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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核算风险防范分析

银行会计核算风险防范分析

一、会计核算风险成因

(一)核算主体自身发展不足产生管理风险一是多数基层人民银行的风险防控理念不能与会计核算信息化发展配套接轨,难以实现技术防范与人工防范的充分结合。如风险防控制度修订不及时,业务监督仍以事后合规监督为主,缺乏适时风险控制手段。二是会计人员年龄、知识结构老化,部分人员不注重法规制度影响会计核算的安全。

(二)系统功能不完善产生风险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对结算账户的设置采取“物理上集中摆放,逻辑上分散管理”的模式,即金融机构在当地人民银行开设的所有账户物理上在国家处理中心存储,逻辑上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ABS进行处理,涉及结算账户和跨省的汇总业务都必须通过对支付系统的访问实现,日终接收来自国家处理中心有关账务数据后,进行所有账务的核算平衡。这种模式下当地人民银行无法在日间通过试算平衡进行账务准确性检验;记账指令在系统间传输,对网络依赖性较高,网络不稳定容易导致记账指令丢失,造成账务记载差错和频繁的账务冲正;涉及结算账户的业务须提交支付系统处理,如果支付系统业务截止或出现故障,则无法及时处理,造成日终挂账,降低商业银行资金使用效率。

(三)支付结算法律体系处于完善阶段引发风险现行的《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制度只对系统服务者和使用者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缺乏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同时,上述办法中对延误资金汇划、截留挪用客户资金等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使系统服务者和使用者无法预见承担的法律责任,易产生资金风险。

二、基层人民银行会计核算风险防范建议

(一)建立健全岗前管理及继续教育机制严把会计人员录用关,录用高校毕业生时对专业、从业资格取得等情况认真审查,录用社会人员时除审核上述信息外,对工作年限、政治思想素质进行审查。通过严格审查和业务考试,录用文化、业务水平高,德、能、勤、绩都达到标准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上岗前参加本级及上级举办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集训,成绩合格者上岗工作。组织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培训及长、中、短期培训班,拓宽知识面、掌握会计核算规章制度、熟悉业务流程,防范人员风险。

(二)更新防控理念,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建议基层人民银行顺应会计核算信息化发展需要,将风险防控的重心从手工核算模式下的人防为主转移到信息时代的人防和技防相结合。通过建立业务差错问责制度,完善系统功能,改变监督模式(监督范围拓宽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上)等措施,实现逐层、逐级监督,避免风险防控流于形式。二是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出台相应的会计核算法规制度,实现支付结算法律的完整性,强制执行性及后果可预知性,降低因法律制度不健全、不配套,缺少约束力产生的管理风险。

(三)加强会计核算信息化建设一是完善系统功能。建议加快ACS的建设推广,实现全国性会计核算数据大集中,消除业务操作、系统运行产生的联行风险;加强会计核算系统研发,完善功能,提高安全系数,消除软件缺陷带来的风险;加强网络技术设施建设,开发网络故障检测系统,提高网络安全性、稳定性,消除网络故障产生的风险。二是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建议基层人民银行会计核算部门结合业务操作,对核算系统可能发生的故障进行分类评价,制订切实可行的系统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使会计人员进一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操作步骤,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处置能力,保障系统的不间断性、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完整性。

作者:姚晓霞张巧梅王崇建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