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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加强村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年以来,河池市根据中央杭州会议精神和*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在全市11个县(市、区)深入开展了以“五村两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以调动村组干部积极性作为突破口,在全市进行“实施村组规范化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积极寻求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把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农村工作不断引向深入。通过深入的调查,我们加深了对开展这一探索性工作的认识和看法。

一、正确认知河池市加强农村村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实背景和理论依据

(一)河池市加强农村村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实背景

在*年推行村组规范化管理之前,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河池全市382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82%。11个县市区现有165个乡镇、1635个行政村(社区)、31813个村民小组,村、社区定工干部6373名,半定工2955名。按照河池现行行政划分,大的村人口七八千、上万人,小的村也有二三千人。每个村的地域分布大小不一,山区村民分散居住在千山万弄,组多的达几十个上百个,少的十几个。一个乡镇联系或包村干部一般为一人,村两委定工干部一般3~5人,仅靠乡村两级干部联系管理千家万户、千山万弄,而缺乏组干、党员的强力配合,村级的三个文明建设工作很难达到“五好”、“五村”目标的要求。由于现行管理结构不科学和领导力量不到位,使贫困地区村组层面的工作凸现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村一级突出表现为“四难”:有的村委会无人值班,群众办事难;有的村干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农民增收难;有的村干服务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公益事业建设难;个别村干法制观念淡薄,不积极主动化解群众中存在的矛盾,群众纠纷化解难。在组一级,表现突出的是大多数村民小组管理出现“真空”,一些村民小组长采用“抓龟”轮流当,敷衍了事。由此,农村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出现了“五多”现象,即矛盾多,纠纷多,村组干部工作扯皮多,群众闹事多,治安案件多。这些现象主要由于村组工作的“五个缺位”引发的:一是基层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缺乏对本村稳定发展大局的把握;二是责权利机制的落实不到位,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动力;三是与时俱进不到位,缺乏开拓农村市场的本领;四是关切群众利益不到位,缺乏凝聚万众一心的品格;五是吐故纳新不到位,缺乏奋进创新的活力。为此,给农村工作带来了“五个困扰”:一是困扰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不起来;二是困扰了基层部门,组织活力激发不起来;三是困扰社会稳定,村民自治运转不起来;四是困扰队伍建设,干部素质提高不起来;五是困扰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水平提升不起来。这些问题成为了当前阻碍农村发展,影响农村小康社会进程的“绊脚石”。

进一步探讨造成村组工作“缺位”和“困扰”的原因,可发现三大现实因素在起负面作用:一是在农村改革中没有摆正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农村改革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从土地上得到较大的释放,但同时在这个大变革大转型中,村组的组织作用也受到了弱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原来从上到下可以一竿子插到底的政权管理机制,到了村一级就出现了断层。二是没有摆正责、权、利之间的关系,村组干部责权利不清、不明、不衔接,有责无权,有权无利,有要求无责任,有责任不落实,无法兑现奖惩,村组工作搞得好和搞不好都难以从责权利上体现出来。三是缺乏待遇和待遇偏低,组干部少有补贴(有部分有报酬田,有部分没有报酬田),村干部的补贴偏低,工作仅凭觉悟去干,最后有的还是干不下去。调查中,天峨县六排镇云榜村委主任韦侃说:过去,我们在外不像干部,在家不像农民,工作做不好被乡里批评,农活被耽误挨家人发牢骚,成了“老鼠进风箱———两头受气”。这种无待遇和待遇低下使村组干部无论是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上都成为基层干部队伍中的“弱势群体”,这与他们肩上所承担的发展和稳定重任是不对称的。正如小平同志说过的:“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因此,要落实村组干部的责任,首先必须切实处理好村组责权利三者之间的关系。

(二)河池市加强农村村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依据

首先,农村新阶段新任务,对基层组织建设提出新要求。当前,与全国一样,河池市农业和农村在新世纪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村新阶段所呈现的问题,实际上是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问题。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活动,党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是对党的基层组织职责作出的新概括,也是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具体到农村的村和组,有三个方面的任务要求:一是基层要稳。首先要稳定队伍。基层要稳,关键是队伍要稳;基层队伍要稳,关键是村组队伍要稳。这个“稳”,不是表层上的“有人办事”,而是“有办得了事且愿意长期坚持办事的人”,通过他们带动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奔小康。其次是要稳住人心。基层组织、基层干部是党在农村的细胞、网络,是汇聚民心的桥梁纽带,要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就要把身心贴在群众的冷暖上,贴在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再次要稳步发展。也就是要破解农民增收困难这道难题,调整好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进一步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二是基础要牢。它主要体现为干群关系牢靠、管理制度完善和经济基础牢固。三是素质要强。包括村组干部队伍素质强和整个农村的劳动者素质强两个层面。三者当中,基层是载体,基础是核心,素质是关键。抓住了这三者,就抓住了党在农村村组工作中的“牛鼻子”,基层组织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稳定,才能起到党实施领导和执政的基础作用,才能担当起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重任。

其次,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角度看,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呼唤新的解决办法。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理性民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越是贫困地区的基层干部愈难以摆脱专制意识的影响,往往把民主作为自己集权统治的一种策略,控制甚至歪曲民意,把神圣的民主看做是可随意篡改甚至是实现集权的工具。一些贫困山区的群众既受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又有无政府主义的意识存在,缺乏理性民主观念和系统的民主理论教育。第二,经济后发展地区,基层民主建设缺乏物质保障。由于历史、自然等客观原因,河池市部分农村经济还比较落后,处于温饱线下的农民还占有一定比例,他们只好把主要精力用于解决生计,而无暇顾及参与民主管理。一些乡村由于经济落后,无法提供相应的物质条件,难免制约了基层民主的建设和发展。有些村落地处高、偏、远山区,人口少且分散,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尚未普及,召集村民开会都非常困难,要充分实行民主管理更是不易。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石,是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强大动力,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诸多矛盾和问题、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坚持群众路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形式。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村组干部是党的农村干部队伍的重要基石,村组干部管理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直接影响村民自治的成效,直接影响一方的发展和稳定。当前,加强农村村组规范化管理,是积极应对农村新阶段新任务对基层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切实解决河池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面临突出问题的需要。

三是实施村组规范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的实际行动。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动力。实施村组“两个规范化”管理,是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呼声和要求,总结基层创造的鲜活实践经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途径,通过选好配强群众信任的“当家人”,适当提高村组干部的经济待遇,并给退休村干部发放退休金和养老金,解决其后顾之忧,安心农村工作,明确村组干部工作责权利,使三者相一致,把处于“一根针”位置上的村组干部从繁琐、无序、见子打子、应付式的工作中解放出来,积极主动投入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大业的组织协调工作中去,起到凝聚并激活农村村组“细胞核”的功用,进而实现“稳心稳民稳农村富农村”的目的。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十分切合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山区农村实际,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效果十分明显。

二、河池市加强农村村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主要做法:

*年以来,河池市各级党组织针对村组工作和村组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责权利不明、村组工作缺位造成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农村发展和稳定等问题,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首先在天峨县全面推行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工作试点,并把此项工作延伸到村民小组。同年7月,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在天峨县召开试点现场会进行经验总结推广。从*年下半年起在全市11个县市区全面推开村组规范化管理工作。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总体上按照“五个规范”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积极稳妥在开展村组规范化管理。具体做法是:

一是规范组织机构设置。按照高效精干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配套设置民兵营、团支部、妇代会、调解小组、计划生育小组等,配齐配强村级组织负责人。天峨等部分县明确:1000人以下的村配备干部3名;1001人至*人的村配备4名;*人以上的村配备5名,最多不超过5名。村级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村干部兼任,组干部实行一组一人,力求精干高效。

二是规范村组干部选拔任用。推行“两推一选”,选准配强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在人选的推荐上,注意引导群众优先从村级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回乡青年、致富能手、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复退军人、优秀个体工商户中挑选。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回乡竞选村干部,从源头上广开纳才渠道,确保选出好的当家人。村“两委”班子产生后,注意做好配套组织负责人的选配工作,原则上从当选的村“两委”干部中兼任,确实无法兼职的再从“两委”选举落选的人员中挑选,从而使村级配套组织做到位不缺人,责不空挂,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主要力量,配套组织为基础的整体合力,为开展好农村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规范工作岗位职责。按照自治区“两个规范化”文件的要求,河池各县(市、区)对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的职责、任务等进行重新明确界定,并进行量化考评管理。同时,还修改完善了村党支部领导制度、村委会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公布上墙和下发文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是规范村组干部待遇。在政治待遇方面,通过扩大决策范围,鼓励村组干部对县、乡镇、村的工作提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村组干部参政议政能力。在经济待遇方面,把村干部的责、权、利统一起来,建立工作实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在自治区财政给村干部补贴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适当提高村干部月工资补贴,使村干部的工资收入与当地出外务工村民的平均收入相当,缓解了付出与待遇不相对称的矛盾。同时还建立年终奖励制度,视年终考评结果计发,称职者全发,基本称职者发50%,不称职者不发,全市村干部月平均工资稳定在180到320元之间。对组干部实行定人定工,每月给予20~30元不等的补贴。为解决离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部分县市规定,凡连续担任村干三届满9年的村干部退休后,每月退休金额按任职年限以每年6元累计发放;对连续任职不满9年的按任职年限一次性给安置费。

五是规范监督管理。全市建立监督管理网络,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监督乡镇、乡镇党委负责监督村的“两规范”管理工作,村党支部直接负责“两规范”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还建立“两规范”管理示范村,经常组织参观交流,不断完善创新“两规范”管理内容。目前,全市共有县级“五村、两规范”建设示范村50个,乡镇一级示范村196个,村级各类示范村253个。

主要成效:

通过实施规范化管理,极大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激活了村组干部队伍,基层政权不断得到巩固,队伍素质得到提高,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表现在:

(一)村组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一是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做到了“五个带头”,即带头学习科技知识,掌握致富本领;带头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头做好帮扶工作,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头参与治安联防组织和调解组织,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带头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二是村组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一步壮大。两年来,各县市区县乡两级共举办了1517期农村干部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村组干部7万多人次,有15381名村组干部获得各类培训结业证书或绿色证书,全市村组干部基本上都掌握一至两门以上致富技术。二是村组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村组干部自觉深入群众,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在管事、办事和处理各种纠纷和突发事件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率大大提高。

(二)村民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得到整体推进。一是增强了村民民主意识,培养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风气,强化了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化管理从制度上重新明确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的职责、任务以及管理要求和办法,给村民民主理村提供了更具体更规范更有操作性的制度保证,越来越多的农民不仅自觉要求自己的民主选举权利,而且也十分珍视自己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经常性民主权利,他们自觉而大胆地抗争那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违反制度规定的现象和行为,有效地保证了民主理村的实现。二是推进了村民民主选举。通过“两推一选”、村民直选等办法,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员选拔到村组领导岗位上来,既选准配强了村组班子,又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民主。三是促进了民主决策。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更加细化、具体化,村民参与决策有了可操作性的具体内容,从而主动大胆地参与决策。村“两委”建立联席会议或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对照规范化管理要求,总结每月村里工作,安排当月或下月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方案,研究处理全村重大问题。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也自觉自愿在自己的工作中,更多地考虑群众的要求,多办群众欢迎的事,从而减少了村委会工作上的失误,让村民们有了参政议政的机会,真正成为村里的主人。四是加强了民主管理。规范化管理明确了村组干部职责和任务,明确了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了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增强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实施规范化管理以后,村委会基本上都能坚持做到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和村民代表对村里重大事务提出的管理意见,并组织村民共同管理村里的公益事业。五是强化了民主监督。把村务公开作为村级班子成员的重要工作职责来监督,每个村都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栏,把规范化管理的所有内容以及民主选举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责任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长期性公开,把村务、事务、财务等进行定期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宜州市从*年起还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政务、党务公开,既促进了各项工作按质按量运作,又有效地保护了村集体资金和财产,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一个清白。

(三)农村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实施“五村、两规范”以来,各县市区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结合建设西南出海通道高效农业示范带和特色产业开发,充分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大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形成一批示范性的文明村、小康村和示范园等。目前,西南出海通道高效农业示范带初步形成,带动了全市农业产业化,逐步形成了以蔗糖、桑蚕、果蔬、板栗、八角、烟叶、野生毛葡萄等为重点的“九个一万”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形成了“一县几品、几乡一品”的格局。*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71.39亿元,增长1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2亿元,增长51.29%,财政收入20.0256亿元,突破20亿元大关,增长20.29%;农民人均纯收入1717元,增加220,增长14.7%。全市经济由恢复性增长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处于近几年来最好的时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陈际瓦部长在参与河池的研讨会总结讲话中指出,河池的做法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使党的农村政策和管理方式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河池村组两规范的做法,扩大了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了党的阶级基础,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利于调动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实践证明,实施村组规范化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积极寻求激发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建立充分反映基层民意的“绿色通道”,维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途径。这一做法从机制上和政策上明确了村组干部的地位,规范了基层组织和干部的职责和权利,落实了中央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探索了一条观念新、做法新、机制新,能激活基层组织和村干部创造潜能的基层党建工作新路子,符合河池市的实际,在贫困地区有普遍意义。

三、提出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提出的主要问题:

(1)作为国家级贫困地区,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地方财政相当困难,每年从并不宽裕的财政中拿出一定资金补贴村组干部十分不易,但补贴标准仍较低,如何适应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与时俱进解决村组干部的工资报酬问题,广辟收入渠道,走出一条新路,这是需要进一步努力解决的问题。

(2)国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如何对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倾斜、帮助和支持,特别是如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地区基层政权运转所需经费的投入,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上给予安排。

(3)如何建立村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等工作,这是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关节,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开展以“五村五星”创建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三级联创”,进一步提升“五村两规范”建设水平。

二是认真研究中央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政权的运转问题,在继续坚持必要的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多管齐下,广开渠道,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通过基层组织为农民群众进入市场提供有效服务中获取正当、合法收益,同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从根本上解决村组干部报酬低问题。

三是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扎扎实实地把加强农村村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是认真研究实施农村村组规范化管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正确认识和界定规范化管理的内涵,确保依法办事,完善村民自治。

五是在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继续加大农村培训力度,加强村组干部思想道德建设与技能培训,千方百计提高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村群众素质,切实增强致富本领,提高服务本领和服务自觉性,提高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