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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现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担任组长,镇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目标任务

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要重点对乙炔、加油站、充气站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查企业是否认真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不能及时整改到位,要责令停产停止整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化工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要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

三、职责分工

1、安监办:负责全镇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2、安监四中队:进一步强化对全镇化工企业的监管、检查,重点对乙炔、加油站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派出所:进一步协助各部门进行执法。

4、工商所:严格市场监管,打击超营业范围经营化工行业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

5、镇建办: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建设工作的规划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液化气、天然气等单位的燃气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经营化学品行业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明确带头负责人,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化工企业专项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依法查处化工行业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履行好职责,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