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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与经济增长相关理论

农村金融与经济增长相关理论

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在金融发展的度量指标上,考虑到广东省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金融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本文选取时间序列相对完整、可信度比较高的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年末余额(农村存款年末余额+农业贷款年末余额)与农村名义GDP的比率作为衡量广东省农村金融发展的指标,记为A。在经济增长的度量指标上,最能充分反应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增长能力的指标就是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通常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的方法有如下的区别:定期增长率和环比增长率;总量增长率和人均产出增长率;名义增长率和实际增长率。本文采用人均农业名义GDP(农业名义GDP/农业从业人员数)作为衡量广东省农村经济增长的指标变量,将其取对数,用B表示。

(二)数据选取本文选取1992-2010年的年度经济数据作为研究广东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数据基础,文中的的农村存款余额为农户储蓄存款余额和农业存款余额之和,农村贷款余额为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余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余额之和,农村经济增长指标选用人均一产国内生产总值实证分析所需数据如表1。

(三)变量的平稳性检验由于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为时间序列数据,若直接用于研究,很容易出现“伪回归”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目前最常用的检验方法为单位根检验。一个非平稳序列的一阶自回归模型的特征方程含有特征根。所以本文分别对A、B用EVIEWS软件进行单位根检验,如表2,可以看出,这两个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这就为接下来的检验提供了基础。

(四)协整检验协整检验是Granger(1987)所提出的,目前已成为了分析非平稳经济变量之间数量关系的最主要工具之一,且通过线性误差修正模型(ECM)刻画了经济变量之间的线性调整机制。而在现实经济中的时间系列通常是非平稳的,我们可以对它进行差分把它变平稳,但这样会让我们失去总量的长期信息,而这些信息对分析问题来说又是必要的,所以用协整来解决此问题。因为A和B序列均为一阶查分平稳序列,符合协整检验的条件,在这里本文使用Johansen&Juselius协整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说明A与B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也就说明它们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五)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最后对两个变量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得出结果如表四。说明了在最优滞后期为2时,拒绝“B不是A的格兰杰原因”,但不拒绝“A不是B的格兰杰原因”。

结论及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的检验,可以看出,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并且广东省金融发展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原因,而广东省农村经济发展是金融发展的格兰杰原因。这说明了广东农村地区金融发展不如经济发展,金融资源配置低下,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广东省的经济发展。为了促进广东省农村经济稳定、持续、快速地发展,必须加快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构建一个多元化、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

第一,培育良好资本市场,开拓更宽融资渠道。首先广东省加快农业类企业上市。广东省有很多优秀的农业企业,农业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推进高素质、大规模的农业企业上市,是拓宽资本市场,使农业走向市场化和科技化的正确抉择。农业绿色板块的兴起,将进一步证实,农业是资本市场最具开发潜力的新增点,是应当予以积极支持、重点倾斜和加速培育的产业。其次,广东省需要打造农业龙头企业。由于单个的中小企业规模较小,从资本市场融资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可以将这些中小企业组建成为农业精品集团,使他们发展成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造就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产业化经营的中坚骨干。通过推动精品集团上市,解决他们融资难的问题。最后,扩大企业债券融资。广东省拥有众多乡镇企业和农户,利用丰富的农村社会资源,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通过建立农业建设债券、农业发展基金、农民共同基金等合作性质的农业互助组织企业债券以及设计高科技农业基金,逐步发展农民自我管理的民间合作信用机构用于农业建设,加大农业投资的力度。

第二,推进国家政策性银行适当转变职能,拓展其服务功能。比如将支农的重点逐步从农产品流通领域向农业产业化领域转变。积极支持广东省范围内农业综合性项目、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农田设施建设和具有品牌效应实行规模化经营的区域产业带的开发。其次,地方发展银行可以将贷款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资源开发、小城镇建设等,同时加强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农民工培训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信贷投入规模,为广东省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第三,加强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税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广东省内商业银行把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经济发展中。对商业银行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其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掌握,借助其强大的金融服务网络和资金技术的优势,从而增强对于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规模和效率,加大对广东省农村龙头企业、农村科技园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户的重点支持,解决农业产业化进程过程中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以更好的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资金严重外流的问题,第四,加快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建设,尤其是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以及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总体来看,当前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各项内控标准和监管制度都己较为完善,但是在广东省农村地区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尚未成熟,在大力推广新型金融机构数量建设的同时,必须要加强金融机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加强自身风险防范和目标市场控制,才能真正促进农业增效,推动农业发展。

第五,引导非正规金融健康稳定发展。非正规金融是广东省农村金融中的重要部分,与正规金融共同构成广东省农村金融供给的体系,它的健康发展对经广东省农村济增长有着重大意义。因此,要积极规范和引导农村地区的非正规金融服务,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弥补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盲区。要建立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联动机制,对待农村非正规金融要采取规范和引导的手段,而不能采取高压的政策,从而实现农村非正规金融健康稳定发展,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同时,使非正规金融走向规范发展的道路。

第六,依据相关法律,建立金融监督机制如何处理好广东省县域政府和市场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地位成为现阶段监督机制建立的一个着力点,由于政府行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减少行政的干预,相反,行政手段也会逐步地蚕食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领地,法律作为监督机制的基础,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为克服金融机构本身的脆弱性与风险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决定在农村范围内来树立政府监督的法律体制。首先,行政干预的目标要实现转移。县域政府要放弃无所不包的干预转向适度干预,根据农村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理顺政府与金融机构关系,根据市场机制的要求,加强金融监管和寻找相关法律依据。其次,建立内外结合的法律监督机制。以制度为基础,从法律上寻找金融监管和调控的方式,实现外部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合作金融范式,利用行业自律承担对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信息服务、资金调剂、教育培训等职能,矫正其角色定位,并且有条件提高运营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最后,推动社会信用文化的培育与建设。由于广东省乡镇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道德法制约束弱化,是其金融诚信环境建设滞后的主要症结。因此应将社会约束、市场化约束、行政监管手段结合并重,有法律依据的为广东省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信用环境。

作者:何君单位:广州新粤沥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