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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艺术范文精选

少数民族艺术

少数民族艺术范文第1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艺术教育;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流向城市,他们的子女也有一部分跟随他们在城市生活。离开农村到城市生活的少数民族离开了家乡的同时,也逐渐远离了其民族文化的原生地,他们在城市里感受着现代化、都市化,但是他们的传统民族文化却在城市中很难寻觅。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新文化发展的目标,如何让那些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继续传承他们本民族的文化,这是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化事业的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必须从少年儿童抓起,在城市体系中的少数民族孩子应该在学校义务教育中汲取少数民族文化,通过学校各种课内课外课堂,学习少数民族文化。这样,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才能在他们这一代保持和传承下去。

1少数民族艺术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1.1缺乏民族文化传承课程的设置和教学

根据我国新的课程政策,主要反映主流文化的国家课程在总课程中所占的比例为88%~90%,而主要反映民族性、地方性文化知识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在总课程的比例为10%~12%。事实上,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一些中小学并没有设置民族文化传承课程。尽管其他课程和活动包含了民族文化传承课程在内,但还是不能代表民族文化传承课程。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其他课程和活动并不可能像民族文化传承课程那样,从设计、进行和结束都围绕着民族文化传承教育来进行。例如,部分民族中学丰富的课外艺术活动给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践舞台,但理论知识几乎不涉及,少数民族的服饰、节日、生活习惯、古典诗文、忠孝观念等,这些知识应该作为专门的课程对学生进行一定的讲解和灌输,让学生不仅仅看到表面现象,更要了解表象背后的渊源,从更深的层次感受民族文化的魅力才会使这种兴趣持续长久,继而使民族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承。

1.2对教师关于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的培训不够

承担着少数民族艺术教育重担的学校,不一定要求每一位教师员工都具有少数民族身份,但对师资队伍关于少数民族文化方面的后期培训十分必要。例如,有的老师对于少数民族群体本来就有偏见,那么这样的老师怎么会教育学生去喜爱少数民族文化、团结少数民族同胞呢?教师是传授知识的主体,教师的思想价值观念直接影响学生对事物的态度和看法。要培养学生对于民族艺术的热爱,首先要让教师自身对其产生好感并且具备一定的民族文化知识,然后教师再通过对知识的传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因此,对教师进行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的职后培训是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的关键。而事实上,我国中小学教师接受民族文化传承教育职后培训的机会却比接受各科教学职后培训的机会少。

1.3艺术教育的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投入是每个学校艺术教育面临的头等大事。由于在艺术教育方面分配的资金有限或者说占用很小的比例,许多非常好的想法难以实现,最终不得不扼杀在摇篮里,这对于艺术教育的发展无疑是一个沉痛的打击。例如,学校的音乐课程要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至少应该具备一间独立的音乐教室供日常授课,一间独立的排练教室供课外艺术活动之前的排练,基本乐器钢琴至少两架,其他乐器种类、数量不限。这样的配置不是每一所中小学校都能达到的,还不包括举办课外艺术活动时能够用到的小型演播厅一间。资金问题是开展艺术教育活动的源头性问题,如何通过合理的渠道加以解决,是能否开展好艺术教育的关键。

2加强少数民族艺术教育的有效策略

2.1强化学校艺术师资力量建设

艺术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就目前我国艺术类高校毕业生的质量来看,大学毕业后能直接走上中小学艺术教学岗位的人才数量并不能满足社会对艺术教师的需求。大多艺术类高校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往往只重视个人艺术技能的强化训练,而忽略了社会赋予教师这一职业的其他综合能力方面的使命,四年的高等教育过后,综合素质方面无法达到社会对教师岗位的要求,不能胜任艺术教师的工作。而少部分综合素质比较全面的高校毕业生往往也会选择薪资待遇较高的艺术培训机构工作,造成学校艺术师资的匮乏。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些关于艺术类教师在职称评聘、职位晋升等待遇和职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完善教师履职考核体系,将艺术教育课程纳入晋升考核范畴,尊重艺术教师的主体地位,以保证音乐、美术、体育课教师在学校的基本待遇。这样其一能够充分调动在岗艺术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稳定教师团队,其二可以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教书任职,防止教师资源外流。

2.2加强对本土少数民族艺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是亘古不变的教学原则之一。民族地区拥有丰富的、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当地中小学应善于发现和开发身边的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区位优势,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教育中起到典型和模范作用。例如,云南地区各少数民族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歌舞,彝族的烟盒舞、纳西族的打跳、傣族的孔雀舞等,以及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都可运用于欣赏教学、节奏训练、课外活动等教学之中。这样既丰富了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又因接近学生生活而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另外,编写少数民族特色的艺术教材、收集利用少数民族器具、学习少数民族乐器等措施,都能够有效促进民族艺术在校园中的推广与发扬。

2.3做好与学生家长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

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离不开家长的默默付出,校方应多与家长方面进行沟通,相互理解和支持。学校举办的课外活动可以适当增加学生与家长的互动环节,要让学生家长能够明白学校的良苦用心。尤其是在艺术教育方面,迫于升学的压力,大部分的学生家长对于艺术教育的认识不足,认为是在浪费时间或是不务正业。比如说有的学生自己对于艺术方面有很大的兴趣,但由于家长的反对只好忍痛放弃。此外,学校与家长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第一时间洞察学生的心理变化。有的学生放学回到家以后不愿向家长提及在学校一天的经历,家长也无法了解孩子的内心,学校对于学生信息的及时反馈则能促进学生与家长间的交流。学校与家长相互辅助、相互协调,在学校和家庭两方面同时为学生营造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不仅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能促进三者之间的关系融洽。

参考文献:

[1]任志宏,李燕.国家认同视域下的少数民族预科艺术教育路径[J].河北学刊,2014(01).

[2]陈迎辉.少数民族艺术资源教育开发的路径探索[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4(02).

少数民族艺术范文第2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文化内涵

引言

少数民族舞蹈曼妙绝伦,已经俨然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现象中最为直接亦最为直观的具象化体现。从文化内涵来看,少数民族舞蹈是民族文化内涵赋形于外的神奇且自然的文化艺术综合体。少数民族舞蹈肇始于远古初民崇拜自然的,由不自觉化进而仪式化的“祈吉、禳凶、祭祀”等的巫傩之舞。作为一种民族民间舞蹈形式,这种巫傩之舞亦是其他一切舞蹈之母,更是舞蹈研究与舞蹈创作的根基,其外化的艺术性充分显示了其内化的深层文化特色、文化精神与文化内涵,少数民族舞蹈在其深层次的文化性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艺术欣赏价值与文化研究价值。寓形于文化的舞蹈分外妖娆,寓形于舞蹈的文化更是有着不可言传的美妙,在少数民族舞蹈淋漓尽致的挥洒之外,飞扬着的是少数民族深层次文化的壮美的民族符号。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娱乐性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舒缓心灵性

少数民族舞蹈多姿多彩,表达了我国各少数民族首先对于自然的顶礼膜拜,继而对于美好生活的无尽向往,最终对于幸福生活的翘首企盼以及无限憧憬。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先民思想、智慧与文化的结晶,既具有某种仪式象征性,同时,亦具有极其的娱乐性。作为一种舒展的肢体语言,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之中已经不可须臾离之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舞蹈的娱乐性表达非常地率真,无关历史,无关现实,只关乎自由的灵性。因此,少数民族舞蹈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是在少数民族人民的心目中,舞蹈已经远远高于生活本身,甚至已经成为少数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生活食粮。少数民族的聚落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自然条件较为恶劣,自给自足的经济亦较为闭塞,少数民族间的交流亦相对较少,这就使得少数民族内部自然生发出的舞蹈承载了重要的无可替代的文化娱乐属性,舞蹈能够让人们在劳作之余得到肢体的最佳舒展与心灵的最好舒缓。少数民族舞蹈由最初的仪式性、礼仪性进而演化为个人情感的抒发性以及群众集体情感的抒发性,尤其是在节庆等活动中,舞蹈更是陶冶情操、舒缓心灵的当然之选,少数民族的载歌载舞的文化内涵亦是其之所以能够频频吸引现代文明不断地向少数民族区域投以欣赏目光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舒缓精神压力性

少数民族舞蹈是由世世代代繁衍,世世代代生生不息于栖居地的先民们,在生产生活中集集体智慧集体创作的以“崇于天,起于祈”为初衷,以“娱于民、乐于民”为最终体现的一种形体艺术,少数民族舞蹈具有尽情抒发情感,尽情宣泄情绪,尽情舒缓精神压力的作用,应该说正是少数民族多彩多姿的舞蹈文化艺术造就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的跳脱性灵,从心理学的视角比较汉民族区域与少数民族区域的心理疾患情况,就会发现,少数民族区域少有严重精神疾患的案例,这显然与少数民族以舞蹈的方式舒缓其精神压力有着勿庸置疑的关系。少数民族舞蹈为较为封闭条件下的聚落提供了最佳的群体休闲娱乐方式,舞蹈可以让劳作或紧张压迫下的神经得到最佳的舒缓与放松,比如少数民族中彝族的“阿细跳月”就异常欢快轻松,在明快的节奏下,快乐的心情随之而被点燃,一切的烦恼都会随之烟消云散。虽然少数民族舞蹈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曾被称为“胡旋之舞”,但是,从其本质来看,具有与汉民族舞蹈略同的文化内涵,少数民族舞蹈皆具有较强的舒缓精神压力性的作用,具有缓和神经肌的紧张态,舒缓精神压力,调节交感神经的非常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舞蹈舒缓心灵的自娱自乐性,不仅是少数民族民族意识与民俗生活的反映,亦反映了少数民族蓬勃热烈的民族精神。

(三)少数民族舞蹈的民族文化特色

在欣赏吸纳世界先进文化的同时,更要不断汲取本国少数民族的文化精髓,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中,少数民族与汉民族的历史同样悠久,不仅同根同宗,而且同流同源。但是,基于政治、历史、地理、人文等的差异性,使得少数民族在其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经过数千年的文化洗礼,形成了与汉民族迥异的,并且各个少数民族之间特色鲜明的、大放异彩的民族舞蹈文化,这些舞蹈文化都已经成为弥足珍贵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如宝石般绚丽璀璨。直至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才由民族区域与舞蹈艺术的边缘逐渐走向真正的文化艺术大舞台,少数民族舞蹈一经亮相就受到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喜爱。少数民族舞蹈正因其独具民族文化特色,才会深受世人喜爱,不仅少数民族之间各具特色,同一民族内部的舞蹈亦有所不同。仅傣族的“嘎舞”就包括数十种舞蹈,如“嘎巴”(鱼舞)、“嘎朵”(马鹿舞)、“嘎洞”(抓藤舞、劳动舞)等等,其中最为著名的莫过于“嘎洛雍”(孔雀舞),“嘎洛雍”中的“三道弯”已经形成了一种超越时空的审美文化定势,这种审美文化定势影响深远,不仅影响了整个东南亚、东亚各国,甚至远传至中亚乃至欧洲各国,从现代审美文化来看“三道弯”仍是女性梦寐以求的心理定势。欣赏傣家舞蹈能够从中体味到山之逶迤、水之涟漪、花之婆娑、鸟之生姿的民族文化特色。[1]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价值性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原生性

纵观我国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我们看到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均具有无须干预的自然本态性,且具有最为自然的去雕饰性,正因为如此,反而在民族区域中具有最茁壮的生长性,少数民族舞蹈本身所具有的本态性印证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不可比拟的原生性。少数民族舞蹈的原生性与现代舞蹈的发展性、创新性比较起来,更显现出少数民族舞蹈的原汁原味与原始古拙淳朴的风貌,这也是自从20世纪90年代少数民族舞蹈登上世界文化大舞台以后即长盛不衰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少数民族舞蹈源于自然,示敬于自然,在表现自然的同时,亦将民族自由灵性之中的飘逸激荡表露无遗。虽然现代化的各民族大融合与跨文化交流极大地促进了舞蹈艺术创作过程中的更富变化与更加多样的表现力,但是,从纯文化的视角来看,研究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与舞蹈文化遗产更具有深层文化价值。少数民族之间的舞蹈具有不可否认的较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分别源于不同的图腾崇拜、不同的生产生活、不同的习俗信仰以及不同的地域影响,但是,纵观其共性,却只有一条,那就是各少数民族舞蹈的原生性。现在不仅其他民族更加珍视少数民族舞蹈的原生性,少数民族区域本身也在重视其舞蹈的原生性。对其他民族舞蹈艺术以及文化影响的一种十分有益的补充。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核

传统的“人—地”关系理论揭示了人文与地域性对于文化形成的影响,为探析少数民族舞蹈的深层文化内涵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我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区域已经形成了其各具色彩的少数民族文化体系,在少数民族文化体系中,舞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的舞蹈中不仅包含了少数民族和谐自然的民族思想,而且亦包含了少数民族原始初民的人文精神,更包含了少数民族人文精神所赋予的人文情怀。人文精神与人文情怀在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中的激荡与水乳交融使得少数民族的舞蹈已经成为少数民族高度内聚、牢不可破的深层文化内核。在少数民族舞蹈中,无论是其凝重的舞蹈元素,还是其古朴的舞蹈韵律,抑或是其神异的舞蹈形制,都已经历数千年不改,经数千年而不衰,究其源流不外乎自远古初民流传及今的,“祈、祭、禳”等少数民族风俗,进而由风俗而礼仪,由礼仪而文化,不断演化发展为一部寄灵魂于舞蹈艺术之中的少数民族的文明发展史,由此视角引申,传统的少数民族舞蹈理论的“人—地”两点式关系就应该发展成为“人—地—文化”的三角形相互作用关系,同时,少数民族的文明发展史,显而易而地,实质上存在着一个,由舞蹈艺术等文化表现围绕包裹着的,少数民族的文化内核。[2]

(三)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价值

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核所辐射出的不仅包含了舞蹈对世人的艺术感染,而且更包含了由少数民族舞蹈艺术升华而来的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价值。少数民族舞蹈既是鲜活的雕塑,又是运动中的绘画,更是少数民族文化内涵下的活化石,从文化视角而言具有极高的人文意义与研究价值。少数民族舞蹈的千载沉淀与一脉传承,使得其中蕴蓄了极为丰富的人文价值与社会价值,越是表象上较少的宣教,反而越能够成其永恒的文化内涵,不言之教,反而会流传得更久更远。少数民族舞蹈具有较少的宣传教化,反而因此而被赋予了更多的文化价值,成为少数民族以舞蹈传衍民族历史、以舞蹈传衍宗教信仰、以舞蹈传衍生产生活知识、以舞蹈传衍民族传统、以舞蹈传衍风俗等众多少数民族文化的一种超文化定势。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占比仅为8%,然而少数民族的舞蹈却占据了全国舞蹈总量的大半壁江山,密集遗存的少数民族舞蹈印证了少数民族文化经久不息的传承性,更昭示了少数民族文化的核心价值。在民族文化发展的时空中,由少数民族舞蹈所标注的注定会是最辉煌灿烂的时空坐标。

三、少数民族舞蹈艺术继承而来的文化性

(一)少数民族风情的文化象征

舞蹈不仅是民族艺术的播布使者,更是民族文化的播布使者。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那一方得天独厚的沃土上,少数民族的舞蹈早已经成为那一片沃土之上跳跃着的不息的灵魂。少数民族舞蹈极富民族风情,在其表象深处的则是少数民族文化的象征,少数民族远古初民最初以象形的手段模仿自然,将自然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象征,此后,一步步将生产生活、习俗信仰寄寓于舞蹈之中,舞蹈的文化象征亦开始变得复杂丰富起来,由图腾而事物,由事物而仪礼,由仪礼而文化,渐渐发展完形为具备了少数民族“寄善、宣意”的独特的民族文化深层内涵。[3]寓意生灵的少数民族舞蹈,将文化寓于舞蹈的动感与美感之中,不仅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的表象作用,而且更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层次内涵的积累作用,进而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纵贯时空的文化象征。少数民族舞蹈具有绵延不绝的绝对继承性,这种继承性是对少数民族元文化最为真实的克隆,同时,更是少数民族元文化的具象化的象征。少数民族舞蹈中的形形色色的人体律动,其实只是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只是一种传播民族文化的媒介而已,透过少数民族舞蹈所阐发传递的,恰恰是由民族风情等文化象征着的,更深层次的民族文化的内涵。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意义

少数民族舞蹈是我国各少数民族世代传递、薪火相继的一种文化基因,少数民族的民间舞蹈具有不容忽视的舞蹈艺术价值与民族文化意义,从舞蹈艺术作为流动的线条这方面来看,少数民族舞蹈独特的舞蹈线条刻画了数千年来少数民族一脉相传的文化脉络,少数民族舞蹈中的文化脉络不仅对于本民族而言具有文化背景描述意义,而且对于其他兄弟少数民族乃至汉民族而言亦具有无与伦比的文化参照意义。[4]少数民族文化具有踵继初民的文化特质,较少因应时代的发展性,因此,相对汉民族的文化而言更加古朴,亦更具文化的深层内涵。少数民族舞蹈不仅对少数民族自身的舞蹈文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文化指代意义,而且少数民族舞蹈亦随着历代民族大融合而被引入中原各历史时期的王朝之中,对中原诸王朝的宫廷舞蹈文化嬗变亦起到了较为深远的文化影响。[5]少数民族文化的原生态性质使得包括舞蹈在内的各种文化形式本身即具有了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及民族气质的拓印性与写照性,从而成为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不可多得的鲜活标本。我国众多的少数民族文化鲜有形诸文字者,反而这些文化更具有强烈的深层美学风格、深化层文化内涵。

(三)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涵

民族与文化自古以来即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民族与文化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人类文明进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的少数民族舞蹈具有最为自然的妩媚性、最为庄重的仪式性、最为古拙的遗存性等深层次的文化内涵特质,少数民族舞蹈从文化的层面被赋予了无法抛弃的少数民族先天与生俱来的秉赋,皆因其积蕴了数千年的深层次的文明底蕴与文化内涵。即便是人类发展到现代文明,少数民族舞蹈的旧貌在新时期新常态下仍然焕发出新颜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深层次的高内聚强辐射的外化于舞蹈的文化内涵。[6]五千年的风风雨雨铭记了中华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程,文化是民族崛起与复兴的软实力,少数民族舞蹈是民族区域人民集体文化智慧的结晶与远古初民文明的印记,同时,少数民族舞蹈中亦蕴含着少数民族的整个民族发展历程,从这种意义上说,少数民族舞蹈实质上是一种具体而微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叙事史诗,透过舞蹈看文化,才能更加深切到了解到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中所孕育着的深层次的文化内涵。我国各少数民族的舞蹈艺术已经成为泛览各少数民族深层文化内涵的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百科全书。[7]

四、结语

中华民族的历史星河中流淌着无数中华儿女所创造的绚丽的各民族文化,舞蹈是其中最为独特、最为耀眼的一颗超新星。我国的少数民族舞蹈摇曳生姿,既流存着巫的神韵,又汇入了舞的壮彩,充分显示了由远古传承及今的少数民族深层文化内涵所洋溢出的鲜活的人文性灵。少数民族舞蹈作为一种极富表情的人体语言艺术,为少数民族文化钤记了永难磨灭、永恒传递、生生不息的印记。从表象上来看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文化的“精神植被”,而从其核心价值观念加以挖掘,我们就能够看到少数民族舞蹈深刻的文化内涵。应该看到,少数民族舞蹈不仅是少数民族深层文化内涵的体现,更是少数民族未来发展的灵魂所系,深层次的文化内涵亦将使得各少数民族文化最终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融合中殊途同归。

参考文献:

[1]刘丽.挖掘民族民间舞蹈资源的深层内涵[N].中国民族报,2008,(10):1-2

[2](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15-16

[3](美)塞缪尔•亨廷顿(SamuelP.Huntington).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M].周琪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22-27

[4]朱红.建立民族舞蹈特色教学体系,传承与发展民族舞蹈文化———兼论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发展模式[J].艺术教育.2011,(2):7-9

[5]明文军.从民间自然形态走向科学化传承之自觉[D].中国艺术研究院2010:5-6

[6]马薇,马维丽.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发展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19-21.

少数民族艺术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民族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大力选拔和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延边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延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引进、开发、利用为重点,扩大干部来源,加强教育培养,推进选拔使用,营造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良好环境,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经过五年努力,要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在数量结构上,要保持全州党政机关中少数民族县级、科级和一般干部的现有规模,始终保证少数民族干部在干部队伍中所占比例略高于其人口比例。

在年龄结构上,要逐步实现少数民族干部合理的梯次结构。到下次换届,县级少数民族干部以45岁左右为主体,其中35岁以下的要占到4%;科级少数民族干部以40岁左右为主体,其中35岁以下的要占到10%。

在学历结构上,县级少数民族干部要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科级少数民族干部要达到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干部数量逐年递增。

在专业结构上,熟悉工业经济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矿产林产资源开发、金融、旅游、外经外贸、法律等专业的少数民族干部数量明显增加,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分布更加合理。

三、主要措施

(一)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

1.面向大专院校选育少数民族人才。多措并举,积极吸引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据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每年选择50名有志回延边工作的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特别是要注重在重点大学中选择,并签定定向培养合同,待其毕业后,按照在延边服务5年计算,由同级财政逐年支付学费。每年选派20名优秀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挂职锻炼1至2年。其中,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的选派到副科级岗位挂职,具有博士学位的选派到副县级岗位挂职,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挂职锻炼结束后,经考核优秀的,调任实职。

2.面向基层吸纳少数民族人才。立足开发本地人才资源,鼓励和支持优秀的基层少数民族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党政机关公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部分岗位定向招收少数民族人才,并在资格条件上给予适当照顾,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用本民族的语言答卷。有计划、有组织地面向行业基层选调优秀少数民族人才到对口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扩充少数民族干部来源。

3.面向州外引进少数民族人才。破除地域观念,采取调任、选聘等方式,积极吸引州外,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优秀少数民族人才到延边工作,重点加强延边籍在外留学、工作人员的引进工作,并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妥善安排。按照我州产业发展和部门需要,定期到省内朝鲜族聚居地区公开选聘县、科级领导干部,并逐步扩大公开选聘范围。

(二)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

4.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制定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后,每年要保证培训少数民族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人。要通过选派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到州内外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方式,着力提高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要重点加大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整合少数民族干部教育资源。在充分利用延边大学、州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主阵地的基础上,拓宽州外干部培训渠道,将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深圳经理进修学院等作为培训基地,并逐步开辟境外培训基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需要。加强教育培训管理,落实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学分考评制度,切实保证教育培训质量。

5.重视实践培养锻炼。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举措。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上级领导机关、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条件艰苦的地方锻炼,开阔视野,增长才干。通过实践锻炼,及时发现和提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今后,州委每年外派、上派、下派挂职锻炼少数民族干部100人。

(三)注重少数民族干部使用

6.大力提拔少数民族干部。保证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本地、本部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选配的方式解决。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对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少数民族干部,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培养,特别优秀的予以破格提拔。

7.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不低于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所占的比例,保证其数量能始终满足领导班子调整的需要。重视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有计划地加大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工作力度。要重点做好党政正职、年轻的和近期可提拔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中层领导职务,为领导班子提供充足的后备人选。

8.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交流力度。积极引导机关少数民族干部到改革和发展一线经受磨练,向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基层流动,丰富经验,提高能力。将优秀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到党政机关干部队伍中来,提高机关少数民族干部的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管理

9.完善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少数民族干部信息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分级分类、跟踪管理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实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将少数民族干部始终置于党组织的爱护和监督之下。

10.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力度。坚持对少数民族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始终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干部,树立和强化少数民族干部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和强化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管理。注重加强领导干部与少数民族干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关心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少数民族干部更快更好成长。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规划或实施办法。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少数民族艺术范文第4篇

80年代伊始,中国文艺理论批评史学家和奠基人郭绍虞先生就敏感地意识到时代赋予中华文艺理论研究的新机遇,及时地向研究界发出呼吁:“应该扩大我们的研究领域”,改变长期以来“较少注重兄弟民族的理论”的状况,并欣悦宣告“兄弟民族理论也有所发现”。自此以后的20年间,我国有一批文艺理论工作者,排除万难,以开拓者的精神,步入了少数民族文艺理论的丰厚宝地。他们首先从原始资料的搜集、挖掘、整理和翻译人手,很快地从西双版纳的密林深处,从大小凉山,从雪域高原,从天山脚下,从青海湖滨,从松花江畔,从内蒙古草原——相继发现了一大批足以令世人惊喜的中国少数民族文艺论著。1981年,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云南)出版了400年前由傣族的祜巴勐(和尚等级中由低到高的第七等级者)撰写、今人岩温扁翻译整理的《论傣族诗歌》,立即引起学术界的注目,被誉为“一个重要的发现”。1987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买买提·祖农、王弋丁主编的《中国历代少数民族文论选》,这是第一本综合性的少数民族文艺论著选,收录了15个少数民族36位论家66篇作品,初步展示了少数民族文艺理论风貌。1988年,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了约在一千多年前由彝族理论家举奢哲和阿麦妮(女)撰写、今人康健等整理翻译的《彝族诗文论》。民间文艺研究家贾芝先生在此书序中说:“彝族诗文论手抄本的发现,是继引人注目的祜巴勐的《论傣族诗歌》之后的又一重大发现。”与此同时还出版发表了阿买妮的《彝语诗律论》、布独布举的《纸笔与写作》、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和举娄布伦的《诗歌写作谈》。这些文艺论著大约产生于隋唐时代。1989年,四川民族出版社又出版了由鲁云涛、刘一沾、冯育柱、于乃昌编篡的《中国少数民族古代美学思想资料初编》,选入有文字的蒙、藏、维、彝、壮、傣、纳西等少数民族的古代文艺、美学论著55篇(部)约40余万字。其中,蒙古族的《〈青史演义〉简楔》、《〈西游记〉回批》,藏族的《诗镜》(藏族理论家依据印度擅丁《诗镜》藏文全文译著之作)、《画像量度经》、《十桀手造像量度经》、《十桀手造像量度经疏》、《造像量度经》,维吾尔族的《诗论》、《论诗人艺术的规律》,纳西族的《跳神舞蹈规程》、《舞蹈来历》、《舞蹈的出处和来历》、《鲁般鲁绕》、《什罗祖师传略》等,都是第一次从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全文发表,从一个新的角度展示了少数民族的文艺思想和美学思想。

1990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又相继推出布麦阿扭、布阿洪、漏侯布哲、实乍苦木等古代彝族理论家撰著的《论彝诗体例》、《彝诗例话》、《彝诗史话》、《诗音与诗魂》、《论彝族诗歌》、

《谈诗说文》、《彝诗九体论》等汉文译本。进入90年代以来,又不断地有少数民族文艺论著的新发现和结集问世。其中,于乃昌、冯育柱、彭书麟主编并完成的《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集成》,辑录了我国55个少数民族和4个古代民族自先秦以来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上下两千年间,190余位论家的300余篇(部)重要文艺论著,总计逾百万字,其中包括了90年代以后的更多的新发现和新译作,举其要者,如藏族学者萨班·贡嘎坚赞的(乐论)、第巴·桑结嘉措的《白琉璃论献疑·除锈复原》、《关于诗的文辞修饰》、《藏族的文字》、工珠元丹嘉措的《诗论》、久·米庞的《歌舞幻化音乐》,维吾尔族诗人黎·穆塔里甫的《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热爱艺术》、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的《乐师史》,满族学者允祉的《八音乐器说》、唐岱的《绘事发微》、高秉的《指头画说》,侗族的《歌诗传》、《戏师传》等。非凡引人注目的是在这部《集成》中,还编入了已确定系少数民族出身而在中国文艺理论思想史上都久负盛名、堪称大家的论著和精湛而丰富的少数民族民间口头文艺论和审美论。《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集成》展示了中国少数民族无与伦比的迷人的文艺理论壮茂景观。以上说明,中国少数民族的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是十分丰富而多彩的,是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宝库中光彩夺目的珠玉,它们为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的丰富、发展和繁荣作出了独特贡献。

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某些文艺理论研究者的视野只局限于汉族的文艺理论领域,而对异彩纷呈的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却视而不见,成了研究的盲区。这不能说是正常现象。高扬55个少数民族在共同缔造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大厦中客观存在的历史贡献和历史地位,使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的摧璨明珠重放光线,是当代文艺理论研究者的历史使命。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有悠久的历史。

中国少数民族关于文艺问题的思考,可以追溯到神话时代。在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在他们探索世界的起源和人类的诞生的同时,也把文艺诸如韵语(诗)、音乐、舞蹈和绘画等作为人生和生命的大问题,探讨了它们的起源、特性和效应,并给予了种种神话的解释。珞巴族神话说,人间美妙的音乐是太阳女神冬尼海依赐予人们的,以使人们消除苦痛,获得欢乐。纳西族神话说,人间的舞蹈是从住在十八层天上的盘珠沙美女神那里学来的。这些神话艺术观,可以说是“艺术神授”说和“神灵凭附”说的源头。而更多的神话则认为艺术起源于对自然灵物的模拟,如纳西族的另一篇神话说,舞蹈起源于对那些具有灵性的兽类、鸟虫动作的模拟。音乐起源于富有灵性的“习习清风”的暗示。傈僳族神话说,他们的民族乐器“其本”是模拟具有灵性的鸟语创造出来的。珞巴族神话也说,人间的编制工艺和图案花纹是由有灵性的猴子和乌儿教会的。“神授”和对具有神性的自然灵物“模拟”的艺术起源观在少数民族文艺思想史上占有主导地位,这是与他们生活的非凡的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与他们对自然灵崇拜和图腾崇拜密切相关。所谓“模拟”,即对神灵的模拟。无论“神授说”或“模拟说”都一致认为,艺术的功能与效应,一是娱神慑鬼,二是追忆祖先,三是抒发情怀,四是团结族人、统一意志。自神话时代开创的中国少数民族文艺思想传统,历经千百年,不断丰富,连绵发展,又有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吸收、融化,逐渐形成泱泱堂堂的恢宏之势,汇人中华民族文艺思想发展史的滔滔长河。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的成文著述,根据迄今发现的研究,至迟产生于魏晋隋唐时代,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少数民族文艺理论著作家当首推彝族的举奢哲、阿买尼(女)、布独布举、布塔厄筹、举娄布伦等人,他们较早地撰写出了东方的“诗学”。值得非凡提醒的是,他们活动的时代,也正是汉族产生曹五、陆机、刘勰、钟嵘等大家的时代。从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文艺理论思想的系统性和成熟性来看,早在这之前,亦当有成文的理论见解出现。由于历史的机遇。魏晋至隋唐时代,正是中华大地上各民族大迁徒、大交流、大融合、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各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思想的大繁荣和大活跃时期。自唐以后直至清代,在中国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发展史上,涌现出一批赫赫有名、激动中华、影响深远的思想家和理论家,其中佼佼者如唐时鲜卑族后裔元结、匈奴族后裔刘禹锡;五代时突厥族的法拉比;宋时鲜卑族的慕容彦逢;辽时鲜卑族的元好问;元时回族的萨都刺、藏族的萨班·贡嘎坚赞、色目人辛文房;明时回族的丁鹤年、金大车、海瑞、李赞;清时蒙古族的阿尔钠、法式善、哈斯宝、贡纳楚克、尹湛纳希、回族的薄松龄、藏族的阿旺。罗桑嘉措、第司·桑结嘉措、满族的叶赫纳兰·性德、曹雪芹等。他们著作甚丰、并且各自代表了一个时代。同汉族思想家、理论家一道,推动了中华文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在近现代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史上,非凡是“五四”运动以后,一批少数民族出身的文艺家、思想家、理论家,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思想和美学原则在中国的传播作出了突出贡献,也使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发展史进入了新的时代。老舍、程砚秋、沈从文、萧乾等人的著述,是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代的代表。

历史悠久的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呈现出多样的表现形态,有其独特的话语表达系统。

就表现形态来说,一是文艺理论专著。如举奢哲、阿买妮等人的彝族诗文论,全面地论述了彝族的诗学,构成了他们民族自己的诗歌理论体系。法拉比的《诗论》,被称作“东方

的“诗学”,他因此也被誉为“东方的亚里斯多德”。李贽的《童心说》,在中华文论和美学史上,破天荒第一次提出“童心”这个命题,把人性价值作为最高的审美标准。祜巴勐的《论傣族诗歌》,在诗歌的起源、诗歌与宗教的关系、诗歌分类和诗歌的民族性等问题上,发表了独特的见解。还有萨班·贡嘎坚赞的《乐论》、《东巴经》中的舞论、叶赫纳兰·性德的诗论、允祉的《八音乐器说》、唐岱的《绘事发微》等,都是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史上碑铭性的著作。

二是在哲学、历史学、宗教学,以及大量的文艺批评等著作中表达了关于文学艺术和美学的诸种观点和主张。这种具有综合性的思维话语系统,不仅是少数民族、而且是自先秦诸子、《毛诗序》、《史记》、《论衡》、佛经译作以来开创的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话语系统和表现形态的传统特色。但是,有一个值得非凡注重的现象是:由于我国少数民族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长期保持着原始的混融性(宗教起了中介粘合作用),形成了一种整体思维和整体观念的传统心理模式,并造成混合型的知识结构,因而“在古代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中,存在着种多学科(包括文论)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理论著作。”如维吾尔族古代杰出的哲学家和诗人尤素甫·哈斯。哈吉甫通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他所著的不朽巨著《福乐聪明》,包括了社会、政治、经济、哲学、宗教、历史、文学等各方面知识,其文体是韵语,从文艺理论和美学角度看,它又是文论著作。彝族的举奢哲,是彝族古代的博学多才之士,他是文论家,也是经师、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学家、文学家,并通晓医药和工艺美术,因此,他的《彝族诗文论》,即谈了文艺,又谈了历史和医学的写作,还谈了工艺制作。藏传佛教《大藏经》,堪称“文化百科全书”,而它所包含的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是极其丰富的。以上说明,假如我们忽视或无视少数民族文艺思想表现形态的特色,那么,我们就不能全面、整体地把握少数民族的文艺和美学思想。

在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话语系统和表现形态中,民间口头文艺论述值得非凡一说。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没有本民族创制的文字,但这并不意味他们没有关于文艺的理性思考。我们知道,中国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精绘巧艺,更不乏荷马式的人物。体系神话、系列故事、巨型史诗等等,都仍存活于中国少数民族中,并仍保留其完整形态,而在汉族中已成消散的历史烟云。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雕塑、绘画、戏剧、建筑、工艺等各艺术门类。都有惊世之作。倘佯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有如航行在艺术的海洋。这样说,绝非过分。理论思维产生于丰富的实践中,中国少数民族丰富的艺术和审美的实践,使他们同时也有丰富的关于文艺的和美学的丰富的理性思考,即使没有文字的民族,也产生了大量的以口头的方式表达的文艺和美学的理论思想。民间口头文艺的大量存在,是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的一个重要的表现形态,从中可以看出,它们涉及全面,几乎囊括了古代全部文艺门类,表达了对诸如文艺起源、文艺本质、文艺特性、文艺效应、文艺内容与形式及其关系、文艺技巧等各个重大问题的观念和观点;在那些运用形象的和诗的语言中,阐发了他们的具有民族文化深层内涵的独道见解。中国少数民族民间口头文艺论,是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宝库中弥足珍贵的思想理论遗产。

中国少数民族人民大众及其思想家、理论家们,是用他们自己民族的审美尺度来阐释他们的文艺观,他们几乎对古代各类文学艺术都有全面、完整而独特的理论表述。在文学中,不仅有他们的诗学。这是十分丰富的;而且有他们的故事学、小说学;非凡是近现代,他们通过对中国几部古典小说名著的评点,发表了他们对小说艺术的独到见解。非凡是关于音乐、舞蹈、绘画、工艺和戏剧,都有他们非凡的理论建树。我们十分兴奋地读到藏族著作家第巴·桑结嘉措的藏文书法论、尊巴·崔称仁青和工珠·云丹嘉措的工艺论、满族画家高秉的指头画说,以及满族学者允祉的八音乐器说等。这些论述,不仅在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史上,即在中华文艺理论史上,也是不多见的,足令人震聋发酸,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还十分重视对作家、艺术家即创作主体的研究,十分重视对接受主体的研究,十分重视对文艺审美效应的研究。在这方面,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已开创了现代接受理论的先河。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已经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理论话语系统和概念范畴。如彝族诗文论,是自成体系的民族化的文艺理论,有属于本民族自己的话语系统。诗律方面的声、韵、押、扣、连、对、段、偶、字、句等,不能用汉族的诗论观去简单的对应这些概念;文方面的主、题、体、骨、肉、风、彩、神、色、景、立、惊等,也有其非凡的概念,也不能作日常习惯用语去理解。就拿“主”、“题”来说。是不尽相同的两个概念,“主”是指作为内容主体的客观对象,“题”是指因主体对象而生发出来的感情、意向、行为及其情节、细节等。在藏族文艺学中,最高的审美范畴是“味”,而“味“的涵义,最本质的规定,是生命意识的感性体验。理解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切不可望文生意或用我们熟悉的概念术语牵强附会。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涉及全面,体大思精,不仅具备了泱泱堂堂的宏大规模,而且有了自己的体系和传统,其发展转迹,历历可寻。这不仅是文艺创作实践的理性总结,而且是理论思维自身的演进和深化。

任何民族的理论思维走向和理论思想体系的形成,都根源于该民族的文化生态环境,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亦然。

就整体而言,中华民族是多民族的统一体,中华民族文化具有多元整一性。中华文艺理论也具有多元整一性,这是中华各民族在彼此文化长期的影响交融过程中,形成了不同于西方传统的中华文艺理论特色。如中华传统文艺理论中的言志抒情之说,为国为民之论,感兴讽渝之旨,妙悟神韵之趣,不仅为汉民族所遵循,也通过少数民族中深谙汉学的知识分子在本民族中的传播,为各族人民所接受。

另一方面,就各个少数民族而言,他们的民族文化、民族心理乃至表现在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上,又各自具有鲜明的本民族特色,表现出中华民族文化(包括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统一中的多样性。本世纪中叶以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结构若按历史形态发展顺序排列起来,大致可以构成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缩影。中国西南的独龙、怒、佰、傈僳、布朗、景颇、基诺、德昂、珞巴等民族地区,东北的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民族地区,以及海南、福建、台湾的黎、畲、高山等民族地区,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度的残余,以狩猎和刀耕文化为特色,主要信仰原始宗教;大、小凉山的彝族地区,存在着较为完整的奴隶制度,以农耕文化为主,信仰万物有灵,祖先崇拜占有突出地位;而藏、傣、哈尼、维吾尔等民族地区,曾实行以领主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封建农奴制度;回、蒙古、苗、壮、满等30多个少数民族地区,封建地主经济则比较发达。社会经济结构的差异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是形成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的民族特性的基础原因。我们看到,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愈是接近的各民族,其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所表现出的共性就愈多;反之,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差别愈大,其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的个性特征就愈鲜明。人文地理环境差异,直接制约着各民族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表现。所谓人文地理环境,包括政治制度、道德习尚、宗教信仰、风情习俗,以及该民族生活在其中的自然地理环境。因人文地理环境的差异,使得植根于其中的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倾向也有了不同的选择和走向,表现出民族的差异性。中国各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异彩纷呈,正是中华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丰富性的表现。

但是,与汉族比较,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又有其少数民族共性。也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汉族主要生活在黄河和长江中、下游流域,形成了中原文化族体;少数民族几乎都居住在中国领土上的周边地区,从东北延伸至华北至西北,再转向西南;海南、华南,直至台湾、福建,形成了一个“C”形周边族体分布带。这是地理分布带,也是族体文化分布带。中原族体文化分布和“C’形周边族体文化分布,可以称作中心圆形文化带和周边弧形文化带。产生于周边弧形文化带上的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有着与汉民族不尽相同的传统和特色,概括地说,主要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第一,关于文化内涵。每个民族的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无不积淀着该民族的文化精神。处在中国周边弧形文化带上的少数民族的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也深刻地积淀着少数民族的文化精神。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精神,主要受到中国少数民族的经济活动方式和宗教信仰的制约,突出表现为神秘性。解放前,中国少数民族中的许多民族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或向阶级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历史转型期,原始宗教信仰和初期阶级宗教信仰渗透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形成了以神秘主义为精魂的一体化的社会意识形态;而其他少数民族虽已进入农业时代和阶级社会,但是,都经历了“政教合一”统治的历史过程,神秘主义依然是民族文化精神的主导,成为意识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潮。这些都使中国少数民族的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弥漫着神秘主义色彩。神秘性,不仅表现在表达形态上,或是以宗教经典或经文出现,或是在宗教仪式上假神灵或圣明之言,而且更深刻地表现在观念上,无论关于艺术的起源、艺术的功能、艺术特征、艺术灵感等,也都不同程度地依托于神秘旨意,以强调其神圣性和无可辩驳性。我们实事求是地指出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中的神秘性,丝毫不否认其科学性和历史价值,因为,宗教与艺术在许多方面是相通的,宗教与艺术都是寻找形式、创造形式、指向形式的,因而都具有感性形象形态;宗教与艺术都是创造者主体的自我价值表现,因而都具有强烈的情感渲泄性;宗教与艺术在其心理活动过程方面,又都具有迷狂性和灵感性特征。形象、表现与迷狂是宗教与艺术的共同点。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是在神秘包裹中的艺术科学和审美学。

第二,关于人性精神。中国汉族的文艺思想和审美思想传统,由于受到儒家学派的深刻影响,虽然也关心人,也谈人性,但是,所谈论和关心的人,往往是理性的人,道德的人,乃至具有强烈的政治功利的人;活生生的富有生命的感性的人,往往在理性、道德和政治功利中消失,留下的是没有感情、毫无血肉的关于“人的公式”。而在汉族的文艺创作传统实绩中,似乎并不恪守“人的公式”,呈现给人们的是活生生的人性的世界。魏晋时期,是中国个性感性意识觉醒的时期。在魏晋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中,表现出对个人价值的发现、个性心灵的清醒和生命本质的张扬。魏晋的理论思想传统。在“克己复礼”、“不知悦生”占主导思潮的中原文化环境中并未得到贯彻始终;倒是在中国周边弧形文化生殖带上表现出高扬之热,贯通古今。中国少数民族文艺思想和审美思想,与其所形成的创作实迹的基础相统一,具有对活生生的富有生命的感性的人性的挚着追求和强烈呼唤。我们从少数民族文学艺术论著中看到。他们有着关于文学艺术即人性表现的传统主张,把人性自我看作是文学艺术的终极目标,因而把活生生的具有生命本体的感性的人看作是文学艺术的唯一对象。元好问继续自魏晋开创的文学艺术乃个性意识张扬、个人生命价值表现的实践与理论传统,倡导诗乃“传心”之说;直至李贽提出“童心”说,可以看作是系统地阐明了文学艺术的人本主义;待到曹雪芹,一把辛酸泪,铸成红楼梦,尽情地表现出自由的人类本性。在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理论和审美创造中,也随时把人的感性的生命本质扩张到自然万物、大千世界,在他们的理论思维和审美心理中,我即宇宙,宇宙即我,日月星辰、山川树木、乌兽虫鱼,一句话,我们称之为身外的自然万物都被包括到人类主体的感性的生命本体中,浪漫精神是中国少数民族文艺思想和审美意识的主题,这种浪漫精神,正是以人性的强烈表现为内在根据的。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经常去表现在行为的时空中奉献自我的崇高精神,在想象的自由领域对美的热切渴求,似乎醉心于怪异的、遥远的、奇迹般的、幻想的目标,表现出一心想超越自我的努力,而实际上正是以人性自我去同化外部自然,最后达到人性自我的升华,并与宇宙精神、与无所不在的生命精神合而为一。藏族在中华各民族中是最早提出以人为最高尺度来塑艺术形象的。早在八世纪修建西藏第一座寺院——桑耶寺塑造度母象时。就请了几位贵族女性作活体模特儿。西藏的布达拉宫和众多的佛教寺院建筑如白居寺等,其体量均合于人体比例,藏式佛塔也依人体比例造型,西藏的神佛造像也以人的尺度为造像原则,并洋溢着世俗的情感、情态和情趣。藏族的艺术论(画论、造象论、舞论、剧论、诗论等)就是对艺术表现人性精神理论概括。宗教文化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体系中曾占有主导地位,但宗教始终也未能扼杀人性精神。第三,关于文艺功能。文艺是真、善美的综合统一体。但是,不同民族,在不同文化生态环境中生成的理论思想,对文艺的真、善、美的功能效应,有着不同的强调、侧重和理解。儒家文艺观,在注重到文艺真善美的综合功能的同时,更强调文艺的扬善惩恶的功能和教化功能,形成了中国儒家的传统的文艺社会功利观。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关于文艺的功能问题,虽然也强调文艺的真善美的综合功能效应,但更注重和强调文艺的乐生功能和表现功能,强调文艺的审美效应。彝族理论家举奢哲十分注重区别历史和文艺的不同,他在《论历史和诗的写作》中指出:“记录要真实,鉴别要审慎,这样写下的,才算是历史,史实才算真。”“所以历史家,不能靠想象。不像写诗歌,不象写故事。诗歌和故事,可以这样写:当时情和景,情和景中人,只要真想象,就可作文章。可以有假想,夸饰也不妨。”在这里,他谈论的是文艺创作的特性和艺术真实问题,但同时也涉及到文艺的乐生功能与表现功能的问题。在谈到诗歌的作用时,他就直言强调诗歌的乐生与表现的审美效应,他说:“诗歌作用大,诗歌骨力劲,它能使人们,人人都欢畅,人人都兴奋。”“有时它又能,使人心悲伤,使人心惆帐。”或者成为“相知的门径,传情的乐章。”举奢哲的文艺功能说,可以代表中国少数民族具有普遍性的文艺功能观。非凡在民间文艺论述中,几乎普遍强调文艺的乐生与表现的审美功能。珞巴族说:“酒醉歌儿多”,“越唱越快活”。“歌儿唱不完,歌伴我生活。”“歌儿代代传,铭记苦和乐。”怒族说,当人们“生活十分寂苦凄凉”的时候。音乐和舞蹈可以“排解寂寞,抒发情怀”,“以饱耳福”,“享受欢乐”。侗族说:“不唱山歌日子怎么过?饭养身子歌养心吆!”而舞蹈的目的是“手拉手呀来寻求娱乐,消除长夜莫让它漫漫。”哈尼族说,唱歌、跳舞、讲故事是为了了解除心中的苦闷、寻求生活的快乐,因而歌、舞和故事是生活中绽开的“金色的花”。畲族把人类的特质生产和娱乐生产作了明确划分,谈到诗歌创作时指出:“歌言本是闲人造。”含有游戏说的意味,认为诗歌的目的就是“乐生”:“生得喉咙要唱歌,苦头苦脸日子难过;无衣无食歌当饭,胜过老爷吃燕窝。”独龙族则把音乐和舞蹈看作即能娱神,同时也能娱人,具有娱人娱神相统一的功能。实际上娱神还是为了娱人。独龙族关于文艺“娱神娱人”的功能观在少数民族中具有普遍性。在这些十分朴实的言语中,表达了极富理论深意的文艺和审美观。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国少数民族倍受欺压和凌戮,使他们有着一种民族内聚、团结和自强的热烈渴望,因而对文艺可以发挥团结民族、统一意志的作用,在少数民族文艺功能观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少数民族艺术范文第5篇

80年代伊始,中国文艺理论批评史学家和奠基人郭绍虞先生就敏感地意识到时代赋予中华文艺理论研究的新机遇,及时地向研究界发出呼吁:“应该扩大我们的研究领域”,改变长期以来“较少注意兄弟民族的理论”的状况,并欣悦宣告“兄弟民族理论也有所发现”。自此以后的20年间,我国有一批文艺理论工作者,排除万难,以开拓者的精神,步入了少数民族文艺理论的丰厚宝地。他们首先从原始资料的搜集、挖掘、整理和翻译人手,很快地从西双版纳的密林深处,从大小凉山,从雪域高原,从天山脚下,从青海湖滨,从松花江畔,从内蒙古草原——相继发现了一大批足以令世人惊喜的中国少数民族文艺论著。1981年,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云南)出版了400年前由傣族的祜巴勐(和尚等级中由低到高的第七等级者)撰写、今人岩温扁翻译整理的《论傣族诗歌》,立即引起学术界的注目,被誉为“一个重要的发现”。1987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买买提·祖农、王弋丁主编的《中国历代少数民族文论选》,这是第一本综合性的少数民族文艺论著选,收录了15个少数民族36位论家66篇作品,初步展示了少数民族文艺理论风貌。1988年,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了约在一千多年前由彝族理论家举奢哲和阿麦妮(女)撰写、今人康健等整理翻译的《彝族诗文论》。民间文艺研究家贾芝先生在此书序中说:“彝族诗文论手抄本的发现,是继引人注目的祜巴勐的《论傣族诗歌》之后的又一重大发现。”与此同时还出版发表了阿买妮的《彝语诗律论》、布独布举的《纸笔与写作》、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和举娄布伦的《诗歌写作谈》。这些文艺论著大约产生于隋唐时代。1989年,四川民族出版社又出版了由鲁云涛、刘一沾、冯育柱、于乃昌编篡的《中国少数民族古代美学思想资料初编》,选入有文字的蒙、藏、维、彝、壮、傣、纳西等少数民族的古代文艺、美学论著55篇(部)约40余万字。其中,蒙古族的《〈青史演义〉简楔》、《〈西游记〉回批》,藏族的《诗镜》(藏族理论家依据印度擅丁《诗镜》藏文全文译著之作)、《画像量度经》、《十桀手造像量度经》、《十桀手造像量度经疏》、《造像量度经》,维吾尔族的《诗论》、《论诗人艺术的规律》,纳西族的《跳神舞蹈规程》、《舞蹈来历》、《舞蹈的出处和来历》、《鲁般鲁绕》、《什罗祖师传略》等,都是第一次从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全文发表,从一个新的角度展示了少数民族的文艺思想和美学思想。

1990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又相继推出布麦阿扭、布阿洪、漏侯布哲、实乍苦木等古代彝族理论家撰著的《论彝诗体例》、《彝诗例话》、《彝诗史话》、《诗音与诗魂》、《论彝族诗歌》、

《谈诗说文》、《彝诗九体论》等汉文译本。进入90年代以来,又不断地有少数民族文艺论著的新发现和结集问世。其中,于乃昌、冯育柱、彭书麟主编并完成的《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集成》,辑录了我国55个少数民族和4个古代民族自先秦以来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上下两千年间,190余位论家的300余篇(部)重要文艺论著,总计逾百万字,其中包括了90年代以后的更多的新发现和新译作,举其要者,如藏族学者萨班·贡嘎坚赞的(乐论)、第巴·桑结嘉措的《白琉璃论献疑·除锈复原》、《关于诗的文辞修饰》、《藏族的文字》、工珠元丹嘉措的《诗论》、久·米庞的《歌舞幻化音乐》,维吾尔族诗人黎·穆塔里甫的《马克思恩格斯论文3学》、《热爱艺术》、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的《乐师史》,满族学者允祉的《八音乐器说》、唐岱的《绘事发微》、高秉的《指头画说》,侗族的《歌诗传》、《戏师传》等。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在这部《集成》中,还编入了已确定系少数民族出身而在中国文艺理论思想史上都久负盛名、堪称大家的论著和精湛而丰富的少数民族民间口头文艺论和审美论。《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集成》展示了中国少数民族无与伦比的迷人的文艺理论壮茂景观。以上说明,中国少数民族的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是十分丰富而多彩的,是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宝库中光彩夺目的珠玉,它们为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的丰富、发展和繁荣作出了独特贡献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某些文艺理论研究者的视野只局限于汉族的文艺理论领域,而对异彩纷呈的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却视而不见,成了研究的盲区。这不能说是正常现象。高扬55个少数民族在共同缔造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大厦中客观存在的历史贡献和历史地位,使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的摧璨明珠重放光芒,是当代文艺理论研究者的历史使命。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有悠久的历史。

中国少数民族关于文艺问题的思考,可以追溯到神话时代。在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在他们探索世界的起源和人类的诞生的同时,也把文艺诸如韵语(诗)、音乐、舞蹈和绘画等作为人生和生命的大问题,探讨了它们的起源、特性和效应,并给予了种种神话的解释。珞巴族神话说,人间美妙的音乐是太阳女神冬尼海依赐予人们的,以使人们消除苦痛,获得欢乐。纳西族神话说,人间的舞蹈是从住在十八层天上的盘珠沙美女神那里学来的。这些神话艺术观,可以说是“艺术神授”说和“神灵凭附”说的源头。而更多的神话则认为艺术起源于对自然灵物的模仿,如纳西族的另一篇神话说,舞蹈起源于对那些具有灵性的兽类、鸟虫动作的模仿。音乐起源于富有灵性的“习习清风”的暗示。傈僳族神话说,他们的民族乐器“其本”是模仿具有灵性的鸟语创造出来的。珞巴族神话也说,人间的编制工艺和图案花纹是由有灵性的猴子和乌儿教会的。“神授”和对具有神性的自然灵物“模仿”的艺术起源观在少数民族文艺思想史上占有主导地位,这是与他们生活的特殊的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与他们对自然灵崇拜和图腾崇拜密切相关。所谓“模仿”,即对神灵的模仿。无论“神授说”或“模仿说”都一致认为,艺术的功能与效应,一是娱神慑鬼,二是追忆祖先,三是抒发情怀,四是团结族人、统一意志。自神话时代开创的中国少数民族文艺思想传统,历经千百年,不断丰富,连绵发展,又有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吸收、融化,逐渐形成泱泱堂堂的恢宏之势,汇人中华民族文艺思想发展史的滔滔长河。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的成文著述,根据迄今发现的研究,至迟产生于魏晋隋唐时代,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少数民族文艺理论著作家当首推彝族的举奢哲、阿买尼(女)、布独布举、布塔厄筹、举娄布伦等人,他们较早地撰写出了东方的“诗学”。值得特别提醒的是,他们活动的时代,也正是汉族产生曹五、陆机、刘勰、钟嵘等大家的时代。从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文艺理论思想的系统性和成熟性来看,早在这之前,亦当有成文的理论见解出现。由于历史的机遇。魏晋至隋唐时代,正是中华大地上各民族大迁徒、大交流、大融合、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各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思想的大繁荣和大活跃时期。自唐以后直至清代,在中国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发展史上,涌现出一批赫赫有名、激动中华、影响深远的思想家和理论家,其中佼佼者如唐时鲜卑族后裔元结、匈奴族后裔刘禹锡;五代时突厥族的法拉比;宋时鲜卑族的慕容彦逢;辽时鲜卑族的元好问;元时回族的萨都刺、藏族的萨班·贡嘎坚赞、色目人辛文房;明时回族的丁鹤年、金大车、海瑞、李赞;清时蒙古族的阿尔钠、法式善、哈斯宝、贡纳楚克、尹湛纳希、回族的薄松龄、藏族的阿旺。罗桑嘉措、第司·桑结嘉措、满族的叶赫纳兰·性德、曹雪芹等。他们著作甚丰、并且各自代表了一个时代。同汉族思想家、理论家一道,推动了中华文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在近现代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史上,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一批少数民族出身的文艺家、思想家、理论家,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思想和美学原则在中国的传播作出了突出贡献,也使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发展史进入了新的时代。老舍、程砚秋、沈从文、萧乾等人的著述,是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代的代表。

历史悠久的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呈现出多样的表现形态,有其独特的话语表达系统。

就表现形态来说,一是文艺理论专著。如举奢哲、阿买妮等人的彝族诗文论,全面地论述了彝族的诗学,构成了他们民族自己的诗歌理论体系。法拉比的《诗论》,被称作“东方

的“诗学”,他因此也被誉为“东方的亚里斯多德”。李贽的《童心说》,在中华文论和美学史上,破天荒第一次提出“童心”这个命题,把人性价值作为最高的审美标准。祜巴勐的《论傣族诗歌》,在诗歌的起源、诗歌与宗教的关系、诗歌分类和诗歌的民族性等问题上,发表了独特的见解。还有萨班·贡嘎坚赞的《乐论》、《东巴经》中的舞论、叶赫纳兰·性德的诗论、允祉的《八音乐器说》、唐岱的《绘事发微》等,都是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史上碑铭性的著作。

二是在哲学、历史学、宗教学,以及大量的文艺批评等著作中表达了关于文学艺术和美学的诸种观点和主张。这种具有综合性的思维话语系统,不仅是少数民族、而且是自先秦诸子、《毛诗序》、《史记》、《论衡》、佛经译作以来开创的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话语系统和表现形态的传统特色。但是,有一个值得特别注意的现象是:由于我国少数民族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长期保持着原始的混融性(宗教起了中介粘合作用),形成了一种整体思维和整体观念的传统心理模式,并造成混合型的知识结构,因而“在古代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中,存在着种多学科(包括文论)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理论著作。”如维吾尔族古代杰出的哲学家和诗人尤素甫·哈斯。哈吉甫通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他所著的不朽巨著《福乐智慧》,包括了社会、政治、经济、哲学、宗教、历史、文学等各方面知识,其文体是韵语,从文艺理论和美学角度看,它又是文论著作。彝族的举奢哲,是彝族古代的博学多才之士,他是文论家,也是经师、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学家、文学家,并通晓医药和工艺美术,因此,他的《彝族诗文论》,即谈了文艺,又谈了历史和医学的写作,还谈了工艺制作。藏传佛教《大藏经》,堪称“文化百科全书”,而它所包含的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是极其丰富的。以上说明,如果我们忽视或无视少数民族文艺思想表现形态的特色,那么,我们就不能全面、整体地把握少数民族的文艺和美学思想。在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话语系统和表现形态中,民间口头文艺论述值得特别一说。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没有本民族创制的文字,但这并不意味他们没有关于文艺的理性思考。我们知道,中国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精绘巧艺,更不乏荷马式的人物。体系神话、系列故事、巨型史诗等等,都仍存活于中国少数民族中,并仍保留其完整形态,而在汉族中已成消散的历史烟云。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雕塑、绘画、戏剧、建筑、工艺等各艺术门类。都有惊世之作。倘佯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有如航行在艺术的海洋。这样说,绝非过分。理论思维产生于丰富的实践中,中国少数民族丰富的艺术和审美的实践,使他们同时也有丰富的关于文艺的和美学的丰富的理性思考,即使没有文字的民族,也产生了大量的以口头的方式表达的文艺和美学的理论思想。民间口头文艺的大量存在,是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的一个重要的表现形态,从中可以看出,它们涉及全面,几乎囊括了古代全部文艺门类,表达了对诸如文艺起源、文艺本质、文艺特性、文艺效应、文艺内容与形式及其关系、文艺技巧等各个重大问题的观念和观点;在那些运用形象的和诗的语言中,阐发了他们的具有民族文化深层内涵的独道见解。中国少数民族民间口头文艺论,是中华文艺理论和美学宝库中弥足珍贵的思想理论遗产。

中国少数民族人民大众及其思想家、理论家们,是用他们自己民族的审美尺度来阐释他们的文艺观,他们几乎对古代各类文学艺术都有全面、完整而独特的理论表述。在文学中,不仅有他们的诗学。这是十分丰富的;而且有他们的故事学、小说学;特别是近现代,他们通过对中国几部古典小说名著的评点,发表了他们对小说艺术的独到见解。特别是关于音乐、舞蹈、绘画、工艺和戏剧,都有他们特殊的理论建树。我们十分高兴地读到藏族著作家第巴·桑结嘉措的藏文书法论、尊巴·崔称仁青和工珠·云丹嘉措的工艺论、满族画家高秉的指头画说,以及满族学者允祉的八音乐器说等。这些论述,不仅在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史上,即在中华文艺理论史上,也是不多见的,足令人震聋发酸,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还十分重视对作家、艺术家即创作主体的研究,十分重视对接受主体的研究,十分重视对文艺审美效应的研究。在这方面,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已开创了现代接受理论的先河。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已经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理论话语系统和概念范畴。如彝族诗文论,是自成体系的民族化的文艺理论,有属于本民族自己的话语系统。诗律方面的声、韵、押、扣、连、对、段、偶、字、句等,不能用汉族的诗论观去简单的对应这些概念;文方面的主、题、体、骨、肉、风、彩、神、色、景、立、惊等,也有其特殊的概念,也不能作日常习惯用语去理解。就拿“主”、“题”来说。是不尽相同的两个概念,“主”是指作为内容主体的客观对象,“题”是指因主体对象而生发出来的感情、意向、行为及其情节、细节等。在藏族文艺学中,最高的审美范畴是“味”,而“味“的涵义,最本质的规定,是生命意识的感性体验。理解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切不可望文生意或用我们熟悉的概念术语牵强附会。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涉及全面,体大思精,不仅具备了泱泱堂堂的宏大规模,而且有了自己的体系和传统,其发展转迹,历历可寻。这不仅是文艺创作实践的理性总结,而且是理论思维自身的演进和深化。

任何民族的理论思维走向和理论思想体系的形成,都根源于该民族的文化生态环境,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亦然。

就整体而言,中华民族是多民族的统一体,中华民族文化具有多元整一性。中华文艺理论也具有多元整一性,这是中华各民族在彼此文化长期的影响交融过程中,形成了不同于西方传统的中华文艺理论特色。如中华传统文艺理论中的言志抒情之说,为国为民之论,感兴讽渝之旨,妙悟神韵之趣,不仅为汉民族所遵循,也通过少数民族中深谙汉学的知识分子在本民族中的传播,为各族人民所接受。另一方面,就各个少数民族而言,他们的民族文化、民族心理乃至表现在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上,又各自具有鲜明的本民族特色,表现出中华民族文化(包括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统一中的多样性。本世纪中叶以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结构若按历史形态发展顺序排列起来,大致可以构成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缩影。中国西南的独龙、怒、佰、傈僳、布朗、景颇、基诺、德昂、珞巴等民族地区,东北的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民族地区,以及海南、福建、台湾的黎、畲、高山等民族地区,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度的残余,以狩猎和刀耕文化为特色,主要信仰原始宗教;大、小凉山的彝族地区,存在着较为完整的奴隶制度,以农耕文化为主,信仰万物有灵,祖先崇拜占有突出地位;而藏、傣、哈尼、维吾尔等民族地区,曾实行以领主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封建农奴制度;回、蒙古、苗、壮、满等30多个少数民族地区,封建地主经济则比较发达。社会经济结构的差异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是形成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的民族特性的基础原因。我们看到,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愈是接近的各民族,其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所表现出的共性就愈多;反之,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差别愈大,其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的个性特征就愈鲜明。人文地理环境差异,直接制约着各民族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表现。所谓人文地理环境,包括政治制度、道德习尚、宗教信仰、风情习俗,以及该民族生活在其中的自然地理环境。因人文地理环境的差异,使得植根于其中的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倾向也有了不同的选择和走向,表现出民族的差异性。中国各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异彩纷呈,正是中华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丰富性的表现。

但是,与汉族比较,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又有其少数民族共性。也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汉族主要生活在黄河和长江中、下游流域,形成了中原文化族体;少数民族几乎都居住在中国领土上的周边地区,从东北延伸至华北至西北,再转向西南;海南、华南,直至台湾、福建,形成了一个“C”形周边族体分布带。这是地理分布带,也是族体文化分布带。中原族体文化分布和“C’形周边族体文化分布,可以称作中心圆形文化带和周边弧形文化带。产生于周边弧形文化带上的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有着与汉民族不尽相同的传统和特色,概括地说,主要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第一,关于文化内涵。每个民族的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无不积淀着该民族的文化精神。处在中国周边弧形文化带上的少数民族的文艺理论思想和审美意识,也深刻地积淀着少数民族的文化精神。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精神,主要受到中国少数民族的经济活动方式和宗教信仰的制约,突出表现为神秘性。解放前,中国少数民族中的许多民族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或向阶级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历史转型期,原始宗教信仰和初期阶级宗教信仰渗透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形成了以神秘主义为精魂的一体化的社会意识形态;而其他少数民族虽已进入农业时代和阶级社会,但是,都经历了“政教合一”统治的历史过程,神秘主义依然是民族文化精神的主导,成为意识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潮。这些都使中国少数民族的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弥漫着神秘主义色彩。神秘性,不仅表现在表达形态上,或是以宗教经典或经文出现,或是在宗教仪式上假神灵或圣明之言,而且更深刻地表现在观念上,无论关于艺术的起源、艺术的功能、艺术特征、艺术灵感等,也都不同程度地依托于神秘旨意,以强调其神圣性和无可辩驳性。我们实事求是地指出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中的神秘性,丝毫不否认其科学性和历史价值,因为,宗教与艺术在许多方面是相通的,宗教与艺术都是寻找形式、创造形式、指向形式的,因而都具有感性形象形态;宗教与艺术都是创造者主体的自我价值表现,因而都具有强烈的情感渲泄性;宗教与艺术在其心理活动过程方面,又都具有迷狂性和灵感性特征。形象、表现与迷狂是宗教与艺术的共同点。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是在神秘包裹中的艺术科学和审美学。

第二,关于人性精神。中国汉族的文艺思想和审美思想传统,由于受到儒家学派的深刻影响,虽然也关心人,也谈人性,但是,所谈论和关心的人,往往是理性的人,道德的人,乃至具有强烈的政治功利的人;活生生的富有生命的感性的人,往往在理性、道德和政治功利中消失,留下的是没有感情、毫无血肉的关于“人的公式”。而在汉族的文艺创作传统实绩中,似乎并不恪守“人的公式”,呈现给人们的是活生生的人性的世界。魏晋时期,是中国个性感性意识觉醒的时期。在魏晋文艺理论和审美意识中,表现出对个人价值的发现、个性心灵的苏醒和生命本质的张扬。魏晋的理论思想传统。在“克己复礼”、“不知悦生”占主导思潮的中原文化环境中并未得到贯彻始终;倒是在中国周边弧形文化生殖带上表现出高扬之热,贯通古今。中国少数民族文艺思想和审美思想,与其所形成的创作实迹的基础相统一,具有对活生生的富有生命的感性的人性的挚着追求和强烈呼唤。我们从少数民族文学艺术论著中看到。他们有着关于文学艺术即人性表现的传统主张,把人性自我看作是文学艺术的终极目标,因而把活生生的具有生命本体的感性的人看作是文学艺术的唯一对象。元好问继承自魏晋开创的文学艺术乃个性意识张扬、个人生命价值表现的实践与理论传统,倡导诗乃“传心”之说;直至李贽提出“童心”说,可以看作是系统地阐明了文学艺术的人本主义;待到曹雪芹,一把辛酸泪,铸成红楼梦,尽情地表现出自由的人类本性。在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理论和审美创造中,也随时把人的感性的生命本质扩张到自然万物、大千世界,在他们的理论思维和审美心理中,我即宇宙,宇宙即我,日月星辰、山川树木、乌兽虫鱼,一句话,我们称之为身外的自然万物都被包括到人类主体的感性的生命本体中,浪漫精神是中国少数民族文艺思想和审美意识的主题,这种浪漫精神,正是以人性的强烈表现为内在根据的。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经常去表现在行为的时空中奉献自我的崇高精神,在想象的自由领域对美的热切渴求,似乎醉心于怪异的、遥远的、奇迹般的、幻想的目标,表现出一心想超越自我的努力,而实际上正是以人性自我去同化外部自然,最后达到人性自我的升华,并与宇宙精神、与无所不在的生命精神合而为一

。藏族在中华各民族中是最早提出以人为最高尺度来塑艺术形象的。早在八世纪修建西藏第一座寺院——桑耶寺塑造度母象时。就请了几位贵族女性作活体模特儿。西藏的布达拉宫和众多的佛教寺院建筑如白居寺等,其体量均合于人体比例,藏式佛塔也依人体比例造型,西藏的神佛造像也以人的尺度为造像原则,并洋溢着世俗的情感、情态和情趣。藏族的艺术论(画论、造象论、舞论、剧论、诗论等)就是对艺术表现人性精神理论概括。宗教文化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体系中曾占有主导地位,但宗教始终也未能扼杀人性精神。

第三,关于文艺功能。文艺是真、善美的综合统一体。但是,不同民族,在不同文化生态环境中生成的理论思想,对文艺的真、善、美的功能效应,有着不同的强调、侧重和理解。儒家文艺观,在注意到文艺真善美的综合功能的同时,更强调文艺的扬善惩恶的功能和教化功能,形成了中国儒家的传统的文艺社会功利观。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关于文艺的功能问题,虽然也强调文艺的真善美的综合功能效应,但更注重和强调文艺的乐生功能和表现功能,强调文艺的审美效应。彝族理论家举奢哲十分注意区别历史和文艺的不同,他在《论历史和诗的写作》中指出:“记录要真实,鉴别要审慎,这样写下的,才算是历史,史实才算真。”“所以历史家,不能靠想象。不像写诗歌,不象写故事。诗歌和故事,可以这样写:当时情和景,情和景中人,只要真想象,就可作文章。可以有假想,夸饰也不妨。”在这里,他谈论的是文艺创作的特性和艺术真实问题,但同时也涉及到文艺的乐生功能与表现功能的问题。在谈到诗歌的作用时,他就直言强调诗歌的乐生与表现的审美效应,他说:“诗歌作用大,诗歌骨力劲,它能使人们,人人都欢畅,人人都高兴。”“有时它又能,使人心悲伤,使人心惆帐。”或者成为“相知的门径,传情的乐章。”举奢哲的文艺功能说,可以代表中国少数民族具有普遍性的文艺功能观。特别在民间文艺论述中,几乎普遍强调文艺的乐生与表现的审美功能。珞巴族说:“酒醉歌儿多”,“越唱越快活”。“歌儿唱不完,歌伴我生活。”“歌儿代代传,铭记苦和乐。”怒族说,当人们“生活十分寂苦凄凉”的时候。音乐和舞蹈可以“排解寂寞,抒发情怀”,“以饱耳福”,“享受欢乐”。侗族说:“不唱山歌日子怎么过?饭养身子歌养心吆!”而舞蹈的

目的是“手拉手呀来寻求娱乐,消除长夜莫让它漫漫。”哈尼族说,唱歌、跳舞、讲故事是为了了解除心中的苦闷、寻求生活的快乐,因而歌、舞和故事是生活中绽开的“金色的花”。畲族把人类的特质生产和娱乐生产作了明确划分,谈到诗歌创作时指出:“歌言本是闲人造。”含有游戏说的意味,认为诗歌的目的就是“乐生”:“生得喉咙要唱歌,苦头苦脸日子难过;无衣无食歌当饭,胜过老爷吃燕窝。”独龙族则把音乐和舞蹈看作即能娱神,同时也能娱人,具有娱人娱神相统一的功能。实际上娱神还是为了娱人。独龙族关于文艺“娱神娱人”的功能观在少数民族中具有普遍性。在这些十分朴实的言语中,表达了极富理论深意的文艺和审美观。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国少数民族倍受欺压和凌戮,使他们有着一种民族内聚、团结和自强的热烈渴望,因而对文艺可以发挥团结民族、统一意志的作用,在少数民族文艺功能观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第四,关于文艺本体。文艺的本体问题,即关于文艺的本原和本质问题,仍是目前理论界探讨和争论的问题;但在少数民族理性思维中,从神话时代起就形成了探源的传统,他们愈是感到世界是神秘的,愈要探究其本原和本质,愈要弄个明白,对文艺也是如此。关于文艺的本原,在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中有三种解释,一是神谕说,认为文艺本原于神灵的启示,或是对神灵的感应与模仿;二是人创说,认为文艺是某一英雄或天才的创造;三是激情说,认为文艺产生于不可遏止的内在感情的抒发或产生于灵感。看似相佐的三种观点,实际上贯穿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即文艺产生于精神的需要。与这一文艺本原论相一致,他们提出了关于文艺本质的看法。儒家学派关于诗的本质曾提出“言志”说,对赋诗者来说,是“称诗人以论其志”;对听诗者来说,是“观志”。无论“言志”还是“观志”,虽也强调主体表现,但是要求符合政治、教化之规范;虽也谈到艺术“发乎情”,但是要求“以道制欲”,“止乎礼义”,均反对人性自我自由表现。少数民族文艺理论关于文艺的本质问题,与儒家的本质观相悖,有一个基本一致的认识,认为文艺的本质是创作主体本性和生命价值的自由表现。彝族理论家布塔厄筹崇尚他的前辈举奢哲等人的思想,发挥了举奢哲的“自由表现”说,从文艺创作主体方面探讨了文艺的本质,论及诗与文。他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