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我国中小城市法制建设论文

我国中小城市法制建设论文

一、中小城市法制建设的显著成效

(一)公检法三机关对“相互分工、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原则的贯彻得到重大改进此原则不仅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更是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的重要保障。

(二)市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有了进一步提高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近八层民众表示自愿参加政府或相关法制机关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认为接受法制教育很有必要。市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的提高为中小城市普法宣传的建设工作提供了一片潜力巨大的沃土。

(三)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民事、经济关系,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问卷调查中,当面对权利纠纷时,大多数居民选择了适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这不得不说是近年来普法宣传的一大进步。

二、中小城市普法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经济发展水平对普法教育广度的制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制作为一种典型的上层建筑,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依赖度是不言而喻。中小城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较为落后的经济水平制约了民众的精神文明追求,从而衍生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的境况,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党员干部对法制宣传重视不够,宣传不得力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对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时间投入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法制建设工作存在消极态度。“普法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观念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通过我们的走访调查,大多数市民表示法制宣传部门、当地居委会等机构极少组织法制宣传活动。现实社会还部分的存在着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现象,导致了广大市民群众对法律存在质疑同时也挫伤了市民群众学法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市民普法教育的形式、方法和内容不适应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目前,中小城市的普法教育大多时候往往造成市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较为模糊。进行法律宣传,通常是针对某个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至于其他法律法规,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很少宣传,使群众熟知法律、运用法律都存在片面性。(五)普法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中小城市基层法制人才断链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在一定程度上,普法教育极容易流于形式,实际操作变形,无形中便弱化了普法教育力量。由于普法自身投入时间长,实际见效不明显,相关法制宣传部门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普法经费短缺的情形,因而多采取在集镇所在地发传单、设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办板报专栏等廉价的形式进行宣传。

三、对中小城市普法教育的思考与探索

(一)推陈出新,革新普法观点基层领导干部既是中小城市普法教育的重要组织者,又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必须充分认识到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将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带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事情,做到公正执法,严明司法、认真护法,增强市民群众对法律信心。

(二)贴近群众,增强普法的主力军在节假日期间,多组织综合性座法律谈会、播放社区法制大电影等扩大法律宣传。在平时,组织法制机关人员进社区驻守社区立法务咨询室为民众答疑解惑,帮助民众解决生活上中的法律问题。深入开放法院的庭审现场,积极引导民众深入现场,增强法律意识。政府、法院等单位机关应深化培育大学生参与法制建设的广阔舞台,通过减小大学生入驻门槛等方式吸引广大优秀学子投入法制建设。

(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城市普法有效实施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联调工作体系,使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可成立县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增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能力。拓展人民调解范围至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教育、等各领域。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坚持全年全天电话值班咨询服务,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服务。

(四)建立健全执法和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完善人大、政协等机关对法制建设的调研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科学考核体系,增强对考核结果有效性和客观性审查,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四、结语让中小城市群众能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供源动力;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发展、助推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夺取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保驾护航。

作者:张琦悦江吉瑶范安林单位:武汉东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