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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理论文范文精选

人文地理论文

人文地理论文范文第1篇

1.教材内容

人教版必修二第四章第一节内容为工业的区位选择,包含工业区位因素、工业区位因素变化两部分内容,涉及一个案例(鞍钢和宝钢的区位选择)、一个阅读材料(钢铁工业区位选择的三次变化)、三幅独立图像。本部分对应的课程标准为:分析工业区位因素,举例说明工业地域的形成条件与发展特点。活动建议为:联系本地实际,讨论某一工业企业的布局特点,以及该工业企业的原料供应和市场联系。本部分内容是在农业地域的形成与发展基础上进行的学习,学生已具备一定的相关问题分析能力。

2.授课群体及过程

授课教师为华师一附中高一地理备课组长李斌老师,授课对象为华师一附中高一年级6班(普通理科班)。教学课时为两个课时。第一课时:工业区位因素(结合多媒体教学)。首先在对比农业生产特点基础上,介绍什么是工业以及工业区位因素。按照学案内容,分小组阅读材料,归纳分析武钢的区位条件。然后让学生根据黑板上的武钢区位图,上讲台分析武钢位于青山区的原因。第二课时:工业区位因素的变化。本节内容依然以学案武钢为教学主线。首先,分析为什么武钢由原来的青山区搬迁至阳逻区。接着进行小组角色扮演,分别作为武汉市长、武钢集团执行总经理、阳逻经济开发区领导、阳逻居民,如何看待武钢在阳逻建立子公司的行为。最后,对区位因素的变化进行归纳总结。

二、研究方法

从实际出发,本研究采用具有“解释的”和“实证的”特征的质性研究。“质性研究”属于“解释主义”的范式,虽然其哲学基础不属于“实证”,但其研究形态却是标准的“实证的”,它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如深度访谈、开放式观察、实物分析等),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主要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同时,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具有探索社会现象、阐释意义、发掘整体和深层社会文化结构的作用。

1.直接访谈法

鉴于与授课教师有长达三个月的连续接触,所以,直接采用非正式的直接访谈法,在授课结束后随即进行。访谈问题主要围绕为何如此准备本节教学内容进行。另外,本部分内容有一位华中师范大学研二学生一同观摩听课,该生在2013年于华师一附中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教育实习,遂也对其进行了直接访谈,主要围绕听课后对本节人文地理教学的看法进行。

2.参与观察法

进入现场观察在质性研究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有可能影响到研究的成败。所谓观察,就是一边看,一边想。也就是说,观察不仅仅是一种外显行为,而且还是一种思维活动。在本研究中,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深入课堂,全程参与听课。为尽量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使课堂更为接近实际,事先未给学生进行任何特别说明,同时,进入教室听课时,从教室后面进入,以减少对学生的心理干扰。

三、研究结果分析

1.教师访谈

根据访谈内容,主要整理出如下信息。学生大都对人文地理不感兴趣。在进行人文地理内容教学时,需要联系生活实际,进行案例教学,可提高学生兴趣以及认同感。鉴于学生缺乏对工业的直观认识,遂采用多媒体把课本第58页进行图片化处理,以钢铁工业为例向学生展示工业生产的一般过程。不能为了案例教学而进行案例教学。本节内容,武钢的区位选择作为一条教学主线贯穿始终,且在第二节工业地域的形成也可以作为案例继续分析。但是一定要做到形散而神不散。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可充分提高综合分析和辩证思维能力以及课堂参与度,减轻学生的疲劳感。但需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班级具体情况开展。

2.研究生访谈

访谈对象在2013年参加教育实习时,主要是必修一自然地理内容。针对本节内容听课之后,她感叹做好高中人文地理教学对于初入职教师而言是很难的一个坎。同时,认为要将如此困难的内容讲解有趣严谨实属不易,需要教师的信息整合、课堂调控能力,案例教学能够顺利进行离不开教师扎实的基本功。

3.参与型观察

第一课时要求学生对三段材料独立阅读分析,而不以小组讨论形式,让学生不会因为小组讨论而存在蒙混心理。同时,教师注重引导,注重培养学生从材料中提取信息的能力,要求学生在讲解区位选择时有理有据。学生在分析、解决地理问题能力方面得到有效训练。在让学生上讲台分析为什么武钢位于青山区时,首先要求画出武汉市的盛行风向以及河流流向。在这里,体现了人文地理教学中,同样离不开对学生认识地理图像的能力的培养和分析问题的严密逻辑性。第二课时通过角色扮演,学生变得十分活跃,热烈讨论。最后由各小组推选代表发言人。令人惊讶的是,学生在这样的氛围中,小组内部也会出现不一致的意见,如作为武钢集团的执行总经理小组,其中一位成员就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武钢由青山区搬迁至阳逻区,会由于一部分工人因为家庭、距离等原因不愿意跟随工厂走,另一方面也存在阳逻区这边不一定能寻找到掌握核心技术并娴熟的工人等,以致增加生产成本。面对如此临时突发情况,教师机智应对,先肯定武钢集团内部其实也可以有不同声音,但随即进行深入分析为什么搬迁至阳逻区利大于弊。

四、讨论与建议

1.充分运用乡土资源

生活案例教学是案例教学的一种,它是充分利用生活中的地理现象、地理事物,引述地理问题、印证地理原理、探究地理规律,将抽象的地理原理、过程和规律具体化,达到降低教学难度、缩短理论与实践距离、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充分体现地理学科的基础性和实用性,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与学的统一。本节内容直接采用武钢为教学主线,贯穿始终,让学生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

2.运用发展变化观点

人文地理现象的产生来源于人类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地区的人文地理现象也在不断变化。在高中人文地理教学过程中,需要注重运用“历史分析教学法”实现人文地理教学的过程化。这有利于引导学生认识人文地理事象及其发展过程,探究人文地理规律,以及有利于学生对人文地理问题进行动态分析。本节内容分析武钢随着时间推移,区位因素发生变化,很好地体现了“历史分析教学法”。

3.适当利用角色扮演

人文地理论文范文第2篇

地勘企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企业类型,它既具有一定的市场化特征,又兼具一定的社会公益性特点。就地勘企业而言,企业内部实行柔性化管理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一)地勘企业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的必要性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市场细分的发展,地勘企业也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竞争压力。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地勘企业必然要进一步调整企业内部结构,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因此,地勘企业实施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有其必然性。此外,我国政府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以实际行动践行这一新的理念,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地勘企业自然也应积极顺应国家政府新理念,积极反思与调整本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以柔性化管理理念代替以往的刚性化管理理念。

(二)地勘企业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我国地勘企业内部员工的构成比较复杂,下至出卖劳动力的普通矿工,上至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家,在横向上跨越了多个人才层次。在此情况下,地勘企业如果仅仅依靠规章制度来约束和管理所有员工是不够的,地勘企业只有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建设,从思想上和价值观判断上来深化企业员工的企业认同感,才能够将来自不同家庭背景、不同素质、不同个性的员工有效的凝聚在一起,形成有效的合力,共同致力于地勘业的经济收益及未来的有序发展。

二、地勘单位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的可行性措施

实施柔性化管理是地勘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必然方向,在当前形势下,地勘单位应积极转变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树立起积极健康的柔性化管理新理念,从人员管理,到激励机制,再到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推动地勘企业人力资源的柔性化管理:

(一)地勘单位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之人员管理

对人的管理是地勘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从整体上来讲,地勘企业涉及到的员工数量较多,但是部分员工尤其是以出卖劳动力为主的部分员工的素质偏低,为了提升这部分员工以及所有员工的综合素质,在人员管理方面就要实施柔性化管理。具体说来,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通过企业内部报刊、杂志、宣传栏等传统平台与微博、微信等现代化网络平台等,大力宣传积极健康的思想和文化,着重报道和谐社会、矿工之间互帮互助的美好友情、情侣或夫妻之间互帮互助等积极向上的内容,引导员工形成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树立榜样。最好是选择员工身边的表现出色的人作为榜样和典型,在企业内部形成你追我赶、共同前进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意在对人员管理过程中,尽量使用肯定式的赏识性管理方式,尽量避免罚款、责骂等反面方式,以免引起部分员工的反感。

(二)地勘单位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之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不当的激励机制难以达到理想效果,甚至引起负面作用。地勘单位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中,我们要在传统的物质激励的基础上,引导员工发现和感受工作本身带来的成就感和乐趣,引导员工更多的关注自身的发展空间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有条件的地勘企业还可设置特殊的激励机制,如达到某个水平的员工可享受带薪休假、外地培训、出国交流的机会等,以增加员工对自己职业生涯的规划。同时,地勘单位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还可实施弹性工资管理制度,将员工的个人薪资与企业的整体效益联系在一起,充分激发起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此外,地勘企业部分岗位工作辛苦,工作环境一般,人性化的柔性管理则要求我们要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的工作。

(三)地勘单位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之文化建设

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进而强化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地勘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一定要通过大力宣传企业文化,使每一位员工都真正理解与认同企业的文化,使员工的价值观与企业的经营理念及企业精神相吻合,从而使员工真正从内心深处接纳单位的企业文化,并自觉遵守为维护企业文化,增强员工之间的团结力,使企业文化符合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和员工个人发展的需求,成为持续地激发员工工作动力的潜在力量。

三、结束语

人文地理论文范文第3篇

我国浮动抵押人主体范围的学说及评析

(一)浮动抵押人主体范围的学说。对于我国可以设立浮动抵押的主体的范围,学者之间观点不一,但主流观点是限制浮动抵押人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浮动抵押。理由是:第一,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设立程序规范、严格,资本充足,信用较好;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资本规模相对较小,外部监督机制较弱,故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浮动抵押比较安全。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需求大、规模大,如只适用固定抵押,会将其相当大的一部分资产排除在抵押物范围之外,削弱其融资能力,不利于其经营。[8]2、浮动抵押的设立人应为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其理由是,第一,浮动抵押本身风《岭南学刊》2012年第6期险较大,其主体限于公司法人可以降低风险。因为在抵押权实现之前,抵押人的财产处于变动之中,所以如果抵押人的财产发生急遽变化而减少或者经营状况恶化,在债权到期后抵押权人就不能从抵押财产的价值中获得完全的清偿。而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状况透明,其运营状况通常也较稳定,所以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浮动抵押;另外因我国国有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如将设定人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将不能采用企业担保方式,而这不符合我国的国情,故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在内。[9]361-362第二,借鉴日本的立法经验。[10]450第三,大多中小企业拥有的动产较少,承受风险的能力低,破产后无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此类主体可以设立浮动抵押,必然会孳生骗保骗贷,造成债权人银行的损失,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11]3、所有的公司均可设立浮动抵押。其理由是,第一,浮动抵押制度是我国新创设的制度,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试验,在没有健全的公示制度配合的情形下,应对抵押人的资格予以限制。第二,我国目前的金融借贷担保观念较弱,而企业之外的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不高,如果准许其可以用其财产设定浮动抵押,会对债权人构成一定的风险。第三,现行立法条文过于简陋,欠缺相应的配套制度;故不应允许个体经营者设立浮动抵押。[4]142-1434、所有企业均可设立浮动抵押。其理由是,如果仅授予股份有限公司设定浮动抵押的资格,将会造成各企业权利能力的不平等,不利于建设公平的融资环境,所以应允许所有的企业均可设立浮动抵押。因自然人和合伙需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其全部财产即为债权的保障,所以其不需设定浮动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12]

(二)评析。1、浮动抵押人的条件。在论述浮动抵押人的范围时,学者的理由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抵押人的应然范围,笔者分别予以评析。(1)依抵押人的资产规模大小、财产状况透明度及运作的规范化将浮动抵押人限于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理由并不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也不充分。笔者认为,我们必须注意的一个前提是,商主体的类型与单个抵押人的资本规模、运作、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应当承认,作为一个整体,股份有限公司运作可能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运作规范、财务状况也比较透明,但也存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及运作不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形。在我国,上市公司均为股份有限公司,但实践数据上并未发现这些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而相反的情形则比比皆是;比如银广夏、东方电子、科龙、绿大地等等造假现象;其盈利能力也难以体现,比如2011年仅沪市就有78家上市公司亏损,15家公司连亏2年被*ST。至于资产规模大小,如果认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因为比有限责任公司高,故作为一个整体在公司的设立初期资本规模大,的确是一事实;但公司一直处于运营之中,资产处于变化的状态,并不会因为设立时的投入较大就保证之后的规模大。另外,债务人运作是否规范、财产状况是否透明是债权人在提供具体融资时应调查的事项。如果某公司运作不规范,财产状况不透明,债权人会采取其他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如限制该债务人的融资额度,要求其提供其他担保物或保证人,也可能不对其进行融资。法律没有必要代替债权人作出选择,因为这样未必对债权人有利。原因是浮动抵押为担保物权,尽管抵押人的财务状况可能恶化,但在实现抵押权时如果还有部分抵押物,就该部分抵押物依然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不允许设立该类抵押,则债权人只能作为一般无担保的债权人,反而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2)抵押人是否可能拥有较多的浮动抵押物,是债权人在具体担保业务中调查的因素,不应是否定这类主体作为浮动抵押人的理由。如果以某一类企业是否拥有可供浮动抵押的财产来论证只能由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浮动抵押的观点有失偏颇。抵押人只否拥有可供抵押的财产,是债权人在具体的信贷业务中考虑的因素,也许某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较多的可供浮动抵押的财产,但我们也不能否认某些有限责任公司也可能拥有较多的可供动产浮动抵押的财产,这不应成为对不同的公司分别的对待的理由。至于有限责任公司在破产后无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一问题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如此,该类公司破产后也无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抵押权人(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与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必然的关系,不能成为其为抵押人的理由。这种观点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这类主体运作不规范,可供浮动抵押的财产较少,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笔者认为,这是“保姆”式思想立法的典型表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浮动抵押,不仅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还会保护债权的利益。首先,与债务人相比,在提供信贷时,债权人处于更强的地位。我国属于市场经济国家,银行等债权人已经拥有更多的信贷经验及防止风险发生的制度及措施。而且在我国除了物保外,还有其他担保形式存在。银行也可能发放信用贷款,而信用贷款的风险显然比动产浮动抵押贷款的风险要高,因为对银行而言,对于某一债务人,其考虑的问题不是浮动抵押与固定抵押相比的风险问题,而是浮动抵押与没有抵押相比的风险问题。如果债务人的财产适合固定抵押,银行等债权人可能不会考虑浮动抵押;但如果债务人没有可以设立固定抵押的财产,只有适合浮动抵押的财产,对债权人来讲,与信用贷款相比,作为浮动抵押权人更能保护其利益。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应当相信债权人可以而且能够更好的追求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需要人们时时看护、无法保护自己利益的“未成年人”。其次,我们需要明确的问题是,不是规定了浮动抵押制度,债权人就会立即对中小企业进行动产浮动抵押贷款,二者没有必然的关系。如果债权人认为该担保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其完全可以不采用这一制度。但在物权法定的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本想采取这一制度,而因为物权法未作规范,债权人将无法采取这一制度,法律便剥夺了债权人本可保护自己利益方法。故此,赋予债权人这一担保手段并不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与不予规范相比,规定这一新的担保方式更方便债权人维护自己的利益。3、因为我国目前配套制度不完善,进而剥夺某类主体的利用浮动抵押的权利能力,存在逻辑推理上的错误。从逻辑上来讲,我国目前配套制度不完善,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完善该制度;如果将其作为限制某类主体的权利能力的理由,则不能在推论上自圆其说。如果认为,我国浮动抵押的条文过于简陋,则因为直接规范只有三条,则为一事实。但需要注意,我国目前的浮动抵押制度是作为抵押制度的一种类型进行规范的,而不是如美国那样将所有的具有担保意图的交易均放在一部法中进行规范,所以如果浮动抵押制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一般抵押权制度的规定。当然这样论述并不意味着现行制度的规定完美无缺,缺陷还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未规定价金担保权益优先权。[13]但这不能是否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利用该制度的理由,而是所有主体在利用该制度时,必须考虑的成本与收益问题。4、日本的经验不足以说明浮动抵押设立人应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尽管日本企业担保权限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浮动抵押设立人也不应限于股份有限公司。理由是:第一,日本浮动抵押制度与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不同。从标的上看,日本企业担保标的为企业的全部财产,而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标的物为四类动产;从效力上来看,日本企业担保制度的效力较弱,劣后于在其之后就特定财产成立的固定抵押权,而我国动产浮动抵押权与其他抵押权的优先顺位依据登记的内容而定。第二,制度制定地背景不同。日本浮动抵押制度在制定时,因其效力较弱,受到当时金融界的强烈反对,认为在当时日本信用度不高的情形下,允许任何形式的公司均可以利用这种担保形式,将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其所以将企业担保限于股份有限公司是为了保护银行等债权人的利益。[14]67而我国设立浮动抵押,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促进行经济的发展,[15]398因此其制度重心关注的是债务人可以获得融资另一途径。第三,在日本,企业担保几乎没有被利用。[16]218造成这一现象的部分原因是浮动抵押的适用范围过窄:日本不仅将浮动抵押制度的适用主体限于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其担保债权的范围也仅限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因此为了避免发生日本浮动抵押制度的命运,我们不能对浮动抵押的设立主体作过多的限制。

我国动产浮动抵押人的规范及评析

(一)我国动产浮动抵押人的范围。《物权法》第181条规定设立浮动抵押的主体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从比较法的视野下,这三类主体实际上是商主体。具体而言,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制企业,注册登记为企业的组织。[15]398个体工商户是指从事工商业经营,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农业生产经营者既包括农村承包经营户,也包括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

(二)我国动产浮动抵押人的规范评价:非常妥当。笔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动产浮动抵押主体为商主体,这一规定非常妥当。具体理由如下:1、允许所有商主体设立浮动抵押,赋予商主体权利能力平等,保证了商主体类型选择的自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不能因商主体类型的不同而区别对待,进而限制某类型商主体的权利能力,这会迫使某些类型的商主体被迫采取其不愿意采取的类型。对于是否设立浮动抵押,应当交由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不应作出过多限制。从法制的发展来看,决定一项制度适用范围的因素较多。但通常来讲,制度的立法目的决定其适用范围,而制度是否新创设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如在挪威、瑞典、芬兰和英国均允许设立浮动抵押的情形下,丹麦为增强其公司竞争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要,增加获得融资的途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定了浮动抵押制度,该押制度的适用主体为所有的公司和商业实体。[17]而我国设立该制度的目的在于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难的问题,因此将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是合适的。2、在物权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允许个体工商户与农业生产经营者设立浮动抵押具有合理性。我们探讨这一问题,必须放在物权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在这一前提下,如果物权法允许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设立浮动抵押,对于此类主体多了一个获得融资的渠道;相反,如果物权法不作此规定,则该类主体将无法采用此类担保获得融资,即使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此需要,也将因物权法定而无法达成。另外,应当区分制度的设置与制度实施的不同,规定了浮动抵押制度,并不意味着银行等债权人必须对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进行融资。是否接受浮动抵押担保的决定权在银行等债权人,因此承认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可为浮动抵押人,并不会立即造成银行等债权人利益受损,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如果债权人认为目前自己对浮动抵押制度了解不足,为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在现阶段仅将浮动抵押的设立人限于企业,只有在运行成熟后才将其推广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这是当事人的自由;但是如果物权法不予规定,则此两类主体将无法作为浮动抵押人。对于债权人而言,其所关注的问题不是不同的浮动抵押人,而是针对同一抵押人而言,浮动抵押制度对债权是增加了保障还是有损其债权。因为浮动抵押制度为债权人增加了物的担保,更有利于债权的实现,所以规定这一制度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均有益,而不会对其他主体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规定比不规定更为妥当。

人文地理论文范文第4篇

1.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目的性。地勘单位管理过程中如果只是将绩效考核作为一种考核管理,无法真正体现出它自身所具有的价值。它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进行一系列考核对每个员工的工作行为有一个较为精准的评判标准,促使整个地勘单位的工作效率有一个整体的提升。就目前而言,导致绩效考核没有真正实现效果的主要原因是:整个单位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并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目的,甚至有些单位只是为了考核而考核。

2.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公开性。绩效考核是一种比较科学的工作方式,更加有利于企业单位进行管理,它的存在主要就是以一种相对公开的方式在所有人面前进行工作上的管理。一般情况下,现如今的企业都是采用独裁式的管理方式,令员工感到厌恶,特别是一旦涉及到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如果只是企业管理人员单方面地进行管理,那么就会使整个考核工作遭到员工的质疑。所以,应该适当地在工作管理过程中建立一种公开的考核方式,员工如果还是不满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人员询问,这可以说是更为有效的办法。

二、提高绩效考核的途径

1.在一定程度上重视该工作的科学性。地勘单位绩效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考核方式,该方式的科学性将直接影响到管理的最终效果。就目前我国的绩效考核方法来说,虽然有很多种,但这些方法都只是根据管理人员的经验进行的总结。我们知道,如果没有一定的考核方式,是完全不可能达到想要的效果的,然而,每一种考核方式都有着自己的局限性,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绩效考核管理。因此,管理过程中的管理者必须寻求一种相对科学的方式来进行考核管理,同时,这种科学性的方式还应该具备这样一些内容:要对管理对象的特征、所在行业的特征、企业的发展状况等进行一个综合性的了解,只有在充分考虑这些具体内容后,才能制定出相对科学的管理方案,才能在考核过程中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2.在一定程度上构建多元化的考核形式。近年来,地勘单位所独有的性质和工作模式也发生了系列改变,继续采用比较传统的方式进行考核远远不能反映地勘单位的工作现状,因此,应该改变传统的考核方式,构建出相对多元化的考核方式,从而更加适合现在社会的发展需求。所谓多元化的考核方式,也就是指除了专业考核人员的结果被采用外,还应该在某种程度上重视同事之间的评价。通过这些不同的评价,可以更加快速地将结果进行比较,以便得出最为准确的事实,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持工作的客观性。因此,要在绩效考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工作的多元化构建,从而促进地勘事业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人文地理论文范文第5篇

1.西藏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低。据统计显示,截至2004年底,西藏农村每百个劳动力中文盲和半文盲的人数为21.4人,小学文化程度为46.2人,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为32.4人,同期全国农村每百个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上已到达52.4人,山东为55.1人,浙江为53.8人。另据调查显示,西藏农村地区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1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2,。西藏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低,必然导致农业在发展过程中过多地依赖传统的生产经验,对于现代农业的接受速度较慢,甚至会对现代化农业产生抵触心理。

2.西藏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据。计显示,截至2004年底,西藏农村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占据农村产业的68%,第二产业占据农村产业的24%,第三产业仅仅占8%,一、二、三产业比例明显失调,同期全国农村产业中,一、二、三产业的平均比例为42%、41%、17%,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的浙江、山东两省,农村产业中一、二、三产业的平均比例分别为23%、46%、31%和26%、51%、22%。西藏农村地区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对于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产生着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农民认为自身依赖时代相传的生产经验的积累能够满足农业生产需求,没有主动接受现代化农业教育和培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农村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既不能吸引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村人才回乡参与农村建设,更不能吸引到外地高水平人才前来参与当地的农村建设。

3.西藏农村基础设施差。西藏自治区全部位于青藏高原,平均海拔为3500米,多高山,气候恶劣,土壤贫瘠。西藏恶劣的自然环境导致西藏基础设施建设尤其困难,至今为止,进出西藏的铁路线只有一条,公路线4条,航线6条,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更差,据调查显示,截止2008年,西藏农村地区公路0.7万公里,只有乡与乡之间才能通电话,另据调查显示,西藏农村每百人中每年只有34.2人离开过自己所在村落,每百人中只有22.6人到过县城以外的地方。恶劣的交通状况,导致农民难以离开家乡,前往教育、科技较发达的地区接受更专业的农业培训,更不可能吸引到外地的优秀人才前往,严重制约着西藏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步伐。

4.西藏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差。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在农村地区实施医疗合作,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农民健康水平有所提升,但由于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少、基础设施差、医疗工作人员少、药物低劣等方面的原因,在西藏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部级贫困县区,传染病、地方病仍旧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大部分农民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

5.西藏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不到位。截至2012年底,西藏农村人口平均国民生产总值为4565元,同期内地农村人均收入为7917元,相差3352元,差距为42%;在西藏18个贫困县的农村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仅为2786元,与同期内地农村收入相差5131元,差距接近65%。由此可见,西藏农民对于社会保障服务的需求之强烈,然而西藏自治区国民生产总值在全国各省市一直垫底,根本无力为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西藏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及其低下,根本无法保障低收入农民的基本生活,这对于西藏农村地区的稳定和发展都产生了不良影响。

6.西藏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由于自然环境、传统思想、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影响,西藏农村与城镇之间的距离正在逐渐拉大,城乡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村地区长期只能单纯依靠种植业和畜牧业作为收入的主要收入来源,农产品加工和服务业在广大农村地区少之又少,而城镇则依靠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优异的待遇环境等优势,吸引到更多更专业的人才以发展第二、三产业,西藏的二元格局还将进一步深化。二元结构的深化,会吸引农村优秀人才大面积向城镇涌动,农村地区发展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二、西藏农村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和社会职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西藏农村、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升,最关键的是依托中央和地方政府,深化西藏农村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农村地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

1.重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战略角色构建。受传统思想影响,西藏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忽视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西藏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开发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战略地位,将人力资源开发放在农业发展的突出位置。一方面,西藏各级政府要明确农村人力资源在农业发展中的第一推动力的战略地位,政府各项农村战略规划的制定要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密切结合,以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西藏各级政府要通过行政法规、政策文件和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和途径对人力资源在农村、农业发展过程中的战略地位进行宣传教育,使得人力资源的战略地位能够深入人心,推动广大农民转变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农业发展第一推动力的科学观念。

2.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村人力资源质量。西藏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劳动力素质低、农民收入少、农民生活水平低,甚至是农民健康状况差、外出就业面窄,都可以归结为农村地区教育发展的落后。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首先是要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增建学校,增聘教师,减免费用,保障农民都能够完成基础教育,普遍提升农村人力资源质量;其次是要增设专门的农业科技培训机构,为农民提供更专业的技术教育,帮助农民接受和运用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推动农民由“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再次,培养农民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使得农民能够积极主动的去学习、接受新知识和新事物,并能够及时的运用到农业发展实践中,增大农业生产中的知识含量;最后,政府应鼓励农村地区建立农村文化机构,促进各地农民定期学习,相互交流学习和生产经验,激发农民的学习热情。通过加强农民教育培训,能够很大程度上提升农村人力资源质量,提升农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含量,推动农村、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3.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人力资源开发。西藏农村经济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农村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比重过高,二、三产业发展严重不足。西藏农村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比重在96%以上,意味着西藏农村产业收入有96%以上直接取自于自然界,农牧产品的加工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贡献微乎其微,而第三产业在农村经济的构成之中所占比例几乎为零,这种粗放的产业结构并不需要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参与,这是藏区农民不愿主动接受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科技文化素质的内在原因。西藏各级政府应依托各地农村实际,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通过资金、政策等手段支持农村地区深化农牧产品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带价值;同时,要依托各地极具特色自然和人文资源,形成以旅游业和服务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链。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需要较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参与,这必将推动藏区农民自觉学习以提升自身科技文化素质,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力资源“走出去”和“走进来”。西藏农村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加上农村经济的落后,导致西藏地区基础设施极度落后。基础设施的落后又会进一步导致西藏农村地区“与世隔绝”,致使农民不能及时知悉市场动向、不能及时更新生产技术,更不能推动人力资源“走出去”和“走进来”,农村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被拉大。西藏各级政府应着力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公路、通讯、网络的覆盖面积,拓宽和强化西藏农村与外界联系的通道,保障农民能够及时了解市场动向,及时更新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密切西藏农民之间的联系。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条件的完善,有利于当地农民“走出去”,到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和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农村人力资源质量,提升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含量和知识含量;同时还有利于外界优秀人才“走进来”,有利于引进外界优秀人才参与到当地农村发展实践中,这在无形之中又提升了当地农村人力资源质量。

5.完善农村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提升农村人力资源质量。农民整体健康状况是衡量农村人力资源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完善,是指加快农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农民“有机制保障看病”和“有医生看病”的问题,提高农民身体健康状况,提升人力资源质量;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完善,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起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进而提升农村人力资源质量。完善农村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有助于提升农民身体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进而改善农民精神面貌,提高农村人力资源质量,激发农民投身于农业发展实践之中,推动农村、农业的快速发展。

6.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五个统筹之一,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更加注重农村的发展,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以城市带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建立一种良性的城乡经济增长模式,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城市能够为农村提供更多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而带动农村地区人力资源整体水平的上升,推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高效化。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