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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基础知识范文精选

设计基础知识

设计基础知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基础安全设施、财政支出

一提及基础安全设施,人们首先便会想到国防。的确,对一个国家而言,国防算得上是头等重要的基础安全设施,但其实除国防之外我们周围到处都有政府[1]为公众提供的各种安全设施。而本文将着重说明的便是政府提供的除国防外的安全设施。在阐述观点之前我们先要知道什么是政府基础安全设施。所谓的基础安全设施是指政府提供的用于保护公民基本人身、财产安全的(国防除外)公共设施或服务及其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品中与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配套、附属设施或服务。举个简单的例子:马路上的人行横道、隔离栏、红绿灯这些设施的存在既有效地保持了交通秩序又保障了那些在使用道路的行人的人身安全。又如公园或旅游景点里的各式各样的警示标志、护栏,这些设施有效地保护了游客在观光娱乐时的安全。诸如此类的设施还可以举出很多,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确保社会成员在使用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产品或服务时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外来因素的侵害。同时由于基础安全设施往往是与交通、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使用,所以这些安全设施绝大多数与基础设施一样属于纯公共产品。微观经济学和财政学的原理告诉我们纯公共品由于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因此主要有政府来提供。由此基础安全设施也理所当然的应由政府一手承担了下来。但是正如理论上指出的那样由政府提供就产生了效率了呢?我个人认为未必!

有资料显示在发展中国家里基础设施投资比重一般占GDP的40%~60%,占总投资比重一般为20%,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一般占GDP的2%~8%,平均为4%。然后我们回过头来看一下中国国内的情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支出用途角度来看,国内基本建设支出从1958~1962年(“二五”时期)的47%下降到1996~1998的12%,下降了近35个百分点,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逐步弱化,社会管理职能日益加强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这种转变,财政支出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从改革前的平均60%左右下降到“九五”时期的40%,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相反的社会管理支出比重则大幅度地提高,从40%左右上升到了60%左右。经济建设支出比重下降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流动资金支出下降,从1983年7月开始,除了核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属的少数国有企业外,其余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因供应从拨款改为由银行贷款而大幅下降,从1958~1962年的10%下降到1996~1998年的0.5%,或者说,从改革开放前的平均水平6.6%下降到目前水平0.5%,下降了6个百分点,这种支出的下降趋势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第二,基础设施支出下降。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投资主体的资金来源多元化,使得基本建设支出比重迅速下降,从改革前的平均36%急剧下降到1996~1998年的不到12%,下降了24个百分点。这两项支出比重就下降了30个百分点。

在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减弱的同时,社会管理职能得到加强,社会管理支出比重必然提高。不过,在社会管理支出的增长中,有合理的成份,也有不合理的因素。首先,社会文教费的增长是合理的。其次,行政管理费的增长不尽合理。虽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公共事务”也日益增多,行政管理支出增加有其必然性。但是,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管理费增长速度过快,1981~1995年前行政管理费支出比重增长率平均高达35%成为我国财政支出中增长最快的项目。在这种现状下一方面由于国家削减基础建设支出政府对基础安全设施的支出随之下降,地方政府因缺乏资金便对一些看似并不重要但实际却不容忽视的环节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这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中央加大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致使行政机构快速膨胀,行政人员数量激增,反而造成了行政单位官僚滋生,人浮于事降低了政府的办事效率。这种现象的存在与中央制定的财政政府的初衷是南辕北辙,是极不正常,极不合理的。虽然随着政府机构的改革和精简,行政部门膨胀的势头已得到控制,如1996~1998年的行政管理费支出占总管理支出的比重比1990~1995年的比重仅提高了5个百分点,但是地方机构的膨胀在个别地区仍在继续,并且原先精简的机构出现了越精简人员越多的怪现象。在这种做秀式的精简改革之下随之而来的因管理松散,效率低下所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频频见诸于媒体、报纸。

2001年11月7日凌晨四川宜宾南门大桥17对承重钢缆吊杆中突然间4对(8根)断裂,导致大桥两端(桥北20米、桥南40米)发生坍塌,导致2辆客车坠下河岸和江中,3名驾乘人员失踪;有一辆货车坠落江中,伤亡情况不明。事件发生后四川省一些桥梁专家和工程设计人员在桥梁的断裂处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坍塌断裂之处露出一层薄薄的钢筋网,悬吊的承重钢管中露出了锈迹斑斑的钢缆。据现场一位工程人员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那承重钢缆是装在钢管中且加了防锈油的,怎么会生锈?据宜宾市曾参加过泸州大桥、岷江大桥、马鸣溪大桥施工的吴工程师讲,这种动态式的悬吊式设计很可能有问题。从南门大桥断裂的状况看,两边的断裂处都是在主桥与引桥的结合点,恰恰也是吊桥动态与静态的结合点。因受力不均,一边垮塌后,使桥面的支撑力发生波浪形摆动,造成另一边也垮塌。吴工程师还说,从现场看桥的伸缩缝过大,部分施工材料不合格也是造成桥面断裂的原因之一。据宜宾市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讲,1999年綦江虹桥事件后,宜宾有关部门就对此桥进行过一次“体检”,当时被验收合格。两年前,宜宾一位记者曾对该桥的安全隐患作了一些报道,但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对于此事件不少市民直接将此桥与虹桥联系在一起,也毫不吝啬地使用了“豆腐渣”的字眼。2003年4月央视《今日说法》报道了一名大学生在仙居梅雨潭游玩时不慎坠崖身亡的事件。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是管理当局大意未在一处隐性瀑布口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该大学生从高达30多米的瀑布上坠落死亡。其实在事发之前已发生过好几次类似的险情,也有人向管理当局反映过,但管理人员以种种理由对此事一拖再拖直到大学生坠崖后第二天才匆匆在瀑布口放了一块警示牌并加了一条防护链……

此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在让我们感到气愤之余更令我们困惑不解的是难道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真的一分钱都拿不出来吗?难道在这么多的行政机关、人员中就真的抽不出人手和时间切实地解决一下这些看似无关痛痒其实人命关天的“小事”!难道政府一定要等到悲剧发生,事件被曝光,双方对簿公堂时才引起重视出面给予解决,并且信誓旦旦地承诺一定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但是不幸已经造成,谁也无法挽回,更不幸的是这种悲剧还在不同的地方上演着……我不禁要问:这种视公众的宝贵生命如同儿戏的政府拿来何用?

其实当我们静下来理智地分析一下这些事件的背后,不难发现有其发生的必然性。我们希望政府能以较低的成本提供优质的服务,但这并不必然能够如愿以偿,有时我们发现政府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行政支出膨胀,政府通过税收取得的资金被用于建造楼堂馆所、购买高级进口轿车和高档办公设备而这些支出与公众希望政府做的事并无多大联系。那么在怎样的条件下,一个完全有政府计划来做出的支出安排才能实现效率和公平呢?首先,政府必须具有充分的信息;其次,参与制定计划和执行计划的所有个人都必须一心为公。但是正如现实中的市场不是理想中的完全竞争市场一样,现实中的政府也不完全具备理想化政府所应满足的条件,这是因为政府存在着以下缺陷:

一、信息失灵。政府与市场一样,都会存在着信息失灵的问题。即使政府计划的制定者精明强干,并且掌握了现代化的管理技能和工具他仍不可能达到无所不知的境地,这首先是因为社会经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资源的种类、产品的类别多得不计其数,每一种产品都存在着许多种技术可能性。在众多的消费者中每个人的偏好各不相同,而且,不论是资源、技术还是公众的偏好都在不断的变化之中。这些情况不论是对计划机制还是对市场机制来说都会使了解信息十分困难,而对于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出计划机制中信息失灵的特殊原因在于:1.不通过市场交换,消费者(公众)对不同产品的显示偏好难以显示出来。计划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一个必备条件是政府计划者能全面、准确地了解消费者的偏好,了解他们需要怎样的产品和服务,他们对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相对效用评价是怎样的。在市场机制中,这种偏好通过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反映出来。而计划体制并不以交换的方法来决定产品生产和消费,人们消费的产品数量和种类由计划决定,消费者无法通过交换来表现他们的愿望和要求。这时计划者就无法观察到消费者究竟需要哪些产品,也无法知道各种不同产品对消费者的重要性如何。2.计划体制中的个人利益作用将使信息的获得受到很大的影响。现实中的政府并不能先验地得到信息,它只是一个“大脑”,其信息完全依赖于它的感觉“细胞”——各基层单位和个人提供。由于在集中计划体制中,基层单位设有独立的行为能力,他们的利益完全由计划所决定,这就使得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受到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收集信息的动力不足。由于计划体制中的基层单位缺乏独立的利益,因而也就缺乏收集信息的积极性。这在实际中往往表现为政府对环境的变化表现迟钝、麻木、熟视无睹;(2)信息污染。有效的计划取决于计划者所获得的信息的真实性。然而,基层部门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对信息,或者编造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另一方面又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即报喜不报忧。这样,政府计划者得到的信息就会是片面的,失实的。这种信息污染将造成政府信息失灵;(3)信息滞后。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计划者的信息必须是及时的,一旦事过境迁,本来的信息就回转变为不准确的信息。集中计划体制的一个特点就是信息传递链较长,而且层次重叠。由于情况是不断变化的,从基层单位到计划制定者之间有众多的环节,每一环节不仅起着信息污染的放大器作用,而且还会阻碍信息的传递速度,使信息滞后,造成政府计划与反馈的信息失灵。

二、公共决策中的经济人行为。计划机制实际上是以公共决策代替私人决策。计划机制产生理想结果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参与公共决策和执行过程的所有个人都是一心为公的,他们的行为目标是使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最大化。然而在现实中,计划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是具有自身利益和偏好的个人。他们承担公共责任,掌握公共权力,这一事实本身并不必然使之具有追求公共利益的行为为目标。他们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像在市场活动中一样具有经济人的行为特征,即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利益。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部分达到地就是这种追求自身利益的结果。然而,一旦经济人行为在公共决策中发挥作用,导致计划机制失效的原因就不单纯是信息失灵。换言之,即使计划制定者和执行者能够获得实现效率的所有信息,计划机制的运行结果仍然可能是无效率的:1.从计划的制定者来看,他可能根据自己的偏好来决定生产什么,怎么生产以及为谁生产。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解释计划制定者的行为。一个解释是,计划制定者认为消费者的偏好是不合理的,不理智的,他们所需求的不能真正代表他们自己的利益。因此,不能根据公众的偏好来制定计划,社会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应由社会中的某些精英来决定,因为他们的偏好代表了社会所有成员真正的和长远的利益,而政府计划的制定者则是这些精英的代表。从这一论点来看,计划制定者的目的仍是社会的总体利益。他不按公众的偏好来制定计划并不是因为他追求自身利益,而是认为自己的偏好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公众的利益。但是,从经济人的观点来看,计划者不依据广大公众的偏好而是根据他自己的偏好来制定计划,是因为这种偏好代表着他个人的要求、愿望和利益,能够使他得到更多的物质财富,或者更大的功名和权力。2.从计划的执行者来看,如果计划的制定者得到了充分的信息并且按公众的偏好制定计划,这一计划是否能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呢?由于计划的执行者都是具有自身利益的个人,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就可能发生。当计划执行者的利益相冲突时就会出现对策性反应,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计划执行者追求自身利益的表现。在他们能够自主决策的场合,就有可能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利谋取本部门或个人的私利。这些行为都会使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走样”,从而无法实现计划所要达到的目标。

三、公共决策程序的缺陷。如果我们假定政府计划者能够得到充分的信息,并且愿意根据公众的偏好指定计划和执行计划,即排除他们利用特权追求个人私利的可能性,计划机制仍存在着一个独立的非效率因素。这就是公共决策程序所具有的缺陷。如果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参与公共决策,并且在决策过程中拥有相同的权力,即使每一个参与者都是追求私利的,这种行为也会受到公共决策程序的制约。在民主社会中,计划是一个公共决策,由公众同来决定。然而,不同的个人有着不同的偏好,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按照谁的偏好来制定计划?人们曾经设想能否将各个人的偏好“汇总”成为社会偏好,整个社会就像一个人那样具有一套符合逻辑的偏好体系。这一偏好体系能够反映这一社会所有人的愿望和要求。然而研究表明这是不可能的,公共决策在符合一部分的偏好的同时必然要违背另一部分人的要求和愿望,在实际过程中,政府在某些事上又根据另一些人的偏好来进行决策,换言之,政府并不像一个人那样具有逻辑一贯的偏好体系,它没有一个稳定的判断是非的标准。这个问题与参与决策过程的个人品行无关,它是公共决策本身所固有的缺陷,无论采取怎样的决策程序都无法消除这一缺陷。

综上所述,政府由于忽视基础安全设施支出引起的效率低下以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有其主客观方面的原因,针对政府存在的缺陷我们又应如何加以解决?

首先,对于政府信息失灵,改革的重点是强化政府对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采用现代化的信息工具(例如电脑和互联网)完善信息传递中的管理,提高计划方法的科学性,以及提高计划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思想觉悟,使他们全心全意地为公众服务。对于公共决策中的经济人行为与公共决策程序具有不可克服的缺陷是现实社会中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的这个事实。改革的重点就不单纯是强化政府的管理技术手段,而是考虑如何限制计划机制的作用范围。在那些可以用市场机制去替代计划机制的领域中,用私人决策去代替公共决策积极改革政治决策程序,以便将公共决策中追求私人利益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限制在尽可能地的程序。具体做法可以考虑如下:对于既竞争又排他的基础设施安全设施,政府可以民间资本参股,控股甚至独资经营;对于竞争性弱但是排他性强的基础安全设施,如果有利可图,私人企业愿意投资,那么政府应该引导民间资本介入,而不应该禁止其参与;对于如不敷出,无利可图的基础安全设施项目,政府可以采取给予一定补贴或者补偿使投资者愿意参与;对于纯公共物品,如果能对使用者强制收费,民间资本仍然可以参与。此外,非政府组织来承担基础安全设施的提供也不失为一个解决的良策。

注释:

[1]“政府”可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从广义来看,政府是指国家各级权力机构;从狭义来看政府是指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部门。不包括立法和司法部门,本文按后一种理解定义政府。

参考书目:

1.赵志耘。《财政支出经济分析》。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2.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1999中国财政发展报告。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丛树海。《财政支出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2年版。

设计基础知识范文第2篇

为切实做好*年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我县*年度烟叶基础设施建设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围绕基本烟田规划,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烟草补贴、资金直补、烟农投劳、多方受益”的建设原则,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思路,突出“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的工作重点,落实“整片推进、因地制宜”的工作要求,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建后工程的持久效能。

(二)目标任务

全县完成烟水工程建设项目1531件,其中管网工程1件,水窖1530件,改造机耕路3.2公里;烤房密集式改(建)造1650座。工程总投资1835.16万元,其中烟水工程建设1007.16万元,烤房密集式改(建)造总投资825万元。

(三)完成时间

*年度烟水工程建设项目务必于*年9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向县领导组提请验收,县领导组于9月25日前组织验收完毕;烤房密集式改(建)造任务务必于*年7月20日前全面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建设措施

(一)坚持项目责任制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县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制。

1.县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组的职责:

(1)负责全县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全县烟叶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安排;

(3)负责领导全县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队伍;

(4)负责组织全县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2.县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组织全县烟叶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队伍;

(3)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与市烟水办对接,搞好联系;

(4)负责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料整理,规划汇审、报批和档案管理;

(5)负责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

(6)负责县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组决定的其他事项的贯彻落实。

3.县烟草分公司的职责:

(1)负责筹措资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按时拨付工程款;

(2)准备有关模具,对采购物资进行管理;

(3)参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检查验收;

(4)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5)负责烤房密集式改(建)造工作的计划下达、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档案收集编制;

(6)负责水窖建设所需模具的经费落实和制作。

4.县水利局的职责:

负责规划、勘测、设计、预算,拟定实施方案报告,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参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检查验收。

5.县烟办的职责:

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和参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检查验收。

6.县城管局的职责:

负责质量监督并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7.县审计局的职责:

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提交审计报告。

8.县监察局的职责:

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检查、验收工作,提供纪检监察报告。

9.县财政局的职责:

负责按时、足额拨付工程管理、办公经费。

10.项目乡镇的职责:

负责成立领导组,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群众按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群众投工任务,做好项目实施所占土地、山林、取沙、取石、安全责任以及其他矛盾的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水窖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时竣工。

(二)坚持阶段性目标责任制

*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坚持阶段性目标责任制。

1.*年7月30日前,各项目乡镇必须组织群众投工完成水窖的坑塘、管网的管槽、渠道沟槽开挖工程;8月10日前完成水窖的沙石备料工作。责任人:项目乡镇的乡镇长

2.*年9月15日前,所有工程竣工,乡镇申请县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组验收。责任人:项目乡镇的乡镇长

3.*年9月25日前,县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组组织验收。责任人:胡泽华、程胜碧

4.*年9月30日前,完善有关申请验收的文件材料:

(1)县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全面清整项目档案资料,并按要求立卷归档。责任人:胡泽华

(2)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资金。责任人:程胜碧

(3)进行项目资金审计,提交审计报告。责任人:王学俊

(4)提交纪检监察报告。责任人:郭健

(5)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现场签证、施工日志、变更处理等工程质量管理痕迹资料由县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督促施工队或者驻工地质量管理人员提供。责任人:胡泽华

5.*年10月10日前,申请市领导组验收结束。责任人:胡泽华

(三)坚持建设监理制

有关建设监理事项和监理报告由县烟水办联系落实,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监理工作。

(四)坚持招投标制

材料采购和管网工程、改造机耕路要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由县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组组织,按基建程序实行招投标;水窖建设由乡镇或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简易招标就地选择比较专业的施工人员统一组织施工。

(五)坚持建后管理制

水窖、烤房由受益烟农自主管理维护使用,其它烟水工程管理要成立用水户协会,建立乡规民约,收取水费,以水养水,提高管理使用年限,充分发挥效益。

(六)坚持群众投工投劳制

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实行民办公助。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和水窖材料的搬运按照谁受益谁投工的原则,由乡镇、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受益群众完成。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要注意方法,禁止采用简单粗暴行为强行要求群众投工,禁止将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量分摊给受益群众,无端增加群众负担。水窖由受益烟农自行开挖,技术人员指导浇筑;改造机耕路、管道安装、灌桩预制、安装工程组织专业队施工,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资金来源

1.烟水工程建设资金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322.48万元,省内烟草补贴336.30万元,烟农投工折资348.38万元;

2.改造机耕路申请国家烟草专卖局补贴16.13万元,市、县烟草公司投资29.95万元,烟农投工投劳及占用土地折资18.25万元。

3.烤房密集式改(建)造按《*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年烤烟生产的通知》(巧政发〔*〕5号)文件明确的来源渠道做好筹措。

(二)资金用途

烟草行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补贴(包括项目开工前所发生的项目规划论证、勘探、设计、咨询等前期工作费用补贴);县政府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管理、办公经费;工程建设永久性占地和临时占地费用由乡镇政府协调解决,不计入工程投资,不列入烟草行业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1.烟水工程水窖按建造标准25m3/个补贴资金1600元,管网工程和机耕路改造按批准的设计预算标准执行。

2.烤房密集式改(建)造按《*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年烤烟生产的通知》(巧政发〔*〕5号)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管理费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开办费(会议、招投标费用)以及工程建设开工后的经常费、项目管理费、工程建材质量检测费、奖励费等。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07〕42号)的规定,工程建设管理费由县政府和县烟草分公司共同承担。项目开工前所发生的项目规划论证、勘测、设计、咨询等前期工作费用不包含在工程建设管理费中,由烟草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部门。

四、组织措施

基本烟田建设不仅能大大改善烤烟生产的基础条件,提高烤烟生产能力,降低烟农生产成本和劳动强度,增强烤烟产业发展的后劲,而且对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将产生重大影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基本烟田建设的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按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一)加强领导,推行行政问责制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基本烟田建设领导组,抽出专人组成工作组,驻村、组、农户搞好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布置,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组人员分片、分户包干,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到项目、到户,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根据问责办法的规定,县政府将烟水工程建设情况纳入行政问责内容,对各项目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中工作不力或不作为,乱作为的,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二)严格奖惩,建立激励机制抓落实

烟水工程建设完工后,要按照目标管理责任状所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奖惩办法,进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即:对按时完成烟水工程建设任务,质量达到合格,软件资料齐备,通过检查验收的项目乡镇,按总工程量的1.2%计算奖励。其中,奖金总额的40%用于烟水工程管理费用,30%用于奖励参与抓烟水工程的有功人员,30%用于奖励责任人。烟水工程不按时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工程的,县人民政府将从乡镇财政包干经费中扣罚30000元,每个责任人处罚1000元。同时,在*年度“争先创优”考核中扣除该项得分。

(三)强化督查,实行定期通报制

县烟办、烟水办、烟草分公司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项目乡镇、项目区搞好督促检查,做到每10天督促检查一次,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做到每10天督查通报一次。

设计基础知识范文第3篇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1.加速推进创业大道建设。创业大道工程是我区设区以来投资最大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是连接新余主城区与下村工业基地、杭南长高铁新余站的主通道,也是全区34项重点工程之一和全市70项重点工程之一,对促进下村工业基地发展壮大和未来高铁站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它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下村工业基地基础设施,极大加快落户下村工业基地的赛维等企业的发展,促进未来高铁站的发展。根据全区重点项目调度会议要求,创业大道建设项目必须在年农历年前全面竣工并通车。区交通局要加大项目调度,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进度,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2.加快推进霞江大道、世纪路、创新路建设。区交通局要督促三条道路的相关建设单位,按照相关合同要求,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成相关建设工作。

3.继续推渡改桥、渡改桥、中元渡改桥建设。改桥力争在年农历年前完成大桥主体工程,渡改桥、元渡改桥力争在2010年3月底完成大桥主体工程。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督导。在时间紧、投资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道路桥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星期汇报、会议制度,每星期收集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存在问题,形成汇报材料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项目建设情况,分析、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有关乡镇(办)和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快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前中心工作议事议程,成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挥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指挥、协调、征地拆迁、筹资等工作。区里将抽调区法制办、区委督查办、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的督查工作组,对相关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各项政策支持的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办)和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设计基础知识范文第4篇

一、建立股市退出机制必须解决企业退市的成本机制问题

我国股市退出机制建设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建立企业退市的成本。成本是指个人或组织为获得所需要的资源而付出的代价,它相对于收益而定义。上市企业的退市不是无代价的,正是这种代价的大小及其与收益的关系决定了股市能否形成有效的退出机制。如果企业、股市和社会为一个企业的退市所付出的代价远远超出了它们为之所获得的收益,退市就会中止;反之,则得到施行。确切地说,上市企业退市与否,取决于退市成本与退市收益的比例,用公式表示:TI》TC或TC≤TI,式中,TI表示退市收益,TC表示退市成本。这一关系式表达了企业退市成本机制的核心。正是这一机制从根本上制约了股市退出机制的建立。

(一)退市成本与收益因素考察

企业退市会对企业、股市和社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影响包括成本和收益两个方面。

从成本方面考察,主要有以下因素:第一,退市企业的会计成本。这是会计师在帐薄上记录下来的成本,它反映使用资源的实际货币支出。企业退市,首先碰到的是从会计帐目上要支付多少代价的问题。如果一个企业因退市而破产,那么清偿过程中偿债额便是退市的企业会计成本。第二,退市企业的机会成本。企业退市,失去上市特权和融资资格,等于企业放弃了在股市低廉筹措资本的机会,构成了退市的机会成本。第三,企业退市的社会相关成本。相关成本是作出决策过程中使用和发生的费用支付。它的核心在于与决策紧密相关,不发生决策就可能是隐含的。一个企业退市,在股市买卖该企业股票的投资者因不能再有机会在市场交易该股票,可能造成持有股票的价格缩水。这种股票的缩水部分属于社会付费,因为交易市场的活动与企业自身的运行是分离的,股市的责任由社会承担。可见,社会相关成本是由退市决策引发的。第四,企业退市的社会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因作出某一特定决策而引起的全部成本的变化,与相关成本具有同一属性,但它发生于特定决策的情况下。第五,企业退市的社会软成本。这主要包括企业退市乃至破产需要社会各方为之付出的各种难以直接用货币衡量的费用。如社会的稳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政府出台有关退市的优惠政策、社会的责任等等。

从收益方面考察,主要有以下因素:第一,会计收益。企业退市破产如发生会计成本,则社会就产生会计收益,两者均为清偿额。第二,机会收益。它等同于退市的企业机会成本。因为一个企业退市付出的机会成本也同时为另一个企业的上市提供了机会,使其产生机会收益。第三,社会收益。这主要是企业退市给股市和社会经济运行的规范发展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它属于一种软件收益,很难进行量化。但它又是退市收益的真正价值所在。

(二)现行体制下的退市成本机制考察

在退市成本的构成要素中,企业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可以概括为私人成本,属于企业本身的付费;社会相关成本和增量成本及软成本可以概括为社会成本,属于社会的付费。这两大成本的大小及其相互关系从根本上决定着退市成本机制的形成和运行。在现行体制下,它们呈现出量增价高的扩张态势。第一,私人成本畸高。一是股市的长期封闭运行,积淀了一批劣质企业,资不抵债成为这类企业的共性,如令其退市,破产便成为唯一选择,由此产生了债务清偿中的会计成本,过度负债又使得企业清偿后一无所有。譬如ST郑百文2000年中报每股净资产-9.31元,负债率216.95%。有效资产6亿元,其退市破产,企业的会计成本为6亿元。二是股市的高度行政垄断和股市容量的狭小造成了上市公司壳资源价值与价格的严重背离,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退市的机会成本。在郑百文重组案中,三联公司为什么要花5.5亿元的巨资重组郑百文?其中隐含的主要因素就是郑百文退市的机会成本。因为政府控制的股市为上市企业创造了特殊权利,退市则失去了这种权利。第二,社会成本庞大。一是企业对国有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和国有银行商业化程度不高造成了企业退市的相关成本庞大。其来源是企业退市破产时。资不抵债形成大量的贷款悬空,最终不得不由国家承担相应的损失。如ST郑百文退市破产造成19亿元银行贷款悬空。二是国有资本的绝对控股使上市公司未能获得根本的制度变革,国家依然扮演着无限责任股东的角色,造成了企业退市的大量增量成本。主要是企业退市破产时,政府不得大包大揽,包括安置职工,承担亏损等等。如果郑百文退市破产,其20亿元的累计亏损和2000名职工的安置将成为社会责任。三是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使上市公司这一最现代的企业组织形式失去了本来意义,阻碍了企业通过股权流动进行自我更新的机制,国家和政府作为企业老板形象被固化,进一步肯定了国家承担社会增量成本包括软件费用的责任。四是通过退市企业股票缩水体现出来的社会相关成本不可轻视,其数额可通过股市市值的减少计算出来。从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退市的成本不仅是巨大的,而且其中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存在着悬殊差距:社会成本远远超过了私人成本。面对如此庞大的退市成本,企业和社会是否获得与之匹配的退市收益呢?显然,企业的私人成本可以等额转换成社会收益,但社会成本却并不能完成这种转换,于是有:TI<TC或TC,TI,退市成本机制难以启动运行。如果启动这一机制,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的巨大差距将使企业退市产生严重的外部性问题,社会因此而遭受巨大损失。这一原理正好说明了:一旦某上市公司涉及退市会遭到社会特别是企业从属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强大干预。

(三)推动退市成本机制启动运行的途径

股市退出机制的确立有待于退市成本机制发挥作用;成本机制的形成必须满足退市收益大于退市成本的条件;启动这一机制的关键是寻求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第一,建立企业质量评估制下的及时退市制度,消除退市即破产的现象。前面已提及我国股市的封闭运行造成了大量劣质企业的囤积,令其退市便是宣告破产,因此,企业和社会都不得不为之大量付出。股市应在法规建设上坚决避免产生这种现象,建立一套上市企业的质量评估,体系,让不符合相应条件与标准的企业及时退出,使其退市后仍能正常存续营运。这样,退市引起的成本被限制于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因为,一个企业的正常退市不必为之进行清偿,原有的债权债务、亏损和职工等都可以在企业续存,社会不必为此承担更多的责任。第二,改造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为相对控股,推动企业实现有限责任制度,使国有股东为企业承担有限责任,降低企业退市的间接社会成本。在目前股市存在大量财务状况恶化企业的条件下,退市即破产的现象不可避免。为了将退市成本降低到最低程度,必须落实企业的有限责任制度。在国有股东占据企业股权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国有控股公司蜕变为事实国企,国家因此

成为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承担起企业退市破产的全部社会成本。如果国有股在企业进行相对控股(控股比例可在25%左右),多元产权同时在企业发挥作用,可从机制上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确立,各种股权所有者便可按有限责任获得上市收益和承担退市成本,这无疑会大大降低退市的社会成本,减少政府对建立退市机制的顾虑。第三,彻底解决国有股、法人股流通问题,消除企业退市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巨大差距所引起的外部性。企业退市困难症结在于企业退市的私人成本大大低于其社会成本,政府只好采取封闭股市的措施。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除了国有资本的绝对控股之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因素在产生作用,即国有股的不能流通使持股人凝固,阻碍了股权机制的功能,使企业的实体运动受到终极主体的永恒性控制。这样,即使国有股只相对控股,也同样不能使其他产权发挥应有的功能,国有股仍难逃避承担无限责任的命运。要降低企业退市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距,必须实现国有股、法人股的全额流通。理由是:第一,国有股流通可规范企业的产权机制,这将从根本上降低退市的社会成本。如果国有股流通,则要求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须委托若干国有股持有机构作为国有股的实际委托人,这些机构在持有或买卖国有股的过程中实现委托人与人的分离,并以股权控制为核心行使对公司的控制权,承担有限责任。这些股权是流动的,权重是不断变化的,企业的运行遵循市场规律,完全脱离了政府的行政控制,企业退市与破产不再需要惊动当地政府,企业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渐趋一致。第二,国有股流通可促进企业职工的身份置换。这是降低企业退市社会成本第一要素。上市企业退市破产的最大社会成本是职工安置。在国家控股股权固化的情况下,职工终身属于国家,国家理应给予妥善安置。如果国有股权流通,企业控股股东不断变化乃至由国有控股变为其他经济主体控股,企业职工与当地政府的联系便随之切断了。为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国家可采取有关政策逐步对全民职工实行身份置换,搞好社会保障,使职工完全脱离对国家的依附关系,成为自由人格。第三,国有股流通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企业退市成本限于合理水平。国有控股机构在全权行使股权权利的过程中,可以多种途径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如选好企业人,科学有效地对企业实施监控,通过买卖股票规避风险,追逐投资的收益等等。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增强了社会的经济实力,有利于股市的健康持续发展,从总体上降低了企业退市破产的相对社会成本。二、建立股市退出机制必须解决企业退市的市场化机制问题

从各国股市的一般情况看,退市的情况主要有几种形式:企业主动申请退市、企业自动退市和强制退市。这三种形式都是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我国股市退出机制建设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按照这种市场规律建立企业退市机制。

(一)遵循供求规律,放开股票市场,让市场决定上市企业的存续与退出

我国股市退出机制难以建立的另一个秘密是:行政控制股市造成市场供求失衡,供不应求使劣质股票的价值高估,以致退市困难。在股市政府化的条件下,靠股市的扩容已经不能解决市场的供求矛盾。因此政府行为本身产生一种稀缺资源,引发争夺资源现象。所以,解决退市难题必须放开股票市场,让市场的供求规律调节企业的退市机制。只有企业进入股市的所费成本低廉才会换来其退出股市的所费成本的降低。笔者设想按商品市场模式设计股票市场,企业进入股市同进入商品市场一样,只要办理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就可以了。这样,上市企业的稀缺性就会大大降低。人们可能担心:上市门槛降低,各类企业蜂拥而至,股市岂不崩溃?其实,商品市场的供求规律使得消费者无情地淘汰了不受欢迎的商品,大量企业的消失与产生正是这一规律作用的自然结果,市场并没有因此崩溃,而是越来越繁荣了。股票市场与商品市场本质上没有区别,只不过作为股票交易场所有自己的一些特征罢了。商品市场的规范排斥假冒伪劣商品,股票市场的规范同样排斥假冒伪劣的企业股票,除此之外,应当允许一切符合法律法规而设立的企业上市。笔者主张,企业上市不但要取消审批制,也要取消核准制,代之以登记制。因为现行体制下的核准制与审批制并无多大差别。第一,核准制同审批制一样须层层申报、层层核准,哪一个环节受阻,企业上市都会搁浅;第二,企业上市的诸多条件只会在核准制下增加而不会减少,所不同的是这些条件会有一些新的解释;第三,企业上市的大门并不是向所有的企业开放,而是因所有制、地域、类型、种属有显著区别,企业身份不同会有不同的上市条件,要跨越不同的门槛。只有市场放开了,供求规律才会客观地发挥作用,股票市场的供求平衡或供过于求,就会将劣质股票逐出市场或拒之门外,退市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国家要做的工作就是维护市场秩序,执行法律法规。

(二)遵循价值规律,让企业股票在股市的竞争中优胜劣汰

我国现行股市是一个缺乏竞争的市场,企业只是在上市前竞争,上市后便失去了竞争的环境与压力,股票的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交易市场投机之风盛行,交易者往往炒作的是股票的概念、包装以及似是而非的题材、信息等等,“坐庄”成为时尚,致使垃圾股鸡犬升天,市盈率高企。这种现象除了股市容量偏小、法规不健全等因素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股市的价值规律失效。为什么会产生价值规律的失效?第一,股票的价格不由其内在的价值决定,而由行政垄断的上市企业的壳资源及其衍生物虚拟价值决定,股票的外壳与股票本身的内容和质量在现行体制下彻底分离了,股票不必通过内在价值的竞争去体现外在价格,而是只要有一块上市的牌子就可吸引众多的交易者。第二,交易者所谋取的是交易市场股票转手过程中的差价,而不是作为股票实体的企业给予的利润回报,买卖股票的内核被摈弃了,等价交换的原则被破坏,投机规律主导股市。

股市价值规律的失效所产生的后果是灾难性的。第一,股市泡沫无限扩张,累积的风险越来越大,最终可能崩溃。第二,上市企业失去了市场的风险约束,得不到应有的竞争性改进,股市的实体受到侵蚀,产生越来越多的劣质股票,降低了股市质量。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让股市得到价值回归,建立一套使价值规律能够发挥作用的股市规章制度,以此推进股市的市场化改革。其次,建立股市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指导交易者认识企业价值。第三,建立上市企业利润回报制度,使市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第四,彻底取消行政权力对上市公司牌子的维护,让被高估的壳资源价值降下来。第五,强化市场透明度,规范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使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体现自身价值,实现优胜劣汰。

(三)遵循市场规则,让证券交易所成为企业退市的决策者

商品市场的交易者进入与退出市场由市场管理者决定,股票市场的交易者进入与退出同样可以由市场管理者决定,这个管理者就是证券交易所,而不是国家证监会。证监会和交易所虽然都是股市的管理者,但各自职能不同。证监会应是国家整个证券市场的管理者,主要负责证券及其股票市场法律的执行,各类管理规章的制定,对整个证券市场进行宏观指导、驾驭、调控等;证交所则是证券法律、规章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管理在本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接受证监会的授权,全权处理交易所的一切营运事务

,同时接受证监会的宏观监控。在这一体制下,上市企业完全处于证交所的监管之下,证交所可按上市企业的表现情况及时作出退市等管理决策,以此消除企业退市的行政干预隐患,真正实现退市的市场化机制。按目前股市监管体制,国家证监会实际充当了市场立法者、执法者和行政管理者的三重角色,权力高度集中;相反,证交所完全成了证监会的办事机构和橡皮图章,无权行使作为市场管理者的应有职责。其后果是:第一,证监会职能越位,证交所职能脱位,阻碍了股市的规范化进程;第二,固化了股市行政化特质,阻碍了股市的市场化进程;第三,加大了证监会与上市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企业退市的难度;第四,造成了证交所管理手段和资源的闲置浪费。所以,将股市的主要管理职能归还证交所应是退市机制得以正常启动运行的必要条件,证交所应当成为企业退市的决策者。

三、建立股市退出机制必须解决企业退市的联接机制问题

我国退市机制建设的第三个重要问题是建立企业退市的联接机制,即为了保证退市机制顺利实施,减少股市可能因此引发的波动,必须建立起与之配套的相关联接体系。

(一)企业退市的联接机制之一:设立场外交易市场的退市冲减机制

为了冲减退市机制实施对于市场主体的压力,需要有一个使退市企业股票得以转让的场所来完成企业从上市到退市的平稳过渡。这就是建立场外交易市场,这一市场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退市连接作用。第一,降低退市成本。企业退出主板市场后,其股票仍能在场外交易市场流通,企业可以正常营运,企业和社会都不必为退市而付费,这无疑减少了退市的阻力。第二,有效阻止了股权凝固,为企业适时进行购并和重组提供了与主板股市同等的机会,有利于企业发展。第三,有利于退市企业重新争取上市资格。退市企业在场外交易可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业绩,创造条件,重新进入主板股市。第四,促进更多的企业自愿退市。由于场外市场的设立,使企业减轻了强制退市的压力,为了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它们可能更多地选择自愿退市。从国际的一般实践来看,自愿退市应是退市机制的主流。

设计基础知识范文第5篇

一、各乡镇都要选择一个村做为试点,严格按照农村垃圾处理“户分类,组收集,行政村中转,乡处理”的工作原则,制定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意见,同时还要制定五年规划,列出工作台帐,积极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户有垃圾桶,组设收集点。

二、各乡镇选定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村要做到:1、建立试点村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该村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和道路保洁工作。2、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两次清扫,两次收集,全天保洁”制度。3、每个村民组要确定专职保洁员2名,配备环卫服2套、扫帚2把、铁锹2把、小型三轮车2辆等环卫设施。4、硬化路面6500平方米,建设垃圾中转站3个,配备垃圾中转箱4个,收集车一台,沿路两侧安装下水道。5、绿化、美化街道,安装果皮箱等保洁设施,完善入村主街道两侧墙体刷新。

三、各乡镇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要采用卫生填埋处理方式,可按库容30万立方米,使用期10年以上的标准进行设计,投入使用后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三级以上。

四、各乡镇的试点村简易垃圾处理设施要采用简易堆填处理方式,可利用废弃坑塘进行建设。要按服务半径10公里进行布局,把库容5万立方米,使用期10年以上的标准进行设计,投入使用后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三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