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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家庭教育状况及影响

少数民族家庭教育状况及影响

一、农牧区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明显滞后

(一)社会文化因素

1.民族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

(1)落后文化的束缚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农牧区女性的地位很低,女性差不多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伊斯兰教的教规规定:社会是男权主宰的,男人的权利要大得多。在农牧区,男女结婚是按照伊斯兰教的教规举行仪式,结婚、离婚由男人说了算。现在,随着社会进步,这种现状得到改善,但是这种观念仍然影响着一些男性。近年来,一些宗教极端思想极力推崇这种封建极端思想。

(2)轻视女性的传统思想的阻碍

少数民族的传统思想是以男性为主,女性要服从男性。男性养家糊口,女性照顾孩子、做饭、做家务,是传统的角色分工。现代教育强调男女平等,但在现实中,南疆和田、阿克苏地区、喀什、阿图什地区,轻视女性的思想仍然比较严重。

2.传统的封建生育观念影响

农牧区的少数民族家长农牧区少数民族家长认为生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女孩养大是别人家的,所以女孩得不到重视,家长认为女孩只要读到小学毕业就行了,学那么多知识没有用武之地。

3.女性缺乏独立意识

受社会民族文化观念和家庭教育观念的长期内化的影响,新疆农牧区少数民族的女性缺乏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自信心和独立能力较弱,性格柔弱,依附性强,认为自己的全部责任和重心是家庭,将自己全部奉献给家庭就是自己的命运。在个人的教育、生存问题上往往听从父辈的安排,自己很少拿主意。

4.宗教观念的影响

新疆农牧区的少数民族信奉伊斯兰教,宗教文化是民族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很多家长认为女童到了10岁,就不应该抛头露面,反对孩子接受学校教育。甚至有的家长认为应该像中东地区那样,把男女生分到不同性别的学校学习。

(二)教育的自身因素

1.家庭教育的薄弱

现代教育由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部分组成,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他们文化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受历史传统和经济文化各种条件的限制,在新疆广大农牧区的家庭中,母亲的文化程度较低,既不能给予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又不能意识到良好的教育对女童、对家庭、对社会的价值。这就使得女童的学习起点低,学习能力不足,难以适应当今激烈的社会竞争。

2.教师不正确的学生观

新疆农牧区学校的少数民族教师主要来自本地,当地的民族文化思想和宗教观念对教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致使一些女孩想读书的愿望和行为得不到教师的支持,对女童的期望值很低。这种不正确的教师观,对女童是一种歧视,极大地降低了她们学习的愿望和动机。

(三)经济因素的影响

新疆广大农牧区经济条件差,收入有限,导致少数民族家庭中女童受教育的机会减少,同时很多家长认为在封闭落后的地区女童不需要接受太多的教育,只要接受简单的家庭教育,会洗衣、做饭、带孩子就可以了。这样还可以成为家庭里的重要劳动力,为家庭减轻负担。家长错误地认为,女童不上学对家庭来说不仅没有任何的损失,反而能带来经济收益。

(四)少数民族家长汉语水平有限

近年来,随着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程的开展,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许多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比较落后,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即使有的家长比较支持孩子学习汉语,但孩子缺乏学习汉语的语言环境,这是造成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汉语兴趣不高的主要原因。

二、解决新疆农牧区少数民族家庭教育对女童教育影响的对策

新疆农牧区少数民族家庭对女童教育的影响来自文化、经济、教育等多方面的因素,所以我们应立足于新疆农牧区少数民族的区情和现实状况,变革思想观念,尊重民族文化,在国家、地方加大教育资源投入的同时,挖掘和利用民族地区自身文化资源和优势。

(一)学校积极举办家长学校

提高农牧区少数民族家长综合素质家庭教育观念决定孩子将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所以家长应该积极参加家庭教育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了解孩子的心理发育特点和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儿童观、亲子观、评价观等科学的新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与孩子建立平等、和谐、民主的家庭关系,科学、系统地教育好孩子。学校可以举办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掌握理性、关爱、民主的家庭教育方法,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完善文化环境

家长应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家教环境,家庭成员间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使孩子在和谐、民主的氛围中自由成长。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家庭中的一切能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试想父母如果沉溺于宗教,遵守老旧的封建陋习,孩子怎么可能接受现代思想和观念呢?因此,父母要以身作则,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孩子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让自己的品质、言行给孩子施以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孩子在良好的氛围中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从而树立崇高的理想,形成顽强拼搏、健康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三)提高新疆农牧区少数民族教师素质

家庭教育应配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等,它对孩子身体的发育、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培养、道德的陶冶、个性的形成至关重要。夸美纽斯曾说:“假如你不把良好的种子撒在地上,它只会生出罪恶的莠草。”孩子如同一张白纸,正所谓“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教师是农牧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因素和动力,近年来参加省级、部级培训的教师人数越来越多,有效提升了教师的素质。

(四)拓展女孩接受教育的途径和方式

第一,学校应当突破单一、封闭的传统办学模式,确定适合当地实际的教育模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举办女子学校或者女子班,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女童接受教育;第二,让新疆农牧区少数民族家长认识到女童接受教育的好处。农村家庭教育需要社会、家长、学校的共同关注,努力创建优良的家教环境,切实提高家长的素质,优化农村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家庭教育的作用,并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融为一体,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促进农村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农村学生的整体素质,实现育人的目的,促进社会的发展。

作者:黄国庆 单位:新疆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