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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意见范文精选

安全生产意见

安全生产意见范文第1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意见》(**政办传[**]9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隐患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

三、重点范围

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县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企业;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等人群密集场所;锅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四、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

(二)治理行动。严格治理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要求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交、存储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许可制度不严格、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等。

(三)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五、时间安排

“三项行动”是贯穿各乡镇、各行业、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一定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整体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以前)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国办发[**]32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研究制订和下发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20日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2、县政府于5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宣传发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5月至9月)

1、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5、6月间,由各有关主管部门牵头,分行业组织开展矿山、化工、水利、水运等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3、针对烟花爆竹、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分层次、分行业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4、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整顿提升的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7月份,县安委办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执法和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

5、各乡镇、各部门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委会将再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范围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冻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10月份,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抽查。

2、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管辖企业开展“三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底前报县安委办。11月份,县政府组织督查组,分赴各乡镇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综合督查,12月初,县安委办将全县开展“三项行动”的督查情况报县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县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三项行动”的实施工作,由县政府副县长毛胜发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吴朝良、县安监局局长余传应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三项行动”日常协调工作,县安监局局长余传应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三项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沟通“三项行动”情况、研究处理“三项行动”工作的相关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宣传工具,着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行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要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要加强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抓好调度,强化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定期,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并及时报告。

安全生产意见范文第2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四大目标”,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深化以煤矿瓦斯治理及整顿关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水平。

二、责任目标

(一)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责任目标。*年全县杜绝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力争不发生重大事故,全县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控制考核指标;按事故隐患治理“三级管理”原则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限期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二)*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其它工矿商贸企业、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不突破18人、3人、4人、2人、21人的考核指标。

(三)隐患治理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定期公告,4月底前将*年排查情况送县安办汇总,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按事故隐患治理“三级管理”原则列入*年隐患整治任务,下达各地各部门限期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法,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扩大宣传阵地,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群众自身的安全意识。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作用。及时公布事故查处情况,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并广泛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加大安全投入。各地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治理、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等。企业必须依法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完善安全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咨询认证、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4、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

5、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抓好县级部门、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新任领导干部和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安全经理人培训考核。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对农民工、季节工等生产一线群体的安全教育,落实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推进典型带动效应

1、推行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的总结推广,将创建工作逐步转向乡镇安全全面规范化建设。指导乡镇围绕新农村建设抓好农电、农田水利建设、通村公路建设、农村沼气“一池三改”建设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2、拓展示范范围。结合实际推广示范乡镇的成功做法,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道路、示范学校、示范企业活动。

3、延伸监管网络。成立乡镇安监(站)所,稳妥推进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依托村社干部发挥基础作用,使乡镇村组和街道社区成为安全监管前沿阵地。

(三)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及整顿关闭,抓实煤矿事故预防工作

1、做好煤矿整顿关闭第二阶段工作。限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第二阶段矿井关闭任务,依法关闭国务院规定的16类和省政府规定的3类矿井。继续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

2、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纳入资源整合的煤矿必须先关闭、后整合,坚决防止和纠正“假整合”,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生产。

3、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快煤矿安全监控县级平台建设进度,建立县级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现有瓦斯监控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提高上线率。

4、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督查,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

5、认真排查整改煤矿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作用,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管理,严惩“三违”。所有煤矿都必须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和报告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1、深化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重点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严格“五不出站”制度,狠抓源头管理;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强化对客运车辆监控;扎实开展以严厉打击“黑车”、“反双超”(超载、超速)以及农村道路“反双违”(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载人)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加强对事故高发特别是易致群死群伤事故地区和路段以及客运比较集中的路面监控,探索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办法;继续整顿乡镇船舶安全秩序,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非法渡口和非法船舶载客营运,加强对重点渡口、码头和险要航段的监控,强化汛期水运检查,严禁冒雾、冒险航行。抓好铁路平交道口综合治理,防范路外事故。

2、深化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整治。清理整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行为,严格监控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打击超载,防范泄漏。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定点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综合信息库。建立民爆器材登记制度,整顿和规范民爆器材经营秩序。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三超一改”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严格执行封签制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严禁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3、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强制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继续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非煤矿山,严厉查处非法行为。

4、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扎实推进多产权综合建筑消防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重点排查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和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等场所的重大隐患。大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对安全通道不畅、有毒易燃材料装修等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公众聚集和公共娱乐场所要果断整顿关闭。

5、深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房屋拆除、在建工地、村镇建设施工和城市公用设施、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6、加大对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游乐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加强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电力企业、农村电网改造过程的安全监督;开展对学校(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寄宿制学生安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专项整治。

(五)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建立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以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信息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并逐一细化到规程中。在企业内做到“管理依制度、操作靠规程”,使每个从业人员上岗做到“安全确认有内容、操作有规范、检查有依据、工作有记录”。

2、强化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各项规定,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制订细化各工种的操作程序和动作标准,加强对员工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操作程序和动作标准科学化、规范化、安全化的能力和意识,实现企业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标准化。

3、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开展职业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促进安全生产持续改进,确保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推进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1、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的,原则上实行一家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联合执法。建立安全事故与环境风险互相通报制度,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应急救援、调查、善后处理等事故处置联动机制。

2、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分别制订安全检查标准,细化、量化安全检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记录检查和处理结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档案,规范检查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件“三同时”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新设立的高危行业企业审批,严把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和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继续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高危行业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阶段性的检查和督查活动,继续坚持重大隐患披露制度。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普查工作,掌握全县职业危害的分布、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为职业危害的治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创造条件。安监、工商、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危险程度和安全状况,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开展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划分安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安全生产意见范文第3篇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要求,确保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下达的目标以内(具体目标待国务院安委会下达后由省政府安委会另行下达),奋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十一五”规划四项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较大以上事故、死亡伤残人数“四下降”目标,坚决遏制特大事故。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我省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安全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进隐患自检自查自改工作,有力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要及时足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各地区可结合实际,依法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3.完善企业自律的内在动力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激发企业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内在动力。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制订全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诚信等级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机制和安全生产诚信数据库,建立定期诚信信息通报制度并与银行信贷等级等挂钩,树立安全生产诚信样板,促进更多的企业增强安全生产自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评价表彰、培育示范等途径,培育企业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

(二)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1.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指标以及相应的项目、资金和措施。各级政府安委会要积极发挥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统筹协调的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抓好本部门直接监管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

2.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执法、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监管等职责体系。乡镇(街道)、园区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和完善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增强处置和预防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分析制度,及时通报安全生产运行形势,认真研究事故发生的机理,准确分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伤亡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和原因,及时进行预警,有针对性地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全省涉危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查询系统和企业法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例会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创新例会形式,把召开会议与现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会议的实效性。

4.加大执法力度。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组织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企业,对安全隐患突出、安全无保障的企业停产整顿。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推行执法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1.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道路、桥梁、机场、铁路、码头、电站等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其他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安全专篇。未进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审批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所有建设项目由同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立项后1个月内送安监部门备案。要严把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企业资产增量部分不允许出现新的安全欠帐,存量部分的安全欠帐要制订补还计划,加快补还。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把安全准入关。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企业,要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生产企业和单位持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要通过兼并重组,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3.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隐患分级、评估、报告、公告、整改、监督管理以及奖惩。继续实行省、市(州)两级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继续对各行业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分类,逐步建立数字化监控系统,实现与政府监控平台分级联网,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4.严格重点行业领域管理。煤矿重点抓好关闭整顿、整合技改,抓好瓦斯抽采利用、监测监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抓好防瓦斯、防水害、防冲击地压等措施,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小煤矿关闭计划。非煤矿山重点抓好矿业开采秩序整顿和采空区治理。尾矿库重点抓好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危、险库的治理。危险化学品重点抓好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整治,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点设置。烟花爆竹重点抓好生产企业整改提升,杜绝“四超二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许可范围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违规违章行为。火工产品重点抓好非法经营、储存、使用的整治,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道路交通重点抓好危险路段、高速公路和特种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农用车、校车、摩托车超速超载、非法载客及酒后驾驶等安全隐患的整治。建筑施工重点抓好资质挂靠、出让资质、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和不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的整治,抓好水电施工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高度重视灾后重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周边的地震次生灾害监控,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水利、消防、特种设备、电力、通信、建材、机械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各自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关键部位,明确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及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重点市(州)、县(市、区)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采空区、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乡镇(街道)安全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抓紧落实“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安全建设项目。

2.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和调研工作。省安监局(省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制订、补充、完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逐步建立省级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体系。继续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员工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3.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咨询认证、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机构,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司法鉴定中心。整合各方面的优势和资源,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交流与合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争在瓦斯抽采工艺、采煤方法、通风系统优化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要依法开展职业危害和关键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为行政执法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继续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规划一批安全科技示范工程,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设施,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努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筹备组建“四川安全科技职业学院”,采用订单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储备智力资源,实施科技人才保障,着力化解人才制约“瓶颈”。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教考分离”。进一步抓好对县(市、区)、乡(镇)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稳定职工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工厂)、车间(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制度。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程,以农民工培训基地为依托,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用好专项资金,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开发适用的培训教材,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使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实现有序化和规范化,让农民工真正转变为产业工人。在全社会组织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把安全工作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

5.着力防治职业危害。把治理职业危害作为民生工程,在全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执法行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化工、制鞋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整治粉尘、有毒有害物资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审计制度,对拒不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造成职业危险和职业危害的,必须依法予以处罚,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成本。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工业园区是企业的聚集区,要作为基层安全管理的重点来抓,搞好园区规划布局,明确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规范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和安全规范化乡镇建设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

7.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和队伍建设。加强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形成统一调度、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和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本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定期到矿井、车间、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负责人和当地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重大险情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安全生产意见范文第4篇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和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压力与挑战,突出企业责任主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好转,确保实现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安全年”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严防死亡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中小企业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安全管理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二)具体目标

1、2009年全县各类事故死亡控制在18人以下,其中工矿商贸死亡控制在2人以下;亿元GDP死亡率低于0.27;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万人死亡率控制在3.16以下。

2、安全检查和排查覆盖率达*0%,隐患建档登记率达*0%,隐患整改率达*0%。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率达*0%;非煤冶金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备案率达*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0%。

4、新增25%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安全创建活动标准。

5、事故统计准确率、如期结案率和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率均达*0%。

6、高危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率达*0%;其他一般行业达70%以上。

7、全社会安全受教育率达80%以上;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0%;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达90%以上。

8、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纳入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管理。重点场所、岗位作业人员护品配备、使用率达*0%。

三、重点工作和措施

围绕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坚持把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活动和省政府“企业服务年”活动相结合,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为工作核心,统筹兼顾,重点把握,在全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一条主线”,抓好“两项活动”,完善“三大体系”,实现“四个突破”,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好转。

(一)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一条主线,齐抓共管,逐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六次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即: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月”期间、汛期和“十一”前后和冬季安全大检查。同时以事故多发和安全防范基础薄弱的领域和环节为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中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谨过细,不走过场,查深查实隐患,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检查的效果。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和共性问题,适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单位要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严格安全许可事项,加强储存企业监控,扩大危化品运输联控,加快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企业的关停转产和搬迁,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限期治理整改到位,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严格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全县各零售网点,执行淡季限量存放销售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维护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秩序。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依法整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环境,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开展接送学生“校车”、接送工人“厂车”的治理活动,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消防安全整治。以商场、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为重点,适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重大消防隐患。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要以防范坍塌和高空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建筑工程安全整治,开展施工机械设备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从事建筑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整治。以机械伤人和慢性职业中毒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对作业场所危害大,防护措施跟不上的企业,要限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安全卫生监管,实施源头化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食品卫生安全。教学机构安全整治。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加强学校宿舍、食堂、活动场所和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识灾、避灾能力和安全意识,努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此外,电力、水上作业、旅游、通讯、水利等行业领域都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1)建立隐患排查和举报报告制度。形成“一线从业人员查找隐患、企业安全员查报隐患、各级政府及部门督查整改隐患”的排查和报送渠道。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对瞒报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2)落实事故隐患分级监管意见,健全事故隐患登记、建档、监控、销号制度。对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备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在县政府统一组织和协调下,隐患责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3)实行隐患行政管理责任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双挂牌”督办制度。采取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定预案“五定措施”,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和消号。(4)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把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在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中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取消年度安全评先资格。对全县31家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实行重大危险源安全月报制度和例检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5)建立不安全企业公告制度,定期在县电视台公布不安全企业名单,对被公告的企业要采取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等措施。

4、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总体部署,2009年要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安全监管、国土资源、*、交通、建设、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效能。二是加强部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查处事故,督促落实防范整改措施,严厉打击谎报瞒报行为,从严追究违法行为。

(二)抓好“反习惯性违章、企业服务年”两项活动,标本兼治,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1、持续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是从根本上解决“三违”行为顽症的重要措施。反习惯性违章活动要抓基础,抓提高,创新措施。一是从解决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入手,广泛开展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从安全素质和认知本质上解决违章行为。二是从纠正违章执行力上突破,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违章行为,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深入开展“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纠正不安全行为。三是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树立一批“安全示范企业”、“示范车间”或“安全示范岗”等,同时严格处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现象,使各行各业真正形成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公共安全氛围。

2、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和“企业服务年”活动相结合,以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实现安全生产。一是以宣传教育为抓手,通过安全现场会、教育培训进企业等形式,普及安全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素质,强化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二是以服务指导为抓手,通过开展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活动,整理分析一系列典型、易发、高发的安全事故案例,来帮助企业突出重点,加强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抓好安全专家技术队伍建设,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和服务。三是以转变作风和提高效能为抓手,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工作作风等方面广泛听取和征询企业意见、建议,建立完善反馈和监督机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发展环境。

(三)完善“安全责任、监管网络、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统筹兼顾,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在全县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的行政一把手是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着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责任,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自觉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实现生产安全。四是严格绩效跟踪考核。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每半年对各责任单位的目标进度情况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并予以公布。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不达标的单位和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决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2、加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一是继续完善县、乡、村和企业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开展安全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大装备经费投入,推动乡镇、村和企业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二是坚持联席办公制度。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委会工作运行机制,定期牵头组织召开例会,互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带有综合性和苗头性的重大问题。三是抓好安监队伍自身建设。持续不断开展“学习型安全员”活动,定期组织安管人员学习安全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安全监察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勤政高效、廉洁奉献”四种作风,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3、健全完善各级应急救援体系。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以服务为宗旨,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完善预案体系。按照应急预案编制有关规定,积极制订和完善本行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二是加强预案宣传和培训,使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真正了解预案、掌握预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整合资源,依托县消防大队和大江公司、供电公司、宏升公司等高危企业以及社会救援力量,配备相应的装备和设施,保证救援能力;组织没有危化品专职救援队伍的单位与具备危化品应急救援能力的企业签订“救援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事故,确保有效救援。四是开展演练。进一步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切实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目的,形成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

(四)实现“教育培训”、“三同时”审查、“安全标准化”、“劳动防护”四项工作新突破,稳步推进,着力解决安全薄弱环节和难点

1、推进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以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危项目为重点,立足服务项目,重点推进审查验收。一是加强沟通与联系,建立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等联席通报制度,做到信息共享。在每个项目开工前,及时告知,保证项目单位提前规划设计安全内容,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二是加强技术和业务指导。在项目建设中,跟踪服务,指导企业按要求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到位。三是严格审查验收程序。项目完工后,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依照程序对企业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对不按要求进行“三同时”审查的高危企业,不得投入生产或经营。

2、推广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基本完善,三年初步规范”的总体要求,在机械行业开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上,逐步在化工、烟花爆竹、建筑等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要深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和规范,制定各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升级。

安全生产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全面建设“小康”为目标。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责任制度为保障,以整治隐患为重点,以强化防范为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为确保全县粮食系统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安全生产目标

(一)确保2010年全县粮食系统不因公死亡一人,不重伤一人。

(二)确保全县粮食系统不发生一件国家或省、市认定的重、特大事故。

(三)确保全县粮食系统储粮安全,无霉烂、无其它事故。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

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杜绝安全工作不真抓、不会抓、不敢抓、不愿抓。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抓安全就是抓经济发展,就是践行“三个代表”,就是保一方平安的意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要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安全工作要有始有终,要天天讲,年年讲,月月讲,时时处处讲。按照“五同时”,切实提高认识,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公司“一把手”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副职是具体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领导、监督、管理职能。公司要抓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火、防洪、防事故等各个领域安全管理体系,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正常运转,做到“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四落实。

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2010年要继续推行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及其配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县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目标要层层分解,逐步落实,要真正落实到经营部和环节,落实到人头,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目标控制网络。

(二)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

公司要针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设施和人员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排查、找出事故隐患,隐患一经发现,必须从速整治。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预案制定工作,预案制定要有深度,要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发生了意外事故,要能够及时排除隐患,解决问题。安全整治工作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四落实,以防范于未然。

(三)抓住重点,落实措施,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储粮安全。

在抓好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以职工人身安全为重点。公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生产、运输、消防等各个环节,特别是要加强粮食收购,调运粮食出入库、施药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期的人员安全管理,立足早抓、常抓、抓实。二是以储粮安全为重点,公司“一把手”是储粮安全第一责任人,保管员是储粮安全具体责任人,要落实储粮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储粮防火防汛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危房仓储粮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确保储粮安全。三是切实加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急维修、拉动内需项目的安全管理。按照“三同时”、“四不放过”原则,在新建、改建、应急维修建设项目上,坚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放生产和使用,所有建设项目要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施工企业严格登高、进入受限制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四是以车辆管理为重点。公司车辆必须选配思想稳定、责任心强、安全技术素质高的驾驶员,并经常监督教育他们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严防车辆交通事故。五是以节假日和汛期为重点。要落实好“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的安全值班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单位放假,安全工作不放松。要针对夏秋汛期搞好预期演练,做到一旦遇汛,能拉得出,防得主。六是以化学药剂管理为重点,公司要严格按照县局规定统一采购、统一保管,严格履行出入库和交接制度,严防泄漏被盗和中毒事件发生。

(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制定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省粮食局制定的《四川省粮食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四川省粮食部门化学药剂管理办法》(试行)和县粮食局印发的《青川县粮食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文件和行政法规,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严格依法管理。

(五)落实责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国有资产安全管理工作,把资产管理工作放在各面工作的首位,仍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尤其要做好国有资产防汛、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损失、不流失、无事故。超级秘书网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公司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以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为重点,结合典型事故分析,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同时继续学习贯彻好《安全生产法》,开展好全国“百日安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等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四、严格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依法查处各类重特大事故,实话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