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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体制范文精选

税务管理体制

税务管理体制范文第1篇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组织结构复杂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设立税务管理机构,并对企业税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定位、工作内容、工作机制、沟通机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2012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深化征管工作会议,要求利用先进的税收征管理论和手段,强化税收征管,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201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补充规定》(税总发〔2015〕20号),要求在进行税务稽查时,不仅要查处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又要同时查处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以税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使税收征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2014年11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11个大项以及其他3项中8个子项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3年起,国家持续推进“营改增”政策的执行范围和行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也即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陆续了多个税收政策制度,这些税收法规、制度的实施极大的影响着大型水利水电企业经营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化,对大型水利水电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落实好国家政策?既要按章纳税,减少税收违法风险,又要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摆在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企业现行税务风险管理

大型水利水电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特点,有着不同于一般生产企业的地方。比如:经营业务比较单一,发电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但是成本费用复杂;单位资产价值较大,资产维修维护费资产性和费用性划分复杂;企业位于偏远山区,周边没有完善的社会后勤保障,不为职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条件,职工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库区内的荒山、绿化占用大量土地,各种水利设施和地下发电设施占用大量土地;维护当地生态平衡建设支出大;资产建设工期长,每笔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不一致;外币借款汇兑损益的确认也比较复杂等等。目前,大部分大型水利水电企业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研究国家财经、税收政策,拟定财务战略发展规划,管理企业税收风险,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落实。大部分大型水利水电企业通过加强与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沟通,获得对企业涉税业务处理的理解和肯定。部分经营条件较好的企业,还外聘了税务服务中介机构,定期对业务事项进行复核检查。这些管理措施的运用,有效降低了企业税务违法风险。

三、工作中面临的困难

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决定了纳税人和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主体资格的不对等,纳税人只能为弱势群体,只有依法按章纳税,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才能维护企业的最大权益。税收法规、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出台,使得企业财务人员在理解、认知、掌握和运用中,不可避免的出现由于理解偏差而给企业带来税收违法风险。企业每项经营活动,最终都可能会产生纳税行为,业务事项的前期设计和处理,决定了税收行为的性质和内容。但是财务部门仅仅是企业内设管理部门,大多数时候只能进行事后监督和业务处理,在业务事项的前期并没有参与权,不能影响到其他部门的业务决策。这是企业管理体系形成的,财务部门无力改变这种形式和格局。由于税务服务中介机构的性质和业务方式也决定了其不能及时、全面、深度的介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也就不能全面、及时提示企业所得面临的税收违法风险。涉税业务办理人员,对相关政策制度掌握不到位,或者责任心不强,造成使用政策错误、应税金额计算错误、延迟纳税等,人为形成税收违法风险。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同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涉税行为的判断和裁定往往存在不同看法,实务中,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具有的自由裁量权,也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税收违法风险。上述问题,使得财务部门在进行税收风险管理时往往力不从心,使得国家税收政策不能及时、全面落实到位,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税务违法风险。

四、工作建议

税务管理体制范文第2篇

近年来,我局以提升国有泵站管理水平为出发点,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改革为动力,转变观念,靠管理出效益,原创:不断增强水管干部职工的岗位热情和责任意识,促进水管体制改革。下面将我市工程管理及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如下: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情况

(一)转变观念,加强工程管理

××市境内白洋淀千里堤防洪堤总长69.138公里,主要河道131条,全长732公里;建有节制闸61座,桥梁698座,电力排水站12座;下设9个工程管理站、6个河道堤主闸涵管理所,管理人员共计65人,主要负责全市的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经过与市财政等有关部门部门统一协调,××市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工作已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堤防管理所做为纯公益性国有单位,人员工资是定额事业费;另一方面是我市每年由市政府拨款10万元进行闸站维修养护。虽然资金匮乏,但我局千方百计完成每年的工程养护及管理必要工作,确保泵站达标管理及泵站安全运行。

(二)多措并举、促进工程管理步伐

2003年以来我局投入大量资金,推进多种措施,以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一是汛前组成专业维修队、进行培训、检查、维修养护工作;二是汛期组建突击抢险队,以应对突发事件发生,负责闸、涵、扬水站等工程抢险救援工作;三是每年都对千里堤分步进行堤防标准化管理和建设工作;四是做好堤防文明生态管理。由于沿堤村庄较多,村民随意堆放垃圾现象严重,我局在2005年沿堤建筑70个垃圾池、并派专人专车清理;五是对闸所进行标准化建设,包括闸、扬水站的达标建设和宿舍美化、绿化院落等工作。今年对全市最大的××扬水站进行新建和场地统一规划改造,已于6月中旬竣工。通过这些措施,让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责任感,从而大大提高爱岗敬业意识,为工程管理的改革奠定了基础,保证下步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以水养水,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2004年以来我们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种植、养殖、取土、占地经营等活动统一规划、审批、并收取有偿使用费。以更好地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开发好水利资源;具体是做到以堤养堤、以渠养渠,充分利用好千里堤管理范围内土地和河渠弃土做到有偿使用;同时我们又把该资金投入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中,确保了水利工程的持续性、长久性发展,实现了水利工程管理良性循环,逐步走出了河道“只有管的义务,没有养的来源”的困境。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管理中有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面临管理粗放,一是堤防长,缺少管养人员和经费;二是分级管理中,各乡镇对桥梁工程、闸涵、泵站等水利工程的没有真正发挥养护管理的作用。三是河道堤防的资源还未被充分利用开发,对违法案件执法力度不够。

三、水管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定岗定编”及两费测算工作。二是正在筹划成立由主管市长为组长,水利、人事、财政、编办、发改委联合组成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三是把堤防管理所定为公益性水利设施事业性单位,力争财政按管理维护定额拨付管理和维护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规划管理,推行管养分离改革

以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管理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水利工程管理与工程维修养护实行“管养分离”。在市管各站所抽调15名技术骨干组成专业维修队。主要工作:汛前对境内的闸、涵、扬水站等岁修工程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培训各站所人员安全运行知识;汛期突击抢修应急事件;日常维护千里堤堤顶、堤身和清理垃圾等堤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所属水管单位彻底剥离出来,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走上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道路。

(二)加强执法,保证水利工程安全

一是强化执法力量,成立四个执法监察中队,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运行。二是积极协调公安部门,配合白洋淀水上派出所,严厉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活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三)合理利用,开发堤防有偿资源

针对农村河渠非法取土屡禁不止的问题,专项调研发现成因有二:一是由于多年干旱少雨,农民对河渠防洪除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守法意识相对淡薄。二是农村房基建设确实极少有取土空间(耕地法律禁止也舍不得、废弃地多半成为乡村发展工业用地),导致农民只能“避重就轻”偷挖河渠堤坡土。原创:同时由于多年政府不再组织义务工疏浚河渠,河道淤积普遍较严重,清淤工程量很大,水务局又没有专项资金可用。针对以上情况,采取“疏堵结合”,在淤积严重的部分乡镇河渠上规划出年度取土段,由技术人员管理。按设计要求,在对取土量、取土位置进行严格规定和监督的前提下,允许乡村群众就近取土并收取少量取土费。并协同国土、林业部门,充分利用渠道、堤防资源,有序开发地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堤防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堤防的完整性。

五、加强领导,促进水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水管体制改革对新的形势下水利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我市对此工作十分重视,并排好工作时间表。

7月成立××市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8月协调各有关单位改革做好水管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税务管理体制范文第3篇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水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水务管理方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影响水资源有效保护、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相关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地下水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城市防洪职能划归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基本理顺了水资源管理体制,为实现水务统一管理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通过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了水资源优化配置和保护,地表水利用量稳步增加,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减少,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加强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征收额和征收率大幅提高。通过水库除险加固,沟河综合治理,改善了城市水环境。上述改革和发展,得到了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赢得了资金投入、境外引水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

但是,目前我市仍然存在地表水使用不足、地下水超采、水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水资源的有效保护、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究其原因:一是水资源的取、供、排、节约、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涉水事务行政管理职能分割;二是水务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政事企不分、垄断经营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及时解决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彻底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尽快建立和培育成熟的水务市场。现就我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彻底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务统一管理

年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年月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将原水法中水资源分级分部门管理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年月,水利部根据新水法制定的《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范围内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涉水行政事务统一管理。经国家编委批准专设了城市水务处,负责指导全国水务统一管理工作。至今年月,全国已有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占总数的)实行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水务管理体制。北京、上海、黑龙江、辽宁、海南等省(市)的实践证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务统一管理,有利于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涉水工程建设,构建科学的水工程体系;有利于合理配置地表与地下、城市与农村、区内与区外水资源,实现多水源联合调度,提高供水保证率;有利于水系整治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改善水环境;有利于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减少推诿扯皮,提高办事效率。

我市水资源十分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利用效率偏低,水污染严重。彻底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务统一管理尤为必要。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利用地表水、有效保护地下水;才能够逐步达到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等规费的足额征收,增,强市级财力;才能够有效防止水污染,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改善水生态环境;才能够吸引社会资本,实现市场化运作。

二、实行政、事、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和培育成熟的水务市场

通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行政、事、企分开,在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氛围中,各自有序地开展工作和经营。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监督企业、事业单位运行的职能,对全市水事活动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事业单位按照政府授权进行工作,并对政府宏观调控给予技术支撑。供水、排水、治污、回用等企业单位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公平有序竞争,并按现代企业制度合理合法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

×年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国务院体改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号)要求: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划分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和经营性水管单位。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事业单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企业,并在科学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对内部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职能部门和承担供水、发电及多种经营职能进行严格划分,将经营部门转制为水管单位下属企业,做到事企分开、财务独立核算。经营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年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我市正在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测算、制定方案、稳步推进。

市水务总公司作为涉水经营企业,承担和变相承担行政和事业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资源的正常管理和水务市场的良性发展,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其承担的涉水行政管理事务划归水行政主管部门。

通过政、事、企分开,实现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务统一管理和涉水企业在水务市场中公平竞争,形成监督有力,竞争有序的良好水务投资环境。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水务市场,给有意参与我市涉水经营的中国水务投资公司、深圳水务投资公司等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居民、企业用水成本,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

三、水务体制改革事关重大,应依法行事,科学决策,趋利避害

水务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统筹兼顾、科学决策、趋利避害。深圳、哈尔滨、呼和浩特等市实施水务体制改革,先将涉水事务行政管理职能归口水行政主管部门,彻底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后,再组建水务集团,同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三定”方案中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职能,并专设了监管机构(深圳水务局设供水管理处,哈尔滨水务局设供排水处,呼和浩特水务局设供排水建设管理科)。如不彻底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实现政、事、企分开,而单纯组建水务集团公司,且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业管理,不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规定相悖,与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水务管理的一系列政策相抵触,还将形成新的政企不分、垄断经营和分割管理,实质是将政府水行政职能交由企业承担,会给我市的水务管理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⒈影响水资源的统一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的分割管理,不利于统一调度。企业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由水务集团垄断经营甚至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势必造成企业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多用供水成本较低的地下水,少用供水成本相对较高的地表水,不利于充分利用地表水,有效保护地下水,难以实现水资源的科学调度、优化配置。

⒉影响水利工程发挥综合效益。水利工程除担负着供应生产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外,还发挥着防汛抗旱、农业灌溉、改善生态环境等社会效益,水务集团不益承担上述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如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将形成管理交叉,经费没有着落的被动局面,致使水利工程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最终造成企业拿利润、政府来埋单的状况。

⒊影响上级水利部门对我市的资金投入。目前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上级水利部门的支持(每年多万元),如变更行业主管部门,将中断投资渠道,这种损失是巨大且长远的。

税务管理体制范文第4篇

*年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印发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粤府〔*〕40号),加强资源性非税收入征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由于法规建设和体制改革滞后等原因,非税收入征管的管理规范和制度规定不完善,非税收入该收未收、该管未管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地方非税收入的管理和运行效率偏低,地区间征管工作水平相差较大,影响了全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粤府〔*〕40号文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重要意义

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

各地、各部门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确保我省财政收入增长和继续当好排头兵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法规政策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遵循“依法征收,依规使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研究和推动完善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的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非税收入征管的规章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财政厅要加强立法调研,积极研究起草有关非税收入征管的法规草案,加快我省非税收入依法征管进程。有关工作,法制部门要予以指导和支持。

三、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粤府〔*〕40号文要求,进一步拓展理财思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把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尽快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一)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资源(包括有限资源、带有垄断性经营牌照资源及其他政府管理的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垄断)经营权等,应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有偿出让,所得收益按规定全额上缴各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不同类别、不同特点的国有资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公共资源开发权、广告权、经营权等的招标拍卖,应按职责分工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制订严格、规范、具体的征管办法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1.土地、海域、场地等资源的使用权、开发权以及砂、石、矿产资源探矿权、开采权,按有关规定应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或转让,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招租或拍卖方式进行。

3.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建筑物等)的户外广告权和冠名权,应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其中,为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道、省道广告权的出让收益可以实行省市分成。鼓励企业投资参与政府

基础设施建设,对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的道路、港口等公共设施,其广告权、冠

名权等收益归政府和企业共同拥有。

4.路客运和公交线路(包括城市内、城市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公交线路)的营运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逐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营运人。条件较好的地区,可开展跨市、跨省客运班线经营权的招投标试点,之后再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5.城乡地下管网开发权、机动车加油站经营权、旅游资源开发权和经营权,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

6.家小汽车吉祥号牌可实行竞价发放。竞价发放的号牌不超过每期发放号牌总量的10%,其余全部实行电脑自选。

(二)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国有资产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经营收益和非经营收益。国有资产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产享有的其他收益,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上缴,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国有资产收益要逐步纳入国家预算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收益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三)事业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服务过程中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事业单位收取的体现政府职能或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都应纳入财政管理。

(四)以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包括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都应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管理,按照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原则,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政府公物仓,加强对罚没物资和变价收入的监管。

四、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纠风办《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电子信息管理的通知》(粤财综〔*〕108号)的要求,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建设步伐,提高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的效率和质量。要将收入项目、收入金额、票据使用、会计报表等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人民银行国库的网络连接,实现实时查询和实时监控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对涉及中央、省与市、县分成的非税收入,实现自动按分成比例分别划解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五、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征管非税收入,真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不得虚大或少列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布的收费项目目录,凡应缴入国库的必须全额缴入国库,凡应缴入财政专户的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其他类别的非税收入,在国家和省未有明确规定前,由各级政府视当地实际决定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

(二)对中央、省与市、县分成的非税收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分成比例和缴交级次,通过各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缴交。各地不得截留或挤占中央和省的分成收入,各部门上下级之间不得直接对非税收入实行集中、提取和分成。

(三)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各类纳入预算管理、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资金汇划工作,准确、及时地将代收资金上解到各级国库。代收银行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为执收单位开设任何形式的非税收入过渡账户。

(四)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执收单位必须按照《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财政票据,建立财政票据稽查制度。

(五)各地要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原则,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征收部门的正常经费,由财政部门按征收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收支脱钩管理。

六、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规定对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严格按照粤府〔*〕40号文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严肃处理。

税务管理体制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为动力,整合政府涉水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职能,理顺水务管理体制,构建城乡一体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防洪安全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和水利综合监察保障体系,实现政府对水务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功能,为**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

(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整合涉水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统一管理,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务管理体制。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原则。全面统筹城区、农村的水务建设和管理,推动水利进城、供排水下乡,形成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水务管理格局。

(三)政事和政企分开的原则。界定涉水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引入市场机制,探索水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有效模式,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又要充分考虑实际,把握好改革的时机、步骤和力度,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和矛盾,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设置市水务机构。

撤销市水利局,组建市水务局。将原市水利局承担的全部行政管理职能,市市政园林局承担的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水企业行业管理和城区河涌管理职能,市建委有关的水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市水务局。市水务局为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工作部门,接受省建设厅、水利厅的业务指导。

通过上述职能调整,整合水利、供水、排水三大行业,归并城乡防汛、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地下水管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五大职能。市水务局主要职能是:

1.统一管理水资源;

2.主管“三防”工作;

3.负责全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

4.主管全市河道(河涌)、堤防、湖泊、水库;

5.负责水务行业的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水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7.负责建设和管理各类水务工程;

8.负责水库移民工作。

(二)划转相关机构和人员编制。

1.按照人随事走、编制随职能划转的原则,将原市水利局(成建制)和市市政园林局涉及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及其人员编制、内设机构中的综合部门相关的人员编制划转市水务局。市水务局人员编制由市编委核定。

2.将原市水利局属下的事业单位和市市政园林局属下的涉水事业单位(市市政工程维修处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成建制划出,归市水务局管理。将市市政园林局监管的涉水企业划归市水务局监管。

3.市市政园林局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的划出按以下原则办理:(1)经费由财政核拨的事业编制,按局机关划转行政编制15%的比例划出;(2)经费自给的事业编制,按一定比例划出。市水务局后勤服务人员数由市编委按比例核定。

4.原市水利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划转市水务局管理。市市政园林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按办理离退休时所在岗位是否涉及水务管理,并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划转市水务局管理。市市政园林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的调整,根据划出的离退休人员数量等情况,按规定的比例划出。市水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由市编委核定。

市市政园林局主管的市政工程维修处离退休人员,按办理离退休时所在岗位确定是否划转。原则上离退休时所在岗位属于水务管理的,与在职人员一起划转市水务局交相关单位管理。其他成建制划出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随单位一并划转。

(三)改革整合涉水企事业单位。

市水务局组建后,要按照创新机制、增强活力、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加快水务企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区分资源性、公益性与经营性的不同情况,积极推进属下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的改革与整合。

(四)调整改革区、县级市水务管理体制。

市水务局组建后,由市编委办牵头会同市水务局深入调研论证,提出区、县级市水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根据各区、县级市的不同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陈国副市长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负责研究协调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以及负责水务局的组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编委办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实施步骤。

市级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于**年3月底前完成。

第一,准备阶段。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涉及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单位就职能调整、人财物划转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机构和人员的移交、接收,提出市水务局领导班子人选的建议名单。

第二,实施阶段。成立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领导班子负责拟订**市水务局“三定”规定并按程序报批。市水务局“三定”规定经市编委办审核后报市编委审批,尔后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市水务局“三定”规定实施中,不进行人员分流工作。市水务局纪检监察机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关于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办〔**〕13号)进行设置和管理。

第三,总结验收阶段。市水务局向市委、市政府呈报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市编委办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