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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创新发展探析

农村金融创新发展探析

摘要: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成为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发挥金融在服务“三农”中的主导作用,自始至终都是把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健全政策支持系统、推动金融创新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发展乡村地区普惠金融工作被列入我国金融体系改革范围。本文主要研究了普惠金融在农村发展面临的相关问题及其成因,同时针对这些现象提出了可实施的建议,为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村经济;普惠金融;农村金融

一、农村普惠金融的内涵

农村普惠金融能够发展成普惠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是乡村经济的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系统中必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农村普惠金融能为农村居民提供相对便捷的服务,使其金融服务变得高效率、现代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多角度的,应该是一个完美的体系,是农村经济服务普惠金融制度、机构、工具及活动的总称。普惠金融体系的施行与落实不但是适应乡村经济主体部分健康成长的需要,还能使农村经济达到可持续发展并且农民收入稳固增加,还能够实现为贫困居民和筹资有困难的农村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

二、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1.农村地区金融服务需求不断增强。控制风险是每一家金融机构都必须要考虑的,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改善,人们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升级。现有的普惠金融服务中贷款大都需要较长的发放时间,手续复杂,审批环节过多,需要大量的申请材料,审批过程也比较谨慎,况且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于纷扰繁杂的贷款过程没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这样就间接影响了农村贷款的及时性,同时也降低了农民贷款的积极性和热情程度。

2.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有待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对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有重要影响。增加网点数量的同时,还需大量的人力物力做支撑。网点服务人员的人工费用、网点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购置费用、机器正常运行的维护费用、普及金融服务知识的宣传费用等都使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成本大幅增加。但是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能否贯彻落实并且深化发展,在此可以做一个假设,一旦当地网点的普及力度不高,农村人口对其认可度、信任度低,那么网点就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经济作用,更无法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另外,农村普惠金融的开展不是扶贫项目,它是需要少量利润来维持的,但是若该网点的使用率非常低,网点的服务人员发不出工资,工作必然有所懈怠,服务质量自然不高,农户就无法享受到普惠金融服务的权利,渐渐形成恶性循环。

3.征信难度大制约了农村普惠金融实施。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最困难的一点就是农村征信体系不健全,并且长期处于萎靡状态。众所周知,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在当今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导致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十分严重,中老年的农村人口对新事物、高新科技的接受能力不强,再加上农村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农民对担保体系并不信任,致使农村人口更加倾向于私人借贷。担保体系及保险机制在农村地区一是普及力度不够,二是无法得到中老年农户的认可,所以一直处于萎靡状态,极大地增加了农村人口获取普惠金融服务的难度。据调查,目前只有25%的农村人口进行征信,信用评定的农村人口只有18%。而在偏远地区,许多农户、农民征信更是空空如也,文化水平较低使得农户金融知识也极其匮乏。

三、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行业发展缓慢与农村地区经济跟不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有关,农村经济的主要构成也包括农村金融,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碍其成长,不可能从金融领域这个大行业的快速发展中脱离出来。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迅速成长,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农村经济的总体水平与城市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农村地区人均GDP增长速度缓慢,以至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跟城市地区相比落后太多。农村经济生长的缓慢性使农村金融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2.城乡金融结构分化严重。我国经济上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农村较为落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与城市不断生长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形成鲜明对比。一直以来,我国多层次的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衍生出了二元甚至多元金融结构,致使各地区农业金融领域发展程度过于迟缓甚至停滞不前。长久以来,我国乡村和城市地区金融发展方式有一定的差别:在城市地区是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中心,发展融资投资、证券买卖等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则以信用社和储蓄银行为主,主要向农村居民提供简单的储蓄和存款等服务。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分裂导致中国农村的综合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提供不够完备,造成了中国农村经济的缓慢发展。同时,也忽视了农村地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备,共同导致了目前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和信用服务的缺失等重要问题。

3.农村金融机构机制不健全。造成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够的最根本原因是农村金融组织运作体制不完备,由于农村信用社长时间实行非市场化运行,新形态的农村金融机构出现和成长时间过短,而且经验不足,因此,农村金融组织的运营体系并不完美,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首先组织结构不健全,职能部门配置不合理,分工不明确等现象层出不穷,大大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其次内部调控体制不健全,各部门缺乏整体意识与大局观念。一是相关制度的修订存在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种类逐渐增多,其规章制度的制定还存在盲区。二是制度建设落后,社会发展持续加快,而原有的制度规范还没有来得及改,内部控制出现薄弱项。最后是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表现为风险管理意识不够,认为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审计等部门的事情,从而导致在风险和危害的解决上产生滞后现象。

4.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政策拘束,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需要宽阔的环境和灵活的体制,然而近年来我国对金融行业实施的监察和拘束制度越发严苛,从某个层面上大大限制了金融机构的发展。二是行政干涉,政府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扮演着较为积极的角色,但是在我国农村普惠金融成长过程中政府出台了相当多的干预政策,各种农村金融组织受政府的影响也没有进行大的动作。政府在对农村金融变革时首先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从而制定出便于管理和控制的变革目标和策略、计划变革方案。政府按照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强制推动农村金融制度变革,这种行为并不是农村经济主体自发完成的,从而使从上到下的制度变革进展困难。这种政府制度变革的主导强制性最终出现的结果就是脱离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轨道,造成农村金融市场供给的不足。

四、我国普惠性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

1.完善农村居民的信用评级手段。农村居民由于征信难度大且缺少财富保障,面对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普惠金融需求,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不能置身事外,必须群策群力,积极发挥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作用。由于农村自住房没有产权也不能抵押,农村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一直是困扰广大农户的难题,自从推进农村普惠金融以来,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号召,渐渐将农械机器、大额订单、涉农补贴、土地租金收益、玻璃大棚使用权等纳入质押范围,并积极创新质押物为农民提供贷款。另外,也可以考虑将个人及家庭的日常信用、劳动能力、政治面貌等都纳入信用评级的考核范围之中,为更多的群众提供金融服务机会。

2.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渠道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农村网点服务渠道建设。以重要乡镇、社区为网点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小村小镇网点的运行创新方式,实施24小时全天候服务,或者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服务,提升柜台服务水平。另外,利用网络发展银行业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成为当今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做好普及工作之后,很多业务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金融服务延伸,扩大服务的受众群体,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满足原来没有资格接受金融服务的人,让大家都能享受到良好的服务。

3.发展创新模式的普惠金融服务。创新服务模式,群策群力,共同合作。强调政府积极引导,各类金融组织及管理机构有限介入的模式,构建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信用建设。也可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来解决担保问题,解决小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贷款担保问题;政府可以投资建立不以营利为目标的国有农业保险机构,既可为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提供保障,也可为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提供支持。这就相当于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保护伞,有了这层保护伞,金融机构放心,贷款农户安心。

4.加大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知识的普及力度。可以通过张挂大型宣传板、摆放金融知识海报、发放产品宣传折页、赠送购物袋、春联等形式,一起为农民宣讲“惠农”产品、假币识别方法、消费者权益、普惠贷款等金融知识。深入基层农村开展以普惠金融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可以通过现场答疑、发放宣传纪念品等方式,向现场村民宣传普惠金融知识、金融常识等。另外,登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联络卡,可以定期向农户提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支援。实现“一次基层宣传”带动“一个地区”和“一个群体”,切实弥补农村金融普及力度不够的短板。

参考文献:

[1]彭向升.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6.

[2]陈生.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探究[J].福建金融报,2015,2(3):45-47.

[3]刘婷婷.我国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路径探究[D].昆明:云南财经大学,2013.

作者:杨琳 单位: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