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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投资环境探究进展

矿产投资环境探究进展

本文作者:张光进徐帅罗辉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

国内外研究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

已有的研究成果为矿业公司选择投资目标和东道国改善矿业投资环境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

1存在的共同问题

国内外的研究几乎都是把矿业投资环境这样一个复杂整体作为评价对象,其评价结果虽然能够给出一个概貌,利于整体把握,但却比较笼统,很难就某些重要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地评价,这就使得评价结果对实践的指导价值大打折扣。

2国外研究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评价指标冗余问题较为普遍。总体而言,国外学院派的评价指标都比较简约,有关指标冗余的指责主要是针对弗雷泽公司的政策潜力指数,例如其第一个指标和第六、第七个指标,第一个指标和第三个指标,第一个指标和第四个指标在评价内容上都有较大程度的重叠,这样在计算最终评价结果时会重复计分。(2)评价指标的信度无法验证。信度无法验证主要是针对弗雷泽公司的“当前矿产潜力指数”和“最佳实践矿产潜力指数”,由于这两个指数目前都由一个评价指标构成,且是主观性调查题项,从心理统计的角度而言,要想验证一个观点是否稳定可靠,至少需要2-3个调查题项。(3)指标权重相同缺乏必要依据,评价方法过于简单。国外以定量评价为主的研究(主要是弗雷泽研究所和贝里多贝尔公司)在计算综合评价结果时,评价指标都同等对待,缺少理论和实证依据。国外学院派的研究大多是定性描述和分析,缺少量化的评价结果③;弗雷泽研究所和贝里多贝尔公司的评价结果尽管是量化的,但都是将指标的得分简单加总,这种数据处理方法有待改进。

3国内研究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评价指标差异很大,评价结果可比性不强。比较国内定量为主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其评价指标存在很大差异,即使是一个研究团队,其在较短时间内所发表的研究成果中,共性的评价指标也不多,这些差异很大的评价模型使得评价结果无法进行比较,难以验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无关指标被纳入,评价结果受污染。在评价矿业投资环境时,地质潜力、基础设施、政治稳定性、矿业政策、税费水平、环境规制、外商投资制度、执法状况、社会环境等是常见的评价要素,这在大部分研究成果中都有体现。但诸如把“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等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似乎缺少相关性,没有内容效度的评价指标被计入会使评价结果受到干扰。

未来研究展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深,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矿产消费大国在矿业领域扩大对外直接投资,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为发展资源型经济大力吸引外资的势头会进一步增强【29】,因此,关于矿业投资环境评价的研究仍然会受到广泛关注,今后的研究可以从以下方面予以加强和改进。

1细化评价对象,使评价内容更加聚焦,研究结论和建议更加具体

从大的方面而言,矿业投资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其中软环境是评价难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30】。矿业投资软环境包括法律政策本身(如合法性、完善程度、一致性、合理性等)、执法状况、政治稳定性、社会文化习俗、矿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等;而从法律关系客体来看,法律政策本身又可以细分为矿业权政策、矿业税费政策、矿业权相邻权政策、矿业环境保护政策、矿业外商投资政策等。笔者认为先就其中某项政策进行评价,进而对政策环境、软环境、投资环境逐次开展研究,将缓解“概而不细”的困境,增强研究成果对实践的指导性。

2国外研究要进一步验证评价指标的信度、消除冗余指标、采用较高级的数据处理方法计算指标权重和综合评价结果

对于由主观评价而得到的指数,该指数的评价指标(题项)应该至少由二至三道问题构成,并需要分析这些指标的内部一致性信度,验证其是否测量了同一内容,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单个题项调查结果的不稳定性问题。冗余指标不仅影响指标体系结构的清晰度,也给评价计算带来了额外的工作量。消除冗余指标的定性方法主要是德尔菲法,由专家来判断某些指标是否显得多余;定量方法主要是进行指标间的复相关性分析,或者进行回归分析对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进行检验。在确定指标权重时,可以尝试采用层次分析法,或者主成分分析法,或者结构方程模型等这些定量分析为主的方法。对于综合评价结果的计算,除了加权综合法之外,也可以尝试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或者因子得分法或者结构方程模型法,这些方法在其他领域的综合评价和国内矿业投资环境评价研究中已经得到运用。

3国内研究要进一步验证评价指标的内容效度,加强理论对话,增加评价指标的共性

对于评价指标内容效度的验证,可以请矿业投资咨询专家、矿业公司的高管以及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他们来判断某项指标是否反映了要评价的内容。通常而言,对于某项指标,只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认为反映了要评价的内容,该指标才具有内容效度。此外,国内学者在进行矿业投资环境研究时还应加强对前人成果的评析和借鉴,达成更多共识,增强评价框架和评价模型的统一性。

4加强针对特定需求的个性化评价研究

如著名的矿业投资研究专家Otto.J博士所述,“各个矿业公司在选择投资目标国时考虑的因素并不一样,如风险偏好型的公司更看重地质潜力,而投资保守的公司则更看重政策稳定性【30】”。这表明一个统一的一成不变的评价模型适用于任何场合是不现实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评价模型因此可以千差万别,差异是必然的也是需要的,但只是个别评价指标的微调以及评价指标权重的重新确定。

5对矿业勘探开采两阶段的投资环境分别进行研究

矿业勘探投资环境和矿业开采投资环境的评价要素是否有所不同?理论上而言,由于勘探是找矿,地质潜力评价、地质信息服务质量、探矿权管理政策等很重要,而开采是地质储量已基本明确,此时开采税费、劳工政策、矿山环境治理政策、矿产品销售政策等是考虑的重点,因此,二者投资环境评价要素应该有较大不同。Otto.J博士的实证研究也基本验证了这一点,他发现不仅有些评价要素仅适用于勘探或者开采,一些共同的评价要素对于二者的重要程度也有很大差异【9】。矿业领域大量存在勘探开采分离的公司,它们对投资环境评价的需求显然有明显的区别。基于此,对二者的单独研究是必要的,遗憾的是,Otto.J博士对后续研究的提示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今后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