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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畜禽养殖监管通知

加强畜禽养殖监管通知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卫生监督所:

国务院和省、市分别召开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公安部部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规格之高,彰显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整治的决心和信心之大。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监管整治措施。针对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加大我区畜禽养殖环节监管工作力度,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世园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相关街道办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尽快组织工作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消除监管死角,严密防范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排查整改力度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畜禽养殖、加工、收购、运输环节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各相关街办和单位要把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经营门店和鲜奶收购站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特别是要对辖区畜禽养殖户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生产管理台帐,坚决杜绝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大畜禽养殖场(户)的整治力度,指导和督促全区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饲料、兽药购进和使用记录、疫病防治记录等各类台帐,建立畜禽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标准化管理措施。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畜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辖区饲料兽药经营门店、鲜奶收购站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要加大生猪产地、屠宰检疫工作力度,杜绝不合格畜产品进入市场消费环节。

三、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经营门店、鲜奶收购门店和生猪屠宰企业法人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区农林畜牧局将在区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下,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畜牧法》等法律法规,从重从快查处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涉及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四、广泛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各相关街道办和单位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公告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经营门店等经营者的畜产品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我区徐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