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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的研究意义

论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的研究意义

《素问•灵兰秘典论篇》云:“余闻精光之道,大圣之业,而宣明大道,非斋戒择吉日,不敢受也。”将医学视为“精光之道,大圣之业”。《素问•金匮真言论篇》云“: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谓得道。”说明习医者必须选择有医德、诚信的人,不符合这些标准的人不可拜其为师。《灵枢•师传》篇云:“人之情,莫不恶死而乐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虽有无道之人,恶有不听者乎?”《素问•疏五过论篇》指出医理深奥,详细分析了医生临证的5种过错,强调诊病必须将各方面信息综合才能做出正确判断,这就对习医者的知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素问•徵四失论篇》指出“: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是治不十全的原因。告诫医者当脚踏实地,刻苦钻研,不可骄傲自满。这些都是《黄帝内经》关于医德的专论篇章,成为后世医者的必修课。《黄帝内经》的成就在于不但总结了汉以前的医学思想,确立了中医理论体系的雏形,更在于它标志着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的初步形成[3]。

两汉和南北朝时期两汉时期的经典代表作即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亦为中医四大经典之一。该书的“自序”是关于传统医学伦理学的经典文献。其对于医学的宗旨和医学的道德规范都作了精辟的论述。指出治病应不分贫富贵贱,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可保身长全”的一门科学。“自序”中指出医者当“精究方术”并“爱人知人”。张仲景在自序中不但充分表达了自己对处于战乱和瘟疫中困苦百姓的充分同情,也表达了对“不留神医药”“竞逐荣势”“惟名利是务”医疗作风的强烈谴责。南北朝时期,医界对医德颇为重视。南朝梁文帝《劝医论》云:“天地之中,唯人最灵,人之所重,莫过于命”,充分尊重了人的生命价值,要求医者当“研精之理,考核儒宗”“终夜讲习”“方称硕学”,并充分认可医者救人一命的功德。

隋唐时期隋唐时期关于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的典型代表人物当属药王孙思邈,其代表作《千金方》进一步发展了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的内涵,并逐渐使之系统化,形成一个完整体系[4]。最为经典的论述就在于开篇的“大医习业第一”和“大医精诚第二”。其中“大医习业第一”指出:“若不读五经,不知有仁义之道”“不读《内经》,则不知有慈悲喜舍之德”,提出了要成为大医必须拥有“仁义”“慈悲”之德。“大医精诚第二”则强调医者必须具备“精”和“诚”。“精”即精湛的医术,“诚”即高尚的医德。孙真人认为习医者当首先具备“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的志向,对病患当“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其次治病之时“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只有具备“精”和“诚”的医者方可为“大医”,而孙思邈即被公认为“精诚大医”。如今,孙真人的“大医精诚”篇章已经成为中医习医者必须通诵的经典篇章,已然成为医德的衡量标准。

宋元时期宋元时期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内容更加丰富和规范化,同时又发展了一些新的观念。张杲《医说》的“医药之难”“医不贪色”“治病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等篇章进一步发展了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寇宗爽的《医家八要》、林逋的《省心录•论医》等对医德规范均有详细论述,反映了该时期对于医学伦理学思想的理论和教育已经日趋完善。金元四大家进一步发展了医学伦理学的新观点,突出表现为关心人民疾苦、不计名利和回报的高尚情操,遵古不泥古的创新精神以及敢于实践、反对封建迷信的科学态度等。例如,刘完素《保命集•原道论》云:“主性命者在乎人,养性命者亦在乎人,何则修短寿夭皆自人为。”认为人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天数命定”,这种思想尊重了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是一种人道主义思想,是医学人道主义的新发展。

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的成熟

明清时期,中国的封建社会经济又进入了一个迅速恢复和发展的时期,这段时期,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已经日趋完善和成熟。明代裴一中在《言医•序》中云:“学不贯古今,识不通天人,才不近仙,心不近佛者,宁耕田织衣取衣食耳,断不可作医以误世!医,故神圣之业,非后世读书未成,生计未就,择术而居之具也。”提出了习医者必须具备的知识才能及德行,并认为医属于神圣的行业,不能随随便便去从事,这种思想与《内经》“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的思想极其接近。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是本草学巨著,它纠正了不少前人的谬误,指出了服食丹药的害处,从而否定了历朝历代妄图服食丹药以达到延年益寿的错误做法。明代陈实功《外科正宗》提出医德守则《五戒十要》,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文献之一。另外,李中梓的《内经治要》《医宗必读》,张景岳的《景岳全书》,徐春甫的《古今医统》,龚廷贤的《医家十要》,李木延的《习医规格》均对医学伦理学思想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清代喻昌在《医门法律•治病》中详细论述了医者当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该书的特色在于一改以往医家“五戒十要”箴言式的的说教传统,而代之以临床四诊、八纲辨证的法则作为医门的“法”,以临床容易发生的错误以及禁例作为医门的“律”,两者结合而称之为“医门法律”。这种把医学伦理学思想贯穿于临床实践中的做法被后人归纳为“临床伦理学”,属于伦理学史上的一大突破[5-6]。

讨论

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医学实践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我国古代医学特色的精神财富。由于其产生、发展和成熟都是位于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封建社会时期,因此其思想中包含高尚合理的部分,同时也包含着一些历史的糟粕,作为现代医学文献研究者,我们应当秉承继承优点、剔除糟粕的宗旨,将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中对人民大众有价值的部分加以继承和发展,为当代医学事业服务。传统医学伦理学的核心思想在于“医乃仁术”和“以人为本”,上述历朝历代的代表文献中都充分体现了这两个核心思想,这些思想都体现了人民大众的利益,值得我们继承和发展[7-8]。然而,传统医学伦理学由于时代局限的影响,难免受到封建思想和封建社会价值观的严重影响,因此必然存在一些糟粕,在研究中我们必须对这些内容进行剔除。汉代之后,儒家的封建伦理观严重阻碍了医学解剖学的发展,宣扬解剖尸体是不仁、不义、不道德的行为,禁止尸体解剖,这就严重阻碍了中医理论体系的发展,尤其是中医外科学的发展。另外,封建伦理中的性道德观念也存在很多糟粕,需要进行辨别。另外,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还受到宗教迷信的影响[9]。例如某些医家提出“因果报应”致病论,宣扬“人行明德,天白报之,人行阴恶,鬼神害之”的理念。由于历史条件的特殊性,这些糟粕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传统医学优秀的伦理学思想。

作者:谢静刘桂荣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文献研究所山东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