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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运用

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运用

[摘要]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我国网络普及率的不断提升,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取得了非常快速的发展。虽然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但是作为一种新兴行业,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这就导致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本文简单介绍了民商法和电子商务的相关情况,分析了电子商务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最后探索了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应用和创新策略。

[关键词]民商法;电子商务;发展;应用;创新

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电子商务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在各种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各种需要的商品,并且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在相应的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全球各地的商品。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必须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规范管理,而民商法我国商务法规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电子商务的规范管理很多时候都需要依据民商法来进行,但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时间并不太长,因此民商法中与之相关的法规还不够完善,这也成为影响我国电子商务规范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研究民商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可以对其加以改进创新使其能够在电子商务的规范管理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民商法与电子商务

1.1民商法

民商法是民法和商法的统称,民法包含财产法和人身法,而商法则包含企业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民商法的重要作用就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民法和商法都属于私法,并且二者在发展过程中互相借鉴、互相吸收,关系非常密切。民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完善和进步当中,它主要负责指导财产归属、流转等事务的处理,同时也是一些非财产关系的处理依据。民法主要涉及对群众个人利益的保护,而商法则是主要涉及商务交易相关的个人利益的保护。民商法可以看作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商品经济的顺利发展,从而制定了相关法律来约束人们在商品经济过程中的各项行为。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法也在不断发生着改变。

1.2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依托于互联网开展的一种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出现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商品交换形式,它使人们通过电子交易的方式来完成各种交易行为以及相应的服务,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所有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商业行为都可以看作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行为的正常开展,除了需要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商、计算机或其他信息移动设备等要素外,还需要相应的软件,比如浏览器、各种APP等。电子商务涉及网络购物、电子支付等行为,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特点,以及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虚拟性等特点,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想要防范控制这些风险,除了不断提升相关的技术水平外,还需要应用必要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而民商法在电子商务规范化管理中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电子商务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

与传统的商务交易行为相比,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有了较大的改变,除了提供电子商务业务的商户外,还包括商品配送人员、商务平台管理人员等,而在我国当前的民商法中对这些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进行比较清晰的界定,因此电子商务的发展给民商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相关部门应当对此进行研究并且不断完善我国的民商法,使其能够有效规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参与主体的改变导致相关法律关系的改变,这就导致现行的民商法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就必然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中客户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应当由谁负责,在商务平台上签订的一些电子签章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之间是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电子交易过程中一些虚拟商品的交易保障工作应当由谁负责等。另外,在电子商务交易开展的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时,应当如何进行仲裁,这些内容在民商法中都没有比较清晰的规定。电子商务依托于互联网开展,这就导致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商务交易的地域限制,消费者可能在家中就与其他国家的商户直接进行了交易行为,这种情况导致电子商务在发生商务纠纷时的情况比较复杂,可能涉及国外区域,具体应当使用何种法律来解决相关纠纷也成为一项比较难解决的问题。。

3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应用和创新

3.1民商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民商法可以对各种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约束管理,并在此过程中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民商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民商法对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进行约束管理,监督交易双方的各项行为,保证消费者和商家的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对商户的要求普遍不高,因此商户的信誉很难获得有效的保证,同时在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不能见面,商户也很难对消费者信用情况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判定,部分消费者也会借此做出一些欺骗商家的行为,而民商法中的相应法规对二者的交易行为进行了必要的约束,因此可以有效减少由于不良交易给二者带来的损失。其次,民商法可以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对其进行一定的信用监督。由于电子商务交易需要依靠互联网平台才能进行,交易双方对彼此都没有明确的了解,而且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主要依靠各种数据进行,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以及数据的可复制性,这些数据可能被复制或篡改,因此交易双方都面临着一定的交易风险,而民商法通过信用评级的方式可以让交易双方对彼此的信用情况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从而增强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系数。

3.2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创新策略

3.2.1完善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民商法内容

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但是民商法对于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善,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保护电子商务各个交易主体的权益,而且不利于电子商务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使得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暴露,包括电子支付安全问题、消费者信息安全问题等,随着这些问题的发生频率不断提升,其受到社会关注的程度也在不断增加,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完善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此来提升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程度。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据的地位逐渐提升,因此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当保证其对电子商务的推动作用。其次,在信息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也呈现了全球化的发展特点,因此在完善相关法规时,除了要考虑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外,还应当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发展。最后,电子商务归属于民商法的范围,因此在完善法律法规的过程当中应当坚持其私法性质。

3.2.2改进电子商务民商法实施制度

由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化的特点,因此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当尽量与WTO相关规则对接,包括行为规则、安全认证规则、电子支付规则等方面。在行为规则方面,需要利用民商法来规范电子商务中各个交易主体的行为,比如相应商品或服务在配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等。在安全认证规则方面,需要确定交易主体的身份真实性,并且保证交易的稳固性。当前,民商法没有明确网络公正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以致网络数字证书的效力不能得到法律认可。在电子支付规则方面,民商法对于电子支付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进行清晰的界定,因此电子支付交易安全存在问题。

4结语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而民商法是规范电子商务交易的主要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完善问题的重视,逐步健全民商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律环境。另外,在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与国际接轨,这样可以有效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胡美凤.试论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创新应用[J].法制博览,2018(33).

[2]柴慧婕.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研究[J].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18(10).

作者:何光群 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