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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伦理思考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伦理思考

1概念阐述

电子商务发展不到二十年,对这个概念的定义在不断更新和完善,本文参考几种说法给出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它不仅仅包括其购物的主要内涵,还应包括了物流配送等附带服务。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商务是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活动;狭义电子商务主要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或活动。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都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离不开互联网这个平台,没有了网络,就称不上为电子商务;二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是一种商务活动。商业伦理是一门关于商业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是商业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商业伦理研究的是商业活动中人与人的伦理关系及其规律,不仅企业,凡是与经营有关组织都包含有伦理问题。只要由人组成的集合体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在本质上始终都存在着伦理问题。一个有道德的企业应当重视人性,不与社会发生冲突与摩擦,积极采取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商业伦理的内容依据主题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部分:内部包括劳资伦理、工作伦理、经营伦理;外部包括客户伦理、社会伦理、社会公益。

2电子商务的特点利于商业伦理的构建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从1993年政府组织开展“三金工程”正式进入雏形期,1998年步入发展阶段,到2009年从传统产业转到以B2B为主体,电子商务已经进入可持续发展的稳定期,而3G的蓬勃发展促使全网全程的电子商务V5时代成型,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2.1电子商务弱化渠道利于良好交易环境的建立

相对于传统企业的线下不断拓展销售渠道,发展大量经销商,电子商务不关注渠道的多寡,它是没有区域限制的商务活动,产品只需要在互联网上展示,你想看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网络看到。电子商务成功弱化了线下销售中的一级商、二级商、分销商等位置,有效遏制因为商而产生的“层层盘剥”、“欺瞒价格”等违背商业伦理、丧失道德的不良事件,逐渐形成经营者和消费者双赢的良好交易环境。

2.2电子商务的多平台局面有利于良性竞争

电子商务平台是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网上交易的平台。电子商务发展初期我国最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当属阿里巴巴,后起之秀不断涌现,以电器为首的京东商城、食品为主的一号店、主营美容化妆品的乐蜂网、“名品折扣店”唯品会、“网上书店”的当当等等,这些电子商务平台各有优势,展现着蓬勃的生命力,中国的电子商务平台一定不会是一枝独秀,而必定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多平台局面也就意味着激烈的竞争,稍后不慎就可能被竞争对手抢占市场,在这个高竞争高淘汰的行业里,想要再翻身必定是难上加难,所以,企业经营者每走一步都会非常慎重,触碰商业底线的行为会被遏止,基本的商业伦理形成并得到巩固和发展。经营者开始意识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道理,比如酷6的暴力裁员事件直接导致股票大幅下跌,企业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直到今日酷6在视频界已经排不上位置。

2.3互联网平台交易更透明

买卖双方从交易的洽谈、签约以及货款的支付、交货通知等整个交易过程都在网络上进行。通畅、快捷的信息传输可以保证各种信息之间互相核对,可以防止伪造信息的流通。而且平台交易会留下交易过程的数据,方便事后查找,出现问题可以留作核对的证据。更透明的交易解除买卖双方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洽谈中对语言的理解错误导致交易后双方不满意等,可以通过查找洽谈记录来澄清问题。

3电子商务的伦理问题

3.1虚假信息、垃圾邮件势头越来越迅猛

互联网新媒体在信息方面相较之传统媒体不受太严格的制约,信息发送者只需要通过网络技术花费极少的时间、精力、人力、物力一次性向成千上万的用户发送信息,而信息接收者处在完全被动的状态,甚至无从得知自己的个人信息比如:电子邮箱,是如何被发送者取得的。接收的信息有商业广告、产品推销的,更有隐含虚假欺诈性质的信息,不仅让接收者饱受垃圾信息的烦扰,而且有可能会使接收者落入虚假信息的圈套。这种势头近几年越演越烈,广大消费者对网络的诸多信息会持怀疑态度,人与人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企业失去最基本的诚信原则。

3.2商品品质无法保证,“货不对版”问题严重

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完成议价、交易,再通过物流配送货物,整个过程买卖双方不需要见面,买方也看不到商品实物,最多看到图片和卖家的描述,这种虚拟性使部分企业在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更加容易,买家收到“货不对版”的商品后,追究责任、退换货问题又复杂又耗时,遇到无理的卖家就会出现扯皮现象,大多数买家最终都会放弃追究责任,这就进一步助长了无良卖家的不道德经营行为。

3.3网上支付风险大、安全性低

通过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后,绝大部分需要进行网上支付,造成网上支付安全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银行本身的安全性;二是交易信息在银行和商家之间传递中的安全性;三是交易信息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传递的安全性。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发生密码被盗等事件对消费者和收款的商家影响都是巨大的,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无孔不入,甚至通过手机点击进入某一个网站的连接,就有可能泄漏自己的银行信息,造成财产损失,而网络犯罪手法高明,办案人员侦查难度很大,财产很难追讨回来。网上支付导致钱财被盗的案件频繁发生,消费者对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不慎堪忧。

4针对电子商务的商业伦理的思考

4.1事物都有两面性,辩证看问题更益于发展

电子商务目前以及相当长的未来都是炙手可热的领域,它已经并将继续深远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等方方面面。随着发展电子商务领域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商业伦理问题,本文只列举了笔者认为比较重要的三个问题,还有更多的问题已经暴露出来。当人们在大呼“电商无良”的时候,同时也在享受着电商带来的便利和更为物美价廉的商品。笔者认为,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何况是一个新兴的领域,不可控因素诸多,衍生出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好在同时笔者看到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无论是电商、银行还是政府都在积极努力,而这些应对措施有些已经初见成效,比如:各大银行在网上支付方面开通手机短信验证服务,为网上支付把好第一关。虽然有些措施没能很好解决问题,但是也在不断被修改和完善的,这些都表明电子商务领域的商业伦理问题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认识到。同时,笔者也希望那些一味吹捧电子商务的人们,能够正视问题,正面而直接地解决问题。电子商务有益于社会的前进和发展,想用好这把“剑”就要看到“剑”的两面,只有持“剑”正,才不会“剑走偏锋”。

4.2伦理的构建也需要法治

伦理问题本来具有私密性,关于个人与个人的矛盾,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即使是商业伦理也只是关乎企业与企业间的矛盾,企业与社会的矛盾,但是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上到政府组织、下到消费者都被牵扯进来,而这个领域在中国虽然有二十年的发展历史,但相比较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欧美国家,我国的电子商务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基于中国的特殊国情,电子商务的伦理构建需要政府的“法治”,至少初期需要政府通过“法治”先规范行业的基本标准和尺度,伦理问题不仅仅是社会责任的问题,也关乎基本的法律、人权等问题,这是不容忽视的,这就需要强制手段完成初期构建。

作者:杨娜 单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