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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教育人口老龄化论文

老年教育人口老龄化论文

1我国老年教育存在的问题

为应对老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我国老年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山东建立第一所老年大学开始,经历了30年的发展。资料显示,截止到2010年,正式注册的各类老年大学(含老年学校)共有4.9万余所,可以同时满足580万人的学习需求。但相对于巨大的、正在快速增加的老年人口来说,中国的老年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从法律政策来看,虽然相关法律规定了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但在如何向老年人提供教育,平等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方面,存在法律盲点。二是从管理机构来看,政府还没有设立统一的老年教育发展的领导和组织机构。有的归教育或文化部门管理,有的归老龄委、老干部局或民政部门管理,还有的归社区管理,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和发展的不平衡。三是从教学工作来看,课程设置相对比较混乱,教材编写供给严重不足,教师队伍质量不高。老年教育方针的贯彻、教学内容的确定、教育效果的评价和教育质量的保证,远未达到规范化。四是从认识上来看,对老年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老年教育在社会的影响力很小。一方面是老年人自身对老年教育的认识不足。对老年教育对他们提高生活质量、实现自我价值所具有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积极主动参与不够。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及经济条件的制约,更是认为老年教育可有可无。另一方面是社会缺乏对老年教育的正确认识。还普遍存在老年人就是应该居家养老休闲的传统观念,老年人工作重点应放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方面,没有认识到老年教育对于创建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发展体系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意义。五是从资源分布来看,城市场地设施不足,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而农村老年教育几乎是空白。六是从人力资源开发上来看,多集中在年轻人才上,对老年人力资源的研究很少,造成老年人才的极大浪费。七是从财政投入来看,老年教育经费一般都是政府的财政投入,且投入不足,未能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八是从对老年教育的研究来看,对老年教育问题研究缺乏将其作为终身教育有机组成部分的教育理念。在内容上,研究视野较窄,对老年教育的定位、基本模式和需求供给机制方面的研究明显落后于其他学科。对国外探究性研究少,没有很好地探讨为什么先进国家可以形成完整、生动、活泼、多样化的老年教育模式。

2国外老年教育经验国际学界

通常把老年教育视做“第三年龄”教育,纳入从摇篮开始的终身教育链条不可或缺的环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老年教育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热点课题。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性。由于我国终身教育起步较晚,发展较慢,因此,从终身教育的视角分析发达国家老年教育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借鉴,对我国老年教育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老龄化国家,1960年就提出了终身教育的理念。1971年将这种理念落实到了具体的法律和政策中,公布了继续教育法。1973年,在图卢兹大学创办了世界第一所老年大学,将老年大学开支列入政府预算。规定老年人可以自由入学,无条件地申请参加,任选学校的专业学习。法国老年教育的特色是注重健康生命与生活品质,并结合休闲活动之发展。美国的老年教育是从成人教育体系中逐渐发展而来。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的成人教育活动很多,老年人都可以参加。1976年,世界上第一部《终身教育法》在美国诞生。充分体现了美国政府重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通过立法的形式为老年教育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正如美国的经济和自由之风一样,美国的老年教育一方面有配套的法律政策保障、雄厚的财政和基金支持,还有丰富的形式和内容选择。这样的环境使美国老人对晚年生活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休息和放松之外,更多的老人愿意参与到老年教育中来,通过获取新知识、结识新朋友、扩大社会参与,以全职或兼职的方式回到职场等方式,不断追求自我发展,升华个人价值。韩国与中国有着相近的经济社会基础,相似的文化背景。但是,韩国的老年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成熟。1983年颁布了《终身教育法》,之后,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加大财政支出比例,发展高科技等手段,特别是建立了全国性的终身教育研究中心,实施“终身学习型城市建设”项目,广泛开展终身教育方面的研究,极大地推动了老年教育的发展。在韩国,有近百所大学为老年人提供各种职业培训课程,为老年人提高个人能力,更多参加社会事务提供服务。韩国政府对接受教育的老人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韩国非常重视老年人的职业教育。1992年,颁布了《老年人雇佣促进法》,这是有关老年人终身职业教育的法律。该法指出,政府应改善老年人就业的相关措施,包括收集和提供求职求才信息、提供老年人技能培训、举办指导老年人的讲座、改善老年人的就业环境等。

3对我国老年教育的启示

发达国家开展老年教育较早,积累了多年的经验。同时,这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为老年教育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支持,社会各界都对老年教育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支持,这些国家在实施老年教育的进程中也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启示。

3.1政府的主导地位

老年教育属于社会福利事业,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法律政策上加以规范。另一方面在资金、硬件设施上全方位保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2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除政府外

教育机构、慈善团体、社会福利机构和个人的大力支持也必不可少。在发达国家,福利部门、高等教育机构和民间组织都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参与到老年教育中来,形成了多元化的办学格局,满足老人不同的、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3.3丰富的教育形式

各国具体的老年教育形式虽然有较大差异,但都丰富多彩,多元而自由。课堂教育与社会活动相结合,娱乐内容与专业理论相结合,面授课程与远程教育相结合。同时,特别强调老年人自身在老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以人为本,科学、系统地调查了解老年人的需求,既照顾整体,又体现个性化差异。

4我国老年教育推进对策建议

4.1完善老年教育的法制建设

我国虽然在《教育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都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的基本要求,但没有为老年教育立法,因此各级政府在可配置资源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优先保障了其他社会事业。尽管各级老龄委都制订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但老龄委只是个牵头单位,不是独立的政府职能部门,在没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其规划就缺乏权威性,缺乏行政指令,更难以纳入事业计划和财政预算。国家应尽快制定《老年教育法》,把老年教育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确立其法律地位,从根本上解决老年教育发展难的问题。在有法可依的保障下,将老年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老年教育尽快从无序走向有序,助推老年教育实现跨越发展。

4.2理顺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

目前老年教育管理机构归口不一,政出多门。都管事,又都不管事,行政效率较低,严重制约了老年教育的发展。按照老年教育的本质属性,它也是国民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当将老年教育纳入教育部门管理体系。管理隶属关系的理顺,可以解决老年教育目前面临的诸如场地、资金、设备、师资等很多困难。通过统一领导,加强老年教育和其他教育形式的交流,促进老年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的平衡发展、老年教育在各地区的均衡发展、老年教育在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充分运用教育的共同规律和老年教育的特殊规律,不断提高老年大学和广大基层老年学校的办学质量,加速老年教育的发展。

4.3整合老年教育的社会资源

为了使老年教育蓬勃发展,一方面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金,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共同发展的格局。另一方面需要整合、利用好现有的教育资源,不仅从城市过渡到乡村,也要从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大学院校到街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多学科的综合教育体系。逐步形成省、市、县、乡、社区层层发展的网络体系。除市一级外,区县的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也要实现全覆盖。大力发展社区大学,社区是老人长期生活的地方,老年人对社区最了解、最有感情,同时在社区接受教育、参与活动也更加方便。进一步健全居委会、村的老年学校分校的设置,消除教育盲区。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没有老年大学的乡村以及边远地区,可以随着我国网络的普及,通过完善网络资源,开设网络学校和网络课堂,使老年人在家里也同样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

4.4提高老年教育的教学质量

国际和国内老年教育的成功经验表明,只有高质量的教学,才能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也才能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在设置课程上,要充分了解满足老年人的兴趣和需求,有的放矢的安排课程科目和课程内容。相关研究表明,老年人最感兴趣的内容主要包括:健康保健、人文艺术、休闲生活、语言文化和老年心理学。在教学上,根据老年人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重视学习过程的分享、讨论和参与。在师资上,采取专兼结合方式,既要培养建设一只水平较高的专职队伍,又要鼓励其他学校和社会上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教学工作。另外,对于有再就业需求的健康低龄老年人,对他们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供再就业便利,使他们在发挥余热同时促进自身健康并提升人生价值。

4.5加强老年教育的理论研究

老年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目前,我国对老年教育的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从而影响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老年教育是多学科的综合体,为深化学科发展,需要加强老年教育的教研和科研,广泛开展学术探讨和学术研究,学习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经验,从而加快老年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促进老年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作者:张建军徐在福单位: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韩国全州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