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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分包责任制工作通知

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分包责任制工作通知

为全面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确保不发生疫情暴发流行,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决定对县直5周岁以下婴幼儿和环境卫生实行分包责任制。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重点分包以下七个方面:

一、包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分包到位

按照属人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负责分包本单位以及在本单位家属院居住的所有0-5周岁的儿童,并对先前上报的适龄儿童名单进一步核实,按户落实包户责任人。无论哪个单位漏统人员,一但出现问题,将按本通知要求落实责任。对于县城流动人口,由镇负责联系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捞清0-5周岁儿童底数,并按户落实分包责任人;对于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儿童由房管局负责统计,并按户落实分包责任人;对于重复统计、一名儿童有多个单位人员分包的,涉及单位均对其负有分包责任,出现问题一并追究。

二、包宣传,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

卫生局、疾控中心要将手足口病防控知识明白纸抓紧发放到各单位,由单位分包责任人深入分包户,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使群众能够掌握疾病防治方法,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提高家庭和个人预防能力。

三、包发现,及时掌握病情

分包责任人要密切关注所分包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掌握婴幼儿下列症状:1、发热伴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病程在4天之内;2、发热伴精神差;3、疱疹性咽峡炎。

四、包送诊,确保及时救治

分包责任人一旦发现分包婴幼儿有上述任一症状,要立即负责将患儿送县医院就诊,同时向单位一把手汇报,由单位报县疾控中心,县内其他任何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截留收治。对重症患儿,县医院要在分包人员及患儿父母的监护下立即送市三院治疗,确保得到及时救治。

五、包巩固,防止出现反复

患病婴幼儿符合出院标准时,分包人员要负责接回,并加强跟踪,实行回访制度,做好回访记录,防止患者病情出现反复或因身体虚弱引发其它疾病,确保不再重复发病。

六、包卫生,加强家庭卫生指导

分包人员要做好分包婴幼儿家庭的卫生指导工作,重点指导做好厕所、厨房等部位的环境卫生,科学处理人畜粪便,全面消杀蚊蝇等病媒生物,消除蚊蝇孳生地,防止疾病传播。

七、包环境,消除卫生死角

实行环境卫生分包责任制,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区划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抓好垃圾清理,清理范围包括机关室内、院内、门前以及卫生责任区。镇要负责督导城中村搞好卫生清理;教文体局负责督导学校和娱乐场所搞好卫生清理,并严格落实学习及幼儿园儿童晨检制度;交通部门负责督导车站搞好卫生清理,对客运车辆做好消毒;卫生部门负责督导医院、饭店、商店、洗浴场所搞好卫生清理;城建部门负责搞好街道、市场、公共厕所的卫生清理,消除卫生死角,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各单位、县直各部门和镇要将包户人员名单,于月底下班前报政府办公室备案。对所有分包婴幼儿,要逐人登记,建立档案。分包责任人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分包职责,落实好各项分包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必须严格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工作纪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做到急事急事、特事特办。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电话日夜畅通,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对因防控措施宣传不到位,送诊不到位,监控不到位,卫生清理不到位,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致使不能及时发现病情、及时送诊救治的,由各单位给予分包责任人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疫情蔓延等严重后果的,县政府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严肃追究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