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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写作教学探讨

大学语文写作教学探讨

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其他学者的写作教学动机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关于大学语文教学中的写作教学动机建构的观点,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其一,写作是应学生学习、工作之需。赵雪梅认为,应当加强应用文写作教学,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学术论文、行政公文、各类文书等。高红艳认为,写作能力的培养是为以后的工作服务的,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其二,写作动机应多元化。有的学者从多种视角出发,试图建构多层次的大学语文写作教学动机体系。例如,王向辉认为,写作教学一方面应从社会、生活需要出发,强调实用性;另一方面,写作是一种精神生产,写作能力的培养可以让学生体味到创造的乐趣。可见,相对于本时期大学语文教材的编者应付实际需求的写作教学动机,学者观点显得多元化,更加关注从学生的精神培养、建构出发探讨写作教学的重要意义。

二、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刚刚兴起的大学语文的教学目标,被定位为针对之后大学生较低的语文水平的“补课”。因此,当时的大学语文一度被称为“高四语文”,并且主要在理工科院校开设。进入90年代之后,大学语文被定位为素质教育课程,在国内普通高校广泛开设,并且多作为公共基础必修课。“基础性”一词最早出现在了当时的教育部高教司《大学语文教学大纲》(征求意见稿)中。“意见稿”指出:“在全日制高校设置大学语文课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语文学科的人文性和基础性特点,适应当代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日益交叉渗透的发展趋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高质量人才。”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本文开始部分谈到的大学语文教材普遍重视应用文教学的现象。那么,写作教学重视实用是否合理?写作教学作为大学语文教学中的重要一环,又应当建构怎样的动机系统?

三、从“应需”到“应性”

“应需”的写作教学动机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大学课程实行新制。1938年,国民政府教育部规定一年级不分系,设置国文为必修课之一。教育部“大学课程整理办法草案”要求“在发表方面,能做通顺而无不合文法之文字。”黎锦熙在1942年发表的《大学国文之统筹与救济》一文中强调:“国文工具,能否运用?服务办公,执业施教,‘理财正辞’,以及日常生活,处处需此工具,能否不出岔子?默察现实,忙无把握!”黎锦熙认为,这有待于对中学国文教学进行“根救”,并需要为大一学生补充文艺教材。在“根救”有待、“补救”无人的情况下,提出“抢救”,即通过订阅报纸,以此作为实用基础进行训练。黎锦熙又对写作教育侧重应需动机作了如下补充:“我提这个‘抢救办法,并不算是教育,乃是一种‘训练’。训练与教育,在性质上略有根本的不同。教育史德智体美都要兼顾,任何科目,其取材与修习方术,总须具此教育的意义,固然其中也包含着技能训练的成分,但单纯的‘训练‘,则只是应某种的需要,悬具体的目标,范围有定,目不旁瞬,迅速成就,确实有用。在所谓非常状况下,大一学生,实用国文,岔子百出,危险万状,需要迫切,目标不高,允宜限制范围,力求迅速,亟予‘训练’,———是之谓‘抢救’。”从以上论述中不难看出,作者清醒地意识到训练与教育之间存在差别,训练在“非常状况”中的运用并不能说明其能够成为指导教育的原则。早在1924年,黎锦熙在语文教学法专著《新著国语文法》中,就把听、说摆在了重要的位置上,认为口语表达与发表文章的目的,一方面在于“社交上的运用”,另一方面还在于“艺术上的建造”。可见,黎锦熙并不认为“应需”是写作教育的唯一动机。这对于今天的大学语文写作教学仍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随着时代的变迁发展,当今大学语文教育立足的现实发生了巨大变化。写作不只是为了应付日常生活和应付考试,更可以实现交流思想、倾诉苦闷、娱乐内心等方面的目的。应付考试与应付日常工作、生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应需”的,并且是应外部的、被动的需求,都是对非应需的文学创作的漠视。由生存需要走向存在的需要,是人的心理发展的必然选择。学习应用文的各种规范和格式,可以更好地应试,其激励作用是较小的,与写作的客观实际存在很大差距。学生在规定好的话语空间写作时,往往很难发挥个人的言语创作热情和言语表达潜能,长期如此必将压抑学生的写作欲望。为激励学生走向自我言语价值的实现,就要建立多元的写作教学动机。大学语文写作教学在建构动机系统时,应该基于两种需要之上,一是应生活之需,二是应精神之需。后者是更高级的需要,更符合人的个体生命价值的最大实现。综上所述,大学语文写作教育的动机系统是多个层次的,除了让学生意识到写作可以满足“生存性”需求之外,更重要的是树立写作是人的“生存性”需要的认识。教师应当在把握时代特点和大学生认识特点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思考写作动机,探讨言语价值,巧妙地设置教学情境,激发写作兴趣。

作者:郑昀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