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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纠纷管理思路

医院医疗纠纷管理思路

一、随着人们综合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健康理念的改变以及法制的不断健全,医疗纠纷的产生具有如下特点:

1、健康意识增强

随着健康知识的广泛普及,人们学习和了解医疗保健知识的途径、内容越来越多,追求高生命价值意识增强。

2、经济意识增强

患者看病要求等值或超值服务,一旦出现“医疗问题”便以此为由转嫁矛盾,索要赔偿,讨要“说法”,甚至有的受他人挑唆或雇人索赔,制造新的纠纷。

3、维权意识增强

随着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和与医疗有关的法规、条例的出台,人们依法维护生命健康的意识越来越强。

4、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准问题

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和劳动价值不成比例,造成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从而造成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违心用药等不良因素,使医患冲突不断发生。

5、医学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

医学本身是一门发展中的科学,随着科学的进步和患者要求的不断提高,需要探索的东西越来越多,其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使许多医疗效果不会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从而使医疗纠纷不可避免。

6、媒体报道的负面影响

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各种媒体对医疗事件的宣传和报道明显倾向于患方,尤其在法院判定个别高额赔偿案例后,更是大肆渲染,为患方提出“问题”给予诱导和提示,甚至成了患方索赔的依据。

二、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

在基层医院有一部分医护人员不认真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在临床实践中医护人员不能重视,或做到不够到位,给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2、缺少沟通

有一部分医护人员观念不更新,在医治过程中,高高在上,以自我为中心,导致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另外,一部分医护人员缺乏沟通的艺术和技能,缺乏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情感沟通能力,从而导致一些医疗纠纷的发生。

3、医疗行为不规范

操作不规范,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经治医生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任凭主观意愿,未定期进行必要的鉴别诊断检查,以致延误诊断和治疗。服务不规范,态度不和蔼,解释不到位。这主要反映在护士工作方面,如输液的速度过快,没有及时观察病人,当患者提出问题时,因工作忙或其他原因不予理睬等等,从而造成纠纷。

4、技术素质不高

医学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低下,以致不能正确进行病情分析、诊断和鉴别,导致误诊、漏诊频发。

5、责任心不强

有的医务人员在实践中,没有履行各项医疗操作制度,忽视最基本的“三查七对”制度,导致手术病人异物存留腹腔、打错针、发错药、开错化验单、写错化验结果、查房巡视流于形式、术前准备仓促、术后并发症不严密观察及处理等引起了很大纠纷。

6、病人知情权被忽视或得不到满足

临床上患者往往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或对医疗费用不满意时,会提出要求复印病历或要求提供收费单据,而部分医务人员对患者这些合理要求不能满足,最终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7、医务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

医疗活动的任何过程都存在对患者不利的危险性,任何诊疗措施不可能保证万无一失,而患者对疾病在医疗过程中的医疗风险又往往认识不够,加上对诊疗服务期望过高及维权意识增强,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不履行告知义务,纠纷就不可避免。

8、应急机制不健全

现实的医疗应急体系,不能满足急诊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可以想象一个危重急诊患者如果没有得到急诊处置,那么纠纷就不可避免。

9、管理缺陷

医疗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执行医疗规章制度的教育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不按医疗操作常规操作,自以为是,对医疗文件书写不重视,对准入制度执行不严格,任意扩大诊疗科目、诊疗范围等。缺少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点检查和监督,对多发事故争议的手术科室缺乏必要的术前监督机制,造成不必要的手术及不必要的麻烦在术后屡屡发生。病历书写不及时、不准确,对医疗文件的保管不当,“举证责任倒置”等法律条文出台后,哪些由医方保管、哪些由患方保管,都有明确规定,由于遗失相关文件而造成败诉的现象时有发生。

10、社会环境

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部分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就医困难,部分媒体过度关注医疗事件的一面性及医疗赔偿数目,使一部分心理不健康者使尽一切手段诈骗医院。

三、医疗纠纷的防范对策

针对以上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防范: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努力学习,深刻领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汇编,在强化各科法律、法规意识的同时,加强医德修养,医学伦理及人文科学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人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通过学习使医务人员不但要学法,而且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重视医患沟通

“医患沟通”是一个系列、庞大而持久的工程,它涉及到每一个患者和医院职工。因此,医务人员要时刻牢记沟通意识,做到时时、事事、处处沟通,在沟通技艺上要做到“八个结合”:一是限时沟通与随时沟通相结合;二是口头沟通与书面沟通相结合;三是群体沟通与个体沟通相结合;四是语言沟通与非语言沟通相结合;五是固定沟通与流动沟通相结合;六是医患沟通与整体护理相结合;七是医患沟通与健康教育相结合;八是院内沟通与借助社会媒体沟通相结合。

3、加大医疗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学习医疗科普知识,使更多人正确认识疾病、健康、医疗及保健的关系。认识到医学科学的特殊性、复杂性,医疗过程的高风险性、医疗诊疗效果的不确定性、医疗操作常规一定程度上的相对滞后性。从而使更多人了解医学过程,使更多的患者及家属能够接受医疗服务过程。

4、抓好质量、提高技能

要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重点是“三基”‘“三严”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严格要求、严密方法、严肃态度。加强临床能力的培训,做到“三多”、“三会”即多听、多看、多做;会做、会讲、会写。病历书写要求真实、完整、条理清晰、中英文书写要求规范,不断更新医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

5、严防误诊、漏诊,寻找诊断依据

由于医学科学的发展,部分经验医学已逐渐被循证医学替代,为降低误诊、漏诊,要重视如下环节:(1)、认真询问病史并记录;(2)、全面系统的进行体格检查;(3)、必要的辅助检查不可少;(4)、及时进行会诊。

6、正确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咨询,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知情同意是患者的权利和医生的责任,患者知情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疾病信息知情权;医疗方案知情权;临床实验知情权;病历资料知情权;医疗费用知情权。正确履行告知义务,尊重知情权,也是医患沟通的一个重要桥梁,避免纠纷的一个好方法。

7、突出重点,严格把关

针对手术科室事故易发、无告知、或者告知不全的纠纷逐渐增多的情况,严格要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完善各种告知制度。手术科室必须做到术前谈话由主刀医生进行,其次,要严格做好相应证据的保全工作,如术前告知书、损伤性检查告知书、输血告知书、手术记录等。

8、加强管理、严格督查

管理出效益,医疗纠纷的防范又离不开管理。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放在管理核心,要保证两者的质量,必须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的各项管理法律、法规、条例,严格把各项技术和人员资格的准入,特别是纠纷好发科室。各项制度的落实,科室的管理至关重要,每个管理环节都不能忽视,否则纠纷就不可避免。总之,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均不愿发生的。医院及工作人员只有从观念上加强对医患关系的重视程度,从质量上加强医疗保障水平,从服务上加强医患沟通,树立法律意识,克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常规,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才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院的发展注入持久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