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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

依法治国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1997年,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2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是两名受害人的同学;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在其寝室连杀多人,后被判处死刑;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发生3名大学生铊中毒恶性事件;2010年,四川大学曾世杰因被人嫌丑,杀1人,砍伤2人;2010年,河北大学学生发生“李刚门”事件;2011年,某高校学生药家鑫交通肇事杀害受害人;2013年,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投毒致使当事人中毒死亡事件。时隔不久,复旦大学黄洋事件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上演,2010级自动化专业两名学生于宿舍内发生口角,并大动干戈,蒋同学在争执中受伤致死。大学是人在成长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个时期,这一阶段大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会得到真正的树立、重塑与发展。大学生作为年轻一代是国家与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这一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容忽视,尤其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环境下,国家积极推动全体公民树立法治观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然而,通过以上诸多大学生恶性犯罪实例的回顾,我们不难看出,现代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并不乐观,惨案频频上演,尤其是面对90后一代大学生的现实处境更加窘迫,价值选择趋向多元,享乐主义势头明显上升,伦理道德下滑,社会责任感匮乏,法律意识薄弱。残酷的现实不断拷问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视域内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我们不得不针对诸多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与谨慎应对。

二、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实困境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与虚化大学生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在此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便具有重要意义,甚至可以提升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高度上来给予重视,尤其是作为受教者的大学生,肩负民族复兴与国家强盛的重任,使得大学生法制教育更具战略意义。但多年以来,在具体实践工作过程中,忽视甚至弱化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往往使法制教育流于形式而徒具空洞说教的外表。大学生法制教育具有从属性,居于次要地位。一方面,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本质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范畴,从而具有附属性。然而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虚化的影响,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徒具虚表,并不务实。另一方面,大学生法制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相比较而言,被放置于次要地位,并不受重视,法制教育仅仅停留在书面和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片面、不系统自2005年始,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规定,将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为一门课,从而使得法制教育内容过于笼统而不系统。以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修订版)的教材为例,其中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仅为两章,只占据了教材八个章节中的1/4。其中,第八章涵盖了宪法、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以及相应的诉讼法、仲裁调解等内容,知识点繁多而又体系庞大的内容被支离破碎地呈现出来,内容简略至极就可想而知了。在一次部分对高校的调查问卷中,发现有48.1%的高校学生认为内容较为笼统。相应的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课时亦大大减缩,在如此短暂的教学课时内讲授如此庞大的内容,只能蜻蜓点水式地简要介绍各部门法的笼统知识点与框架,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而言,根本无法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与精神,更毋庸说树立法制意识与理念。如此一来,作为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最主要方式的课堂授课大为受限,这无疑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一大缺憾。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较为匮乏,否则便不会上演交通肇事后在大庭广众之下故意杀人的惨剧,更不会出现在案发后搬出官员父亲意图逃脱的闹剧。目前,在我国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高校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的不系统与片面性,显然与当前社会法治发展理念相违背。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师资质量良莠不齐尽管并未有确切的统计数据进行佐证,但笔者通过对我省内大多数高校法律基础课程师资配置的观察来看,大多皆为原讲授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师资,法学专业科班出身的师资极少。法律本身即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若非经过系统学习与思维训练,很难深入体会与领悟法律的精神与原则,更无从深入而又详略得当地讲授给学生,师资的良莠不齐根本无法保障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而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阵地的课堂教学如若失守,其后果可想而知。另外,大学生法制教育途径与手段较为单一,面对如此具体化的法律知识体系,不是单一的照本宣科式的课堂理论灌输,就是空喊口号式的提倡与宣传教育,根本不能引起大学生的兴趣与关注。

(四)大学生法制教育环境与氛围不佳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综合性工程,而非单一的孤立体系,营造积极良好的法制氛围与环境对于做好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这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相互配合。人是作为社会人而存在的,人对事物的认知与取舍大多受社会一般人标准的影响,受到社会舆论与大环境的影响,大学生尽管生活在象牙塔之内,但它终究也是社会肌体的一部分,况且大学时期是大学生真正通过人生经历,感悟认知社会,最终形成并重塑自我价值观与人生观的一个重要时期。当前社会中的一些贪污腐败与徇私枉法行为被媒体大肆报道之后,会形成一种放大负面效应,极大地削弱了大学生对法制的信仰与信心。另外,回望我国法制进程,坚决的法律信仰与良好的法治传统并未得到先期的构筑。审视当前社会法制环境亦不容乐观,大多数人缺乏依法办事意识,权利义务观念淡薄,人治传统并未得到根本性变革,枉法徇私诸多实例屡屡拷问着人们的法律与道德底线。加之,大量歪曲价值观与违法寻租现象的影响,造就了一种较差的社会法制环境与氛围,严重削弱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果,这些对于大学生法制教育大为不利,恶劣反面影响极大。

三、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现实困境的应对

(一)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进行再融合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性质上进行溯源,其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属性。因此两项工作不能各自孤立,而应守望相助,相互促进,确有进行再融合的必要,这将大大助益于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意义在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做到德才兼备,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而观之,其旨在于大学生内在之“德”。而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在于传播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守法,其意在于外在之“律”。一个内在,一个外在,具备相互促进与再融合的基本前提。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规则之中蕴含着道德因子,诸如公平、正义,而许多道德规范如诚实守信亦为法律之基本原则。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诸多内容例如维护公共利益、遵纪守法等内容本身即可归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范畴,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诸如伦理道德等重要内容是进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二)强化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作用高校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聚居地,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担,积极强化其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阵地的核心作用。

1.提高师资配置鉴于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课大多由原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师任教的现实状况,一方面,可以对这些教师进行法律专业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也可以派出深造与进修,实现业务素质的提升;另一方面,引进法律专业科班出身的教师讲授法律基础课程。另外,可以适当考虑邀请专业人员担任课外辅导员,定期不定期地就法律实践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2.充实授课内容大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是通过课堂授课的形式获得的,搞好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必须要坚守住课堂这个主要阵地,保证课堂授课效果与课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律基础授课内容过于笼统与简略,加之授课课时限制,授课教师根本无法进行深入讲授,走马观花式的教学模式既不能确保授课效果,也不能起到较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值得参考的应对策略是,适当扩充法律基础授课内容,增加授课课时,保障大学生能够在课堂学习这种正式专门化的学习过程中,能够尽可能多地接受法律基础知识。

3.丰富教育形式目前,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形式主要有两种,一为课堂授课;二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前者囿于课堂授课内容与课时,形式单一,后者徒具形式意义而多无实意。法律来源于实践,必然要最终回归到具体生活,然而这种看似抽象而又逻辑的思维产物在空旷的形式主义活动之下,只能体现出其枯燥无味的一面,只有具体化到生活中才能呈现出其丰富多彩的一面。第一,在课堂授课方式上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活生生的具体案例呈现法律的鲜活;第二,拓展法制教育授课课堂,诸如通过旁听庭审来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第三,组织多样化的法制教育活动,诸如参观司法机关或机构,了解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与维权渠道。又诸如组织相关法制教育知识竞赛等。

4.进行教材创新目前,我国法制教育教材限于篇幅结构,涉及的法律基础知识相当有限,不利于大学生进行自我学习,加之法学专业教材由于体系与内容有深度又不利于非专业学生阅读,可以考虑编写法律基础专门教材,或编写大学生法制教育专门读本,以弥补《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的不足。

(三)引导大学生积极进行法律素质自我完善马克思唯物观点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皆由内因而起决定作用,外因要通过内因方能发挥影响作用,内外因相结合才能促进事物的发展变化。因而,我们在重视外因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内因的决定性作用。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成败终究要取决于大学生自身内因的决定因素,只有大学生积极主动地就法律素质不断进行自我完善,树立法律意识与思维,才能真正从内在确立法律信仰,做到依法行事,懂法守法。第一,引导大学生自主学习法律基础知识。课堂学习内容狭窄,且形式单一,课时短暂,不能够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展现与介绍清楚,但可以引导大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进行自我学习。诸如通过阅读相关法律书籍、收看相关法制栏目、关注热点案件等形式进行自我完善。第二,引导大学生运用法律解决纠纷争端,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所以应树立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意识。引导大学生在面对纠纷与争端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关的义务,而不是忍气吞声一忍再忍,亦或者以偏激极端的暴力解决一切。若非如此,前述惨案就不会发生,或可避免。

(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肩负着人民重托与历史重任,而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综合性工程,绝非孤立的体系,它绝非任何一个单独个体或机构所能完成,谁都不能置身事外,需要学校、家庭、社会进行三位一体的有机配合方能完成。首先,高校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承担者,理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将大学生法制教育落到实处,采取多种多样的法制教育形式,不断充实法制教育内容,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效果。其次,家庭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第一站,父母首先即应做到懂法守法,为孩子法制教育做个榜样与表率,同时,父母也应关心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并通过各种形式鼓励引导孩子不断提高法律修养,做守法好公民。第三,社会各机构也应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供良好的氛围与环境,给予大学生一个积极的正能量的法治观念影响,从而引导大学生知法、守法,诸如司法机关加强校内法制宣传与教育等。

作者:刘雪峰陆亚平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思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