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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入户调查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入户调查报告

入户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街道组建于5月,区域面积52.788平方公里,下辖51个行政村,2个社区,有农民13126户,村民39031人。经调查,低收入农户1962户,低收入农户人口数4239人,户数占街道总户数15%,五保户20户,低保户169户,绝对贫困户343户,低收入户1430户。

二、致贫原因

1、因缺少生产资金而致贫的农户有240户。

2、因自然灾害而致贫的有11户。

3、因子女上学致贫的有145户。

4、因大病和慢性病致贫的有853户。

5、因缺少劳动力而致贫的有528户。

6、因缺少耕地林地而致贫的有40户。

7、因其他原因致贫的有145户。

三、最需要的帮扶措施

1、要求解决生产资金的有477户。

2、要求落实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带动的有11户。

3、要求解决农产品销路的有45户。

4、要求发展来料加工的有115户。

5、要求发展农家乐的有13户。

6、要求进行农业技术培训的有83户。

7、要求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有76户。

8、要求介绍外出务工的有297户。

9、要求解决遇灾救助的有390户。

10、要求解决子女上学费用的有295户。

11、要求解决医疗费用的有1137户。

12、要求下山脱贫的有18户。

13、其它的有551户。

四、脱贫措施

1、政府要发挥桥梁作用,引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向缺少生产资金低收入农户收放贷款,使农户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农产品难卖,不但严重阻碍农产品的商品化,使投入得不到回报,还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应加大农产品信息平建设投入力度,及时农产品供求信息,确保供求顺利实现。引导低收入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从打造过硬的农产品品牌,拓展农产品市场份额中实现自身的经济收入增加。

3、大力发展适宜家庭手工加工的来料加工产业,使低收入农户足不出户即可取得加工劳动报酬,以补贴日常生活开支。

4、劳动力素质低是低收入农户存在的普遍现象,也使他们的劳动局限于传统的种养殖范围,科技含量低难以生产出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使增收难以实现。因此,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应该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5、为低收入农户牵线搭桥,跟用人企业单位接洽,签订用人合同,使劳务输出的家庭实现劳务输出,增加收入。

6、遭受自然灾害而该家庭又无法予以克服的受灾户,街道应积极沟通,协同有关部门提供财政资金,帮助度过难关,从而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

7、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子女上学费用给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对这些家庭的上学费用,考虑给予适当减免或全免,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8、医疗费用问题是围绕低收入农户的紧迫而突出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应进一步探索建立农村新农合制度,报销费用是否可以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国家也要加强对医院和药品价格的监管力度,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

入户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1、制订工作计划,各类文件、低收入农户户数分解,培训材料准备,镇两委联文上报县扶贫办《县下山移民整村搬迁计划表》、《县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申报表》、上报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计划和计划表、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要点。

2、召开业务培训会,夜下村召开村两委扩大会。

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议、公推各村低收入农户初步名单。

4、推出的低收入农户在村内公示5天,并征求村民意见。

5、公示无异议后名单以行政村为单位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镇党委政府当天审核返回,并同时报县扶贫办。

6、各行政村组织调查组保质保量入户调查,调查人员以驻村干部和驻村指导员为主体,调查表需经调查人员、调查组长签名,村委会盖章确认。

7、一是各行政村对调查形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分析材料,提出针对性帮扶措施;二是镇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综合性分析材料,审核上报;三是调查结果由村两委提出申请,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联文上报县扶贫办,镇自行汇总存档一份。

二、建立组织

成立镇低收入农户调查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人员,周密部署,积极有序开展工作。

三、提高调查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个别指导,要求每一个调查人员全面掌握5个调查环节。一是确定“低收入农户”比例;二是“低收入农户”的重点对象;三是低收入农户调查程序;四是入户调查,认真填写调查表;五是撰写调查报告。

四、低收入农户界定:根据县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低收入农户集中村28个,低收入农户比例25%左右,其它村17个,低收入农户比例15%左右(见分解表)。

入户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调查范围:全乡17个行政村

二、确定“低收入农户”比例。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低收入农户比例掌握在户籍人口的25%左右。

三、“低收入农户”的重点对象:以下十种类型农户应作为重点对象:1、65岁以上老龄农户;2、纯务农农户;3、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以上长期患病的农户;4、子女就学负担较重的农户;5、因灾致贫的农户;6、残疾人农户;7、有少数民族成员的农户;8、单亲农户;9、有服刑人员农户;10、低保户

四、低收入农户调查程序:各村根据乡政府确定的各村低收入农户名额(分配名额附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低收入农户的几种主要类别,公议公推出本村低收入农户的初步名单;低收入农户名单在村内公示五天,征求村民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低收入农户名单,由各行政村上报乡政府;经乡两委班子研究后报送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汇总后呈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五、入户调查,认真填写调查表。为抓紧时间,各村根据低收入农户报送名单,组织人员逐户进行调查,认真填写调查表。调查表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在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贫困原因,商量帮扶措施,调查人员以驻村干部为主体,调查表须经过调查人员、调查组长签名、村委会盖章确认。

六、撰写调查报告。各村调查组要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乡政府对各村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综合性分析材料,审核上报。

七、时间安排

1、1月22日召开全乡机关干部、各村书记、主任、文书或会计以及各自然村负责人会议,部署、培训全乡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

入户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1、1月21日前,制订工作计划,各类文件、低收入农户户数分解,培训材料准备,镇两委联文上报县扶贫办《县下山移民整村搬迁计划表》、《县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申报表》、上报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计划和计划表、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要点。

2、1月21日,召开业务培训会,夜下村召开村两委扩大会。

3、1月22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议、公推各村低收入农户初步名单。

4、1月22——26日,推出的低收入农户在村内公示5,并征求村民意见。

5、1月27日,公示无异议后名单以行政村为单位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镇党委政府当审核返回,并同时报县扶贫办。

6、1月28日——2月2日,各行政村组织调查组保质保量入户调查,调查人员以驻村干部和驻村指导员为主体,调查表需经调查人员、调查组长签名,村委会盖章确认。

7、2月2日——3日。一是各行政村对调查形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分析材料,提出针对性帮扶措施;二是镇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综合性分析材料,审核上报;三是调查结果由村两委提出申请,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联文上报县扶贫办,镇自行汇总存档一份。

二、建立组织。成立镇低收入农户调查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人员,周密部署,积极有序开展工作。

三、提高调查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个别指导,要求每一个调查人员全面掌握5个调查环节。一是确定“低收入农户”比例;二是“低收入农户”的重点对象;三是低收入农户调查程序;四是入户调查,认真填写调查表;五是撰写调查报告。

四、低收入农户界定:根据县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低收入农户集中村28个,低收入农户比例25%左右,其它村17个,低收入农户比例15%左右(见分解表)。

入户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

(一)调整楼区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援助领导小组”)成员

区援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对接市、区两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对公益性岗位上岗对象进行最终认定。

(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非公益性岗位的收集、信息、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以及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服务和补贴资金拨付。区民政局负责公益性岗位申报对象资料审核、资格审定和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区信访局负责向区援助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反馈,负责对无政策支持信访诉求的直接回复。各乡、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援助对象的摸底调查、登记、审核、推荐及管理。区纠风办负责对援助工作中的援助对象推荐、用工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有关环节的监督,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援助程序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援助我区范围内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对象中的参战、涉核、伤残、志愿兵、带病回乡五类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援助范围)。援助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岗位公示。区援助办在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乡(街道办事处)在劳动保障站服务平台以张榜的方式进行岗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工单位主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报名条件等。

(二)要求援助的对象到所属乡(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申请登记,填写《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申请表》。

(三)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出具入户调查报告。

(四)乡(街道办事处)按全区统一的《就业援助对象申报公益性岗位评分表》组织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街道办事处)将确定的推荐对象资料报区民政局。推荐对象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含所有家庭成员)、《退役证》、《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申请表》、入户调查报告、评分表、各评分项证明凭据原件,及入伍、退伍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等。

(五)区民政局审核申报资料、复核评分表并进行分值认定,提出审核意见。

(六)区援助领导小组召开评议会,确定上岗对象。

评议会成员包括:区援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用工单位、退役军人代表(不含评议对象)。

评议程序:先由各乡、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通报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再由评议会成员进行现场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排名顺序,最终确定上岗对象。

(七)区援助办召集用工单位和上岗对象当面洽谈,双方根据双向选择、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书》,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如有援助对象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则由区援助领导小组按评议排名依次递补推荐。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已援助上岗对象的管理

对已援助上岗对象的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援助用工单位对援助对象进行日常管理,严把考勤考核关,建立上岗对象考勤台帐,严肃处理上岗对象的违纪行为。

(二)加强对援助用工单位的监管

区纠风办对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用工单位应及时办理援助对象的社保手续,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障援助对象的权益。各用工单位应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向区援助办申报人员异动情况。对于空岗挂靠、虚报冒领等现象,一经查实,由区援助办取消用工单位的援助资格,停拨用工单位的相关补贴,追回虚报冒领资金,并追究经办人及用工单位负责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区纠风办联合相关部门对用工单位的岗位补贴期限和社保补贴期限予以清查,根据政办发〔〕12号关于“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的规定,对补贴期满的用工单位,按规定停拨其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