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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冬季安全管理通知

加强学校冬季安全管理通知

各镇办教育组、辖区各学校:

为了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通知》(咸政教稳字[]348号)精神,经区教育局研究,现就学校冬季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校燃煤取暖安全设施的排查。

凡采用燃煤取暖的学校,在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安装的燃煤取暖设施必须安装排烟管道,周围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保证排烟管道畅通、不漏气,同时房间应装有风斗,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更换,必要时可采取深夜闭火等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特别要加强对住宿生的燃煤取暖管理,严格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制度,坚决杜绝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重视对学生冬季交通安全的教育。针对我市近期暴雪频繁的特点,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在校及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教育。

特别是在温度骤降,路面结冰的情况下,教育学生尽量不要骑自行车上学;不要在学校、上学途中玩雪戏耍;各学校要科学调整上、下学时间,避免学生上、下学时间过早或过晚,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学校冬季用电设施的检查。各镇办教育组、各学校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专人进行用电安全检查。

对学校用电不规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严禁在师生宿舍内使用电热器、电褥子取暖,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烧水做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各镇办教育组、各学校在接到通知后,要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务必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局将随时组织人员对各镇办教育组、各学校冬季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