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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建材行业执法检查工作通知

非煤矿山建材行业执法检查工作通知

一、检查范围

全市非煤矿山及建材行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落实行政许可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六)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执法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检查阶段。各安监中队组成执法检查组,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在本辖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督促整改阶段。各安监中队对第一阶段执法检查中,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跟踪督促整改。

(三)复查统计阶段。各安监中队对上一阶段中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安监中队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在本辖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执法活动深入开展。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安监中队要根据本辖区非煤矿山及建材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重点,认真排查,并实现留痕管理。

(三)完善措施,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各安监中队要完善各项措施,把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隐患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入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真正摸清本辖区非煤矿山及建材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格处理。各安监中队将本辖区非煤矿山及建材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和检查企业统计表分别报局安监一科、安监二科;非煤矿山行业企业检查情况报局安监一科,建材行业企业检查情况报局安监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