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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实务投资范文精选

证券实务投资

证券实务投资范文第1篇

1.课程体系的设置不尽合理《证券投资实务》课程在教学内容上具有综合性,它综合了数学、经济学、财政与金融、会计、企业管理等学科的知识,学习者需要综合运用这些知识为投资决策提供支持。学院在2013级财经专业群人才培养总体方案中,将课程定位为专业方向模块中的金融服务领域,其前导课程有经济数学、经济学基础、会计基础实务与管理基础,课程的设置体现出学习必备的知识基础,但缺乏财政金融方面的课程设置,这会给课程的讲授和实践带来障碍。

2.实践环节比较薄弱《证券投资实务》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证券市场是一个充满机会与风险、时效性强、纷繁复杂的市场,中国特色的证券市场更是具有很多新的内容。在现代,网络资源丰富,将学生带入到投资环境中,以投资者的角色进行学习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采用“干中学”的方式,在实践中掌握理论并学以致用,这才是课程的最终教学目的。目前学校在实训室中很好地贯彻了这一点。然而,课程教学环节还应思考如何与岗位技能相衔接的问题,即不仅仅是教会学生怎么买卖股票和分析走势,更重要的是服务技能与客户沟通的理念和方法,包括投资理念的传递、日常业务的处理、客户开发与维护等。最后,我校金融综合实验室建设相对滞后,专业化的实验操作和实践教学严重不足。

3.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不高探讨高职教学改革策略,前提是要对高职院校的学生特点有全面的认识。从目前的招生体制来看,高职院校生源的现状决定了高职学生知识基础相对薄弱,学生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在教学过程中不注意适当调整教学方法,不注意学生的接受和领悟的情况,想当然地进行教学,以至于课程结束时教师觉得该讲的知识都讲了,可是学生依旧觉得难以掌握,最终导致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教学效果差的结局。还有部分学生刚开始接触课程时热情很高,但在模拟亏损后,他们往往会有浮躁心理,慢慢地对课程学习的热情也随之减弱,以致有的同学在课堂上玩游戏、聊天等行为。再者,现在的学生学习还是以应试为主,他们的学习主动性非常差。

4.教学手段不够灵活《证券投资实务》课程作为一门投资类课程,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但是,随着教学的深入,理论难度加大,而教师的教学方法单调,案例教学和课程实践安排不足,学生不能很好理解所讲授内容,导致部分学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最终,由起初的积极热情到最后的应付期末考试而死记硬背。而授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发现或没有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二、《证券投资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设想

1.优化教学环节设计

第一,更新教学内容的力度要加强。《证券投资实务》课程本身实践性强,其知识理论更新都比较快。在实际教学中应注意结合国外教材体系为学生教学添加新内容,提高其学习兴趣。这部分如何体现到现有课程中,需要思考和创新。在授课过程中要善于抓住机会引导学生,比如在讲到证券交易程序时,并鼓励学生到证券公司网点去观察投资者如何开设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购买股票以及与投资者交谈。

第二,多种教学手段相结合。课程教学应优化模块化教学,将课程内容分为若干个模块,兼顾理论部分(包括考证部分)、实验部分。在教学过程中结合证券从业考试的重难点进行详细的讲解,让学生掌握证券投资实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增强学生考取从业资格证书的信心。其次,如何引入案例教学需要构思。根据教学内容难度的变化,选择与之配套的典型案例,将复杂的、枯燥的理论用生动的案例表现出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既可便于学生理解,又可供学生讨论,逐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与能力。

第三,教学成果评价方式改革与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下的教学成果评价方式,必须加强实践环节考核力度,把课程考核分成实操考试和理论考试,不再简单地把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增加平时成绩、问题解决、项目学习等评价因素的权重,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课程具体设计方案为,考核变为平时过程性考核(20%)+实训项目考核(60%)+期末理论考试(20%),淡化期末考核色彩,强化平时实训实践的考核比重。平时过程性考核由到课率和课堂表现两部分组成。实训项目考核由实训手册完成情况、项目方案设计及模拟投资成绩构成。期末理论考试考察学生对于证券投资基本原理及考证内容的掌握程度。

第四,结合课外社团活动强化课内教学效果。本课程对应的学院社团是理财协会。理财协会是针对对理财投资有兴趣的同学交流的平台,通过平时接触、协会活动、专家讲座、内部比赛等形式促进学生对证券投资理性的理解与把握,对其人生有很大的益处。金融专业同学几乎都是协会会员,社团活动是对于课堂教学活动的有益补充与延伸,因此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培养自己的爱好项目,力争做到课堂学习与课外兴趣的和谐统一。

2.强化实践教学《证券投资实务》课程实践教学模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的实践培训。实践性教学需要有一批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力保证。担任实践性教学的教师,不仅要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践经验,学校应支持教师定期到社会上的相关对口工作单位进修培训,了解证券业的最新进展,以便将最新、最先进的知识教给学生,使教师与学生都能够做到与时俱进,也可提高教学的社会适应性。

第二,改革证券投资模拟实验方案设计。运用证券软件系统,开展以下综合实验:一是证券资讯阅读分析。学会使用证券分析系统,增强搜集、观察、甄别市场信息的能力,培养对证券市场的敏感性。二是技术分析实验。学会识别、熟悉主要技术图形、技术指标,掌握看盘技巧,能对个股及大盘行情做出基本判断。三是基本面分析实验。学习使用证券分析系统,掌握基本分析的主要方法。四是股票实盘模拟操作实验。开设个人股票模拟账户,熟悉证券交易基本流程,掌握股票买卖技巧。通过模拟投资比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教学效果。

第三,新增校外实践学习方案设计。我院应积极建立足够的、相对稳定的证券投资教学校外实习基地,如与当地证券公司以及相关上市公司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让学生到实习基地进行实践,对于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尤为重要。任课教师对于证券市场信息的把握和敏锐程度往往不如市场专业人士,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聘请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士授课或举办论坛,介绍来自市场的最新观点和实务操作方面的最新模式,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对实务部门的感性认识。第四,加强金融综合实验室建设。课程迫切需要相应硬件和软件支持,学院应该重视金融综合实验室的建设问题,及时完善和补充实验设施,购买和更新相应证券模拟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和接触到证券业最先进的电子设备和软件,为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支持。恰逢学院搬迁新址,经管院实验室整体筹划应该凸显金融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的地位。

3.探索“滚动式”工学交替教学模式

第一,为推行工学交替、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金融专业可借鉴国内成熟高职院校的经验,利用在校二年级上半学期或下半学期2—3个月的时间实行在工作岗位学习的办法。该模式是将全年工学交替教学实习的学生分为若干个批次,每批学生实习周期为10周,实现每批实习学生之间的无缝对接(即中间不断档),以免影响实习单位的正常工作。“滚动式”工学交替教学模式有效解决了工学交替中学生实习期满回校学习后,岗位空缺的问题,使企业的利益在工学结合教育中与学校利益取得了一致。

第二,以职业素养为质量标准,构建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行业调研数据,很多企业不愿意招聘应届毕业生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学生的职业技能差,而是因为其职业素养的欠缺。职业素养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和职业态度。在教学评价中,考虑引入职业素养的教学内容并构建以职业素养为质量标准的“工学交替”成绩考核评价体系。“工学交替”教学模式是对学生实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和职业态度教育的有效途径。真实的企业环境和企业文化有助于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学院可采用了职业道德(20分)、出勤与守纪(20分)、合作能力(20分)、适应能力(20分)和工作表现(20分)五个项目考虑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和职业态度并将其作为评定学生成绩的标准。

第三,以弹性学分制为保障,完善课程成绩评定。为实现培养目标,使学生全面掌握该专业各岗位要求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课程进行调整方式可参考以下思路。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实习岗位所应用的知识有一定的相关性,可采用教师指导、学生自学加课程置换的方法,其课堂教学总学时因工学交替教学实习而比原计划减少,但工学交替学时可置换其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数。因而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由课堂教学成绩+工学交替实习成绩+1200字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实习报告组成。其比例为2∶1∶1。

证券实务投资范文第2篇

一、会计主体的扩展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它界定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一般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如公司、工厂、车间等核算主体,都是具有一定机构和人员的实体性组织。而基金会计则是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会计主体,其特殊性在于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而无具体的组织机构和空间范围,即不具有实体性。基金的各项功能都由基金管理人和保管人代为行使,基金的会计核算与其会计主体是相互分离的,即基金虽然是会计主体,但并不承担会计责任,而是由其管理人进行核算,提供会计信息。

将基金界定为单独的会计主体,其意在于:一是将基金的管理主体——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投资基金的经营活动区分开来;二是将基金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的经营活动区别来开,从而真实、公允地反映基金的投资增值情况。

随着电子商务、虚拟企业的出现,会计主体的“虚化”现象将会越来越多,但到目前这还只留在理论探时阶段。而基金会计在会计实务中则已经走到了前面,将具有独立资金来源和经济利益的虚拟实体纳入会计系统,这无疑大大扩展了会计主体的内涵和外延。

二、会计分期的细化

传统的会计分期一般以年度、半年、季度和月份为单位,分期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对于一般行业来说,无论是从会计信息的提供成本,还是从管理者、投资者的需求角度,这种期间的划分都是可接受的。

而基金资产的主要投向是资本市场上的股票、债券等高流动性、高风险性的证券投资,瞬息万变的市场行情和环境变化常常导致基金价格与其净值发生偏离。如果仍然按照传统的会计分期对基金进行核算与披露的话,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早已事过境迁,毫无意义。因此,从及时性原则出发,基金会计期间划分必然更加细化,即以周甚至是日为核算披露期间。《办法》中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每日沪、深两市收盘时,估算和公告基金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以增强信息的及时性,满足投资者的决策需求。

随着网络的普及,即时财务报告的概念已成为理论热点。而基金会计分期的细化则从会计实务上披破了原有的会计分期框架,对于进一步推广即时财务报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三、确认原则的突破

传统的会计确认理论以实现原则为指导,即会计只对“已实现”或“已发生”的交易事项进行确认。对于在形式上不符合会计确认标准的事项,即使其在经济实质上已导致经济资源的流入或流出,也不得进入会计系统。以稳健性为指导的实现原则,是造成衍生金融工具等许多“表外项目”无法进行确认的主要障碍。

按照我国有关基金管理规定,所有基金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必须进行估值,并根据估值结果调整基金净值。这样就产生了基金的投资估值增值,而该增值部分并未实现,按照实现原则是不能进行会计确认的,可见,对传统确认原则的突破是不可避免的。《办法》中首次提出“未实现利得”的概念,规定在估值日对股票投资和配股权证进行估值产生的增值或减值,确认为未实现利得。而“投资估值增值”也为与之对应资产方会计要素同时进行确认。

“投资估值增值”和“未来现利得”的确认虽然有着特殊的行业背景特征,不可能全面应用于其他会计领域,但至少在会计实务上走在了理论前面,为其他重要表外项目进入会计确认的范围树立了先例。

四、计量属性的更替

历史成本一直是占据主流地位的计量属性,具可靠性、可验证性的优势是其他计量属性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尽管诸多计量属性如现行市价、重置成本等已经被会计系统所采用,但只能处于辅助和补充地位。

证券实务投资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内幕交易源于证券欺诈.1814年在英国发生的利用拿破仑大败滑铁卢的内幕信息炒股获利案是世界上第一起内幕交易案件。内幕交易在美国、英国称为内部人交易,在我国台湾称为内线交易。目前各国都以立法禁止内幕交易行为,但对于为什么要禁止内幕交易,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分歧,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也从不同角度对禁止内幕交易提出了异议。对于禁止内幕交易的探讨可以为完善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而且在实务和司法实践中也不无裨益。

论文关键词:内幕交易法律行为借鉴

我国的证券、期货市场诞生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特殊时期,在这个经济转型期中大多数人对证券、期货等证券的认识和理解都是肤浅和片面的.再加上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市场本身的不成熟和缺陷.在证券、期货市场一直表现出一种“消息市”的特征。人们热衷于通过追求内幕信息.从而采取跟庄行为.以此来获利。这就使所谓的“内幕信息”大行其道.股市成为一种投机的场所。很多事实可以说明,在中国由内幕交易带来的好处.常常被它在市场和人们的不成熟性条件下带来的负效用所抵消,甚至是淹没。证券内幕交易本身在现阶段的中国实际上是一种“直接的非生产性的寻求利益的”活动。

目前各国都以立法禁止内幕交易行为,但对于为什么要禁止内幕交易,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分歧。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也从不同角度对禁止内幕交易提出了异议。对于禁止内幕交易的探讨可以为完善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而且在实务和司法实践中也不无裨益。

l关于内幕交易的观点对垒

1.1内幕交易赞成论

(1)内部人报酬说。这种学说认为,内幕交易的所得是对公司内幕人员的适当报酬或者说是一种奖励。因为公司的薪金不足以酬劳那些对公司提高劳动生产力,实现技术创新做出贡献的企业家.只有内幕交易才能鼓励他们充分发挥才智,而那些长期投资者并不会因此种做法而受到损害。

(2)减少股价波动,提高市场效率说。这种学说认为.在公司内幕人员获得有关公司的不利信息后。如果立即披露,则股票价格将大幅下跌.如果内幕人员先利用内幕信息卖出股票.则股价在信息披露前就会下跌.这时的股票购买者与信息披露前的高价位购买者相比,所受的损失要小得多因此内幕交易不仅可以减少股价波动.还能使投资者减少损失。

(3)私合同说。该学说认为,公司和内部人的关系是建立在意思自治的合同基础上的,如果某公司和其股东反对内幕交易.他们可以将其列入合同条款.而通过合同来个别地禁止.政府不应该干涉属于意思自治领域的私人合同,国家不需要通过法律来普遍禁止内幕交易。

(4)查禁内幕交易低效论。该学说认为一方面内幕交易具有相当强的隐蔽性.通常是公司高层人员秘密进行的.很难通过司法手段获取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面,一个国家的资源如人、财、物等都是十分有限的.而针对内幕交易的司法活动需要花费国家大量的资源.相对于这种高昂的成本.这种司法活动的效率太低。

1.2内幕交易反对论

(1)保障市场公平与维护公众信任说。这种观点认为.公平是证券监管的首要目标之一.禁止内幕交易的首要原因和价值在于维护证券、期货交易的公平,确保公众对证券、期货市场的信任。公平、公正、公开是证券交易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而内幕交易则破坏了证券、期货市场的公平原则。内幕交易破坏了其他投资者的知情权,因此具有不公平性。就是这种不公平性使公众的信心受损。投资者如果认为所有的证券、期货投资活动中都存在内幕交易的风险.从而就会丧失或降低对证券、期货市场的信心.而公众信心对证券市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说。这种学说认为内幕交易是无效率的.证券价格要反映所有信息就要求公司披露所有的信息。利好的消息可以使证券价格上涨.利空消息可以使证券价格下降。这样市场将把资源配置到好的企业.更加合理化。所以.信息披露是提高市场效率、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最佳方式。允许内幕交易会阻碍重要信息的披露,因为内幕人员会尽可能的利用内幕信息来从事内幕交易牟利。另外,允许内幕交易还将损害公司各层次的决策机制。降低公司的决策效率。

(3)保护公司财产利益说。这种学说从民法的所有权理论出发.认为公司信息是公司投入了人力、物力等资源才形成的,因此这些信息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公司而不是内部人。这些内部人在公司董事会没有表决放弃信息所有权的情况下.正如盗窃公司财产违法一样.其利用公司的内幕信息来谋取私利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其应承担的诚信义务,而且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益。

笔者认为,各家各派对于禁止内幕交易之争,从法律上讲,无非是要实现公平,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投资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从经济上说,无非是要实现效率。公平和效率应是反内幕交易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2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概念和特点分析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或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布前,自己买人或卖出,或建议他人买人或卖出该证券、或从事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概念由三个基本特征构成:第一.行为主体是证券、期货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或单位;第二。行为方式是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布前,自己买人或卖出.或建议他人买人或卖出该证券、或从事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第三,情节严重。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特点具体有:

2.1主体是特殊性和多样性的统一

本罪的主体相对具有特殊性。主要是内幕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而且以内幕人员为主,相对而言集中在掌握内幕信息的公司的内部人身上。但本罪的主体又具有多样性。除了包括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外,还有一些其他可能通过合法途径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还有可能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内幕信息的人等,这些人的涵盖面很广,也就是任何人在一定的情况下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体即有法人,也有自然人。从我国已经处理的几起内幕交易来看。主体既有国企总裁又有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还有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总经理。类别众多。

2.2犯罪被害人不特定。而且多处于弱势群体

内幕交易的受害者人数众多。分布范围特别广。在我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占绝大多数。在股价大幅度的波动中,极少数人赚钱了。而更多的人却亏钱了。股市中有“一赚二平七亏”的说法,而亏钱者绝大多是中小散户。他们是内幕交易行为的受害者。这些散户分布在全国的各个证券营业部。他们普遍认为是自己的操作水平不够,判断失误。而很少想到自己是内幕交易行为的牺牲品。这种被害人的不特定性以及其弱势的地位。给本罪的侦查取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3交易手段由简单到复杂.违法数额巨大

和中国证券市场的整体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是内幕交易的手法也是从低级简单趋向复杂。从中国证监会公开的情况可以看出,最早的襄樊上证案、宝安公司案都是在获取内幕信息后,直接通过自营的方式或利用自己的账户来购人内幕信息所涉的股票。而到1996年的张家界案。则开设了15个账户来实施内幕交易。从数额上看.襄樊上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就达1670万元,张家界公司在3个月内也通过内幕交易直接增加财富1180万元。

2.4内幕人员往往与券商或基金机构相勾结

中国股市的内幕交易常常表现为管理层通过其所拥有的所谓的“利好”消息与券商或基金相互配合.进而延伸为一种基于内幕信息的价格操纵。即做庄。中科创业事件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当吕梁和朱焕良拥有中科创业的前身,以饲料和养鸡业为主的康达尔的控股权时.一方面,通过媒体将公司包装成为“高科技+金融”的新企业,另一方面。以高息、回扣为诱饵通过证券营业部股票为抵押向银行与机构大肆融资用以炒作中科创业的股票。为了不断提供炒作题材,他们先后收购了中西药业、岁宝热电、胜利股份。形成中科系。中科创业的股票曾经由每股13元炒至84元。可见券商或基金机构相勾结也是本罪的特点之一。

3如何防范内幕交易的措施

内幕交易的重大危害性要求我们应该积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和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尽可能限制和消除犯罪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根本上达到防止、遏制和减少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发生之目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行为的发生。

3.1完善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的监管制度

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监管制度。内幕交易涉及范围广、形式隐蔽。监控、追查、取证、处理均非常困难且成本高。因此对内幕交易的规制仅靠国家证券管理机关的力量难以完成。所以,应当建立一个政府机构、证券业自律组织、交易所等各个方面联合管理的多层次管理网络。

(1)建立内幕人报告制度。内幕人报告

制度是指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要求内幕人在一定条件下和须以一定的方式披露有关信息的制度。该制度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它使一般投资者了解由于股权控制或由于公司管理权的原因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防范有关人员与公司之前的利益冲突或公司的管理问题;使投资者对已经或者将要成为内幕人身份的人有一定的了解。从而监督他们依法处理与公司或其股东的关系.防止利用内幕信息从事交易、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2)建立公司管制内幕交易的自律机制

“中国墙”。“中国墙”是指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企业和银行采取隔离敏感信息在企业各部门间传播的一种隔离机制。从性质上说。它是一个自我约束的机制。它的实施依赖于企业的自我约束。自我限制,依赖于企业的有效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

(3)建立和完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举报和奖励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3.2加强相关立法、完善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犯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

从我国最早规定内幕交易的法律规范,1990年中国人民银行的《证券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到1998年的《证券法》、1999年的《期货暂行管理条例》和1999年的《刑法》,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的内幕交易立法有了一定程度发展。但由于我们国家证券市场不成熟,发展周期短,还是有某些方面需要完善。如地方条例和《证券法》、《期货暂行管理条例》和《刑法》之间有一些交叉和重合的地方需进一步整合。在刑事立法上包括行为方式。法定刑在内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司法上,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本罪的侦查力度。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施以刑罚处罚。打击犯罪,震慑那些可能犯罪的人,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实施犯罪行为。

完善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的刑事立法和司法。不仅能够对本罪进行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而且能够有效地保障证券投资者的利益。从而有效地保障证券市场规范、稳定、健康、高效地发展。

3.3建立起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

对于内幕交易行为查处存在一定的难度.内幕交易行为具有专业性和取证难的特点.而我国又面临执法司法力量薄弱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在美国SEC成立于1935年7月。现在拥有约2000名职员,其中执法官和检察官有300多人。而中国证监会成立之初,编制只有150名,后来增加到300名,但其负责证券稽查工作的部门不到50人,执法力量显得薄弱。1999年中国证监会与公安部联合了《关于在查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通知》要求证监会和公安机关加强配合,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办案协调和配合,建立信息通报交流制度。近年来。随着中国证监会和公安部共同管辖的公安部的证券犯罪司成立。大批有专业的证券知识。又有法律知识的人员进入证券犯罪司.极大地充实了证券监管队伍,对以后内幕交易犯罪的查处会大有好处。

证券实务投资范文第4篇

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不仅通过融资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且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我国会计改革不断深入。而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又反过来为证券市场的持续、快速和稳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技术保障。

一、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

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出现了许多在计划经济下没有遇到的新的会计问题。这些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制必须进行改革,也推动了我国的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的改革,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会计改革的历史进程。

(一)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建立新的会计理论体系

证券市场的发展促使会计目标发生了变化,会计目标的变化催生了新的会计理论。会计改革之前,我国企业会计的目标主要是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服务。证券市场建立后,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有关方面都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企业的财务信息。这一会计目标的转变为会计改革打下了基础,为中国的股份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支持。1992年7月,为了规范我国股份公司的会计核算,财政部颁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这一会计制度强调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将原来的“资金来源=资金占用”的会计平衡式发展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我国的会计改革打下了基础。新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打破了行业间的会计制度差异,统一了会计处理的方法和程序。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建立新的会计报告体系

随着股份制的发展,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要求准确完整的会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这一规定更加明确了“会计主体”的概念。与传统的业主制、合伙制相比较,公司更强调会计为记录、计量、报告企业的经济活动服务,而非为单个的股东服务。初步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确立了按照“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的编报要求。

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财务报告的对象和编制范围的扩大。在证券市场上,财务报告的对象主要包括投资者、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税务部门、银行、证券管理部门等信息使用者,显然较非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使用对象扩大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者要求了解更多的财务信息,以便其作出正确的决策。因此,投资者不仅要求企业报告报表信息,还要求上市公司对报表中的某些信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详细说明;不仅要了解公司过去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还要了解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另外,上市公司经常发生收购、兼并、控股等情况,编制合并报表也就成为必然的客观要求。

(三)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建立健全的会计实务和具体准则体系

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针对上市公司会计处理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证券市场的广大参与者迫切要求对上市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加以规范,1997年5月我国第一个具体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颁布实施就是证券市场提出客观要求的必然产物。1996年的琼民源事件,其主要问题是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巨额利润。琼民源事件发生后,财政部展开了调查,搞清事实真相后,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杜绝不正当重组,财政部于1997年5月22日颁布了第一个会计准则棗《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对确认关联方关系、规范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从1997年《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一项具体准则起,至今已了10多项具体会计准则,这些准则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对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证券市场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生命力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对上市公司如何向社会公众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财务报告提出了客观要求,不断地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的变革。财政部1979年10月在上海进行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试点,并于1980年12月颁布《关于设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从此,我国正式恢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的范围仅限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及少量的中资企业。二十世纪90年代初,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申请上市的公司和已经上市的公司要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审核过的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以及20多年的发展,可以看出,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以及初期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证券市场。近两年来上市公司的作假、违规行为屡屡曝光,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以及专业能力提出了质疑,客观上又为我国注册会计师外部管理环境和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建设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要求。

二、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规范和技术保障

会计改革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和技术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如果没有会计改革的支持,取得现在的成果是难以想象的。

(一)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

会计改革的进行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证。例如,1993年政府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和13个“行业会计制度”以后,准则与制度形成了“双轨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的增加,公司的跨行业和跨地区经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国际化,已经使原有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越来越不适应证券市场参与者的需要,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缺乏可比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在会计上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将原有的近20个行业会计制度统一为一个会计制度。另外,新制度对稳健原则运用更为充分、彻底,并引进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使我国会计制度更接近于国际惯例。客观上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证。

(二)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例如,2000年前后,一批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进行不规范的资产重组。不规范的重组行为扭曲了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证券市场反映强烈,广大投资者呼吁规范的会计核算技术的支持。财政部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新一轮会计改革,主要体现在八项准则的制定、修订及。同时,中国证监会下发有关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2001年中报。新四项计提首当其冲。根据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将在计提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存货、应收账款等四项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新增加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等四个项目的计提。这项会计政策的执行,保障了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了不规范的重组行为,有利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证券市场发展与会计跟进互动的良性机制

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投资者是维持市场发展的原动力,要稳步发展证券市场,首先要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首先就要提高会计准则和披露准则,建立一个合理的、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准则,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正确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金融企业的改革实践以及目前证券市场面临的信心危机都充分暴露出会计改革比证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目前,我国尚缺乏企业合并、合并报表、职工福利义务、金融工具、所得税、政府补贴、资产减值等方面的具体会计准则,还缺乏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终止经营的部门、每股收益(包括摊薄)的计算方法、分部报告等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这些问题同样制约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国际化。因此,要探索一种证券市场发展与会计跟进互动的机制,加快会计制度的改革,促进证券市场稳步、健康、快速、高效发展。(一)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监督体系

1.在组织上保障会计制度的建设以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严格遵守。我国会计准则主要由财政部组织制定,在制定过程中难免会考虑政府监管需求,而赋予会计准则规范企业行为的功能。因此,要优化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准则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主要功能,就需要改革会计系统的内部结构,将经验丰富的执业会计师、企业界工作的会计师、会计学者以及有关的官方代表在准则拟定过程中的被动咨询角色变为积极参与制定,实现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成成员的多元化组合,增强会计准则制定的中立性。在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会计造假。对中介机构,则推行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制,提高整个行业舞弊的成本,使会计师不敢被轻易收买。

2.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高会计准则的权威性。经济制度不能解决道德风险问题,再完善的制度也不能保证风险不发生,因此必须明确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细则,加大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进一步树立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对于“假”要形成一种“不愿做”、“不敢做”、“不能做”的环境。

3.建立良好的报告沟通制度。上市公司作为大众公司,除商业机密外的所有重大信息都应当公开披露,要变革财务报告模式,扩大公共信息量,以增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上市公司不仅要对财务信息进行主动、及时、连续披露,还应当对非财务信息(如战略管理、环境信息)、分部信息、以及企业未来预测性会计信息等进行充分披露。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缩短了世界的空间距离,也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时间的感受,IT技术的发展,为建立动态实时报告系统、实现会计信息的交互式交换(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一种双向、甚至多向流动)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规范信息披露,必须实行强制、充分披露原则,对虚假陈述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完善会计诚信机制

1.建立会计诚信机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应该说“信誉危机”主要是由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不能保持“独立性”的极度失望而引发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而言,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至关重要的一环,这是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整个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改革应该从建立良好的外部执业环境和提高事务所内部执业水平两个方面进行。

促使事务所保持“独立性”,应立足于建立能提供“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制度环境。从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而言,应该从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合伙制、有限合伙、有限责任)、改进现行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的定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监管和惩戒、健全“审计失败”的行政、民事、刑事诉讼机制等几方面着手;应立足于建立自愿需求“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环境。应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改进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包括加强对“购买审计意见”和无理变更事务所行为的严厉监管)、培育成熟的投资者(包括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等几个方面着手。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应从行业自律部门、准则制定部门、监管部门入手,应该在独立审计准则、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准则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方面作出大力改进。从近10年会计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反映的问题来看,在这3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上,确实做得不够。从事务所本身而言,还应该在员工招聘的知识结构、后续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下功夫。

2.建立有效的市场分配和激励机制,增加收买成本和会计造假的机会成本。有资料显示,2002年初贵州天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力源液压仅获得6万余元审计收入,与此对照的是,毕马威审计中国石化2001年年报,获得6400万元的审计收入。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平均每名注册会计师以及相关助理人员的总收入每年约7-8万元左右,大量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状况非常不好,很多注册会计师实际上很容易被很小的经济利益打动和收买。如能建立有效的市场分配和激励机制,增加中介机构被收买的成本以及会计造假的机会成本,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业的执业标准,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进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三)改革会计理论和实务体系,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会计作假的原因表面上是会计利润确认与计量理论和方法存在着先天性缺陷,其实质是现实中不恰当地运用了利润指标,是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这一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作用的必然结果。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在2002年世界会计师大会“中国论坛”上说,我国对财务报表的监管重点在于利润表,而不是资产负债表。这是因为评价上市公司的最主要指标是利润,会计信息使用者和提供者最关注利润指标。个别公司在某个会计年度经营不善时,就可能铤而走险,利用各种手段来操纵利润。这一论断切合我国的客观情况,也对我国的会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完善现有会计准则体系,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会计理论和实务体系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共同的奋斗目标。

(四)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专业人才,适应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

证券实务投资范文第5篇

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不仅通过融资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且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我国会计改革不断深入。而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又反过来为证券市场的持续、快速和稳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技术保障。

一、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

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出现了许多在计划经济下没有遇到的新的会计问题。这些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制必须进行改革,也推动了我国的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的改革,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会计改革的历史进程。

(一)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建立新的会计理论体系

证券市场的发展促使会计目标发生了变化,会计目标的变化催生了新的会计理论。会计改革之前,我国企业会计的目标主要是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服务。证券市场建立后,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有关方面都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企业的财务信息。这一会计目标的转变为会计改革打下了基础,为中国的股份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支持。1992年7月,为了规范我国股份公司的会计核算,财政部颁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这一会计制度强调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将原来的“资金来源=资金占用”的会计平衡式发展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我国的会计改革打下了基础。新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打破了行业间的会计制度差异,统一了会计处理的方法和程序。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建立新的会计报告体系

随着股份制的发展,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要求准确完整的会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这一规定更加明确了“会计主体”的概念。与传统的业主制、合伙制相比较,公司更强调会计为记录、计量、报告企业的经济活动服务,而非为单个的股东服务。初步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确立了按照“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的编报要求。

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财务报告的对象和编制范围的扩大。在证券市场上,财务报告的对象主要包括投资者、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税务部门、银行、证券管理部门等信息使用者,显然较非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使用对象扩大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者要求了解更多的财务信息,以便其作出正确的决策。因此,投资者不仅要求企业报告报表信息,还要求上市公司对报表中的某些信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详细说明;不仅要了解公司过去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还要了解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另外,上市公司经常发生收购、兼并、控股等情况,编制合并报表也就成为必然的客观要求。

(三)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建立健全的会计实务和具体准则体系

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针对上市公司会计处理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证券市场的广大参与者迫切要求对上市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加以规范,1997年5月我国第一个具体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颁布实施就是证券市场提出客观要求的必然产物。1996年的琼民源事件,其主要问题是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巨额利润。琼民源事件发生后,财政部展开了调查,搞清事实真相后,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杜绝不正当重组,财政部于1997年5月22日颁布了第一个会计准则棗《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对确认关联方关系、规范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从1997年《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一项具体准则起,至今已了10多项具体会计准则,这些准则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对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证券市场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对上市公司如何向社会公众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财务报告提出了客观要求,不断地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的变革。财政部1979年10月在上海进行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试点,并于1980年12月颁布《关于设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从此,我国正式恢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的范围仅限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及少量的中资企业。二十世纪90年代初,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申请上市的公司和已经上市的公司要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审核过的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以及20多年的发展,可以看出,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以及初期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证券市场。近两年来上市公司的作假、违规行为屡屡曝光,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以及专业能力提出了质疑,客观上又为我国注册会计师外部管理环境和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建设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要求。

二、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规范和技术保障

会计改革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和技术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如果没有会计改革的支持,取得现在的成果是难以想象的。

(一)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

会计改革的进行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证。例如,1993年政府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和13个“行业会计制度”以后,准则与制度形成了“双轨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的增加,公司的跨行业和跨地区经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国际化,已经使原有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越来越不适应证券市场参与者的需要,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缺乏可比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在会计上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将原有的近20个行业会计制度统一为一个会计制度。另外,新制度对稳健原则运用更为充分、彻底,并引进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使我国会计制度更接近于国际惯例。客观上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证。

(二)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例如,2000年前后,一批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进行不规范的资产重组。不规范的重组行为扭曲了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证券市场反映强烈,广大投资者呼吁规范的会计核算技术的支持。财政部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新一轮会计改革,主要体现在八项准则的制定、修订及。同时,中国证监会下发有关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2001年中报。新四项计提首当其冲。根据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将在计提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存货、应收账款等四项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新增加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等四个项目的计提。这项会计政策的执行,保障了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了不规范的重组行为,有利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证券市场发展与会计跟进互动的良性机制

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投资者是维持市场发展的原动力,要稳步发展证券市场,首先要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首先就要提高会计准则和披露准则,建立一个合理的、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准则,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正确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金融企业的改革实践以及目前证券市场面临的信心危机都充分暴露出会计改革比证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目前,我国尚缺乏企业合并、合并报表、职工福利义务、金融工具、所得税、政府补贴、资产减值等方面的具体会计准则,还缺乏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终止经营的部门、每股收益(包括摊薄)的计算方法、分部报告等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这些问题同样制约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国际化。因此,要探索一种证券市场发展与会计跟进互动的机制,加快会计制度的改革,促进证券市场稳步、健康、快速、高效发展。

(一)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监督体系

1.在组织上保障会计制度的建设以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严格遵守。我国会计准则主要由财政部组织制定,在制定过程中难免会考虑政府监管需求,而赋予会计准则规范企业行为的功能。因此,要优化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准则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主要功能,就需要改革会计系统的内部结构,将经验丰富的执业会计师、企业界工作的会计师、会计学者以及有关的官方代表在准则拟定过程中的被动咨询角色变为积极参与制定,实现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成成员的多元化组合,增强会计准则制定的中立性。在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会计造假。对中介机构,则推行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制,提高整个行业舞弊的成本,使会计师不敢被轻易收买。

2.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高会计准则的权威性。经济制度不能解决道德风险问题,再完善的制度也不能保证风险不发生,因此必须明确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细则,加大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进一步树立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对于“假”要形成一种“不愿做”、“不敢做”、“不能做”的环境。

3.建立良好的报告沟通制度。上市公司作为大众公司,除商业机密外的所有重大信息都应当公开披露,要变革财务报告模式,扩大公共信息量,以增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上市公司不仅要对财务信息进行主动、及时、连续披露,还应当对非财务信息(如战略管理、环境信息)、分部信息、以及企业未来预测性会计信息等进行充分披露。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缩短了世界的空间距离,也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时间的感受,IT技术的发展,为建立动态实时报告系统、实现会计信息的交互式交换(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一种双向、甚至多向流动)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规范信息披露,必须实行强制、充分披露原则,对虚假陈述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完善会计诚信机制

1.建立会计诚信机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应该说“信誉危机”主要是由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不能保持“独立性”的极度失望而引发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而言,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至关重要的一环,这是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整个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改革应该从建立良好的外部执业环境和提高事务所内部执业水平两个方面进行。

促使事务所保持“独立性”,应立足于建立能提供“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制度环境。从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而言,应该从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合伙制、有限合伙、有限责任)、改进现行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的定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监管和惩戒、健全“审计失败”的行政、民事、刑事诉讼机制等几方面着手;应立足于建立自愿需求“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环境。应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改进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包括加强对“购买审计意见”和无理变更事务所行为的严厉监管)、培育成熟的投资者(包括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等几个方面着手。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应从行业自律部门、准则制定部门、监管部门入手,应该在独立审计准则、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准则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方面作出大力改进。从近10年会计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反映的问题来看,在这3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上,确实做得不够。从事务所本身而言,还应该在员工招聘的知识结构、后续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下功夫。

2.建立有效的市场分配和激励机制,增加收买成本和会计造假的机会成本。有资料显示,2002年初贵州天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力源液压仅获得6万余元审计收入,与此对照的是,毕马威审计中国石化2001年年报,获得6400万元的审计收入。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平均每名注册会计师以及相关助理人员的总收入每年约7-8万元左右,大量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状况非常不好,很多注册会计师实际上很容易被很小的经济利益打动和收买。如能建立有效的市场分配和激励机制,增加中介机构被收买的成本以及会计造假的机会成本,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业的执业标准,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进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三)改革会计理论和实务体系,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会计作假的原因表面上是会计利润确认与计量理论和方法存在着先天性缺陷,其实质是现实中不恰当地运用了利润指标,是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这一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作用的必然结果。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在2002年世界会计师大会“中国论坛”上说,我国对财务报表的监管重点在于利润表,而不是资产负债表。这是因为评价上市公司的最主要指标是利润,会计信息使用者和提供者最关注利润指标。个别公司在某个会计年度经营不善时,就可能铤而走险,利用各种手段来操纵利润。这一论断切合我国的客观情况,也对我国的会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完善现有会计准则体系,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会计理论和实务体系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共同的奋斗目标。

(四)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专业人才,适应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