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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要点范文精选

行政工作要点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深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提升工商注册登记效能。大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加快建立工商登记便利化新机制,全面推行网上登记,节约企业运行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开展减章、减时、减负、提效“三减一提”为主题的行政效能提升行动。建立和完善不予行政许可报告、首接负责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试行重大项目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形式审查制。对重大项目实行预约办理、限时办结,进一步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打击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工作重点,以新兴网络市场监管为探索方向,加强执法办案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民生效果。强化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3.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清理并统一对外公布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涉企收费清单以及操作流程图,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本系统市、县(区)级权力名称、权力编码和运行流程的统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的条件、权责和时限。不断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质态,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的内容范围与公示内容保持一致,提高维护行政公信力的自觉性。

二、坚持民主科学依法决策

4.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进行规范,建立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制度。

5.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开放式、多元化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评估机制,积极申报有关保障民生的立法项目。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都要组织公开听证或专家论证,公开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严格执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依照法定程序出台和公布规范性文件。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

6、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府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认真承办、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府交办任务和政协提案,并及时予以反馈。自觉接受行政监察和审计专项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应达10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强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规范行政行为。拓宽社会监督和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7、健全执法办案程序规则。完善行政执法案源管理、权利告知、调查取证、组织听证、人员回避、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投诉回复、案后回访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推行执法证据格式化,确保全系统范围内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

8、实施“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制。深刻理解《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对企业首次轻微违规行为给予批评、警示或警告,不给予罚款处罚。除涉及食品等严重质量安全外,对企业正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先行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再视违法行为及整改情况依法处理。

9、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自由裁量行使标准,制定自由裁量行使规则。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和依据,法制机构应强化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使得相同性质、情节的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基本相似的公正处罚。

10、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个执法岗位的责任。认真执行执法案卷评查通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过错责任追究的有效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考核科学、评价公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四、创新社会综合管理方式

11、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接待处理中心”,提高接待、受理、交办、协调、处置和督查督办等一系列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依托“大调解”平台,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争议、商标权益等专业调处工作室。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和保障制度,适时开展调解案件的研判分析和总结推广工作。

1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使用听证方式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积极争取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实行说理式复议决定书。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首长出席行政复议听证率达100%。

13、创新信访工作方法。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健全内部流转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提升服务社会发展水平

14、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种政务办事公开制度,推进管理公开、服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答复以及监督等工作。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主动、及时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15、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大力推进工商职能转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创新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领域的行政指导工作,寓管理于服务,创新行政指导方式,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行政指导项目,总结、推广行政指导典型案例。

六、加大依法行政保障力度

16、落实组织保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和领导作用,制定法治工商建设阶段性工作规划,建立与各单位主要职能相适应的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经费和人员的法律素养等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认真总结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深入剖析改革的背景、重点、方式方法和经验,对改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探索县政府机构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研究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下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做好基础准备。

二、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11〕22号、湘办〔2011〕38号和桃政办发〔2014〕10号文件精神,从严管理机构编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继续实行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零增长”管理,确保全县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总盘子不突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机构类别、限额、权限、程序来研究审议和设置机构。

3、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探索新形势下控制编制总量,调整人员结构的新思路、新方法。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的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相互约束又协调配合的控制机制。抓好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强化管理手段,严格按编制进人,控制超编进人。

4、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11〕22号、湘办〔2011〕38号文件和“四个严禁、三个一律”纪律规定的督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对继续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自行划定年龄界限实行领导干部“提前离岗、退线改非”,部门党政领导分设,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等违规问题,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严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5、在严把登记关的同时把登记管理工作的中心转移到监督管理上来。一方面,争取相关部门的协调,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的全方位监督;另一方面,也对登记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加强自我监督。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适时开展一次事业单位登记行政执法检查。

6、积极做好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按照部署,对事业单位年检和变更等登记事项网上操作,同时也以网上登记为契机,继续提升工作水平,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无纸化办公。

7、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要在每年月底以前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高质量、高要求地完成日常登记、变更、档案管理工作。按时高效地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四、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8、把《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文件纳入全办人员全年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全办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方面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树立机构编制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观念,增强与时俱进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协调服务意识、艰苦奋斗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心系改革、勤政廉政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9、加强机构编制信息网络化建设,提高机构编制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统计方式,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动态、改革经验等方面的业务交流,提高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的水平。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和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整合分类后的结果运用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加大政策学习宣传力度。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夯实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部署。适时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工作部署。各区镇、各部门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推进力度,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法制科长(法制员)列席本单位工作会议制度,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健全各区镇法制员工作网络,加强业务指导和考评力度,深入推进区镇法治政府建设。优化网络测评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强化考核问题反馈和整改。

(二)加强和改进法律学习培训。认真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政府拟任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加强全区政府法制干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继续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学历培训要求,至2015年底,全区45岁以下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50%达到法律大专以上水平。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宣传。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定期刊发《政府法制》,大力宣传我区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典型经验宣传推广的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载体建设,确认、公布2014~2015年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适时汇编并印发我区省、市、区三级示范单位的工作成果。

二、立足职能定位,持续优化行政管理方式

(一)优化行政服务运行体系。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减、转、放、免”工作,及时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社会效益。加大对行政服务事项清理、调整力度,形成统一规范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机关内部管理服务三份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杜绝并一律取消“红头文件”设定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项和非法增设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对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审批权限下放的指导协调工作,制定区、镇、村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区、镇联动快速审批服务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区镇,积极探索和试点推广经济发达镇综合改革行政服务模式。推进行政服务审批流程再造工程,构建并完善以“一表制”和“并联审批”为重点的新行政审批系统,设立区级证照库、项目库,加强审批数据与中国网有效对接和公开,配套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系统。

(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边界,制定政府转移职能、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三个“目录清单”,研究加强政府职能转移后的监管举措。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和鼓励各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共同治理。全面推广“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区、镇、村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效能和质量。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和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行“三公”预算公开试点基础上,所有预算单位都要进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为稳妥推进“三公”决算公开做好准备。借鉴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试点经验,年内所有政府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巩固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果,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与部门核心业务、与行政绩效管理“三个融合”。

三、坚持服务导向,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制定程序。继续实施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机制,科学、合理安排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通过公开听取意见、调研座谈、听证、论证、公众意见采纳反馈等机制,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规范法律审查工作程序和审查内容,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法制统一。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加大对各区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实际报备率的核查力度,督促、指导制定机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规范制定说明,增加报备的规范率比重,通过备案严格制定程序,不断提升制定过程规范程度。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对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适时进行检查通报,将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

(三)完善制度建设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修改和废止一批不符合改革精神、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优良的制度保障。组织开展《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等十三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期满2年后评估工作,各区镇、各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工作,切实提升制度建设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程序规范,不断深化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区镇、区政府工作部门要切实贯彻《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同时,各区镇、区政府工作部门要抓紧时间认真修订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并对具体程序进行细化,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更具操作性。

(二)加强决策规范化建设。各区镇及区各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有序进行。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所有程序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便于各方广泛参与和社会公众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区政府各部门要将需要区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发改、监察、财政、法制、风险评估管理等部门,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所有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各区镇、各部门要对重大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重大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应当采取专家评审、民意调查、绩效评估等形式,组织开展决策事项实施情况评估,提出对决策事项继续实施、调整或者停止实施的建议,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决策。各区镇每年至少选取2件、政府部门至少选取1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实施期满2年的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严肃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和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五、深化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落实《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健全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机制,加强网上监督检查,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程说理执法和当事人协助机制,深入推进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指导制度建设,运用政策引导、提示建议、劝告警示等制度进行规范监管。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灵活运用委托执法、联合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推动热点、难点领域和区域执法体制创新。贯彻落实省编办、省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苏编办发〔2014〕1号),继续推进和规范盛泽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区级机关要加强对下放权力运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必要时派员充实盛泽镇的行政执法力量;盛泽镇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制度,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编办、法制办要加强对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机关自查和征求群众意见为主要途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疑难问题大排查,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以听取汇报、案卷抽查、委员评议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法制办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全区公布。加强对区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区镇行政执法水平。

六、创新体制机制,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全面推进行政调解。认真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市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等文件要求,加强行政调解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部门联动、专业参与、多方配合的行政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文书制作,对行政调解案卷进行专项评查。探索设立“行政调解接待处理中心”,改善行政调解工作环境。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序对接,努力形成便捷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机制。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突出依法治理,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致力于不断优化全区法治环境建设,实施全民法律素质提升工程,全方位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区,顺利迎接全国、省市对“六五”普法的中期考评。

1.提升“法律五进”活动实效性。一是抓“龙头”,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依托区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区普法网站、手机普法短信等平台,实现网上学法考法,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抓“源头”,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依托学校与律所法治共建、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深入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三是抓“基础”,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每个社区建一个司法工作室、一所法制学校、一支法律宣传队伍、一个法律图书角或图书室,一条法制宣传街或宣传栏,提升基层普法工作实效性。四是抓“热点”,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围绕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推进法律进企业机关、进车间、进班组、进职工生活区、进施工场地等“五进活动”,提升企业健康发展能力。五是抓“重点”,突出外来人口普法。建立“新市民法制之家”,在流动人口密集场所,设立普法窗口和平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2.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是利用区法治文化艺术团传播法治文化。开展“法治文化下乡巡回演出”和“法治文化夏季广场会演”等活动,全年计划演出30场。二是依托法治文化阵地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实完善普法各类宣传阵地、宣传载体与平台,进一步搭建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平台。发挥区普法网、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手机普法短信、微博论坛等新兴媒体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是发挥“六五普法信使团”的作用。通过区邮政局76名“六五普法信使”,将涉及社会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治安管理、信访、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中。

3.深化“法治”创建工作。一是健全普法依法治区组织机构,强化普法联络员协调沟通机制建设,完善普法依法治区考核评估措施,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力争在检查中取得好成绩。二是依托法治创建一体化平台,深入开展法治街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教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以创建带动普法,推动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发展。三是以项目化推进方式,对照创建工作规划及责任分解表,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工作的督查指导,提升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突出基础防线作用,注重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着力健全调解工作机制

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重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努力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安全稳定。

4.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完善区、街道、片区、社区、组、员六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探索建立区级人民调解中心。围绕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拓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渠道,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5.深入推进调解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完善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扩大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提升人民调解的层次和工作水平。以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合署办公为契机,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逐步进驻社区服务中心,协助街道、社区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基层人民调解专业化力量,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6.强化人民调解机制创新化建设。优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积极推行“一委三员”调解模式,为每个社区调委会配备一名首席调解员、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包社区干部),建立“三员”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片区“一室三员”调解模式,依托片区司法工作室的建设工作,为每个司法工作室配备一名专职人员作为调解员,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咨询员,一名法官作为指导员的片区“三员”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7.切实加强纠纷调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模式,构建重点时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滚动排查机制,加强调解信息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网上报送、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突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着力强化帮扶教育手段

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矫正安帮质量,创新管理模式,实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

8.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一是完善制度,确保工作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工作衔接,严格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抓好矫正奖惩制度的落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二是强化管理,探索矫正工作新方法。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推进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工作新措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努力推进社区矫正人员GPS电子定位系统建设,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9.不断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控。继续深入实施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坚持好定期排查摸底、帮教安置对象的分级动态管理和延伸帮教工作制度,及时掌握情况,避免脱管、漏管。积极推进帮教社会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制度,加强安置基地建设,不断拓宽就业途径。建立与区看守所衔接机制,切实做好对假释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确保无脱漏管人员。

四、突出规范管理,注重职能作用发挥,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司法所和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力。

10.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开“所所联合”办公形式,通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资源整合,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更好发挥。对照省、市规范化司法所的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各项软硬件建设,配足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强化日常工作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1.加强片区司法工作室建设。整合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发挥司法工作室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作用,将其打造成为矛盾纠纷解决、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保障的工作新平台。

12.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高对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司法行政一体化办公系统和业务管理软件的应用水平。继续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应用进程,建立具有时效性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利用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五、突出法律服务职能,注重整合各类资源,着力提升法律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和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服务方向,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13.拓展法律服务经济社会范围领域。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服务专项促进活动,突出抓好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发挥,主动参与招商引资、政府采购、信访接待、项目洽谈、城市化建设等经济事项,为政府决策和各类经济实体提供建设性法律意见;强化企业法律顾问和共建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自主创新、节能增效等搞好服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依法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强化公证服务,全力参与征地拆迁安置、政府重大工程招投标等中心工作,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公证服务。

14.做好服务基层社区群众工作。以法律惠民为宗旨,放大专业优势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社会调解方面的功能,以法治共建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社区行活动,协助街道和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援助等工作,为社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5.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坚持规范执业和监督管理并重,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查投诉事件入手,严格规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开展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办案质量评查,加强执业档案建设。加强对公证质量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强化对公证办证质量监督,建立和完善假、错证责任追究制,杜绝假、错证的发生。

16.提升法律服务层次与水平。抓好律师专业人才库建设,吸纳优秀的法律人才到发展业务,争创市、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塑造法律服务队伍新形象。

六、突出民生服务,注重法律援助质量提升,着力深化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要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全面加强能力、窗口、网络、品牌建设,努力在覆盖面和高质量上实现新突破,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做大做强做优。

17.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面。继续做好涉农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满足农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完善与区法院案件执行部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建设,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维权。继续做好低保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继续做好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发挥好少年法律维权中心的作用,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果。

18.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与水平。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制,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可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代为申请,拓宽困难群众申请渠道。积极打造“十五分钟法律援助圈”,建立网上预审查、受理制度,开通法律援助微博、QQ通信等,继续开展“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援助,搭建法律援助与群众交流的便捷通道,使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贴心服务。继续实行资深律师“点援制”,形成当事人自主选择律师及承办律师准入制度。积极发挥案件质量监督评议团作用,完善办案全程监督、开通投诉查处电话,做好投诉事项处置,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19.创新创优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宜调则调”,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在诉前进行分流,对适宜采用通过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解决的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纷争,加快案件流转速度,减轻援助压力,将可能激化的群体性矛盾化解在基层。年内将着重抓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援调结合工作。

七、突出政法核心价值,注重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部门形象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坚持真学、真信、真干,着力培育守信念、有爱心、善思考、能干事的司法行政人。

20.注重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这条主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这个中心、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这个目标,重点开展“四学四讲四增强”活动(即学理论、学党章、学技能、学法律,讲党性、讲忠诚、讲宗旨、讲创新,增强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实干精神、增强工作能力),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21.继续深化干部能力建设。突出行业、部门、岗位特点,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岗位练兵常态化,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认真选拔配备干部,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形成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竞争机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充分发挥典型引导、激励和示范作用。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自觉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更大作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服务顾问团作用,为政府制定政策、作出决策提出针对性法律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村(社区)法律顾问,切实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做实做好。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服务中小企业规范发展。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围绕经济发展战略,跟进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律师实务理论水平和执业水平,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提升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水平。开发法律服务产品,优化服务机制,铸造品牌,通过团队形式、专家型服务模式,为经济发展提供常态化深度服务。加大对法律服务经济工作的宣传,提升法律服务经济发展的社会影响,促进行业自身的发展壮大。

二、围绕“两手抓”,维护社会稳定和每个公民合法权益。

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民生出发,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为重点,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降低受援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促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的解决,重点突出农民工讨薪、工伤残病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提升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服务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把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继续打造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提升科学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发挥紫薇阳光志愿者帮教团作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推动刑释人员帮扶政策落实,做好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依托社会资源与部门合作,推进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建设。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优秀案例宣传,消除社会歧视,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围绕“三大”建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

推进平安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力军”作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持续推进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加大对专职聘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指导力度,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专业化。做好市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筹建准备工作,建立完善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作用。以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和新《刑事诉讼法》为契机,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发挥村(社区)、社会志愿者的作用,构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监管网络。创新教育方法与手段,丰富教育形式与内容,探索与企业共建过渡性基地,借助紫薇社会工作服务站加强对矫正人员心理与行为矫治,努力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再犯新罪不超标。

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服务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以及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深化“法律九进”,重点围绕“法律进市场”、“法律进企业”,继续加强水环境保护及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外来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全民法治意识培育。在巩固传统普法方式、载体基础上,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办法、新途径,注重运用新兴媒体,建立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考试题库,拍摄法制“微电影”,发挥紫薇说法网、司法行政网和各司法所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阵地作用,唱响网上普法主旋律,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满足不同层次法律宣传需求。科学有序推进各级“诚信守法企业”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性、服务型党组织。继续抓好三项党建、律师党建、司法所党建和机关党建,争取建立局党委、律师党总支。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继续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加强对直属司法所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进一步研究司法所管理和运作模式,坚持政策继续向基层倾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司法所力量,深化“所所结对”工作,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根基。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分年落实司法所建设“十二五”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结合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精品司法所。努力提升干部、律师、职工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法律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素质、文化修养素质和文明礼仪素质。

四、围绕四项制度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针对劳教制度改革,逐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服务。完善与监所无缝对接机制,加强人员衔接、排查、帮教等工作,实现监所与户籍所在地信息互通和提前对接。关注解教人员心理变化,加强心理教育疏导工作。做好针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加强法律援助及法制宣传,主动承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引导工作,通过法制宣传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相关问题。夯实“周三夜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工作机制,落实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制度。加强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健全组织网络机制,充分做好新《刑诉法》实施后刑事案件增长意识,加强刑事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申请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的通知法律援助工作。重点突出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残疾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针对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争取设立法制科,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及律师管理权力监管。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通过微博等现代化手段公开部门工作,加强社会公众对权力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针对户籍制度改革,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在办理农村宅基地、住房、遗产继承等相关公证时,充分履行服务职能,破解难题,满足合理合法的证明请求。要根据社会形势变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开发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服务新产品,打造司法行政工作“样本”,深化规范,建立标准,推动工作新突破、新发展。

五、围绕“五个能力”建设,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有机结合,改进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同时利用微博等现代科技手段,倾听网上民意。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五个能力”要求,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习惯于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做事、习惯于在媒体的聚焦下说话、习惯于在社会的监督下工作、习惯于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职。

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深入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在借鉴医患、劳资、交通、婚姻家庭、家纺知识产权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握追求公平正义与维护和谐稳定两者间的平衡,不过度追求调解成功率,对于显失公平的情况为当事人做好诉讼引导及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相应司法救济。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简化程序和手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对微博政务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在社会管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闻舆论引导、倾听民众呼声、树立政府形象、群众政治参与等方面积极作用,提升政府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微博政务建设,加强舆情监测预判。加强对系统所属网站、微博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干部队伍触网涉网用网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做好网络媒体中涉及司法行政工作舆情的日常监测、收集、研判,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提升舆情应对能力,结合网上法制宣传教育,妥善处置突发性舆情事件,积极做好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带动地方、行业,带动的政务、商务和民间微博共同发展,带动全国司法行政行业微博发展,通过微博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乃至城市的影响力与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