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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区绿化管护通知

加强城区绿化管护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

为了巩固县城绿化成效,促进我县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现就城区绿化管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划分职责,落实管护责任

沿街单位为绿化带维护管理的责任人,县城绿化管理机构是公共绿化维护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是绿化管(养)护监督管理的责任人。

(一)门前责任单位(指业主产权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门店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及要求

1、管护范围:

门前单位绿化由各单位自行管护,单位院落和家属院生活区绿地由各主管单位管(养)护。

2、管护要求:按照区域,确保管护范围内不倾倒污水,不人为损毁花卉苗木,保证绿化效果。若出现死苗、踩踏、折损、毁坏等情况门前管护责任单位负责及时购苗补植或交纳补植费用。

(二)县城绿化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内容及要求

1、管(养)护范围:管理养护除单位门前认管以外的所有绿化带、绿地(包括休闲园、广场、街头绿地)。养护范围指除单位院落及单位家属院生活区以外公共绿化物。

2、养护内容及要求:①定期整形修剪绿化树、草及花木;②及时给绿化树、绿地、绿化带、花坛浇水;③坚持定期施肥锄草。每年施肥锄草不少于两次。④适时进行植物病虫病防治。⑤公共绿地出现死苗、损毁情况及时补苗。

(三)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的监管范围、要求

1、监管范围:对所有绿化物实施卫生监督管理。

2、要求:监督绿化卫生管理(养护)责任及职责履行情况,坚持经常性巡查和定期检查,夯实门前“三包”责任,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我县实际办法,从严查处破坏绿化物的人和事。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措施

绿化工作重在管护,监管工作是重中之重。一要加强责任监督。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要与驻城各单位、门店签订绿化物养护责任书;城关镇、东南镇政府要与城区居民农户签订责任书,夯实责任,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加强执法监督。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要加强巡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落实管养护措施,从严查处破坏绿化物的行为,确保城区绿化管养护工作“软”任务变成“钢性”工作。三要加强舆论监督。县广电局要设立专题栏目,跟踪报道绿化管护工作的先进典型,同时对严重破坏绿化成果的人和事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广大群众以及驻城单位认真落实城区绿化物管护措施。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设施经费

绿化管理工作刻不容缓,驻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门前单位和专门机构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绿化管护工作。门前责任单位要尽快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履行管护职责。要切实加强庭院绿化成果管(养)护工作,1000m2以上的大单位要有园林工,确定专人抓管护。对公共绿化、街巷绿化和庭院绿化都要尽快落实经费,配齐浇水、修剪、除草等专业设施,确保绿化养护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