场点的取缔工作,收回和停止审批全县所有采石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

五、县电力局负责对所有矿区停电,查封用电设施,拆除所有通往矿区的引流线,会同有关部门对私接乱拉等非法用电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阻断全县所有进入矿区的道路,设立告示牌,严禁车辆进入关停矿山拉运石料;继续保留主要交通道路的检查站,发现偷运石料的车辆,一律暂扣。

七、县环保局负责收回和停止审批全县所有采石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县工商局负责暂扣和停止审批全县所有采石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县安监局负责暂扣和停止审批全县所有采石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合市安监局督促声威、菊花采矿区进行整改。

八、各乡镇负责做好整治违法违规采石采砂工作的政策宣传;组织群众封闭进入关停矿区道路,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拆除和封存采石采砂设施,清理和撤离关停矿区所有人员;做好关停后的巡查工作。

九、要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抽调专人,按照职责分工,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县监察局和县政府督查室成立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简化程序,立即处理。

十、对关停整治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乡镇和部门,一律实行行政问责;关停期间,凡是违法违规生产的,给予所在地乡镇长、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