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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内容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村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作用、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今后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状作用建议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发展生产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离不开建设现代农业,而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是要素投入的集约化、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生产手段的科技化、产业经营的一体化。因此,如何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激活农村经济活动中分布最广、形式最活、基础最弱的各种经济组织,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村生产,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皋兰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围绕全县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建起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62个(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协会组织26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7个,没有注册开展工作的29个),其中,从事种植业29个,占46.7%;从事畜牧业5个,占8%;从事用水互助协会16个,占25.8%;其他行业12个,占总数的19.5%;会员达2.53万人,占全县总人数的15.9%,带动农户2.19万户,占总户数的60.1%。全县农民经纪人队伍累计达到146个,从业人员达到4200人以上;专业协会、农民经纪人队伍等专业合作组织年销售蔬菜达6万吨以上,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年销售洋芋达5万吨以上,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为我县农产品实现外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与特点

1、组织形式多样。在组织形式上,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伙企业,也有股份合作性质的合作组织,其中以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主。在组织类型上,多数以围绕当地已形成的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为依托而组织起来的;在组建形式上,有农民自己合伙创办的,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办的,有农技人员领办的,有农村基层组织组建的,也有种养大户及农民经纪人牵头创办的;在组织方式上,充分体现农民自愿的原则,进退协会自由,协会负责人由民主选举产生;在合作环节上,有的是产前、产中、产后单项合作,有的是一体化合作;在利益分配上,多数协会是通过对农户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优惠生产资料,提供种禽种苗等形式,与会员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关系,主要是为农民提供方便服务。

2、工作运行规范。目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软、硬件设施已基本具备,做到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运作机制。协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在农资供应、生产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服务和维护社员利益等方面的作用明显。中心乡九合村养鸡协会,为社员实行“统一供雏,统一供料、供药,统一免检疫,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等五统一服务,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保证了产品质量。在扩大养殖量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与客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保护了社员发展肉鸡生产的积极性,成为带动当地肉鸡产业发展的龙头。五墩村小杂粮协会对小杂粮经营实行统一签订合同、统一销售价格、统一质量标准,通过树品牌、促销售、占市场、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维护了农民的经济利益,社员群众深有感触的说,有了农民协会引领我们进市场、建基地、帮助我们科学种植,我们种的放心、卖的放心,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生产的劲头更足了。

3、带动作用明显。围绕主导产业建立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方式逐步由产前、产中服务转向产后服务,由以初级产品流通转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分散经营、规模较小、难于进入市场的问题。同时也促进了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扩大了农民增收渠道,形成新的增长点。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不但对基层政府、而且对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专业技术协会能够通过各种渠道有效地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带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如什川镇下泥湾村西甜瓜协会会长魏怀正根据市场需求,为农民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引进西甜瓜品种7个,引导农民实行科学化种植,规范化管理,使西甜瓜产量每亩增产20%,农民经济收入增长35%以上,同时,积极联系客户,今年推销西甜瓜420吨,为农民增加收入126万元;皋兰县西岔镇双龙蔬菜产销协会自2005年成立以来,坚持走“协会十基地十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目前在西岔镇拥有蔬菜基地8000亩,基地内带动农户6000户,形成集蔬菜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全年销售无公害蔬菜1.5万吨,出口0.5万吨,社员户均增收在600元以上。目前双龙蔬菜产销协会已成为全县发展蔬菜标准化生产、订单生产、出口创汇生产的示范典型和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的示范基地。据调查统计,凡是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收入都高于非成员农户的收入,已注册的33个专业组织2006年成员人均纯收入达2401元,比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加138元。

2、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素质。积极聘请省市有关专家、对农民经纪人、专业村社负责人、农村能人、农业科技示范户代表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举办科技知识讲座。县供销社积极开展了系统培训工作,申报成立了“皋兰县农产品经纪人科技推广示范点”,在省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举办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548名,通过考试274名农民经纪人获得劳动部颁发的农产品经纪人初级资格证书。目前,全县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达700多人(次);西岔镇阳洼窑村蔬菜协会聘请兰州市推广研究员李庭群为会员讲授高原夏菜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技术,县、乡技术人员年举办培训班4期以上,年累计培训会员600多人次,通过培训,培养和造就了一批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掌握农业科技知识的骨干队伍,广大会员在掌握科技、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了实践的锻炼,从而提高了他们的合作意识、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3、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和推广。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西岔镇五墩村小杂粮生产协会,去年共引进小杂粮等新品种13个,试种成功9个,为当地农民开辟致富门路,协会成员不断壮大,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4、解决了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组织,生产资料由合作组织统一购买,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产品统一销售,减少了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受到了农民的真诚欢迎。石洞镇明星村红砂洋芋协会,共有会员86户,为搞活农产品流通,组织本村农民经纪人实行统一销售、统一最低保护价格(最低不少于0.7元/公斤)、统一产品包装(以纸箱代替原来网袋,既卫生又实惠),2007年红砂洋芋销售量达到460多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360多万元,精品红砂洋芋销售最高单价达到1.6元/公斤,仅此一项就为农民增收30多万元。

5、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实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规模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大生产,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乡九合村以兰州康达、玉莲家禽有限公司为龙头,形成了饲料加工、种苗供应、肉鸡养殖和产品营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格局。2006年会员发展到30户,发展肉鸡1.2万只,年养殖规模达到36万只,年产肉鸡14.4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118.08万元,社员户均获利2万多元。

6、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过去政府直接管生产管销售,管得多,但又解决不了农民最直接的问题,农民很不满意。农民有了自己的合作组织,政府借助合作组织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政府从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工作职能转移到抓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为合作组织提供优质服务上来。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如下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1、各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力度不大,财政扶持的力度不够,使得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受到了制约。

2、农民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不够,一部分农民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了解,受时“合作社”的影响,等待观望,不积极参与。

3、机构不健全,制度有待完善。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即使是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机构,但也是流于形式,且内部制度不够健全,日常运作主要由会长一人说了算,民主管理意识淡薄,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缺乏,社务不够公开。

4、合作水平低,带动能力弱。部分规模小的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的联系不够紧密,真正的利益联结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合作水平低,市场占有率低,没有真正起到组织农户进市场、避风险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小,实力不强,自我积累和服务于民的能力还较差,辐射面较窄。

五、建议及措施

1、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而且是培养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要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受到达到要素投入的集约化、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生产手段的科技化和产业经营的一体化,逐步实现现代农业,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2、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扶持。一是县、乡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二是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中存在的资金不足。三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3、加强培训宣传,从思想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的认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全社会参与农民合作社的积极性。采用宣传车、黑板报、标语、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会议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农村的集市贸易场所、人员集中的地方,大张旗鼓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的性质、作用和意义进行广泛宣传,打消农民的顾虑,增强农民兴办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经济理念、现代科技知识、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村科技人才队伍,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4、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有关规定,指导和协助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办法,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积累机制,不断壮大组织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生存、发展和竞争的能力。

5、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多种形式和实际有效的专业合作社。一是重点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我县现有农业龙头企业14余家,要逐步发展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使之成为连接龙头与农户的桥梁。二是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今后要围绕全县高原夏菜、红砂洋芋、西甜瓜、草畜、玉米制种、红枣等产业发展,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行业规模较大、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农民利益、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民素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产销衔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