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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借贷制度管理

证券借贷制度管理

根据韩国民法的规定,证券借贷是一种消费借贷行为,当双方当事人接受(返还)证券和借出证券的种类与数量都相同时,证券借贷契约成立。

引言

所谓证券借贷,是指长期持有证券的法人机构(出借者)通过中介机构将其所持有的证券暂时借给因投资策略而需要证券的其他法人机构。一般来说,出借者往往是开办证券借贷业务的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借贷期间,出借者仍然拥有获取证券的股利、股息等权利,并且向借贷者收取一定的出借费用。与此相对照,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券商申请融资或融券,以此来买入或卖空证券,通过杠杆达到扩大投资收益的目的。

韩国1995年开始建立证券借贷业务,在1997年的金融危机后,加快了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开放进程,目前韩国已经有较大规模的证券借贷市场和较为完善的证券借贷制度。本文通过介绍韩国证券借贷市场的发展和相关规定,希望能对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引入信用交易和证券借贷等提供有益的借鉴。

韩国证券借贷市场的基本状况

韩国的证券借贷市场建立于1996年。1996年,韩国证券集中托管公司(KoreaSecuritiesDepository,KSD)开办了证券借贷业务,韩国证券金融公司(KSFC)开始为证券借贷进行担保。2000年6月,韩国证券金融公司不再为韩国证券集中托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同时KSFC开始从事证券借贷业务,其目的在于增加证券借贷市场的竞争性,提高市场效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证券市场几乎禁止融券卖空(见表1,表2),KSFC只允许证券商融资买进证券。尽管如此,2001年韩国的证券借贷业务仍然达到3570万股,交易金额达到12025亿韩元(约9.06亿美元)。由此可以看出,尽管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但韩国证券借贷市场仍然比较活跃。根据韩国证券集中托管公司的分析,韩国证券借贷市场的活跃与许多投资品种的存在而导致的策略交易对证券借贷产生的大量需求有关。比如2001年韩国证券市场中存在存托凭证(DRs)、可转换债券(CBs)、含认股权的公司债券(BWs)等与标的股票价格相联系的证券,这使得各种套利活动非常活跃,因此这些策略性交易产生了证券借贷需求。从表3看出2001年第4季度证券借贷更加活跃,这是因为,KOSPl200指数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而产生套利机会,套利者大量买入期货并卖出标的指数成份股票,进而产生借券需求,使证券借贷量大幅增加。原来KSD证券借贷的申请人仅限于证券和金融法人机构,但从2002年开始,KSD将证券借贷申请者扩大到其他法人机构。由于KSFC的证券借贷制度与KSD基本一致,且KSD的证券借贷制度历史更长,故本文的介绍以KSD的借贷规定为主。

韩国证券托管公司的证券借贷制度

一、证券借贷市场的参与者

根据韩国民法的规定,证券借贷是一种消费借贷行为,当双方当事人接受(返还)证券和借出证券的种类与数量都相同时,证券借贷契约成立。证券借贷市场包括三方:证券借出方、证券借入方和中介机构。证券借贷的借出方一般包括证券保管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商、退休基金等。出借人通过借出证券而获取借券费用,在证券借贷期间,出借者仍然拥有证券的股利、股息等权利,但没有表决权。如果在借出证券期间,证券发行公司又发行新股,那么出借人可以将认购新股的金额付给借券人,由借券人负责认购,并在新股上市后两个营业日将认购的新股付给出借方。参与证券借贷业务的借券方范围非常广,主要包括各类机构投资者、国内外的证券公司等。其借券的目的主要包括:(1)策略性交易。如卖空交易、可转换债券的转换、存托凭证的套利、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的套利以及风险规避等。(2)避免由不能及时交付证券而产生的信用风险。(3)应用于其他各种金融投资策略而产生的证券需求。在韩国,证券借贷业务的中介方包括韩国证券托管公司(KSD)以及韩国证券金融公司(KSFC),中介方负责提供包括交易中介、撮合、交付、返还证券以及担保品的管理等服务。

二、证券借贷的流程

首先,证券的借贷人和出借人将证券借贷申请材料输入韩国证券托管公司的终端系统(SAFE),该申请材料包括证券名称、数量和费率,根据输入的材料,中介机构韩国证券托管公司审查证券名称、数量、费率、借贷时间期限及担保品等条件,如果符合交易条件,则交易成立。债券的借入方必须提供现金或股票、债券、其他有价证券等担保品交给担保品管理人或出借方,以保证返还借人的证券。担保品的维持率一般为100—110%,其允许变动范围取决于担保品品种以及借入证券方的信用等级。当证券借入方提供担保品后,证券托管公司将证券通过账簿划拨的形式由出借方账户划拨到借券方账户。在证券出借完成后,中介方韩国证券托管公司每天根据日收盘价格进行盯市(mark—to—market),当担保品价值低于规定水平时,将要求借人方补足担保品的价值,借券方必须在到期日之前归还证券。

在借贷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包括两个方面,即借券人付给出借人的借券费用和出借人与借券人付给中介机构的中介费用。一般说来,决定费率的因素除了证券种类和市场情况外,还有个别证券的供需状况、借贷数量、借贷时间和借券方的信用状况等。

三、证券借贷制度的机制设计

为了保证证券借贷市场的有效运行,韩国的证券借贷制度详细规定了有关可以作为借贷证券的品质、借贷交易类型、出借时间、最小交易单位、撮合与交割制度和担保品管理等详细的制度。

韩国证券托管公司规定,适合作为借贷交易对象的股票包括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被监视的股票)、在KOSDAQ注册的股票;债券包括在韩国证券托管公司保管的债券、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由机构法人基于法律规定发行的特别债券和公司债。不能作为借贷交易对象的股票包括被KOSDAQ监视或观察的股票;债券包括与权益证券相联系的债券,如可转换公司债券(CBs)以及带认股权的债券(BWs),债券评级等级低于BBB者,由于流动性等原因无法进行盯市的债券。

证券借贷类型分为三种,每种交易方式都不相同。这三种借贷类型是:(1)交割需求交易。这种借贷方式按照KSD规定的固定费率,以申请时间和申请数量作为优先条件执行交易,交易采取T+2交易。(2)报价交易。这种借贷方式通过借券方和出借方协商费用而形成交易,其中证券出借方中的低费率报价者先于高费率报价者得到成交,借券方中的高费率报价者先于低费率报价者得到执行。如果所报费率相同,则以申报时间和数量作为优先交易的依据。(3)议价交易。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借贷交易的双方通过协商决定交易的所有条件,包括借贷证券的种类、数量、费率及担保品比率等。具体操作时,首先由借券方提出各类交易条件,如果出借方不同意,可以要求调整交易条件,直到双方同意或协商失败。

从借贷时间的规定看,交割需求交易的时间很短,为交付日期后两个营业日内。对于报价交易和议价交易,如果是股票,经双方协商后最长为交付日后6个月内(一般为3个月);债券为交付日后一年内,且借券的最后返还期限必须在债券到期日前3个营业日以内。从交易单位看,股票为10股或10股的倍数,债券为100万韩元或其倍数。不同的借贷类型有不同的交付方法。交割需求交易和报价交易在成交且提供了规定担保品后立刻完成证券的账户划拨。对议价交易,当交易协商完成且提供了规定担保品后,按同时履行交付原则,将担保品划入出借人账户,同时将出借证券划入借券人账户。证券返还可以分为四种情况:(1)到期归还。借贷到期时,借券方将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归还出借方。(2)借券期间归还,到期日前出借方提出返还要求。出借方可以在借券期间任何时间内(交割需求交易除外)取消借券,出借方发出返还请求后,借券方需在3个营业日(T+2)内返还;在超过中午后发出返还请求,借券方需在4个营业日(T+3)内返还。(3)到期日前借券方返还。借券方也可以在借券期间内任何时间返还借券,出借人也必须同意。(4)展期。如果借券方希望对借券交易进行展期(roll-over)必须在到期日前5个营业日内提出申请,如果出借方在借券到期日前3个营业日内接受,则可以进行展期,并且由双方重新协商证券借贷条件。对报价交易来说,需要重新确定借券费率,而对议价交易来说,还包括担保品范围等事项。

在证券借贷过程中,有两个问题至关重要,即担保品的管理和盯市。当进行新的借贷交易,或借入更多的证券,以及盯市结果通知担保品不足时,借券方都要提供足够的担保品,以保证借贷的有效性。如果是交割需求交易或报价交易,担保品的处置权归韩国证券托管公司所有,当借券方无法归还证券时,韩国证券托管公司即被授权运用担保品购买证券归还出借人。如果是议价交易,那么担保品的处置权归出借人,当借券方违约时,出借人有权处置担保品以获得借出的证券,出借方也可以委托中介公司负责处置担保品。

盯市的目的在于防止由于出借证券的价格波动,股息、红利、特别是担保品价格变动所产生的违约风险。韩国证券托管公司每天检查出借的证券以及担保证券前一日的收盘价格,借券人每天在开始营业时会收到报告。当担保品的担保比率低于最低要求时,对于交割需求交易或报价交易,借券方必须于营业时间截止前补足担保品;对于议价交易,则由出借方在收到韩国证券托管公司SAFE系统的有关通知后,自行负责盯市并调整担保品比率。同一借券人的多笔借券,其盯市结果可以合并计算。如果担保品价值超过保证金要求,借券方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SAFE系统请求返还多余部分。

四、交易费用

在证券借贷过程中会涉及到比较复杂的交易费用。从总体上看,交易费用可以分为借贷费用和中介费用两类。借贷费用包括:(1)借券方付给出借方的费用。根据证券借贷交易价格(前一日收盘价或市价)与借贷费率逐日计算,如果借贷方式为交割需求交易,那么最高借贷费率为25%,最少为3万韩元,不足者以3万韩元计;如果为报价交易,那么借贷费用为交易价格乘以申报借贷费率;如果为报价交易,那么借贷费用为交易价格乘以出借方与借券方商定的费率,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借贷费用=交易价格×费率×天数/365.除了借贷费用,出借方和借券方都要给中介公司付中介费用,韩国证券托管公司向每一笔交易的借贷双方各收取借贷费用的2%作为中介费用。如果为报价交易或议价交易,若借券费用少于该契约价格的20%,韩国证券托管公司将向借贷双方收取该契约价格的0.04%作为中介费用。如果为交割需求交易,当借贷费用少于3万韩元时,对于债券类交易,交易费用以3万韩元计;对于股票类交易,借券方付证券借贷费用的10%给中介公司。借券费用每月计算一次,并于下月10日支付,出借方在下一营业日收到出借费用;若因为借券人的不诚实行为终止了交易,费用在终止日收取;若费用逾期支付,则以3家主要银行平均逾期利率计算的金额课以迟延罚款。

启示

从韩国的经验可以看到,证券借贷市场的活跃与多投资品种存在而导致的策略交易对证券借贷产生的大量需求有关。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以股指期货、认股权证、指数期货期权为代表的衍生产品必然会大量出现。在此基础上,各种策略性交易必然也会大量涌现,这必将增加各种投资者对信用交易和证券借贷的需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市场出现这些需求前就加强这方面理论上的研究和探讨。韩国的证券借贷市场已经有比较规范的制度经验和管理经验,能为我国证券市场今后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