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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范文精选

艺术品

艺术品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艺术品媒介

材料作为一种表现媒介,不仅是人们生活和生产的物质基础,从艺术表现来说,更是一种“艺术语言”,是艺术的载体。这里所说的“艺术语言”是指其在被艺术家或设计师放进了某种由它们自己或与别的材料共同组成的艺术环境中,构成某种艺术语境时,它便具有了语言的因素,材料便成为艺术语言,成了艺术家思想及意志的代言者。

在材料的发展过程中,从使用纯天然的材料制造器皿的初级阶段到人们利用火制造材料的阶段,从材料的复合阶段到材料的智能化阶段,艺术家及设计师实现了从意识到观念、从使用到审美意义上的转变,即材料作为一种装饰语言、一种造型要素出现在艺术设计领域。

从材料自身角度来说,纯粹意义上的材料媒介往往会使公共艺术品显得单薄,只有找到公共艺术品的语境与材质美的结合点,才能彰显作品的艺术感染力,体现材质所附加的精神内涵。如何将材料媒介的这种“物质性”转变为具有精神内涵的“文化属性”,真正体现材料媒介的自然美、生态美及带给公众视觉上与心理上的愉悦感,是我们研究材料作为公共装饰艺术品的表现媒介的出发点;如何借助媒介语言来表达公共艺术品的语境与大环境的融合、艺术家或设计师与公众在思想上的交流与碰撞,这是理性与神秘的交织,是我们需置身其中探求的领域。

从材料媒介的发展历史出发,笔者将作为公共艺术品表现媒介的材料分为传统型媒介、新型媒介和超媒介。这种分类有其相对性。依其作为语言要素来分析它的语境意义及与大环境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清晰与模糊、是确定与不确定、感性与理性的综合。

传统媒介——感官与直觉的延伸与交融

我们生活在各种媒介交织的世界里,被各种形式及媒介的公共艺术品所影响、所感染。不同材料的公共艺术品带给我们的信息及其所表达的思想内涵千差万别,这不仅是因为不同审美公众的感觉有别,更是他们的感觉与直觉相交融的复杂性的表现。就传统媒介来说,通常情况下软质材料传达给人一种随意、温馨、浪漫等感受;而硬质材料则表达一种庄严、力量等;木质材料传达一种自然、原创;金属材料传达的是冷竣、威严……但这些材料所传递的信息也不是唯一的,要根据具体材料的造型、具体纹理及色彩表现来诠释自身的“内涵”。

传统意义上的材料媒介,是自古以来所运用的如木材、金属、石质、泥料等等,这些材料的使用由来已久并还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故在公共艺术品的创作设计中,研究如何利用传统材料结合新的观念,把传统材料转化成现代装饰设计语言,将传统材料与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材料很好地融合在一件作品中,是公共艺术品设计运用中的重要一环。如何把传统材料成功地运用到公共艺术作品的创作中,借以完成对传统材料所蕴含的文化与社会意义的反思与批判,完成与现代思想的结合,是公共艺术品设计创作领域值得研究的一项内容。

传统媒介作为材料表现在公共艺术品中的运用是较为广泛的,这与传统媒介所具有的性质特点是分不开的,是作为永久性的艺术品而置于城市环境中。传统的材料多种多样,不可能一一罗列,笔者将其归纳为土属类、金属类、综合类三类,来分析说明传统媒介作为装饰语言的特质与表现。土属类包括所有从土地而来的物料如泥质、石质、木质等,土属材料让人感受到自然界的包容、和谐的特质,具有强烈的亲切感。例如朱乐耕教授的环境陶艺作品,即他在麦粒美术馆前的大厅里制作的一幅七米高,十七米长的杰作——“生命之光”,以瓷材质的美感来追求一种凹凸的光影效果,其视觉上的冲击力使人感到一种生命内在力量的勃发和颤动。他利用火和土的语言,不仅巧妙地表现出了具有音乐节奏般的陶瓷肌理的美感、陶瓷材质特有的色泽美感,同时让人通过这犹如土地、岩石般的肌理得到了人和自然的某种亲密感,使人仿佛置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中。而金属包括不锈钢、铜、铁等,具有经久耐用的特征,与建筑环境相得益彰。这也是传统媒介一直以来被看好的原因。综合类材料包括所有化纤合成、塑料、硅胶等,基本取自工业应用。

21世纪的今天,公共艺术品在材质的选择上已进入了全新的时代,新媒介、超媒介的出现,使人们驾驭媒介表现的能力愈来愈强,而在公共装饰艺术品表现媒介的选择上,艺术家趋向于传统媒介表现的主要原因,是它既能满足公众的视感又能满足公众的触感。

新媒介——表现介质的多元化

由于现代艺术的蓬勃兴起,引发了材料世界的大变革,艺术家、设计师们开始认识到材料不仅是可视的、可触摸的,而且还是可嗅的。从有形的材料到无形的材料,从客观的具象到主观的抽象表现,个性化、个人化语言的追求,促使艺术家找出与个人独特语言相适应的材料和技术手段,而形成多元化的格局。

当我们面对一种新材料,也许我们会发现其本身就包含的独特意义,我们可以从中解读出不同的艺术信息和文化内涵。比如说设计师为满足公众亲水的心理要求,通过各种设计手法和不同的组合方式,如静水、动水、落水、喷水等不同的设计做出了水的精神,给人以良好的视觉享受。以水为媒介构成的景观小品如景观喷泉(包括与声、光、雾、电巧妙结合音乐喷泉)、景观瀑布(以建筑物、山体等为背景的瀑布)、水池、叠水等,多是利用水的流动直接设计水景,用自然元素作为造型要素,给城市人营造了一种自然和谐的环境。当下新媒介公共艺术呈现出非常良好的态势,其创作领域兼容了声、光、水、电以及多媒体技术,它们在表达上的自由完全打破了陈旧的格局。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新媒介艺术对架上艺术最大的贡献,是尝试在传统媒介的基础上与新的媒介之间建立的一种对话。

以声、光、水、雾等媒介作为造型语言的出现,给城市增添了丝丝灵气,也丰富了我们的视域。以光为媒介构成的公共装饰艺术品是利用光作为造型的主要要素,这类艺术品有两种效果:一种是普通光;一种是各种色灯光。它们都是通过光影对比造成的光影效果、光色对比所产生的不同光色效果来营造一种内外不同的空间光环境,丰富的光的色彩及层次给公众一种温馨、浪漫之感。光与传统媒介的巧妙结合,产生了更加丰富的视觉效果。像著名导演张艺谋的《印象刘三姐》,是新媒介综合运用巧妙的典型。《印象刘三姐》可以说是最具魅力的山水实景剧场,他利用晴、烟、雨、雾、水、光、声等作为造型艺术语言,给作品增添了无穷的神奇魅力。作为一部大型的公共艺术作品,它集艺术性、民族性、视觉性、震撼性于一身,是一次视觉上的革新。

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新媒介,如声、光、电、水、雾等,利用这些媒介所创作的公共艺术品的一大特点是其暂时性,所以具有大的灵活性,可以随着时间的变化呈现不同的形态、色彩。这种新媒介的产生符合了现代都市人求新、求异、求变的心理。当下设计师与艺术家利用新媒介所创作的公共艺术品呈现给我们的多数是一种形式的表达,而缺少文化内涵及思想性。

超媒介——寻找个性表现语言

超媒介是在传统媒介、新媒介的基础上,借助于多媒体、网络来接受和传播信息,它是非物质性的表现媒介。公众在接受以超媒介为表现介质的公共艺术品所传递的信息时,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模糊的、不确定的、复杂的关系。与公众的互动关系上一方面表现为真实的呈现,而另一方面又表现为虚幻的,是真实与虚幻的交织。

与传统媒介、新媒介的公共艺术品相比,超媒介更多的是强调自身语境的重要性,与环境的关系表现得较为模糊。比如城市广场的信息牌、指示牌等,设计者考虑得更多的是画面的广告性、信息量以及画面的装饰性。而在大的环境上、在公众的心理需求上又做了多少努力呢?画面形式、颜色等信息语言与环境的关系如何?画面的造型语言与所处环境的和谐情况怎样?这应是设计师及策划者多多思考的。

今天,我国城市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在缩短与国外先进国家城市发展的距离,城市公共艺术亦然。但在网络技术等多媒体作为超媒介在公共艺术的运用上,在规划的整体性、设计观念的更新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说一个城市、一个小区的规划可以说很经典,却缺少具有形象性、象征性的标志;一条街道风景亮丽、极具特色,却唯独不见指示牌,让人难以理解。有人说城市公共艺术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它不仅反映了城市的精神,更是一种文化的象征。所以我们的设计师要综合利用网络、摄像、多媒体等媒介语言来展现我们悠久的民族文化。

总之,不管是传统媒介、新媒介,还是超媒介,媒介本身所带来的信息与表现公共艺术品语境传递给公众的信息是不同的。在公共艺术品的表现上,它融合创作者的思想观念而传达出文化信息。这种信息随着不同创作者的不同观念、不同文化素养、不同阅历、不同表现方法而呈现出不同的语境。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及用不同的方法去挖掘、发现公共艺术品表现媒介的意义、审美价值以及在作品中传达出的思想,对公共艺术品的创作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翁剑青.城市公共艺术.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2]费菁.超媒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艺术品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共艺术品媒介

材料作为一种表现媒介,不仅是人们生活和生产的物质基础,从艺术表现来说,更是一种“艺术语言”,是艺术的载体。这里所说的“艺术语言”是指其在被艺术家或设计师放进了某种由它们自己或与别的材料共同组成的艺术环境中,构成某种艺术语境时,它便具有了语言的因素,材料便成为艺术语言,成了艺术家思想及意志的代言者。

在材料的发展过程中,从使用纯天然的材料制造器皿的初级阶段到人们利用火制造材料的阶段,从材料的复合阶段到材料的智能化阶段,艺术家及设计师实现了从意识到观念、从使用到审美意义上的转变,即材料作为一种装饰语言、一种造型要素出现在艺术设计领域。

从材料自身角度来说,纯粹意义上的材料媒介往往会使公共艺术品显得单薄,只有找到公共艺术品的语境与材质美的结合点,才能彰显作品的艺术感染力,体现材质所附加的精神内涵。如何将材料媒介的这种“物质性”转变为具有精神内涵的“文化属性”,真正体现材料媒介的自然美、生态美及带给公众视觉上与心理上的愉悦感,是我们研究材料作为公共装饰艺术品的表现媒介的出发点;如何借助媒介语言来表达公共艺术品的语境与大环境的融合、艺术家或设计师与公众在思想上的交流与碰撞,这是理性与神秘的交织,是我们需置身其中探求的领域。

从材料媒介的发展历史出发,笔者将作为公共艺术品表现媒介的材料分为传统型媒介、新型媒介和超媒介。这种分类有其相对性。依其作为语言要素来分析它的语境意义及与大环境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清晰与模糊、是确定与不确定、感性与理性的综合。

传统媒介——感官与直觉的延伸与交融

我们生活在各种媒介交织的世界里,被各种形式及媒介的公共艺术品所影响、所感染。不同材料的公共艺术品带给我们的信息及其所表达的思想内涵千差万别,这不仅是因为不同审美公众的感觉有别,更是他们的感觉与直觉相交融的复杂性的表现。就传统媒介来说,通常情况下软质材料传达给人一种随意、温馨、浪漫等感受;而硬质材料则表达一种庄严、力量等;木质材料传达一种自然、原创;金属材料传达的是冷竣、威严……但这些材料所传递的信息也不是唯一的,要根据具体材料的造型、具体纹理及色彩表现来诠释自身的“内涵”。

传统意义上的材料媒介,是自古以来所运用的如木材、金属、石质、泥料等等,这些材料的使用由来已久并还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故在公共艺术品的创作设计中,研究如何利用传统材料结合新的观念,把传统材料转化成现代装饰设计语言,将传统材料与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材料很好地融合在一件作品中,是公共艺术品设计运用中的重要一环。如何把传统材料成功地运用到公共艺术作品的创作中,借以完成对传统材料所蕴含的文化与社会意义的反思与批判,完成与现代思想的结合,是公共艺术品设计创作领域值得研究的一项内容。

传统媒介作为材料表现在公共艺术品中的运用是较为广泛的,这与传统媒介所具有的性质特点是分不开的,是作为永久性的艺术品而置于城市环境中。传统的材料多种多样,不可能一一罗列,笔者将其归纳为土属类、金属类、综合类三类,来分析说明传统媒介作为装饰语言的特质与表现。土属类包括所有从土地而来的物料如泥质、石质、木质等,土属材料让人感受到自然界的包容、和谐的特质,具有强烈的亲切感。例如朱乐耕教授的环境陶艺作品,即他在麦粒美术馆前的大厅里制作的一幅七米高,十七米长的杰作——“生命之光”,以瓷材质的美感来追求一种凹凸的光影效果,其视觉上的冲击力使人感到一种生命内在力量的勃发和颤动。他利用火和土的语言,不仅巧妙地表现出了具有音乐节奏般的陶瓷肌理的美感、陶瓷材质特有的色泽美感,同时让人通过这犹如土地、岩石般的肌理得到了人和自然的某种亲密感,使人仿佛置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中。而金属包括不锈钢、铜、铁等,具有经久耐用的特征,与建筑环境相得益彰。这也是传统媒介一直以来被看好的原因。综合类材料包括所有化纤合成、塑料、硅胶等,基本取自工业应用。

21世纪的今天,公共艺术品在材质的选择上已进入了全新的时代,新媒介、超媒介的出现,使人们驾驭媒介表现的能力愈来愈强,而在公共装饰艺术品表现媒介的选择上,艺术家趋向于传统媒介表现的主要原因,是它既能满足公众的视感又能满足公众的触感。

新媒介——表现介质的多元化

由于现代艺术的蓬勃兴起,引发了材料世界的大变革,艺术家、设计师们开始认识到材料不仅是可视的、可触摸的,而且还是可嗅的。从有形的材料到无形的材料,从客观的具象到主观的抽象表现,个性化、个人化语言的追求,促使艺术家找出与个人独特语言相适应的材料和技术手段,而形成多元化的格局。

当我们面对一种新材料,也许我们会发现其本身就包含的独特意义,我们可以从中解读出不同的艺术信息和文化内涵。比如说设计师为满足公众亲水的心理要求,通过各种设计手法和不同的组合方式,如静水、动水、落水、喷水等不同的设计做出了水的精神,给人以良好的视觉享受。以水为媒介构成的景观小品如景观喷泉(包括与声、光、雾、电巧妙结合音乐喷泉)、景观瀑布(以建筑物、山体等为背景的瀑布)、水池、叠水等,多是利用水的流动直接设计水景,用自然元素作为造型要素,给城市人营造了一种自然和谐的环境。当下新媒介公共艺术呈现出非常良好的态势,其创作领域兼容了声、光、水、电以及多媒体技术,它们在表达上的自由完全打破了陈旧的格局。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新媒介艺术对架上艺术最大的贡献,是尝试在传统媒介的基础上与新的媒介之间建立的一种对话。以声、光、水、雾等媒介作为造型语言的出现,给城市增添了丝丝灵气,也丰富了我们的视域。以光为媒介构成的公共装饰艺术品是利用光作为造型的主要要素,这类艺术品有两种效果:一种是普通光;一种是各种色灯光。它们都是通过光影对比造成的光影效果、光色对比所产生的不同光色效果来营造一种内外不同的空间光环境,丰富的光的色彩及层次给公众一种温馨、浪漫之感。光与传统媒介的巧妙结合,产生了更加丰富的视觉效果。像著名导演张艺谋的《印象刘三姐》,是新媒介综合运用巧妙的典型。《印象刘三姐》可以说是最具魅力的山水实景剧场,他利用晴、烟、雨、雾、水、光、声等作为造型艺术语言,给作品增添了无穷的神奇魅力。作为一部大型的公共艺术作品,它集艺术性、民族性、视觉性、震撼性于一身,是一次视觉上的革新。

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新媒介,如声、光、电、水、雾等,利用这些媒介所创作的公共艺术品的一大特点是其暂时性,所以具有大的灵活性,可以随着时间的变化呈现不同的形态、色彩。这种新媒介的产生符合了现代都市人求新、求异、求变的心理。当下设计师与艺术家利用新媒介所创作的公共艺术品呈现给我们的多数是一种形式的表达,而缺少文化内涵及思想性。

超媒介——寻找个性表现语言

超媒介是在传统媒介、新媒介的基础上,借助于多媒体、网络来接受和传播信息,它是非物质性的表现媒介。公众在接受以超媒介为表现介质的公共艺术品所传递的信息时,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模糊的、不确定的、复杂的关系。与公众的互动关系上一方面表现为真实的呈现,而另一方面又表现为虚幻的,是真实与虚幻的交织。

与传统媒介、新媒介的公共艺术品相比,超媒介更多的是强调自身语境的重要性,与环境的关系表现得较为模糊。比如城市广场的信息牌、指示牌等,设计者考虑得更多的是画面的广告性、信息量以及画面的装饰性。而在大的环境上、在公众的心理需求上又做了多少努力呢?画面形式、颜色等信息语言与环境的关系如何?画面的造型语言与所处环境的和谐情况怎样?这应是设计师及策划者多多思考的。

今天,我国城市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在缩短与国外先进国家城市发展的距离,城市公共艺术亦然。但在网络技术等多媒体作为超媒介在公共艺术的运用上,在规划的整体性、设计观念的更新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说一个城市、一个小区的规划可以说很经典,却缺少具有形象性、象征性的标志;一条街道风景亮丽、极具特色,却唯独不见指示牌,让人难以理解。有人说城市公共艺术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它不仅反映了城市的精神,更是一种文化的象征。所以我们的设计师要综合利用网络、摄像、多媒体等媒介语言来展现我们悠久的民族文化。

总之,不管是传统媒介、新媒介,还是超媒介,媒介本身所带来的信息与表现公共艺术品语境传递给公众的信息是不同的。在公共艺术品的表现上,它融合创作者的思想观念而传达出文化信息。这种信息随着不同创作者的不同观念、不同文化素养、不同阅历、不同表现方法而呈现出不同的语境。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及用不同的方法去挖掘、发现公共艺术品表现媒介的意义、审美价值以及在作品中传达出的思想,对公共艺术品的创作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翁剑青.城市公共艺术.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2]费菁.超媒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艺术品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大众传媒艺术品市场积极与消极作用

马克思曾形象地借喻:“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像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当今社会艺术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已是不争之实,依据马克思所言,当艺术商品实现价值的惊险跳跃时,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艺术品本身,而是艺术品的所有者即艺术家。然而艺术家是市场的中心,没有了艺术家哪有艺术品市场?众所周知,艺术家是艺术品市场成功的中坚力量,艺术经营者是帮助艺术家商业成功的关键因素,艺术批评家对艺术活动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还有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产生的不可或缺的守护力量,以及保证其有序发展所起的引导、教育、监督与规范作用。

一、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的引导和教育功能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的市场格局下,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然而由于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起步较晚,发展太快,就像冲牛奶或咖啡一样,快速冲泡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泡沫或不够成熟,随之表现的是激进中的市场盲目性。例如在西方对东方文化的需求兴盛及艺术投资热潮的冲击下,中国当代油画市场就存在雾里看花的现象,似乎被国际市场牵着鼻子在走,让话语权掌握在国外人士手中,乃至出现一些国外势力利用艺术加紧对中国的渗透,强行推销他们的审美价值观。更有不可理喻的是有些艺术家为了一味迎合国际人士的意识形态倾向,创作了一些色情味浓、丑陋古怪的作品,成为了收藏者跟风追捧的对象,脱离了中国人的基本审美情趣,致使那些彰显民族精神,饱含民族文化特色又具有创新性的作品深受影响,[]无容置疑这是一种不健康不成熟的市场折射,所以迫切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迫切需要我们的大众媒体积极正确引导,发挥其权威性、群众性、教育性以及覆盖面广的特点,运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采用直观浅显、快捷刺激的多角度组合,让社会大众清醒地了解并认知,使其沉浸在一个轻松自觉的享受过程中,形成自觉接受的思考习惯,从根本上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审美标准以及文化需求乃至生活方式,达到影响消费的目的。就像传媒理论宗师马歇尔·麦克卢汉所指出的;传媒是真正的社会教育者,它可以在轻松的视听享受中教育人、改变人,通过有效地宣传、介绍、报道,使艺术品得以迅速传播、流通并扩大影响力和公众注意力,牵引并提高受众的审美力和鉴赏力,激发艺术家的想象力、表现力和创造力,为艺术家与消费者创造一个及时宽松的互动平台。与此同时,还可以借助大众媒体的及时性、快捷性、开放性和重复性等特点,对社会起到“瞭望哨”的牵引作用,将艺术真正地融入大众传媒的可利用资源之中,创造出新的内容、新的形式与观念,通过媒体报道、网络资讯,向公众宣传、介绍有关信息,解读艺术家,诠释艺术作品,尤其是可以让真正的艺术佳作反复地进入观众的视线产生潜移默化地渗透力,影响受众的认知水平,鉴赏品位;也可有效地挖掘人们选择生活享受的商业价值取向,并使之转化为影响人们个人品位、社会定位尺度的标准,彰显当代艺术品市场对人民生活质量产生的极大影响力。总之,艺术品市场的落脚点是购藏群体,他们才是使艺术品成为现实商品的最后买单人,是一个健康良性的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终极目标,艺术欣赏者兼购藏者的市场活动是艺术品生产与流通全过程的终点,有了生产与消费才有市场。

概言之,中国艺术事业的荣辱与兴衰必须依靠艺术市场作支撑,一个良性的市场平台,一方面可以为艺术家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另一方面也会给艺术家提出严峻的挑战与压力;与此同时,市场的优胜劣汰,还会创造出多姿多彩的精品之作,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与艺术追求。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全社会尤其是政府要积极支持大众传媒,及时为市场把握先机、适时为那些市场基础好、有收藏投资潜力的艺术品宣传造势,为那些弘扬正气、具有民族精神并取得东西文化认同的艺术家呐喊助威,帮助中国艺术品市场抓住主导权。

二、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监督和规范作用

随着艺术品市场的不断成熟和纵深发展,自然地拓展了行业中的不同角色,尽管中国是在没有画廊时就有了拍卖公司这是事实,但时至今日一级市场中的画廊、艺术经纪人、艺博会等都表现活跃;二级市场中的拍卖公司也异样火爆;还有美术馆、艺术馆、鉴定机构、策展人和艺评家、购藏群体等都在积极参与。从理论上来说,在一个成熟的健康的市场体系中,他们应该各司其职,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已经表现出角色的错落与颠倒。例如,导致了一些艺术家作品在一级市场都没形成影响的情况下,就直接到拍卖会去捣乱;更有甚者是有些鉴定者、策展人和艺评家的沽名钓誉,丧失了中立者的本分与良知,与艺术家或艺术经营者勾结抱团,急功近利,肆意为赝品、伪作或艺术水准不高的作品摇旗呐喊,丢失了基本的艺术公道和职业道德,致使部分艺术品市场呈现出混乱局面。此外,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在所难免的会不断出现许多的新问题和新的矛盾。有些问题是法规漏洞与滞后造成的,有一些问题则是诚信、恶意违规引起的。如拍卖法中规定“对拍品真假不负责”的条款,成为某些缺乏职业道德的拍卖公司假画大行其道的护身符,拍场上的恶意炒作、虚假成交等等让不少买家上当受骗。还有由于市场上缺乏权威、公正的鉴定机构和合格鉴定人才,一级市场中真假问题也成了制约市场发展的瓶颈,等等。然而不断涌现出来的问题更多地需要期待规章的约束。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促使人们对精神文化消费的追求,人们在基本的物质生活满足后,对艺术品等精神文化生活产品形成的广泛而迫切的需求,推动着市场行情的不断走高,行情呈火爆态势,但是如果问题不妥善解决好,势必会影响艺术品健康正常的发展。以上这些问题都渴求着媒体的激浊扬清[]。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大众媒体必须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自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充当市场的守护神和助推器的角色,通过对信息的公正选取、真实报道、客观评价,将社会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理顺,协调成一个有机整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媒体的公信力,市场的诚信力,让消费者放心,经营者欢欣。因为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让媒体曝光”这句话的威慑力与震撼力以及社会影响力,大众媒体应该高举“监督大旗”,借助大众传媒的特有权威功能、监督功能,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所具有的多视角、多功能、广覆盖以及直观、综合、可复制等商业化特点,广泛宣传报道,提供实证化、可量化的信息,揭露社会的阴暗现象和消极负面的因素,透过现象揭穿本质,透过消极弘扬正气,成为光明的使者和文明的象征。

三、正确认识大众媒体对艺术品市场的负面作用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大众传媒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自身利益和行业引导的矛盾。有些媒体由于近视眼前利益而人为操纵,带来信息的和内容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一些媒体如此助纣为虐,不但阻碍行业的发展,最终葬送的将是他们自己。毕竟,行业有行业的规律,客观、公正是媒体的铁律,艺术媒体也不例外。如果一些媒体自己将客观、公正置于脑后,那么最终艺术行业也会公正、客观地将他们抛弃。客观地讲,经过长时间徘徊的艺术品行业发展至今确属不易,行业中的诸多不规范现象逐步暴露出来,乃属成长中烦恼。作为媒体,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如何引导,如何促进规范,不断推动行业做大做强,做行业的守护神和公器,而不是急功近利去讨好利益集团,混淆视听,摇尾乞求短期的一点微利,当然这种丧失原则的做法一时可能会帮助利益集团,但是以牺牲行业、得罪大多数为代价的做法的确是不足为取,试想如果自己都不规范,何谈规范行业呢?如何切实解决这一矛盾是摆在艺术品市场上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首先是要求媒体自身加强职业道德和员工素养,恪守规范,自觉抵制有偿报道、虚假报道,把握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之外;其次,大众媒体是“当之不愧的受托人”,它受党的信任,受人民之托,他代表的应该是人民的心声,体现国家的意志,他理当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切不可错乱自己的角色,切忌弄虚作假、歪曲事实,浮夸炒作等有违人民和国家的事件发生,只有遵循好媒体的基本规律,切切实实服务行业,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双丰收是必然的。第三,我们的政府也应当代表人民给予媒体多方面的关怀和政策支持,使之根植于大众,立足于社会。大众传媒强调传媒对人和社会的意义,而目前我国正处在一种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大众化的艺术传媒所产生的社会功能略显不足,经常地不排除受利益驱使的人为有意或无意的集体造势和炒作现象,使人们在对艺术品消费渴望的同时,产生了迷惑性甚至恐惧心理,容易失去艺术品的原本意义而成为时尚化的广告宣传品或简单复制品,导致媒体成为浮夸追逐时尚的消极手段,这些不良现象实属正常;与此同时,转瞬时逝的视觉冲击也可能导致艺术家急功近利、追求短步之快的伪劣之作,势必产生假冒伪劣、求新求快、求刺激的快餐文化和流行艺术市场泛滥。在许多艺术作品中,经常地会有艺术家为了迎合媒体、市场和公众,而采用人们熟悉的图像或艺术史上著名的图像当作一种最为常见的方式,挪用、复制和拼贴他人作品,最终导致了市场的肤浅混乱。代表新新人类的波谱艺术,表现的艳俗作品大多缘于此。

总之,过渡的商业化乃至炒作会导致艺术与商业的矛盾。康法文的艺术创作“无目的无功利性”的本质特征遭遇着“唯利是图”的市场天性的排斥。艺术市场的过渡繁荣和经济利益驱使,刺激着画家们超量生产,作品的肤浅与平庸加剧了艺术低级趣味和价值取向的扭曲;大众媒体的不健康炒作使艺术品的生产、创作和消费已不再仅仅是艺术本身的事。然而我们相信,作为“兴在百业之后,衰在百业之前”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将会随着大众媒体的登台亮相,通过多渠道开拓、多途径挖掘、多平台展示,形成利益协调、机制保障,逐步提高艺术家在当地甚至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和社会定位,建立稳定可靠的商务交易,使艺术品的消费经常地处在媒体的舆论监督下,艺术品生产者、艺术品经营者、艺术评论家等市场各要素有机互动、竞相角逐,精诚合作,市场必将百废待兴。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M]第1卷人民出版社P124

[2]尧小峰,艺术媒体需要什么[Z]雅昌艺术网专稿2008年5月

艺术品范文第4篇

在西方社会中,早在18世纪艺术品金融化就盛行于欧美,许多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的投资资产组合中都配备了艺术品资产[5]。例如,历史上名声远洋的艺术品基金是熊皮基金和英国铁路局退休基金[6]。熊皮基金是一批金融家在1904年号召专业投资人出资而建立的。他们通过购买包括毕加索、塞尚、马蒂斯等现代大师的早期作品而运营基金。之后就是1974年发起的英国铁路局退休基金。由于当时处于英国经济低迷,失业率高、通货膨胀严重的大背景下,该基金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就拿出一部分钱投资艺术品。为了保障其专业性,还请了苏富比拍卖公司为其做投资顾问。我国艺术品收藏历史可能不比西方发达国家晚,但是将艺术品与金融资产相结合,实现艺术品金融投资的时间并不长。目前,我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艺术品与金融资产结合的步伐加快。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速度迅猛,艺术品金融化发展势头明显。除个人爱好者外,在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进程中,投资者机构化趋势明显,但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诉求增加。目前,参与艺术品市场投资的企业主要来自文化传媒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领域。二是大量金融投资机构开始在艺术品投资领域试水。企业和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获取收益的方式不同,其借助的是雄厚的资金、丰富的信息资源以及更专业的资本化操作方式。由此推断,随着艺术品市场金融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的艺术品投资市场将逐步从散户市场向机构市场转变。

第二,在艺术品交易市场中金融化产品逐渐增多。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金融产品是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标志。目前我国推出的艺术品金融化产品主要有:艺术品基金、艺术品信托、艺术品保险产品等。艺术品基金的发起人通常是一些艺术家或者金融投资人,召集拥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对艺术品有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通过组合多种艺术品,获得理想收益。艺术品基金投资市场的发展经过了散户阶段、专业机构投资阶段和艺术品衍生品投资阶段。专业基金投资艺术品和个体-易受个人喜好影响的方式不同,基金主要考虑的是艺术品的未来出售增值价值,因此,前一种方式的收益率往往要比后一种方式收益率高[7]。随着我国提供给艺术品投资基金的成长环境逐渐向好,艺术品投资基金市场频传捷报。2010年各种艺术品基金开始试水,先是年初中国民生银行消息称推出“非凡资产管理-艺术品投资计划2号”,再是同年6月怡桥财经艺术基金宣布启动。同年7月,德美艺嘉艺术基金正式,发行规模数亿,发行面向全球。目前情况下,由于艺术品投资基金的门槛不高,其广泛参与性使得艺术品投资的另类价值显现了出来。同时,艺术品基金让投资者不用费心思去照顾那些娇贵的艺术品,还能有所收益。正是因为这些优势,所以其未来十分值得期待。把艺术品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的机制和过程称之为艺术品信托。艺术品与信托的结合有两层不同的含义:一是艺术品作为一种资产在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及资产定价时发挥作用,即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二是首先将艺术品资产化,然后金融机构向投资者发行投资基金;最后,将整合的资金重新投放到艺术品市场中。艺术品信托市场的发展主要经历以下阶段:一是以散户市场为主的起步阶段,即个人或者投资机构在没有采纳任何专业指导和咨询的情况下,作出的个人直接购买行为。二是以机构购买为主的发展阶段,例如,购买由金融投资机构发行的艺术品按揭产品、艺术品基金产品等。这种背景下导致的问题是艺术品没有所谓的所有者,只有当投资者收购后,才能获得艺术品的所有权。三是交易艺术品衍生品的成熟阶段,即跨过艺术品变现的过程,通过艺术品指数挂牌上市进行交易。与之相适应,艺术品保险业务也开始起步。2010年12月,我国《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8],指定了一批文化产业保险试点,确定了11个与文化产业“联姻”的险种业务。自此,保险公司就有资格提供从保管、展览到运输等环节的艺术品综合保险项目。但考虑到艺术品确真估值以及出险后评估的瓶颈,保险公司目前只向公信力强、规模大的机构提供这类保险服务,艺术品个人持有者的保险服务尚未出现。

第三,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程度不断加深。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另一大特点,是艺术品正逐步实现由商品向资本的转变。艺术品投资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便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9]。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年增长率达到41%,交易总额达到1694亿元,在全球艺术品市场上所占份额已超过英国,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中存在大量闲散资金,使艺术品交易市场成为金融资本寻求利益的价值洼地。虽然发展势头向好,但是,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火爆的场面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不少业界人士提出异议,即过分强调艺术品在资本投资市场的作用,会磨灭其自身的文化属性,让艺术品单纯沦落为金融炒作的工具。西沐教授也曾指出:“我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还面临许多问题,例如,缺乏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缺乏有力的风险监管体系,等等,都需要政府政策与时俱进”[10]。

目前我国艺术品金融市场面临的三大问题

第一,发展环境问题。首先,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携带资金进入市场从事交易活动,但相应的市场监管与法规建设缺位,这一不利因素在金融资本大量介入之后显得尤为突出。艺术品交易市场涉及的资金量大、专业化要求高、风险程度大,没有专门化的监管机构与法规规范就容易造成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规则失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的同时也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其次,在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上缺乏对于软性方面的有效控制,例如,职业道德等。此外,大多数扶植艺术品投资的金融服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这些无疑都是阻碍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发展的因素。另外,市场风险控制能力差也是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绊脚石。首先,自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进入发展的黄金期后,艺术品造假现象就从未停止,这也使得我国艺术品的投资风险居高不下;其次,由于综合性人才以及专业鉴定机构的稀缺,对于艺术品的确真鉴定目前没有公信的方式,许多所谓的鉴定专家以及专业机构唯利是图,缺失职业道德,有意推高艺术品价格。

第二,发展体系问题。我国艺术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处在初始阶段。这不仅体现在艺术品和金融资本结合的紧密程度上,而且还体现在配套金融服务不完善等方面。在艺术品交易的发展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与艺术品相结合的资本市场,那么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就将前景灰暗。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更好地实现艺术品与资本的结合。例如,艺术品估值体系随意,缺乏公信的艺术品鉴定机构,都增加了专业金融机构对艺术品进行资产化的难度,从而使金融机构在面对艺术品投资时只能望而却步。另外,专业监管机构的缺失以及税收制度的不明确都是制约我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发展的因素。

第三,运作制度问题。与证券的标准合同化方式相比较,艺术品金融化在完善运作制度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必须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进行标准化交易、完善体系建设,才能保障艺术品金融化市场的平稳发展。

艺术品金融化的发展方向

针对上述情况,对未来我国艺术品金融化的发展提出五点可行性建议:

第一,转变传统艺术品交易观念。有质疑者指出,非理性炒作与投机是艺术品金融化的最大特点[11]。而其实,目前进入艺术品交易市场的投资者很多都是有金融投资背景的专业人士,他们不是利益的投机者,他们的关注点放在运用现资理念投资艺术品上。所以,艺术品金融化并不是艺术品交易市场的倒退,而是新理念、新观念介入后的一种良性发展趋势。因此,我们必须抛弃传统观点,不断提高投资技巧,总结鉴藏经验,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艺术品金融化,在充分研究艺术品交易市场发展趋势的情况下,把握投资机会。

第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艺术品金融化的法律规制,需要在传统立法的基础上,针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门立法。在立法层次上,可先出台行政法规或者多部门联合规章,形成多部门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的局面[12]。

第三,完善艺术品金融服务体系。艺术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结合使得艺术品交易市场得到了扩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也提到了战略高度。面对这样的历史性机遇,如何建立与艺术品交易市场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成为我们研究的紧要课题。艺术品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的基本原则,应当是有利于国家对艺术品交易市场进行保护;充分考虑艺术品金融化的特殊性;符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等[13]。

第四,大力培养专业化的艺术品从业人员。苏富比拍卖公司专业投资人员的大力协助是英国铁路基金会能取得辉煌成绩的很大一部分原因。虽然艺术品金融化交易是非实物的交易模式,但是其专业化、科学化的特征并没有改变。因此,要加快艺术品金融化的进程,完善艺术品交易投资市场,就必须培养一批具有专业鉴藏知识,经验丰富,熟知金融市场的综合性人才。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建议设立部级艺术品鉴定估值资格考试系统,培养专业性人才。部级艺术品鉴定估值资格证书可以隶属于国家艺术品登记鉴定机构,凡是由持有资格证书的鉴定估值人出具的鉴定估值结果都具有法律效应,受国家保护。此举不但能改变多年来鉴定人员一直处于“有岗无职”的无执业资格证书状态,而且将推动艺术品投资与经营市场的健康、繁荣和有序发展,并为艺术品的规范鉴定、修复、经营等经济行为提供保障。

艺术品范文第5篇

一、为加强对文化艺术品出国(含出境,下同)和来华(含港、澳地区来内地,下同)展览事宜的归口管理,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文化部关于全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归口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文化部归口管理的文化艺术品出国和来华展览的范围包括:

(-)根据我国与外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和项目计划规定互办的文化艺术品展览;

(二)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内地与港、澳以及民间组织间根据友好协商出国或来华举办的计划外的文化艺术品展览,其中包括无偿展览、有偿展览和兼有部分展品销售的展览(以下简称“展销”)。

三、所有出国和来华的文化艺术品展览项目,都要根据《归口管理办法》第三项“审批权限的划分”第(-)至第(五)的规定报批。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是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一级部门。

五、由于有偿展览和展销具有以文补文性质,文化部所辖对外展览机构和经文化部认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所辖以民间名义对外的展览机构,可以作为出国或来华有偿展览和展销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经办业经批准的项目派出或接待具体事宜,受主办单位委托对外进行联系和商签合同等事宜。

六、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大军事单位、各全国性人民团体可以主办或承办本部门业经批准的第二条第(一)类的展览项目和第(二)类中的无偿展览项目。

七、主办单位举办第二条第(一)类的展览项目和第(二)类中的无偿展览项目的报批内容应包括:展览名称、展览内容及展品数量、展品价值、送展单位、展品作者及其简历、展出时间、地点、随展人员及接待办法等;举办有偿展览和展销项目的报批内容,除以上各点外还应包括:展品价格、保险金额、酬金数额、运输办法、售款分成比例、付款方式、违约索赔等,与外方签订的意向书亦随报批件上报。

八、出展和来展的文化艺术品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出展的项目需保证艺术质量,弘扬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文化艺术的水平。对来展的项目,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化部《关于加强引进外国艺术表演和艺术展览管理的意见》(国办发[1992]37号)的精神审查和处理。

九、出国举办有偿展览和展销实行自负盈亏。其资金筹措、收入分配和管理原则如下:

(一)办展费用,包括征集展品、包装、运输保险、租用展厅、随展人员费用等,均由承办单位负责与外方和国内有关单位提出费用承担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我随展人员的服装补助费和在国外期间的个人零用费,按国家规定的临时出国人员待遇标准执行。若外方支付给随展人员的费用高于我国规定的标准,其超出标准的部分作为办展的国外收入。

(三)办展的外汇净收入(包括酬金、零用费、录像酬金、展品出售所得等),纳入承办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管理使用。

十、外国来华举办有偿展览和展销时,我方承办单位所获收入,应冲销接待、场租、广告、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其净收入,纳入承办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管理使用。

十一、举办第九、十条所述展览的外汇收入应由承办部门向中国银行结汇,按有关规定办理外汇留成手续。留成额度需按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十二、文物品出展和来展的管理细则,由文物主管部门根据《归口管理办法》并参照本管理细则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