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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学论文范文精选

税法学论文

税法学论文范文第1篇

水利水电工程风险较高,而且运行情况直接关系社会的发展速度,必须提高重视度。主要风险特征有巨额资金风险,水利水电工程投资巨大,一旦发生事故,工程负责人需要承担巨额损失。而且风险较为集中,在一定区域内集中大量资金,发生自然灾害后,会导致溃坝等问题,其灾害性质是毁灭性的。水利水电工程损害面较大,如果在汛期发生损坏,会造成下游区域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电力中断也会影响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与生产。水利水电的主要风险包括地质灾害、水灾、气象灾害、不确定运行因素、水上漂浮物等,其中地质灾害造成的风险最大,根据破坏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坝基强度不符合标准,在运行过程不断恶化导致破坏;坝基抗滑性能较低,发生滑动导致破坏;坝基渗透变形,底部掏空导致破坏;拱坝肩岩体稳定性较低,发生滑动导致破坏;坝下溢流长时间冲刷,产生空洞后破坏大坝;地震灾害导致大坝断裂,应力不断增大使坝体分离,严重破坏大坝。地质风险与水共同作用会加大破坏力,在水的静水、动水、波浪、冰等压力作用下,在地震时会加大地震激荡力。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坝体中存在裂缝,由于迎水面与背水面形成的水位差作用,会发生大坝渗透作用,导致渗流量不断损失,渗流力与浪压力作用在坝体上,产生渗透变形、化学管涌等降低坝体强度的问题。气象风险由风暴、雷击、暴雨、冰冻等灾害引起,其中雷击的破坏性最大,无论是直击雷、侵入波、感应雷,都会导致水利水电设备发生故障。在运行过程中,由于设备运行产生的故障或人为操作因素,都会产生一定风险,而汛期发生的洪水灾害,会产生大量漂浮杂质,也会威胁到水利水电工程的稳定运行。

2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党制定了“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方针,强调城乡、区域、社会、经济、自然、国内、对外共同发展的要求,积极推动社会发展改革。而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发展观以它丰富的内涵,在社会经济发展建设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将经济、文化、政治等领域有机结合,有效提高社会发展速度。科学发展观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核心思想,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共同进步的基础理论与保障。

2.1以人为本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的直接实践者。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充分激发出人的主观能动性,意识到人才是价值最高的社会资源,也明确了以全体人民为基础共同提高发展的前进方针。

2.2深化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做到提高科技含量、加强经济效益、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扩大人力资源的新型工业化发展体系,而科学发展观正是为了完成这种使命。在发展时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前提,通过科学发展观进行引导,改变以往随意开发的模式,将经济总量增加与社会、经济、文化、自然有机结合,既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也不会影响后世发展速度。科学发展观代表了可持续发展观的发展方向,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思想,必须摆脱经济至上的社会发展观念,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

3水利水电工程前期管理

前期管理工作是指工程项目选址开始,到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全部管理组织工程。在2004年政府已经出台了核准制、备案制的新型审批方案,企业需要承担所有风险与责任,这对企业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所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企业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设计作为工程的灵魂,必须做到设计的完整、高效性,以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造价的设计思路为基础,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效益。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与激励机制,充分激发设计单位主观能动性。业主单位需要聘请专业的设计咨询单位,并且对工程设计方案、招投标文件进行控制与审核。为了有效提高决策水平,需要在可行性报告通过后,由专业评估机构对项目投资效益进行分析,确定水利水电工程风险。

4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探讨

水利水电工程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深入科学发展观之中,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之中,是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平的基本保证。

4.1加强管理立法水利水电工程直接影响国民的生活与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管理有很大的意义。在现阶段我国管理立法并不健全,还存在许多问题,必须完善工程管理立法,依法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管理,才能实现可持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内容复杂,所以立法需要包括全部设计内容,充分考虑设计、施工、维护等环节,做好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可以使水利水电工程有章可循,避免严重事故发生,加强工程建设效果,有效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的前提依据。

4.2加强经营管理为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需要加强经营管理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经济效益代表了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速度。提高经济效益,可以加大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国家发展的同时,也会为水利水电建设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为管理人员提供优质的生活保障,实现良性循环开发。效益的高低由投入决定,通过最小的社会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就是社会建设发展所追求的目标。所以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明确经济分析制度,对工程管理的成本进行预算,建立完善的经济评价指标,对工程建设与管理进行分析评估,保证经济利益最大化。

4.3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正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外在体现,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在工程管理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属于起步阶段,管理人员并不能满足现有需求,一些偏远地区条件较为艰苦,内部管理人员较少,技术水平也无法达到要求,缺乏实施管理工作的基础。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其他管理工程有很大区别,管理人员需要摆脱“重建设、轻管理”的理念,重新认识工程管理的意义,加强维护与管理,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使用寿命,节约国家资源,创造更多的财富。管理落后不仅会影响工程正常投入、降低经济效益,而且有可能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职业素质、技术水平、待遇保障,是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主要手段。

4.4加强部门协作高效的团队是保证水利水电工程正常运行的关键,通过组织团队方法,可以有效增强员工的团结精神,保证管理工程顺利开展。水利水电管理工作涉及诸多部门,许多工作不仅由管理部门负责,还需要设计与施工部门的配合,管理工作需要深入每个环节之中,从设计、施工环节开始,严格分析地质观测、水质检测、施工工艺等步骤的施工计划,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现代化水利水电工程需要良好的团队配合,通过设计、施工、管理部门的配合,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不仅可以解决资源,也可以培养出部门之间的默契,对后续管理工作有着极大的帮助。

5结语

税法学论文范文第2篇

按照省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省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式由学习调研阶段转入分析检查阶段。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交流调研和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回顾总结全局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对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一、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回顾

根据省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安排》要求,我局学习调研阶段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中原崛起”这一主题,以深化“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为载体,认真抓好思想发动、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开展讨论、小结转段等五个环节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本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1、在思想发动阶段:根据省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20*年10月16日,本人和人事劳动科科长*同志参加了省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根据省局动员会议精神,我们及时对*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部署。为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了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20*年10月21日,我局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省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精神,对*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体党员深刻领会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各阶段的具体任务,通过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构建有利于水文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推进水文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本领,为*水文事业的发展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2、在学习培训阶段:我局在《*水文信息网》上建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开通了网上学习讨论互动平台。将省局和我局的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调研阶段活动安排及学习材料刊登在专栏里,供大家学习参考。同时,及时在《*水文信息网》上报道我局活动进展情况。在学习形式上,我局以机关和各水文站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时间,做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党员同志们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徐光春书记等省委领导同志一系列讲话精神。局党支部班子成员还认真学习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在学习过程中,大家围绕科学发展观是什么、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为什么、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带来了什么、科学发展观要我们做什么、现阶段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做什么等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了学习讨论。党支部还组织党员学习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剖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提高了学习效果。

在学习培训阶段,我局党员集中学习在20个学时以上;各水文站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在3次以上。李振安、余金洲二同志还参加了*省水利厅举办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培训班。党员同志们根据学习情况,分别记了学习笔记,写出了学习心得。局机关和各测站分别办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学习板报”。

为了检验学习成果,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测试。在答题过程中,绝大多数党员态度端正,严肃认真,积极查阅有关资料,深入开展讨论交流,圆满完成了答题任务。

3、在深入调研阶段: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每人确定了联系点及一个重大调研课题,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领题调研,破解影响*水文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调研过程中,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与职工群众代表座谈,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前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分别写出了调研报告。

4、在开展讨论阶段:我局积极组织党员同志针对防汛重点、墒情监测系统建设、防汛机动抢险、水资源站网的优化、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水文体制、测站管理等诸多问题展开讨论。省局潘涛书记、杨大勇局长、岳利军总工等也分别来我局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积极发言,为水文发展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潘涛书记在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大家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当前*水文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水文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充分发挥水文技术和人才优势,拓宽思路,发展大水文。省局领导认为,*局的同志们准备充分,发言很好。

在学习调研阶段,我局共出简报4期。

5、在小结转段阶段:我局及时对学习调研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回顾检查,对没有做到位的地方进行整改,认真总结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提出转段申请,等待接受省局的检查验收。

(二)活动取得成效

通过学习调研,党员同志们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形势下,中央提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理解,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认清了形势,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前进方向,提高了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指导实践的本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了省局党委的要求上来,增强了投身于活动之中的自觉性。党员同志们纷纷表示,一定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水文实际和自己的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破解*水文发展难题,力争为*水文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全面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各项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从今天起,我局学习实践活动进入分析检查阶段。这一阶段既是对前一阶段学习调研工作效果的检验,又是解决突出问题、搞好整改的前提和基础,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按照省局印发的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深入动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明确总体要求。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视野、新作风、新措施”为载体,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思想认识、体制机制、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民主评议,多方进行科学论证,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

一是要坚持把提高认识贯彻始终。要抓住转段的有利时机,进行再动员、再发动,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认识,以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搞好分析检查,使分析检查的过程成为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解决自身问题的过程和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

二是坚持把理论学习贯彻始终。要在前一阶段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巩固第一阶段的成果,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和分析检查阶段的任务,进一步学习中央、省局规定的必读篇目和案例分析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广泛征求意见的诚意,有主动查找问题的决心,有正确对待批评的态度,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有边议边改的实际行动。

三是坚持把领导带头贯彻始终。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辅导、带头调研、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到联系点指导、带头撰写报告,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

四是坚持把边查边改贯彻始终。对党员和党支部分析检查中查摆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让广大群众看到实效,增强信心。

(二)把握工作程序,重点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第一个环节: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到12月下旬。

具体要求:一要重点分析查找领导班子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实事求是地找准问题,通过“群众提、互相找、自己查、上级点”等途径,全面找、深入查,注意防止查客观方面多、主观方面少,查别人的多、自己的少,查工作方面的多、思想方面的少,查老问题多、新问题少等不良倾向;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分门别类、归纳筛选,分析论证、刨根溯源,特别是要重视分析主观方面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从工作出发,从大局出发,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能避重就轻,开展批评要坦诚直言、一针见血,不能含糊其词、避实就虚;要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二个环节: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时间安排:20*年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上旬。

具体要求:一要实事求是,反映突出问题。要充分运用深入调研、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把检查分析问题、理清发展思路作为重点,认真撰写我局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反映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列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能够立即解决的突出问题,经过一段时间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有些问题要做出明确的解释和答复。二要领导带头,深刻检查分析。局主要领导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提前准备,反复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也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检查,形成个人分析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在进行分析总结时,要注意多听取群众意见,沟通思想,交换看法,提高分析检查材料的质量。

第三个环节:组织群众评议。

时间安排:2009年1月上旬至1月中旬。

具体要求:一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评议。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评议大会、书面评议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相关业务单位的意见,认真组织评议。二要抓住重点进行评议。重在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重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不要纠缠历史旧账;重在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建议,形成一个民主团结、敢讲真话、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三要适时公开评议结果。根据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形式,做好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结果的公布工作。

(三)紧密联系实际,确保分析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在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二阶段,我们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得力措施,务求这一阶段取得扎实成效。

1、领导带头,做好表率。要继续发挥局机关带头、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各单位主要领导带头的模范表率作用,通过领导者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深入剖析,讲真话,讲实话,带动群众积极参与,认真查摆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查清。

2、以查促改,边查边改。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态度,把查摆问题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敢于揭露矛盾、正视矛盾、解决矛盾。坚持以查促改、边查边改。重点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讲究方法,务求实效。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倾听他们对水文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重大问题要进行科学论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找到解决水文工作难题的正确办法,增强各种措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可靠性。

三、统筹兼顾,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

时下正值年终岁末,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重,我们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把领导班子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和党员干部投身学习实践活动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议的一个重要内容。

税法学论文范文第3篇

按照全旗整体发展规划,全旗今后几年在工业经济发展上将实施规模战略和名牌战略,加速提升全旗经济的总体实力,今后10年随着全旗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紧张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农牧业用水方面:未来10年,在维持现有的用水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加大农牧业的节水措施,通过工程节水、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提高农牧业用水的利用率。工业用水方面:未来10年,全旗工业即将进入一个高速增长时期,近两年全旗正在实施和计划实施的各类工业项目达30多个,年运水量以20%的增幅递增,远景工业用水新增达6500万m3。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方面:根据全旗城镇发展规划,未来10年全旗城镇化率将达75%,城镇人口将增加到10万人,按国家城镇居民人均100L/d的生活用水标准,未来10年,全旗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由目前的500万m3增加到1000万m3,预计新增生活用水增加500万t。生态用水方面,今后几年,随着后山牧区移民战略的实施,广阔的后山牧区人口将控制在2000人,牲畜将控制在20万头(只),大部分草场采取围封禁牧飞播,自然恢复的措施改善生态,生态建设将不再增加用水量。综上所述,预计到2020年,除农牧业生态建设不增加用水外,工业及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将新增用水2300万t。而且新的用水量都集中在山前两镇,预计缺水2000万t左右。

2今后水资源优化配置思路

2.1生活用水配置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保障人民生活用水是水资源优化配置首要考虑的问题,根据需水预测和全旗符合人饮水质标准的水资源分布状况,将前山两镇2万hm2地区划分为巴音镇、呼和镇的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保护区,该区有地下水可开采量6704万m3,这部分水资源能够满足未来城镇化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用水需求。因此,对该区采取更加严厉的保护措施,加强对该地区水资源污染的防治,确保城乡人民生活用水的安全。

2.2农牧业用水配置农牧业用水在水资源占有绝对比重,今后时期农牧业配水的思路:一是加大工程节水投资,提高水的利用率;二是调整农牧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低耗水作物;三是控制农牧业种植面积。今后几年,农牧业用水总量不但不能增加而且要降低,通过上述措施保证全旗农牧业用水的长期稳定,逐步降低农牧业生产和全旗经济中的用水比重。

2.3工业用水配置根据总排干上游多年的排水资料,总排干上游乌后旗东升庙至青山镇段,主要接纳一、二排干排水,多年平均排水量为0.54亿m3,该区段在12~3月份为枯水期,每日可提供水资源量2万m3,在4~12月份,每日至少可提供8万m3的水资源,该区段水质较好,没有污染,矿化度约2g/L,是全旗工业用水较好的水源地。利用狼山山脉地表径流:狼山山脉在全旗境内有大小沟口43个,有100km2以上的沟口9个,现只有1座大坝口水库,有建水库条件的有3个,截伏流工程5个,今后几年要兴建一批水库、截伏流工程,这些水利工程的建成,不但能起到防洪作用,而且可充分利用地表水资源发展全旗的工业经济。解放闸每年分配全旗引黄农业灌溉用水指标5000万m3,当总排干沟的排水无法解决全旗的工业用水时,可采取水权转换的办法,将其中一部分农业灌溉用水指标,用于工业用水。

2.4生态用水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将生态用水列入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内容,根据目前全旗的生态状况,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对狼山山脉和后山牧区进行生态供水。将狼山山脉确定为全旗水功能缓冲区,后山牧区确定为全旗水功能保留区,除满足生态用水外,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通过保护地下水资源,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治理等综合措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

3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

3.1对水资源实行科学管理在对水资源的管理上要实行资源统管、城乡统配、突出节水的原则,在工业节水上耍以水定产、定规模,采取行政、经济手段,引导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限制高耗水工业发展,同时,对新建、改建的取水项目加大管理力度,对没有节水措施的不予审批;农牧业节水上要因地制宜,调整种植业结构,多种耗水低的作物,同时适度规模,兴建渠道衬砌为主的节水型水利工程,提高水的利用率。

3.2建设蓄水工程在山洪沟口有条件的地方兴建一批水库、截伏流工程。因为这些水利工程的建成,不但起到防洪作用,而且可充分利用黄河流域的地表水资源发展全旗工业经济。

3.3充分利用地表水进行灌溉充分利用总排干沟东升庙-青山段上游每年向总排干沟下游排水0.54亿m3水资源,该排干沟水资源水质较好,是最好的工业用水水源。充分利用黄河水进行农田灌溉,将优质的地下水资源用于城市人民生活用水。通过一系列的开源节流措施以确保全旗工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3.4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公共利益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用水权和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

3.5改革水资源投资机制及水价政策近年来,全旗水资源建设投入远远不能跟上社会经济需要,城市供水、工业供水及污水处理的资金缺口很大,因此,多渠道筹集水资源建设和管理资金是水资源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的基本要求。同时,要改革水价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合理的供水水价,充分发挥价格对促进节水的杠杆作用,合理确定和调整回用水价格,促进中水回用和再生污水利用。

税法学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国财税法学理论创新

【正文】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内涵

发展观,是对发展的本质、发展的规律、发展的动力、发展的目的和发展的标识等问题的基本观点与基本态度。[1]发展观作为意识形态,其正确与否,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发展问题上所采取的基本策略与基本方针。我们党历来重视发展观问题,也在不断探索科学的发展观,但一直没有将之明确表述出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新的、科学的发展观,这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在充分估量当今世界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高度对发展的内涵进行的科学凝练,抓住了发展问题的关键和要害,揭示了发展的核心和实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2]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就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就是要谋求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就是要谋求经济、政治、文化相互协作、相互推动,国际间、区域间人口资源环境相互配合、相互影响,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速度适宜和效益兼顾的社会良性发展形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崭新发展理念,具有十分丰富而深刻的内涵。[3]

(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概括说来,新的发展观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人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人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取向和核心理念,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表明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5]

2.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对重大社会关系进行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对重大社会关系进行“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核心是“统筹”,充分体现了完善之意。这“五个统筹”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二个基本要求。要科学地把握、正确地认识、全面地理解“发展”的内涵,就要做到“五个统筹”。“五个统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是一种新的发展观,它不仅是对客观世界最真实的认识,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中,要特别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解决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基础性工作。[6]

二、科学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的指导

(一)中国财税法理论研究之现状

中国财税法研究在老一辈以及新兴一代财税法学者的不懈努力下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体系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来,[7]其基本范畴体系也已经提出并对某些核心范畴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8]在具体制度研究方面,也具有诸多建树。从中国财税法学近些年来出版的学术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召开的学术研讨会来看,[9]可以说,中国财税法学已经初步显示出了蓬勃发展的新气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中国财税法学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严峻挑战。从数量上来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确给人一种欣欣向荣的印象,但从质量上来看,就不是那么令人乐观了。中国财税法学界仍有一大批文章是照搬照抄经济学界的研究成果,其文章与其说是法学论文,不如说是财政税收学的论文,但作为财政税收学论文又明显感到理论层次不够,达不到经济学论文的水准。中国财税法学界的研究大多是应时之作,能够对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进行高瞻远瞩论述的论文仍是凤毛麟角。关注财税法具体制度建设的论文很多,但真正具有财税法理论味道并能够窥探中国财税法理论之精髓的论文数量仍然不多。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正面临一个巨大的转折点,找准方向并勇敢地迈出这一步,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与繁荣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如果选错方向,中国财税法学只能在表面的繁荣景象下原地徘徊。在我们已经迈入新世纪征途上的时候,中共中央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给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

(二)科学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社会发展的哲学,也是指导社会科学发展的哲学。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并以此作为学科发展的指导方针,定会对学科的发展繁荣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财税法学发展到今天正需要一个科学的发展观的指导。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财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一门尚不成熟的学科,其发展更离不开创新。科学发展观对于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1.以人为本对中国财税法研究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财税法学的发展也应当强调以人为本。现代国家从获取财政收入的角度来看都是税收国家,税收是联系现代国家与人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税收是国家得以存在并能够履行其提供公共物品职能的必要条件,税收也是现代国家的人民得以享有政治权利并获得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必要条件。现代财税法作为规范财税关系的法律,其本质既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之法,又是纳税人权利保护之法。而现代国家的纳税人与公民的范围是大体相当的。因此,财税法学贯彻以人(纳税人)为本的思想是顺理成章的。

中国财税法学的二十年发展历程实际上也体现了对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视与追求,从“税收权力关系说”到“税收债务关系说”从某种意义就是财税法学发展从以国(国库)为本向以人为本思想的转变。但中国财税法学从整理上来讲,以人为本的思想尚未真正全面贯彻。中国财税法研究仍然是以国家的税收权利为核心,仍然以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为重点,对于如何依法制约国家课税权的滥用,如何更好的保障纳税人当家作主的权利,仍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特别是中国财税法的以人为本主要是以现代城市人为本,而没有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纳入财税法学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中。由此,农民的众多财税法问题也就没有得到学界的重视,比如我国长期工农产品2.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对中国财税法研究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经济发展要全面统筹、协调发展,这种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和发展也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

中国财税法学近些年来的研究虽然有重大突破,也初步显示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也呈现出零散化、个体化和孤立化的倾向。中国财税法的研究往往体现在一个一个问题的突破,一个一个制度的研究,非常零散,问题与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制度与制度之间的逻辑结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所以给人的感觉就是就问题研究问题,就个案研究个案,没有从整理性、逻辑性和系统性的角度来审视财税法所要研究的问题,没有将财税法学的概念、范畴、理论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发展观正好为中国财税法学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面统筹要求财税法学研究必须把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制度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的长远问题研究与当前问题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国外财税法学研究成果与我国的现实国情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理论引进与理论创新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研究与相关部门法的研究以及相关社会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以上这些财税法学研究的方方面面都需要一个宏观的、长远的全面统筹和协调规划的发展观的指导。唯其如此,中国财税法学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才能走上通向光明的发展道路。

(三)在科学发展观下创新中国财税法理论的思路

科学发展观属于哲学层次的问题,它对各门学科的发展都具有指导作用,对于中国财税法学来讲,必须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化为财税法学理论创新的思路,否则,谈论这种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就有空谈之嫌。

1.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

方法是指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式、途径、手段和规则的总和。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科学的方法,就不可能形成科学的学科,没有方法论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学科发展的突破。

财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整个财税法学的学科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之中,许多基础理论问题尚处于空白,许多具体制度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财税法学的学科建构需要财税法学界所有同仁的共同努力,而在这一学科建构的过程中,方法论的建构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科学史上的大量史实证明,任何规律的揭示、理论的创造都得益于恰当方法的运用,没有方法的科学运用和创造,就没有科学的进步。

加快财税法学研究的步伐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财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财税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财税法学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没有财税法学方法论上的突破与创新,就很难有财税法学研究的突破与创新。没有财税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与成熟,就很难有财税法学学科体系的发展与成熟。[10]

近些年来,中国财税法学引进了很多先进的财税法学理论和著作,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著名财税法学著作的大量引进大大拓展了我国财税法学研究的视野,这些财税法学著作给我们的最大启示莫过于方法论上的启示。[11]从宪法、行政法和民法角度研究财税法,结合判例研究财税法,从历史学、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研究财税法,从法认识论和法实践论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财税法等等,这些研究方法逐渐在我国财税法学的研究中运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在财税法学研究中,特别有价值的研究方法包括经济分析法、政策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社会分析法、个案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等。在财税法学研究中,既需要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运用某种方法,更需要多种方法的交叉和综合运用,以期更全面地把握被研究对象。

2.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

财税法范畴是指概括和反映财税法现象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它是人们在认识财税法现象的过程中概括和总结出来的一些定型化的概念和术语。范畴是理论思维的工具和基本形式,是理论形成和发展的标志,是构造科学理论的基本单元,是学科和理论的标志,是学科和理论发展的动力。范畴的研究对于一门学科的发展和成熟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财税法范畴概括和反映财税法现象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把财税法范畴分为一般范畴、基本范畴和核心范畴。财税法的核心范畴、基本范畴和一般范畴构成了财税法的范畴体系。[12]

有了完整的财税法范畴体系,进行财税法研究才能高瞻远瞩、统筹规划、全面协调。至于我国财税法学的核心范畴是什么?有哪些基本范畴?有哪些一般范畴?这些问题需要中国财税法学在发展、创新中不断探索,最终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财税法学范畴体系。

3.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

范式(paradigm)这一概念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最早提出来的,是库恩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核心。库恩所说的“范式”是指科学共同体的共有信念。[13]研究范式是在某一学科领域内进行科学研究的包括规律、理论、标准和方法等在内的一整套理念和信念。它是某一领域的科学共同体在长期的研究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这一领域中的研究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模式与框架,对这一领域的科学研究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作用。

在财政法学领域存在两种研究范式:国家分配论范式和公共财政论范式。在税法学领域中也存在两种研究范式:权力本位范式和权利本位范式。目前中国财税法学界正在进行着从前者向后者的转化。两种研究范式在财税法学中分别体现为两种学说:税收权力关系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税收债务关系说的提出及其发展与完善直接导致了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一致以来处于低水平研究和封闭研究的状态之中,研究力量分散,没有形成一个团队精神和财税法学术共同体。研究人员大多缺乏财税法学的学科意识和创新意识,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而存在,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可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理念和研究框架,没有对传统财税法学研究予以批判性的审视并进行大胆的创新与改造。归根到底,就是缺乏财税法学研究的范式意识,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研究中进行范式转换的革命性意义。

财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在理论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财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带来了财税法学的革命与财税法学的重生。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中的财税法学是建立在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的基础之上的,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是现代财税法学理论体系建立的根基,是现代财税法学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就不可能有现代的财税法学,甚至根本就不会产生一个独立的财税法学。[14]

中国财税法学已经有不少学者在推动着这种研究范式的转换,但仍然遇到了不少的阻力,将来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沿着学界的这种研究范式转换的道路走下去。

4.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

在完成了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等基础性和前提性的工作之后,所要进行的就是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

中国财税法学的空白之地仍然很多,财税立宪、财税民主、财税法的基本原则、财税法的主体理论、行为理论、责任理论、救济理论等等仍然需要我们去深入研究,在研究方法、范畴体系和研究范式的基础之上去拓展这些领域必然能够统揽大局、推陈出新,迅速攻克财税法学上的一个个难题。

5.加快中国财税法学的制度建设

中国财税法学面临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中国财税法治建设正在中华大地上如火如荼地进行。理论发展的源泉在于实践的推动,恩格斯的那句名言至今仍在我们耳边回响——“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当然,中国财税法学要想获得巨大的发展也必须关注实践,必须能够回答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必须能够给实践以理论指导。

中国财税法学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必须对财税法治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个人所得税法由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转换、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化、农业税的改革、城乡二元税制的统一、遗产税的开征、税收基本法的制定、税务法庭的设立等等,都是需要中国财税法学界予以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无疑是一股春风,它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希望的同时,也给包括中国财税法学在内的各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带来了希望。相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中国财税法学界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下,必将在不远的明天迎来中国财税法学发展繁荣的春天。

【注释】

[1]参见刘福垣:《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载《党建》2003年第12期。

[2]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3]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4]参见刘福垣:《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载《党建》2003年第12期。

[5]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6]参见冯之浚:《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载《中国软科学》2004年第1期。

[7]具有代表性的财税法学理论体系可以参见张守文:《税法原理》(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8]参见翟继光:《论我国税法的核心范畴与基本范畴》,载韦苏文、陆桂生主编:《世纪论坛》,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

[9]中国财税法学界的近期动态可以参考中国财税法网(/)的相关报道。

[10]参见翟继光:《经济法学方法论论纲》,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翟继光:《税法学方法论》,载中国财税法网(/)2004年3月16日。

[11]参见翟继光:《独具特质的“北野税法学”》,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参见翟继光:《论我国税法的核心范畴与基本范畴》,载韦苏文、陆桂生主编:《世纪论坛》,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

[13]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光盘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版,“库恩”辞条。

税法学论文范文第5篇

【要害词】科学发展观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国财税法学理论创新

【正文】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内涵

发展观,是对发展的本质、发展的规律、发展的动力、发展的目的和发展的标识等问题的基本观点与基本态度。[1]发展观作为意识形态,其正确与否,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发展问题上所采取的基本策略与基本方针。我们党历来重视发展观问题,也在不断探索科学的发展观,但一直没有将之明确表述出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新的、科学的发展观,这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在充分估量当今世界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高度对发展的内涵进行的科学凝练,抓住了发展问题的要害和要害,揭示了发展的核心和实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2]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就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就是要谋求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就是要谋求经济、政治、文化相互协作、相互推动,国际间、区域间人口资源环境相互配合、相互影响,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速度适宜和效益兼顾的社会良性发展形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崭新发展理念,具有十分丰富而深刻的内涵。[3]

(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概括说来,新的发展观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人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人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取向和核心理念,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表明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熟悉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5]

2.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对重大社会关系进行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对重大社会关系进行“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核心是“统筹”,充分体现了完善之意。这“五个统筹”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二个基本要求。要科学地把握、正确地熟悉、全面地理解“发展”的内涵,就要做到“五个统筹”。“五个统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是一种新的发展观,它不仅是对客观世界最真实的熟悉,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中,要非凡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解决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基础性工作。[6]

二、科学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的指导

(一)中国财税法理论研究之现状

中国财税法研究在老一辈以及新兴一代财税法学者的不懈努力下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体系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来,[7]其基本范畴体系也已经提出并对某些核心范畴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8]在具体制度研究方面,也具有诸多建树。从中国财税法学近些年来出版的学术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召开的学术研讨会来看,[9]可以说,中国财税法学已经初步显示出了蓬勃发展的新气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中国财税法学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严重挑战。从数量上来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确给人一种欣欣向荣的印象,但从质量上来看,就不是那么令人乐观了。中国财税法学界仍有一大批文章是照搬照抄经济学界的研究成果,其文章与其说是法学论文,不如说是财政税收学的论文,但作为财政税收学论文又明显感到理论层次不够,达不到经济学论文的水准。中国财税法学界的研究大多是应时之作,能够对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进行高瞻远瞩论述的论文仍是凤毛麟角。关注财税法具体制度建设的论文很多,但真正具有财税法理论味道并能够窥探中国财税法理论之精髓的论文数量仍然不多。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正面临一个巨大的转折点,找准方向并勇敢地迈出这一步,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与繁荣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假如选错方向,中国财税法学只能在表面的繁荣景象下原地徘徊。在我们已经迈入新世纪征途上的时候,中共中心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给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

(二)科学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社会发展的哲学,也是指导社会科学发展的哲学。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并以此作为学科发展的指导方针,定会对学科的发展繁荣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财税法学发展到今天正需要一个科学的发展观的指导。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财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一门尚不成熟的学科,其发展更离不开创新。科学发展观对于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1.以人为本对中国财税法研究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财税法学的发展也应当强调以人为本。现代国家从获取财政收入的角度来看都是税收国家,税收是联系现代国家与人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税收是国家得以存在并能够履行其提供公共物品职能的必要条件,税收也是现代国家的人民得以享有政治权利并获得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必要条件。现代财税法作为规范财税关系的法律,其本质既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之法,又是纳税人权利保护之法。而现代国家的纳税人与公民的范围是大体相当的。因此,财税法学贯彻以人(纳税人)为本的思想是顺理成章的。

中国财税法学的二十年发展历程实际上也体现了对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视与追求,从“税收权力关系说”到“税收债务关系说”从某种意义就是财税法学发展从以国(国库)为本向以人为本思想的转变。但中国财税法学从整理上来讲,以人为本的思想尚未真正全面贯彻。中国财税法研究仍然是以国家的税收权利为核心,仍然以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为重点,对于如何依法制约国家课税权的滥用,如何更好的保障纳税人当家作主的权利,仍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非凡是中国财税法的以人为本主要是以现代城市人为本,而没有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纳入财税法学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中。由此,农民的众多财税法问题也就没有得到学界的重视,比如我国长期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所造成的农民收益向工业领域转移的问题,农民收入低于城市职工,却要负担高于城市职工的类似个人所得税的农业税等等。这些问题更是我国社会所面临的具有“本土性”的财税法问题,也是我国财税法学能够为世界财税法学贡献一份非凡知识的领域。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得我国财税法研究的视野更加开阔,也能够使得我国财税法研究更好地把握中国的核心问题。

2.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对中国财税法研究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经济发展要全面统筹、协调发展,这种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和发展也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

中国财税法学近些年来的研究虽然有重大突破,也初步显示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也呈现出零散化、个体化和孤立化的倾向。中国财税法的研究往往体现在一个一个问题的突破,一个一个制度的研究,非常零散,问题与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制度与制度之间的逻辑结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所以给人的感觉就是就问题研究问题,就个案研究个案,没有从整理性、逻辑性和系统性的角度来审阅财税法所要研究的问题,没有将财税法学的概念、范畴、理论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发展观正好为中国财税法学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面统筹要求财税法学研究必须把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制度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的长远问题研究与当前问题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国外财税法学研究成果与我国的现实国情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理论引进与理论创新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研究与相关部门法的研究以及相关社会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以上这些财税法学研究的方方面面都需要一个宏观的、长远的全面统筹和协调规划的发展观的指导。唯其如此,中国财税法学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才能走上通向光明的发展道路。

(三)在科学发展观下创新中国财税法理论的思路

科学发展观属于哲学层次的问题,它对各门学科的发展都具有指导作用,对于中国财税法学来讲,必须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化为财税法学理论创新的思路,否则,谈论这种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就有空谈之嫌。

1.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

方法是指人们熟悉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式、途径、手段和规则的总和。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科学的方法,就不可能形成科学的学科,没有方法论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学科发展的突破。

财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整个财税法学的学科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之中,许多基础理论问题尚处于空白,许多具体制度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财税法学的学科建构需要财税法学界所有同仁的共同努力,而在这一学科建构的过程中,方法论的建构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科学史上的大量史实证实,任何规律的揭示、理论的创造都得益于恰当方法的运用,没有方法的科学运用和创造,就没有科学的进步。

加快财税法学研究的步伐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财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财税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财税法学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没有财税法学方法论上的突破与创新,就很难有财税法学研究的突破与创新。没有财税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与成熟,就很难有财税法学学科体系的发展与成熟。[10]

近些年来,中国财税法学引进了很多先进的财税法学理论和著作,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闻名财税法学著作的大量引进大大拓展了我国财税法学研究的视野,这些财税法学著作给我们的最大启示莫过于方法论上的启示。[11]从宪法、行政法和民法角度研究财税法,结合判例研究财税法,从历史学、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研究财税法,从法熟悉论和法实践论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财税法等等,这些研究方法逐渐在我国财税法学的研究中运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在财税法学研究中,非凡有价值的研究方法包括经济分析法、政策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社会分析法、个案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等。在财税法学研究中,既需要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运用某种方法,更需要多种方法的交叉和综合运用,以期更全面地把握被研究对象。

2.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

财税法范畴是指概括和反映财税法现象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它是人们在熟悉财税法现象的过程中概括和总结出来的一些定型化的概念和术语。范畴是理论思维的工具和基本形式,是理论形成和发展的标志,是构造科学理论的基本单元,是学科和理论的标志,是学科和理论发展的动力。范畴的研究对于一门学科的发展和成熟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财税法范畴概括和反映财税法现象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把财税法范畴分为一般范畴、基本范畴和核心范畴。财税法的核心范畴、基本范畴和一般范畴构成了财税法的范畴体系。[12]

有了完整的财税法范畴体系,进行财税法研究才能高瞻远瞩、统筹规划、全面协调。至于我国财税法学的核心范畴是什么?有哪些基本范畴?有哪些一般范畴?这些问题需要中国财税法学在发展、创新中不断探索,最终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财税法学范畴体系。

3.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

范式(paradigm)这一概念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最早提出来的,是库恩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核心。库恩所说的“范式”是指科学共同体的共有信念。[13]研究范式是在某一学科领域内进行科学研究的包括规律、理论、标准和方法等在内的一整套理念和信念。它是某一领域的科学共同体在长期的研究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这一领域中的研究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模式与框架,对这一领域的科学研究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作用。

在财政法学领域存在两种研究范式:国家分配论范式和公共财政论范式。在税法学领域中也存在两种研究范式:权力本位范式和权利本位范式。目前中国财税法学界正在进行着从前者向后者的转化。两种研究范式在财税法学中分别体现为两种学说:税收权力关系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税收债务关系说的提出及其发展与完善直接导致了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一致以来处于低水平研究和封闭研究的状态之中,研究力量分散,没有形成一个团队精神和财税法学术共同体。研究人员大多缺乏财税法学的学科意识和创新意识,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而存在,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可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理念和研究框架,没有对传统财税法学研究予以批判性的审阅并进行大胆的创新与改造。归根到底,就是缺乏财税法学研究的范式意识,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研究中进行范式转换的革命性意义。

财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在理论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财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带来了财税法学的革命与财税法学的重生。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中的财税法学是建立在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的基础之上的,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是现代财税法学理论体系建立的根基,是现代财税法学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就不可能有现代的财税法学,甚至根本就不会产生一个独立的财税法学。[14]

中国财税法学已经有不少学者在推动着这种研究范式的转换,但仍然碰到了不少的阻力,将来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沿着学界的这种研究范式转换的道路走下去。

4.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

在完成了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等基础性和前提性的工作之后,所要进行的就是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

中国财税法学的空白之地仍然很多,财税立宪、财税民主、财税法的基本原则、财税法的主体理论、行为理论、责任理论、救济理论等等仍然需要我们去深入研究,在研究方法、范畴体系和研究范式的基础之上去拓展这些领域必然能够统揽大局、推陈出新,迅速攻克财税法学上的一个个难题。

5.加快中国财税法学的制度建设

中国财税法学面临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中国财税法治建设正在中华大地上如火如荼地进行。理论发展的源泉在于实践的推动,恩格斯的那句名言至今仍在我们耳边回响——“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当然,中国财税法学要想获得巨大的发展也必须关注实践,必须能够回答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必须能够给实践以理论指导。

中国财税法学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必须对财税法治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个人所得税法由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转换、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化、农业税的改革、城乡二元税制的统一、遗产税的开征、税收基本法的制定、税务法庭的设立等等,都是需要中国财税法学界予以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无疑是一股春风,它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希望的同时,也给包括中国财税法学在内的各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带来了希望。相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中国财税法学界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下,必将在不远的明天迎来中国财税法学发展繁荣的春天。

【注释】

[1]参见刘福垣:《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载《党建》2003年第12期。

[2]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3]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4]参见刘福垣:《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载《党建》2003年第12期。

[5]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6]参见冯之浚:《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载《中国软科学》2004年第1期。

[7]具有代表性的财税法学理论体系可以参见张守文:《税法原理》(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8]参见翟继光:《论我国税法的核心范畴与基本范畴》,载韦苏文、陆桂生主编:《世纪论坛》,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

[9]中国财税法学界的近期动态可以参考中国财税法网的相关报道。

[10]参见翟继光:《经济法学方法论论纲》,载《黑龙江省政法治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翟继光:《税法学方法论》,载中国财税法网2004年3月16日。

[11]参见翟继光:《独具特质的“北野税法学”》,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参见翟继光:《论我国税法的核心范畴与基本范畴》,载韦苏文、陆桂生主编:《世纪论坛》,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