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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记录中的法律问题

护理记录中的法律问题

1一般资料与方法

我院自2002年11月开始实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选取2003年5月—2003年11月护理书写质控检查中护理记录存在缺陷的病历100份,进行分析研究。

2结果

100份病历护理记录缺陷分布:护理记录不及时18份,病情记录与实际不符12份,护理措施与实际不符8份,效果评价与实际不符16份,医护记录不一致13份,执行医嘱签字不规范24份,护理记录修改18份,其他23份。

3护理记录中潜在法律问题及分析

3.1护理记录不及时在日常工作中,护士忙于处理各种医嘱及常规治疗护理,不能完全将病情变化、护理活动及时地进行记录,常常是临下班时回顾性地将各时间段的病情及落实的护理措施进行记录。这样不仅记录不及时,有时使关键的内容漏记,如一位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心病病人,夜间护士给予吸痰5次,均未及时记录。当病人死于窒息时,病人家属指控护士夜间没有及时吸痰。

3.2病情记录、护理措施及效果评价与实际不符有些护士由于专科知识掌握不够,对病情的判断缺乏准确性,如将昏睡判断成嗜睡。有些护士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提高病历表面质量或应付检查,将没有实施的护理措施,没有及时评价治疗护理后的效果提前做了记录。如护理部要求危重病人护理记录至少2h记录1次,夜班护士未及时巡视病房但相应时间的护理记录内容却很充实。在当今病人家属陪住率达100%的状况下,护士的各项操作落实与否,护士是否巡视过病房,家属都十分清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由于护士对病情判断有误或内容虚构,被患方证明病历虚假,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病案将被法庭宣布无效[1]。

3.3医护记录不一致出现医护记录不一致表现为以下几点:①病情判断差异,如在脑外科病历中医生记录病人的意识是睁眼性昏迷,而护士记录为意识清醒;②护理体检不全面,医生记录甲状腺有两个2cm×2cm肿块,而护理记录只有1个2cm×3cm肿块;③病情变化时间,病人主诉等内容记载不同。究其原因是医护沟通不及时。这种不一致性导致病案在医疗纠纷中的证据作用大打折扣,一旦发生纠纷,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内容记载有误,无法说明医疗机构的具体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从实体上没办法证明待证事实的真伪[1]。

3.4医嘱开出时间与护士执行时间不相符医嘱是护士对病人实施治疗的法律依据,在执行医嘱时须两位护士核对无误后方能实施,而护士在执行医嘱时也明确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时医生08:00开始查房,11:00结束,这样08:00开出的医嘱到11:00才到达护士手中,造成医嘱开出时间与护士执行时间不相符,而护士为应付检查,在执行临时医嘱时,为了避免执行签名时间和医生下达医嘱时间相隔过长,超过临时医嘱在15min内给病人用上的要求[2]。未按实际给药时间记录签名,导致护士执行医嘱时间与记录签名时间不相符,严重影响护士执行医嘱签名制度的法律效应。

3.5护理记录的修改和批改新《规范》第6条规定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的修正方法,即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护理人员对可以修改的精神加以放大,护理记录中出现内容修改现象比过去多,甚至将一些实质性的内容加以修改,如病人咳血量下级护士记录为300ml,上级护士修改为100ml,这种实质性的修改除外上级护士有其他记录可以作证,否则这种修改在举证时很难让法官相信。然而对修改或涂改的医学文书,若涉及法律诉讼均会降低真实性和可信度,所涉及诉讼的医学文书有时擦痕会被看做企图隐瞒掩盖某些事实[1]。

4对策

4.1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护士法律意识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中“医疗行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特别确认[3]。如果护士在进行护理记录时仍缺乏应有的法律敏感性,那么作为承担倒置的举证责任方就没有有利的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因此,应加强对护士的法律知识教育,使广大护士清醒认识到,护理记录是重要的法律文书,应保证护理记录的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4]。

4.2加强学习,提高护士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护理记录反映了护士在观察、诊疗护理过程中的行为,以及护理工作质量具体化的一个记录,是衡量工作好坏、责任心和技术水平的主要依据[5]。高质量的护理记录是基于护士正确判断病情变化,及时做出相应处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因此加强专科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护士临床应激处理能力、健康教育能力、病情观察能力及护理书写能力。加强职业素质培训,提高护士的敬业精神。

4.3加强医护沟通,确保医护记录一致首先责任护士每天上午参加医生查房,通过积极参与查房有利于:①全面了解病情及治疗过程;②医护信息及时交流;③提高护理记录质量,同时可提高护士的业务水平。当护士发现医生的记录与自己的记录不一致时,应及时找医生核实,避免医护记录相冲突。医生开出医嘱时间与记录时间不相符时应及时找医生核实改正,避免医嘱开出时间与护士执行时间不相符。

4.4加强护理书写质量监控,规范护理记录我院根据新《规范》要求制订护理记录书写实施细则,编制了一套护理记录标准册,使护理记录有章可循。护理记录质量管理实行三级监控。一级监控:由责任护士每天检查各班记录内容,把好记录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的质量关。二级监控:是护士长每周二次对病区的护理记录进行审阅,把好护理记录的完整性、客观性质量关。三级监控:护理部组织护理书写质控小组每月一次的全院性护理记录质量大检查把好全面质量关。每月对不合格的护理书写在护士长会议上讲评,选择典型病例,定期地对全院护士进行护理记录与潜在法律问题讲座,并将质量监控结果与经济效益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