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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地税局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机关效能,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效能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地税实际,2012年全市地税系统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聚焦发挥“依法组织收入和服务科学发展”核心职能,围绕税收管理转型升级主线,立足岗位提效能,创先争优转作风,继续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向机关单位、向基层延伸,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能力素质,严格执行纪律,保障完成任务,为打造“皖北江南、文明”作贡献。

一、发挥核心职能

(一)提升组织收入效能。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经济税收分析预测,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探索税源分级分类分事项管理,加强重点行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数据省级集中,提升税源管理监控水平。推广网上申报和电子缴税,力争实现网上申报覆盖所有企业纳税人。推进税费征管一体化,推广费银联网,提高基金费征缴效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税收检查力度,堵漏增收,以查促管。

(二)提升服务发展效能。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有效利用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各项税收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抓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服务业、推动“三化”同步等着力点,拓展政策空间,充分释放效能,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优化纳税服务,巩固“访税情、办实事、促和谐”四级局长带头大走访活动成果,深化“一对一”服务,推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纳税人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纳税人涉税合理诉求。

二、规范权力运行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完善议事规则,将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办法出台前的必经程序,有效发挥会前沟通、征求意见或调研等环节的作用,充分酝酿,提高决策效率。

(四)规范税务行政行为。明确界定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规范税务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动态行政职权运行情况。重点规范行政裁量权、税收审批权、执法检查权、权利救济权的行使。落实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改进税收执法检查方式,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条例办法,健全社保费征收制度,规范征缴行为。

(五)改进涉税行政审批。积极推动涉税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推行联合审批、网上审批和“一站式”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时限,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六)全面开展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各个岗位、每个环节,构建风险防控体系,促进规范用权。

(七)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年活动。重点加强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公开。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内审结果公开。完善公开方式,有效发挥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平台的作用。

三、改进工作作风

(八)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实施结构性减税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献计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调查研究。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难点深入调研,拿出有针对性的税收研究成果;要加强经济税收调研分析,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九)改进文风会风。坚持从简高效的办文原则,认真履行办文规则和程序,严格文件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办文时限,确保办文质效。规范会议计划管理,召开各类会议要主题鲜明,有实质性内容,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和档次,简并提效,厉行节约,提倡开视频会。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签到、点名、通报等制度,严禁在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严禁发放纪念品。

(十)推进“两个减负”。深入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简并检查考核,统筹安排,提高效率。增强系统内出差、下基层调研的计划性,严格执行出差调研审批制度,杜绝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出差调研。简并报表资料,推进信息共享,避免多头报送、重复报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构建与国税部门联合办税机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十一)强化工作落实。严格督查督办,采取电话问询、下发督办函、通报情况等多种方式,重点跟踪督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和局领导安排重要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综合督查,重点检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推进依法行政等情况,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监督,对工作不落实、落实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予以纠正,确保落实。

四、提升能力素质

(十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践行年活动,以推进“三和”地税建设为抓手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共同价值取向。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与一般税干的谈心活动。

(十三)大规模培训干部。分类分层次统一开展大规模培训,突出抓好对一线执法人员和办税服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增强培训实效。依托省干部在线教育平台,推行全员干部在线学习。深化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继续开展“书香伴税行”活动,推动全员读书学习。

(十四)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市局、县局人才库,探索实施人才分类管理,加强人才库人员培训。开展税收法制等专题的业务培训,并通过岗位练兵、能手竞赛等方式,发现和培养各类业务骨干人才。采取鼓励措施,引导干部职工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

(十五)规范教育培训管理。建立考学、奖学、促学机制,探索建立考、用结合的用人机制,将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与取得相应资格同干部任用相衔接。实施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加强培训质量评估。建立系统师资人才库,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培训、管理、考核和服务。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完善干部学分制考核管理。加强系统培训基地建设。

(十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五好”班子创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注意从基层一线选拔领导干部,优化班子结构,增强各级班子整体合力。推进岗位轮换和干部交流工作,健全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制度。开展从基层遴选人员到机关工作。

五、严格执行纪律

(十七)严明组织纪律。服从服务大局,思想和行动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分级负责,敢抓善管,认真履职。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细化分解目标,倒排工作时段,强化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任务。

(十八)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制度执行,坚持按制度办事。认真落实效能建设“十项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自觉提效能、促运转。加强效能监察。加大暗访力度,改进暗访方式,重点检查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通报暗访结果,强化结果运用。

(十九)严守廉政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两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今年市局对濉溪县局、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普遍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认真落实基层执法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积极参加政风评议,广泛接受监督。

(二十)严格责任追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管理不到位,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责任,努力形成遵规守纪、履职尽责、干事成事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