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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市进入四月份以来无有效降水,气温偏高,大风不断,具备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气候和物候条件。加之“五一”即将来临,进入林区游玩、采集、耕种的人员增多,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为全面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深入包片责任区跟踪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凡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

两镇和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看住人、封住山、管住火。对本责任区的生产点、养殖点、家庭式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排查,查找火灾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密度,严防火种入山,严禁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严阵以待,充分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驻绥森警部队、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两镇的群众扑火队也要做好相应扑火准备,配合专业扑火队应对各种复杂火情。

四、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

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市防火办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的防火值班情况,凡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空岗漏岗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各单位要将“五一”节期间的防火值班表4月30日前报市防火办。

五、进一步加强违规用火查处。

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引发森林火灾的,在严惩肇事者的同时,追究肇事者所在单位及包片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