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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贷论文范文精选

农村信贷论文

农村信贷论文范文第1篇

1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实践

随着小额信贷的不断发展,小额信贷保险应运而生。目前,小额信贷保险在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探索,取得了初步的实践经验。

1.1大庆市肇源县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实践

自2012年5月银保合作以来,大庆市信用社为使农民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与中国平安财险公司大庆支公司经过协商,将新站、营业部、二站、三站等肇源县的部分信用社作为试点,就《平安抵押物综合保障计划保险》形成全面业务协议并在全县进行推广。小额信贷保险推行后,肇源县农村信用社作为大庆市规模最大的县级农村信用合作社,其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最佳。近年来,肇源县农村信用社的放款量及放款量的增长率一直呈上升趋势。截至2013年4月,放款金额由575.22万元上升到28853.48万元,参保农户数量从5.4万上升到9.4万,增幅达174%。肇源县小额信贷保险的推广降低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收入,提高了其放贷积极性。

1.2甘肃省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实践为服务“三农”

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甘肃省保险业积极探索农村金融合作模式。自2008年起,甘肃省以农村信用社为依托,大力开展“安贷宝”(保险责任为贷款人的意外身故或残疾)等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并逐步推广。截至2012年,保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3606.7万元,累计37.76万人投保,为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提供的风险保障资金达140亿元,赔付总额超过600万元。目前,甘肃省已有9个市区开办了该项业务,承保人数由2009年的1.6万人迅速增加至2011年的23.38万人,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同时,甘肃省向农民发放的贷款总额在2008年到2011年这三年内增加了近一倍,充分体现了小额信贷保险的推广提高了农民贷款及农村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虽然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在我国已陆续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大庆市肇源县和甘肃省小额信贷保险的实践可以看出其在某些方面仍存在问题,制约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

2.1政策支持不到位

政府的财政支持主要体现在使农民摆脱“用钱难”的困境和为办理小额信贷的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上。而目前为止,我国小额信贷保险缺少相关优惠政策(如保费补贴和税收减免),农民还贷风险大,保险公司无法规避这部分经营风险,导致其开展业务的积极性较低。

2.2产品缺乏创新性

目前各地开办的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大部分只与人身保险相结合,针对贷款人的意外伤害或死亡进行赔付,而与农业项目有关的财产保险相结合的少,并且保险公司缺乏专业人才,难以设计出创新性产品。同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该业务操作尚不熟练,一旦出险,理赔效率低、赔付时间长,不能及时化解金融机构和农户的风险,导致保险公司在小额信贷保险上难以取得突出成绩。

2.3农民认知度较低

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且保险公司的宣传力度不够,加之又缺少政府的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农民的投保积极性不高,不利于小额信贷保险在农村开展。

2.4市场竞争机制有待完善

保险公司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为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往往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造成保险市场秩序混乱,因此政府亟须完善保险市场的监管机制。

二国外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农村小额信贷保险是随着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新兴险种。近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100多个发展中国家都在农村设立了小额信贷保险试点,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实践,实践成果惠及近10亿农民。其中,印度、菲律宾、孟加拉国等国的发展较为成功,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起着借鉴作用。

1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小额信贷机构

近年来,印度保险监管机构不仅将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营销范围扩大到非政府组织、互助组织及普通小额贷款机构,还鼓励保险公司在营销上与互助保险机构和小额信贷机构相互合作;菲律宾政府为开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专门成立了菲律宾农业研究和发展中心,菲律宾保险委员会还特别成立了互助社,两国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加快我国小额信贷保险发展、探索我国特色小额信贷服务平台起到借鉴作用。

2采取农户联保或合作模式

菲律宾和日本采用合作社模式,由贷款人组成合作社并选出代表,为所有贷款人提供资金信贷服务;孟加拉国和泰国实行农户“联保”模式,农户间成立互相监督的联保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压力,减轻了单个农户承担的还款风险。结合我国的农村现状,实行联保合作模式将增加农民的贷款量、降低还款风险。

3重视保险产品的宣传和创新印度

保险公司根据印度的文化传统、农民行为习惯等,设计出符合当地农民需求的创新性小额保险产品,同时运用宣传片、墙体广告等通俗易懂、传播范围较广的方式加大宣传,强化了农民的保险意识,拓宽了保险市场;在产品创新上,菲律宾保险公司采取全额贷款保险计划,能支付百分之百的贷款给身故者的家庭及贷款机构,保障互助社成员机构能收回全部贷款。因此,我国保险公司应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加快创新我国小额信贷保险产品。

4政府提供政策扶持

为扶持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印度政府采取了税收减免和保费补贴等政策,如印度政府向寿险公司补贴10亿卢比用于超额赔付。此外,印度政府还规定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展业务收取的保费必须要占总保费的一定比例;同时,菲律宾保险委员会成立的互助社享受比普通保险公司更低的资本要求和更优惠的税收政策,两国小额信贷保险的经营机构业务量明显提高。因此,我国政府应学习他国经验,给予小额信贷保险更多的支持。

5建立有效的监管体制

2005年,印度保险监管机构颁布了小额保险监管条例,规定了小额保险的当事人、关系人、机构的权利和经营范围;同样,菲律宾政府为推动小额保险发展,创立了良好的监管环境,完善了投保人的权利保障体系,实现了保险业有序地发展。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对策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要求各地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拓展“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在此背景下,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提出以下对策:

1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第一,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农民大多不了解小额信贷保险,政府应通过电视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并利用微信、微博等官方公众平台建立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网络,使农民了解到最新保险动态,培养农民的保险意识,增强认同感。第二,政府应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保费补贴等措施,将一定比例的财政投入转化为保费补贴,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应,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解决低收入农民没钱投保的困境,进一步扩大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第三,政府需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部门合作,创新监管体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遇到的问题,促进小额信贷保险持续发展。

2保险公司完善保险市场

2.1保险公司需创新保险产品

国内的小额信贷保险局限于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定期寿险,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与农作物不同的生长周期不对应,这增加了农户的还款难度,保险公司也承担着更高的经营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应结合农业项目,针对农民的不同需求设计不同性质(如自然灾害防范和保险期限)的保险,为农户提供具有创新性的多层次小额信贷保险产品。

2.2保险公司需建立银保合作机制

创新合作金融的制度平台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建立农村信贷与农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金融机构要规范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程序,对小额信贷保险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保险公司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精通保险和农业的复合型人才,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评级状况和不同客户的实际需求设计出不同费率和性质的保险产品。通过深化银保机构的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能转嫁给保险公司,在扩大银行经营领域的同时也能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及收入。

2.3保险公司需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提高参与积极性

现今保险公司经营该业务的成本高,利润低,还承担着较高的赔付风险,积极性偏低。但根据推算,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平均年贷款数额占保险金数额的比重仅不到30%,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因而,保险公司应积极响应政府“新国十条”和“中央一号文件”的号召,加大对农村市场的调研,结合农民小额信贷资金的用途、农户可支配收入状况、农业生产特点以及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等定位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趋势,深入开发农村保险市场。

3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发展模式的现实选择

农村信贷论文范文第2篇

在新疆自治区,农业一直为新疆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而农民一直是新疆人口的主导。2011年,新疆建设兵团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比重高于0.909,而农户资金成为农户经济发展的关键,一定程度其规模影响了新疆农业的生产和企业生产的可持续能力和发展潜力,是农户生产生活的保障和持续发展的源泉。新疆地区位于中国西北内陆,相对东部发达地区,信息发展、经济惠农相对缓慢、落实效果差;然而作为亚洲腹地,新疆又是我国对外交流的西大门。因而小额信贷对新疆农户及新疆发展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微观上,首先,农村发展小额信贷直接解决了农户当前发展窘况,保障农户生产生活,因而有利于农户专于农业生产,促进农户生产生活的连续性;其次,在此基础上,农户能够够好的对自身生产生活的发展予以思考,一方面有利于农户个人农业的高效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的效率;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农户自身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自身的发展,促进农户的现代化,发展小康农民。宏观上,第一,有利于新疆地区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定。在农民占主导结构的新疆地区,又是少数民族最大的集聚地之一,其中截止2004年新疆共有4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约占60.5%,因而新疆农户能否安定生产、生活,直接关乎新疆稳定与经济发展。据商务部统计,仅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及国际环境影响,新疆进出口总额46.6亿美元,下降了47.4%。第二,能够更好的履行国家使命。新疆农村小额信贷其对象主要针对于无担保的农户,而在新疆地区,其对象大部分为地区偏远大的边境、山区,对其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障边疆农户基本生产生活,将促进边疆农户定居生产,进而促进边疆的稳定和戍边的使命。

二、新疆农村发展小额信贷的问题

根据上一段时间在北疆部分地区访谈了解到小额贷款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供需不平衡,需求缺口大各地区农户,特别是对于生产型的农户,对资金几乎都有需求以进行规模性生产的发展或者寻找新的发展方向。但是供给相对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方面供给者,在本地区信贷供给者主要为国家银行以及信用社,各机构逐渐趋向商业化运作,因而对贷款供给者的要求逐渐无形提高,导致贫者愈贫,富者越富的局面。

(二)农村小额贷等级明显新疆农业趋向两端发展,一端为高度规模化、高水平机械化的大农场作业,另一端为主要“靠天吃饭”的农林牧小农。而新疆农村小额贷款主要针对于小农以及二者之间的过渡带农户,因而小额信贷额度出现差距加极大的等级化、层次化。

(三)小额市场环境混乱当前小额信贷市场既有正规化的国家贷款机构也有暗箱操作的非政府组织与个人,整个信贷市场鱼龙混杂。而且根据了解,正规信贷机构普遍门槛高、手续繁杂,加之小农户自身传统思想不愿与政府“打交道”,进一步导致了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中正规金融市场的没落,非正规金融市场活跃、混乱。

三、世界小额信贷发展

(一)孟加拉格莱珉银行(GrameenBank)1976年,默罕默德•尤努斯在乔布拉的小村庄开始了小额信贷的扶贫试验,结果这些无担保的,在传统商业银行眼里被视为“金融界不可接触者”的穷人,实际上比商业银行青睐的借款人拥有更好的信誉、更高的还款率。经过6年的运作,于1983年成立了格莱珉银行(GrameenBank,简称GB),通过30年的发展,GB逐渐发展为组织遍及全国的金融机构,服务于全国64个地区的68000个村,且还款率达到了97%以上。

(二)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其前身是一个以捐款为基金来源的非政府组织PRODEM,由于不能吸储只能依赖社会捐助发放贷款,严重制约了其贷款业务的扩展。从20世纪80年代末,这个非政府组织开始考虑向银行转型,改制为玻利维亚第一家专业从事小额信贷业的私人商业银行。到1998年年末,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的低收入客户已经达到81503户,而这占到玻利维亚整个银行系统客户总数的40%,贷款对象大部分是妇女,且贷款的拖欠率几乎为零。但它被批准可以采取十分简单的贷款手续,并无需将其无担保贷款列为高风险业务。阳光银行在玻利维亚的银行系统中只占有1%的资产,但却为这个系统全部借款客户的1/3以上提供服务。以上小额信贷机构信贷对象为弱势群体,同时机构及信贷者信度高、管理有序,并且满足信贷群体的服务需求。

四、对新疆农村发展小额信贷的思考

(一)促进信用等级建设,改善小额信贷环境促进信用等级建设,能够促进信用社会建设,由此小额贷款机构能够贷款放心,敢于贷款;而信贷农户因有信用的存在而放心贷款,主动贷款,一定程度将遏制不良社会贷款。

(二)合理贷款机构,改善信贷市场一方面加强政府小额信贷机构、组织建设,作为小额信贷的主导体,强政府小额信贷机构、组织应进行信贷调研,从帮农、护农、稳农的农户角度制定合理的信贷制度,解决农户所需,实现资金效用最大化。另一方面,完善非政府信贷组织,该部分信贷组织在农户信贷中普遍以便利、门槛低而大为活跃,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应该引导其发展,促进其更好的为信贷农户服务。此外,应该严格限制暗箱信贷,维护农户利益。

农村信贷论文范文第3篇

临沂市小额信贷保险2008年开始发展,经历六年的开拓进取,保险的险种从无到有到现在的不断丰富,参与的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保费收入和承保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及地方政府的认知度不断提高。临沂市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保险规模较小,发展潜力巨大。2009年以来临沂市小额信贷保险呈现较快发展态势,但保费占比较小。据临沂市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小额信贷保险实现保费收入约1.2亿元,与临沂保险整体规模相比,小额信贷保险保费收入占比不足全市保费收入的2%。同时,全年小额及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同比增长超过20%,高于全部企业贷款3个百分点,显示小额信贷发展较快。二是参与保险公司较少、险种少结构不合理。当前,参与小额信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足10家,约占全市保险公司总数的20%,保险种类少,范围窄,仅有定期寿险、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消费信贷保证保险这三个品种。三是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政策推动乏力,有利于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政策环境尚未形成,小额信贷保险的市场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2临沂市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存在的问题

2.1产品设计不合理,影响了小额信贷保险的推广。目前市场销售的小额信贷保险主要是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寿险,对一些农户反映较为强烈的“小额信贷”+“养殖业”、“小额信贷”+“小微企业”等险种却并没有开办。

2.2经营风险高。小额信贷市场属于新兴市场,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责任的划分及保险费率的厘定等尚无经验可循,且国内无完善的信用体系,搜集借款人资信数据困难,因此借款人信用风险不可控,制约了小额信贷保险的开发推广。

2.3政府政策支持不到位,无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有利土壤。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并没有出台相关小额信贷发展的政策,也没有相关的保费补贴和税收政策,保险公司经营的意愿不强。2.4借款人保险意识较低,对保险缺乏了解,制约着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小额信贷保险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他们的知识层次和文化素养相对较低,对保险产品的认知度不高。由于发生在身边投保的反面案例使得借款人抵触参保投保,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整体环境并不宽松。

3促进临沂市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建议

3.1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借款人及社会大众保险意识。首先,充分利用小额信贷机构的人员、机构优势,大力宣传和推介小额信贷保险。其次利用多种媒体强化宣传效果,大力宣传小额信贷保险的意义及作用。再次,保险公司也应从细节做起,不误导,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公信力。

3.2设计适合小额信贷需求的保险产品。以市场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开发不同种类的小额信贷保险产品来满足市场多方面的要求。如创新保险业务解决可能引起借贷人丧失还款能力的风险;为顺应农村小额信贷需求,研究开发“小额信贷”+“养/种殖业”、“小额信贷”+“个体工商户”等险种。在开发产品的同时,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贷款人的负担。再者简化小额信贷保险投保流程,从小额信贷保险核保、承保收费和理赔等环节加强创新,实现手续简化服务高效,给小额信贷客户更好的体验。

3.3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保险公司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的小额信贷保险团队,还要不断丰富保险公司资信查询手段,提高公司风险识别能力和经营能力,提高保险公司对客户资信的调查水平。

农村信贷论文范文第4篇

达茂旗为解决农牧民贷款难问题,从2002年开始,金融机构根据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了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目前在达茂旗,开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有达茂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茂旗包商惠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2家民间小额信贷公司。目前,达茂旗小额信用贷款包括以下几类品种:①由达茂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从2002年开办并推广至今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②由内蒙古首家贷款公司包商惠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额度为3万元~5万元的农村小额贷款,此类贷款主要针对于个体工商户;③则是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民间小额信贷公司发放的农村小额贷款,此类小额信贷占比较少。笔者研究的重点为达茂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的农村小额信用贷款。达茂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农村小额信贷的主力军,发放数额约占85%左右,包商惠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约占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约占5%,其余民间小额信贷公司占比2%左右。

2达茂旗小额信贷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户融资需求多元化与农户贷款渠道单一化相矛盾

近几年,恰逢金融体制改革和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减少,信贷权限上收,用于农村的信贷资金大量减少,很难满足新农村建设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2.2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产品单一

达茂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发放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两类信贷产品。贷款投向结构单一、额度小,很难满足农牧民发展高效农业、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大额资金需求;贷款期限限定严格,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3信贷风险亟须防范

农村小额信贷主要面向农、牧民发放,是一种无抵押的扶贫性质贷款,而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影响较大,加之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本身就差,一旦遭遇严重的自然灾害,这种农业风险就会部分转化为信贷风险;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不可避免的也会发生变化,从而信贷机构需承受部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综上,信用机构亟须防范的主要风险即为农业风险、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

3达茂旗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分析

3.1拓宽农户融资渠道,解决资金供求矛盾

当前,达茂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枝独秀的亟须改变,应当尽快构建民营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合理分工、功能互补、有序竞争的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从而达到拓宽融资渠道的目的。

3.2丰富小额信贷形式,完善信贷体系

达茂旗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农牧民生产、生活及消费需求的内容和特点,使消费信贷品种多样化,积极拓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满足农民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3.3健全信贷体制,及时防范小额信贷风险

农村小额信贷主要为农民服务,而农民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农业生产,所以,农业生产稳定能有效防止农民由于还款困难而产生的信用危机,从而降低违约风险发生的概率,进而提高资产收益率。贷前调查时,可以利用客户评级将贷款客户进行分类。通过一系列的模型和指标,对准客户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审核,并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只有那些风险等级在银行接受范围内的客户才能得到贷款。这是在贷款前采取的甄选活动,通过该活动,信用社就可以把高风险的借款者排除在外,从而降低其面临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贷后检查是指在贷款发放以后,信用社应持续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应用情况,并通过模型更新客户的信用评级,一旦客户经营出现困难,信用社就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要求客户马上还款或协商延期还款,从而防范信用风险。

4结束语

农村信贷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一个重要问题——供给问题难农民贷款难。而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消除农村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做出贡献。

一、小额信贷及其在我国发展的现实意义

1、小额信贷的概念

小额信贷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和有效管理,以合理的利率向穷人贷款,帮助更多穷人增加收入。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具体是指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它是在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小额信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2、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现实意义

许多报告都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仍是供给问题,而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积极作用,并同时担负着社会扶贫、保障的责任。

(1)发展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金融“借贷输血”的一剂良药。农民贷款的低利率、不确定风险都使正规金融机构部门的诸多业务“趋利避害”,转战“非农”。同时,正规金融部门的高门槛,也使得广大农民望门止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小额信贷依据自身额度小、限期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性担保形式等特点,专门向农村中低收入农民提供贷款,为农村贷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小额信贷灵活的担保形式或不需担保的特点降低了我国农民贷款门槛。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肩负着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三大功能。经济杠杆功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贷款难的困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又促进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改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通过办理该业务推动县域以下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能得到长足发展。政策性支农功能。在我国,小额信贷扶持的主要是社会的弱势产业,服务对象普遍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额小面广量大,管理成本高,很大程度上承担起党和政府的政策性支农服务功能,带有一定的扶贫性质,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撤走机构的基本原因。社会保障功能。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工人再就业贷款等社会保障性质的贷款,大多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小额贷款的方式进行发放。在操作上采用“政府+银行+扶贫组织”的运作模式,小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扶贫组织的责任。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现状及面临问题分析

1、基本现状

(1)放贷主体。在我国,小额信贷的放贷主体有三类:一类是以国际资助为资金来源,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包括一些国外扶贫信贷投资和接受国外捐赠,还包括民间自发的借贷融资。其中,民间借款融资一般占地区融资总量的20%-25%之间;第二类是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一般由农业银行发放。贷款金额在2万元以内,利率相对较低,期限在1-3年,此类贷款占农村地区小额贷款的8%左右;还有一类是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以农信社为运作机构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社贷款。贷款额度在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左右,贷款性质为商业性质。在农村小额贷款比例中占较大比重。依不同地区有不同比例,一般达到30%至40%之间。

(2)发展形势。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总体来说有发展速度快、总体数量大、涉及面广等特点。为推动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陆续出台了相关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早在2000年前后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小额联保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在中央银行再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在2001年以后得到了迅猛发展。据统计,至2007年9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31619亿元,其中农业贷款14498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19648亿元、10081亿元,增幅分别为164%、228%,全国2000多个县中几乎所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开办了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在增量贷款中有90%以上是靠小额贷款的增长。最新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小额贷款覆盖面已达32%,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额贷款受益面更高。农村小额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法宝。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的障碍

小额信贷在中国农村的发展虽然获得成功,但是可持续发展率较低,而可持续发展率的高低,是国际上衡量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归纳总结,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体系、相关政策及机制建设等外部条件不完善:第一,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问题始终困扰其发展;第二,功能定位不清晰导致发展矛盾重重,只有明确功能定位问题,才能确定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第三,保障机制、政策体系不完善加大行业风险。目前农业灾害补偿制度等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不同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2)资金来源和后续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农村信贷资金不能实现有效配置,农村资金分流仍然严重。正如前文所述,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始终不能得到解决,小额信贷在农村的资金支持同样难以得到保障。

(3)自身特性的限制:小额信贷具有额度小、期限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等特点,这些特点,促使它能够较好较快地适应我国农村的贷款市场,但同时,贷款利率偏低、贷款品种单一、额度小、风险大等一些问题也阻碍了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

(4)管理困境:第一,外在金融监管力不从心。有关部门对具体监管方式未做出统一规定,协调小组并非专门的监管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另外,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的投资人又多为非金融专业人才;农行和政府部门两者的责任和权利关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金融监管的困难。第二,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内部治理经验不足。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农村小额信贷组织成功并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关键,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的组织架构、制度框架在央行指导下已初步建立,但在内部管理授权、职责划分、激励约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三、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文所提出的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要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广小额信贷,实现小额信贷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可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资金来源,保证充足的后续资金,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1)建立全面的小额信贷发放体系,依据不同目标实行不同政策。首先,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其次,中国农业银行要以全面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性银行为目标,主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再次,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妥善解决信用社的累积亏损和呆坏账,进一步增强支农能力。

(2)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开展经营的基础。在市场条件成熟或小额信贷组织自身实力足够强时,可以将其发展成为地区性或社区型商业性金融组织。另外,可以尝试改变小额信贷组织只贷不存的风险控制模式,在完善金融机构法制环境基础上放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吸纳存款的限制,确保资金的来源充足。

2、良好的宏观环境,健全的法律体制、政策保障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

(1)加强立法,明晰借、贷主体,建立弱势群体便利融资的法律支撑。国家应该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国家关于小额信贷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确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对象;其次要依法明确承办小额信贷业务的存款及非存款金融机构,并且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建城、乡风险投资公司。同时,要依法加大社会信用治理力度,对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明确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展政策型或商业型或政策+商业型小额信贷。依据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条件,按照所在地信用社改革模式、金融机构的性质,因地制宜的开展“政策型”小额信贷、“政策、商业结合型”和“商业型”小额信贷,实现政府扶贫和小额信贷经营的分工与协调。依据不同功能定位来确定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3)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和风险保障系统。借鉴国际小额信贷的通用做法,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并建立起完善的小额贷款政策保障制度、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以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减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上的风险。

(4)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一是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为主体的“信用工程”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三是法院、银行、政府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逃废债行为;四是建立有效的监管方式,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发生。

3、完善、创新组织机制,提高部门管理效率,增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活力。

(1)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农村小额贷款对象、额度、利率、用途、期限、程序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放宽小额贷款对象、提高小额贷款额度、科学确定小额贷款利率、拓展小额贷款用途、灵活确定小额贷款期限、简化小额贷款手续,进一步提高贷款便利程度。

(2)提高部门管理效率,重视对组织成员及农民群众的培训。加强内部管理: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要按照国际惯例,参照业内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整章建制;其次,有关部门应为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建立信息监测系统,帮助其对业务潜在的风险做细致的研究,不断提高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水平;培训组织成员,不断提高组织内金融人才处理业务的能力;最后,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要完善激励机制,科学制定小额贷款发放、管理和收回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避免操作风险,确保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关于农村小额信贷建设的内容十分丰富,本文只是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着重从其发展意义、发展中的问题及发展建议三个方面构建了分析框架,对如何促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做了初步的总结和探讨。农村小额信贷对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有积极的意义,担负着政策支农和发挥经济效益两大基本功能。本文基于这一指导思想,希望通过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为使其成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支点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佘传奇: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村经济,2005(3).

[2]杜晓山: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中国农村经济,2005(8).

[3]田文会:小额信贷在中国:发展、困境和机遇[J].农业经济,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