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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宣传工作通知

加强法制宣传工作通知

根据长政发《关于印发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细则的通知》27号文件,我区全面开展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重点开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学习宣传方案,掀起法制学习宣传的新高潮,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减低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随意性,在全区营造出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采取法制知识讲座、集中培训和送出去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今年至少举办一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并积极参加区委法治办举办的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培训班。每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15天;公务员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几点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施。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指派专人、划拨专项经费开展此项工作,力争把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充分运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三)注重实效,广泛宣传。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四)整理资料,及时上报。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对宣传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制定的学习宣传方案、制度、文件,法律知识培训情况等都及时上报区委法治办,以利于及时掌握情况、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