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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诚信论文范文精选

银行诚信论文

银行诚信论文范文第1篇

由于在“不对称信息”市场研究方面的开创性贡献,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斯宾塞和斯蒂格里茨成为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这也是自1994年以来,信息经济学家第三次荣获该奖。信息不对称现象在世界普遍存在,在现代金融领域更为突出,在发展中国家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尤为严重。在我国的银行信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先是导致巨额不良资产,后来缺乏信息的银行一方实行了严格的信贷配给,又导致出现了所谓的“惜贷”现象。面临金融全球化的挑战,银行体系如何解决好信息不对称问题,从根本上防范信贷风险,既为经济增长提供足够的信贷支持,又保持自身稳健运行,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搞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关键,而且对于巩固和增强国内外对中国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的信心,也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一、我国信贷风险形成中的信息不对称因素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时,金融业又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我国现在的金融体系相当脆弱,最脆弱的地方是银行体系,不良资产数量很大,已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针对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的问题,经济学界的一般的解释是成因复杂,主要是体制问题。笔者认为,体制问题固然是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原因,但是信息不对称才是我国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银行正常运行时,可以将拥有富余储蓄的人的资金导向需要资金进行生产性投资的人,从而对经济增长起到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银行圆满完成这项工作的主要障碍是信息不对称。由于银行信贷交易存在跨时风险,因此具有天然的脆弱性。这种天然的脆弱性不仅是因为当前处理的资金的未来支付与预期有关,而且也与对交易对手的逆向选择及其承担的道德风险存在信息不充分和信息不对称有关。银行信贷风险分如下三种:

第一,银行与企业之外的环境风险。这种风险超出银行的控制范围,即使对于最安全型的借款人而言,这种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第二,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一是银行对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借款者的风险和质量类型做出错误的判断,即逆向选择;二是有能力履约的借款人故意毁约的风险,即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对银行、企业交易行为的不利影响,在每一种经济体制中都存在。但是西方发达国家银行在长达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解决办法,如利用同业的信息共享来查询,采用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的资信进行评级等,努力减轻这方面的负面影响。而我国由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尚未建立,银行管理简单粗放,导致企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个问题长期困扰我们,一直未能很好得到解决。由于银行无法克服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也就导致了不良贷款产生的必然性。

第三,银行内部风险,即总行与分支行在信贷管理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委托—问题”。针对一笔新增不良贷款,总行难以区分不良贷款是由分支银行草率行事甚至是寻租行为造成的,还是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总行作为委托人,期望付出既定的工资且只愿承担最小化的风险,是风险规避者。分支行是对信贷风险负有责任的人,它往往表现为风险中立者。分支银行的效用函数为:A=A(e,r),其中e表示分支行在信贷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包括收集信息,认真审贷,并严格监控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等。e和A正相关,因为分支行领导可以通过努力工作获得工资收入且寻求进一步升迁的机会。r表示分支行所能支配的信贷资源的数量。r和A存在高度正相关的关系,因为分支行领导可以从支配更大的资源中获得成就感或获得更多的寻租机会和数量更大的租金。目前,银行系统一般采取定额薪酬,导致严重的激励不足,分支行在审贷和监控贷款的工作中的努力程度相对有限,也没有足够的动机在风险控制中投入更多的成本,包括发展适宜本机构的风险决策、控制模型、高薪雇佣专业人才以及对职员培训采取严格的态度。而且,由于实行了贷款责任终身制,信贷人员不愿承担责任而选择避险的“惜贷”策略,形成信贷市场的异常性收缩。信贷交易的内部性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周期性,但我国这个问题特别突出且有上升的趋势。这主要因为信用观念的缺失、金融体系演进的特性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造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不断上升,成为新增不良资产的根源之一。

一般而言,银行的努力只能使后两种风险降低。银行可以通过加强客户识别和严格监管等信息方面的努力,也可以通过信贷合约和机制设计等激励手段来降低风险。

二、关于银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对策建议

1.完善银行内部信贷运行管理机制,减少内部信息不对称

第一,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建立部门独立、业务分离、权力制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以业务操作规程为基础、岗位独立、人员分工、职责分明的业务操作制度;建立以审批权限为核心的法人授权授信制度;建立严密、有权威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完备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提高职员素质敬业精神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先进工具。一是运用科学的、以数据统计为基础建立起的系统和工具,包括贷款决策系统,五级贷款分类、行业信用风险评级、抵押价值评估、贷后管理预警系统和信贷组合管理系统等,将贷前的评审、贷中的管理和贷后的监测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项目的评价和选择、动态监控和内部风险管理水平。二是建立银行内部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流动。如工商银行在2001年运用信贷管理综合系统等先进的科技手段,由总行对一级、二级分行的主要业务实行直接监控,充分发挥总行信贷监测控制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加强了风险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逐户逐笔监控信贷投放,每旬通报信贷资产质量状况。借鉴央行监管模式,建立内部警告、整改、停牌、市场禁人和责令退出制度,增强了总行对全系统的监控能力,2001年末新增贷款不良率仅为0.17%,信贷资产质量较上年明显好转。

2.创建新型银企关系,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障碍

第一,银企之间要建立良好而持久的合作关系。银行和企业作为信用链的重要节点,只有相互依存,互惠互利,才能巩固各自的长期利益,这一点必须成为双方的共识。银行可以向重要企业的董事会中派驻代表,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现金来往及管理层对未来经营的判断等,搜集企业全方位信息,为银行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通过提供理财服务,协助客户进行债务的重组、融资的规划,解决客户实际困难,改善与企业的关系,提高企业还款的主动性。

第二,要设计信贷合约,形成激励作用。银行应逐渐减少格式文本的使用,而使用框架文本,根据不同风险的客户,与企业谈判确定不同利率和担保条件组合的信贷合约,以激励企业按期还款。

第三,要提高监管质量,实现预警功能。充分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监控借款人的所有借贷行为,防止出现借款人利用银行间信息传递不畅的缺陷,通过多方借款实现循环质押和循环贷款。密切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贷款物质保证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信贷资产质量转劣的苗头,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

3.加强同业沟通,共同防范信息不对称

第一,互通信息,协调行动。同业之间应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客户信用等级等信息资源共享,预防和减少有严重道德风险倾向的不良客户利用银行间的业务竞争而重复借贷或多头骗取银行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不良客户实施“黑名单”制度,统一制裁。

第二,积极推广银团贷款模式。银团贷款是当今国际信贷业务的通行做法,由于贷款风险是由各贷款参加行按照份额承担,分散了银行的风险。而且,多家银行会根据各自得到的不同信息对项目进行判断,导致坏项目不容易获得贷款或贷款后被及时中止,从客观上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不良资款,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而目前我国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是,银行对于一个项目或一笔贷款,要么全部承贷,要么不贷。而且,即使一个项目由多家银行提供贷款;通常也是各签各的合同,互不相干。各家银行为了争夺优质客户常陷入无序竞争中,纷纷对大企业提供综合授信和巨额贷款,从“惜贷”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形成了“局部的信用膨胀”,实质上又加大了信息不对称,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构成了新的威胁。因此,对切实防范风险,必须加强同业间的合作,按照风险分散化的谨慎原则采用银团贷款模式。

三、相关问题

信用制度及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现代生活的基础,银行机制是否能顺利运行最终依赖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完备程度,而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

第一,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培育社会信用意识。加强宣传和信息披露,形成全社会讲信用、守信用、重信用的舆论环境。

第二,尽快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即法律制度体系、市场监督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

第三,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借助专业担保公司实现企业信用提级,减少银行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交易形成。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于尔根·艾希贝格尔,伊恩·哈珀.金融经济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3]骆玉鼎.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银行诚信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社会诚信基础、监管信息系统、监管重点三个方面论述了中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根据国情构建中国特色有效银行监管框架,从而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一、西方银行监管模式不断发展,促进了金触全球化银行监管发展

发达国家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危机后,在最近的二十年内,其有效的金融监管模式、体系和市场约束降低了风险并抑制危机的蔓延,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西方银行监管模式和体系建立在社会诚信基础上,强调银行监管的法治,金融监管是在一系列的市场经济制度框架之内,同时西方银行监管都是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支撑,拥有先进、高效、安全和功能完善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而且系统内不同部门之间收集信息数据互补性很高,并采用各种复杂数学模型及其统计方法对金融监管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价,提高了金融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中国银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诚信基础薄弱

目前我国监管部门所采用的尖端手段要发挥效力,潜在的假设基础是:被监管机构提供的会计数据、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是准确无误的,真实地反映了被监管机构的经营业务活动。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下,社会的诚信基础薄弱,财务信息真实的前提条件远未充分具备,使银行监管机制效力在实践上很有限。由于目前尚无有效的方法杜绝严重的会计作假和信息失真,实际上监管当局也是默然的被动的接受这一前提条件。

(二)监管信息系统存在的严重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我国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发展由于没有总体规划,使得已有的各系统孤立存在,使用的技术手段参差不齐,开发的平台各种各样,因此很难使得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了一个个监管信息孤立,无法有效的实现整个系统的集成。

2.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差,真实性得不到有效保证。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数据采集还处于分散的状态,谁使用谁采集。由于信息是多头采集,各部门之间没有进行积极而有效的沟通,因此使得数据在口径、报送时间不一致使得各系统的信息无法共享,这也很难保证真实性。

3.缺乏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手段。目前正在运行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是进行简单的分析处理功能,无法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价,使得一些潜在的金融风险无法通过系统发现,金融监管仍停留在监管人员自身素质和直觉判断。

(三)监管重点不突出

1.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我国银行业监管过分注重市场准人监管,而风险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对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不足。对当前银行业普遍开展的“银证通”、“一柜通”等金融创新如何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如何与其它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都缺乏深人研究并形成有效的监管制度。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监管几乎是空白。如,中农信、海发行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最终都是通过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实现的,这不仅弱化了中央银行基础货币乘数效应,削弱了市场惩戒约束机制,而且容易形成道德风险,最终会形成较大的经营风险,使得金融机构觉得“大而不倒”,无法确保监管当局监管的有效性。

2.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当前管理当局侧重于商业银行执行法规政策所实施的监管,但随着银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侧重于合规性的监管的缺点就不断暴露,由于这种方法市场灵敏度较低无法全面反映商业银行的风险。而在风险性监管上存在着风险识别严重滞后,无法准确度量银行风险等问题。随着我国加人了WTO融人了全球金融的一体化,银行的业务多样化,监管的难度急剧扩大,监管部门在对风险、危机的认识和处置严重滞后,迫切需要建立新的监管方法和监管程序以提高监管质量,以尽早地识别银行财务状况的恶化和有问题的银行。只有以全面提高监管当局人员的监管水平为前提,结合中国的国情,银行监管应以风险监管为主,合规监管为辅。

3.重外部监管,轻内部控制。我国商业银行一级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行政机关色彩浓厚,机构层次过多,从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分理处直到储蓄所,网点布及全国各地,法人治理半径小而管理纵深,管理模型呈现垂直型。董事会、监事会无法有效控制下面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商业银行内控机制有待完善,商业银行账务信息管理和账务处理过于分散,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会计报表生成过于下延。内部稽核机制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体系下无法确保系统内部经营和财务信息准确无误。商业银行内部稽核是整个监管机制的基础。商业银行不能自律,作为外部监管部门,银监局对商业银行监管机制要发挥效力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客观前提条件。

三、构建中国特色有效银行监管框架

(一)加快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改革

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产权制度为改革突破口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努力把国有商业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从根本上说,只有取消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才能实现现代企业制度,只有改革商业银行的行政级别,才能真正实现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活动。如果商业银行的机制不改变,实施银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也只是一句空话。

(二)以法人监管为基础,改革银行监管运作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金融监管的重心和准则就是对存款人负责,预防金融风险对社会稳定的冲击,这里的基本准则就是法人监管,其他的监管均为法人监管服务,所有信息都是为法人监管而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监管效率,也有利于节省人、物、财力。

(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目前体制下,唯有组建存款保险公司,实施存款保险,可以使小金融机构在平等的条件和大型金融机构展开公平竞争,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困难,从而确保社会稳定。

(四)监管手段的改进与完善:存款利率控制和强化市场纪律

一是将存款利率控制作为资本充足率的辅助监管手段。二是强化市场约束,解决信息不对称性,保证信息的可靠性、透明度。

银行诚信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和原因,对于高校贫困生的资助模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基于诚信的资助模式,认为通过诚信教育,个人诚信体系的建设等多种方式,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

关于诚信简单的定义就是要真诚待人,信守承诺。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外发达国家信守的生活准则。然而,在社会文明不断发展的今天,在经过了四年正规教育的贫困大学生中却有越来越多的人违背当初的承诺,没有按诚信归还银行的贷款,这是新出现的一个经济快速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值得全社会进行探讨。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和成因分析

先看一个调查结果,据《中国青年》杂志报道,北京市工商银行从1999年9月开始向各高校贫困生发放助学贷款。当时北京市共有43所高校与工行签订了合同,贷款总金额达4·3亿元人民币。根据合同,学生一毕业就需将分配单位地址及时通知工行,毕业后一年内开始持原有贷款存折按季度存钱还款。但是,当这批贷款偿还期到来时,却有119名学生一毕业,各种通讯方式都不通知银行,原来贷款填写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也多有变更或不详。这119名学生借了数百万元,占该还钱人数的10%。这个比例相当之高,说明大学生的诚信急待提高。深入分析其他原因,主要的体现形式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形式单一,贷款风险大,仅仅注重学生的贫困程度,而忽略学生自身道德品质的考核。另一方面,贷款不还对于无诚信的大学生潜在的风险根本不存在或者较小。据统计,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间以及个人的逾期应收帐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在我国,这一比率却高达5%以上,且呈逐年增长势头。事实上,社会上的失信现象还远不只上面这些,可以说“信用危机”正在向我们逼近已成无可辩驳的事实。

(一)从社会层面分析。我国在经济改革开放后,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年轻人缺乏理想和信仰。有的大学生甚至明确表示其将来的工作就是一切为了钱,追求名利。这可能是创业初期为了生存不得已的想法,但当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后,大学生应该随时调整自己的世界观,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发展史告诉我们,社会的发展到一定程度诚信是至关重要的,即使迫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加入到违背诚信的行列中去。从长远来看,诚信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而我们现在的社会诚信制度还不完善,这就造成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认为缺乏诚信也无所谓,不会对他的事业和前途构成威胁。

(二)从法律层面分析。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阶段,各种市场交易制度、规则的建立尚处在逐步探索、发展与完善中。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自然就无法实现社会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对于守信者的保护力度不够,也就使得失信者感觉不到违约的严重后果,事实上,大学生贷款违约后对他本人也确实很少产生影响。这就会造成不少“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守信者走向失信。

(三)从道德层面分析。在我国目前的制度和经济体制及道德框架下,诚信者并不是受益者,有时甚至是受害者,让人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诚信不能当饭吃”也为不少人所认可。这就容易引起贫困生与非贫困生争讨一顿“免费午餐”·而在发达的美国,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他就会真的没有饭吃,无法生活。

二、建设诚信框架的高校学生贷款制度及建议

诚信,无论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是一笔可贵的资源。从宏观上讲,诚信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高校贷款制度的建立首先要建立贫困生的诚信档案。当然,目前社会上信用的缺乏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了。所以也制约着大学生贷款制度的有序实施。在西方社会,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诚信的个人可以在社会上立足和发展,正所谓“无信则难以自立”,也就是这个道理。为此,笔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基于诚信的贷款制度。

每个人当没有制度约束时都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这是人的本性。要使社会有序发展就需要法律和制度。对于高等学校的大学生,首先要把他的诚信和就业后的单位挂钩,如果违约还贷,企业则不能录用这样的学生或者即使企业录用,我们还可以类似美国社会一样,让违约者将来不能有房贷或晋升的机会。也就是说,通过诚信制度所建立的一系列措施,要让无诚信者在社会上无法生存下去。

(二)经济上,要尽快建立起一套个人的信用体系制度

信息经济学告诉我们,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必然的特征。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与交易的效率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与交易相关的重要信息之一就是交易相对方的信用状况。应当指出,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一套社会系统工程,其具体内容和架构设置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但针对高校贫困生的人群毕竟是少数,所以可以建立他们的数据库,定期评估他们的信用度。

(三)拓展高校贫困生的经济来源

我国贫困生资助资源有限·基本上包括政府,高校,银行等多种形式,但相对高等教育的花费以及贫困生支付能力的缺口来说,贫困生的资助来源还有限。现在很多高校给贫困生提供一些让他们自立的一个机会,如勤工助学等·再者要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实现多种项目相匹配的多元化的贫困生资助模式·这样既实现了贫困生经济来源的多元化,也缓解了国家贫困生资助的压力,还有利于调动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积极性,实现高校贫困生资助基金的长远发展。

三、结束语

新的规则需要在实践中完善,它本身就是社会系统工程,在许多方面学校不承担风险和责任,但学校应该承担更多的管理责任。目前由学校来认定资格,还是比较客观、公正、可行的。学生品行、学习成绩、信誉达到什么程度,学校最清楚。未来制定什么制度,只能在实践中磨合。但基于诚信的高校贫困生贷款应该是解决目前助学贷款困境的途径之一。

参考文献:

[1]徐孝明·国外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财会研究,2003,(4)·

银行诚信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伦理基础,但“诚信缺失”现象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极为常见。基于这一现状,如何重识诚实信用原则,构建并完善我国的市场信用体系,是一个紧迫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诚信;市场;信用体系

一、市场诚信缺失之现状

“人无信而不立”,诚实信用历来被古人视为安身立命的基本道德准则。“言而无信”是小人行径,为君子所不齿。然时至今日,人人投入市场经济洪流,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许多人的行为动机与终极目标。为了赢利,惘顾诚信,泯灭良知,损人利己,这些现象屡见不鲜。

每天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各样天花乱坠的广告,各路明星代言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们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百草减肥茶”摇身一变,搭上神秘的西藏成了“藏秘排油茶”,大肆虚假宣传之后,成就了销售神话;成本五六十块的铝合金锅,一番包装,成了拥有数十项国际国内专利的“胡师傅”无油烟锅,价格扶摇直上599元……举不胜举的看上去、听上去很美的商品,熟悉的明星代言,到最后不过是精心编造的谎言与陷阱。

言之凿凿,无一实话;言之确确,无一可信。企业的诚信、媒体的诚信、个人的诚信,在金钱面前化为乌有。我们的市场充斥着唯利是图、弥天大谎成家常便饭的商家,更有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助纣为虐,结果是每个消费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依然很难躲过重重谎言编制的陷阱,全然不知到底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如此这般信用存在严重危机的市场不是健康的市场,也不是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所需要的市场,更不是和谐社会所期盼的市场。那我们该如何重现一言九鼎的诚信社会?

二、诚实信用原则之重识

诚实信用这样一个古老的道德准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为何我们要从法律的视角去审视它,重新认识它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乃至建立经济和谐社会的意义?笔者以为,诚实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因素之一。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主体都试图通过交易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公平交易、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基本诉求。然契约是否公正,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取决于一个前提,即信息获取渠道的畅通以及双方信息的准确提供,但实际上,由于诸多的制约因素,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是常态,交易中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往往导致交易天平的严重失衡。随着产品的极大丰富与专业技术含量的提高,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反而越发突出,作为买方,对于产品的选择判断,主要依赖卖方所提供的信息。这时,市场的公平交易,依赖于人们合作的诚意和对自身信用的珍视。信任,成为了交易实现的道德基础,也是提高市场经济效率的手段。但,或许正如哈特在谈到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的时候所说,人的脆弱性,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要求,就大部分来说,并不是由提供积极的服务,而是由消极克制构成的。这种克制通常是以作为禁令的否定形式来表达的,人们确实可能从不同的动机出发来服从,……另一方面,无论是对长期利益的了解,或者是意志的力量或善良,都不是所有人同样具有的……”正因为道德约束的脆弱性,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诚实信用,不可能仅靠道德倡导来实现,甚至仅停留在法律原则层面上的诚实信用原则,面对诚信缺失的市场,也有些苍白无力。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体系的建立必将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此意义上,市场是道德的市场,信用体系是关联着社会秩序的问题。而我们对此的理解,首先从对诚实信用本身的理解开始。

诚实,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要求人们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以诚实信用为经营基本原则和理念,遵守职业道德,提倡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正直良心等道德准则,这样才能使市场经济在良性的轨道上运行,企业和个人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信用,则主要是指社会应该建立起一个刚性的信用约束机制,依靠一整套完整的信用管理机制与应用技术,来达到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目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Hl在于:

第一,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诚实信用原则的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必须抱着善意、诚实、不欺诈的主观心理状态对待他方当事人,尊重他方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之注意对待他方事务,保证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在不损害他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去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可看出,它是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提出的道德方面的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信用原则已成为一切市场活动当事人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

第二,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诚实信用原则是商品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一经立法者规定为法律规范之后,即获得了法律的效力,上升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

第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质在于授予法院以自由裁量权。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极为概括抽象,其内涵和外延具有不确定性,是法律中的“弹性条款”,具有较强的伸缩性,这实质上是以模糊规定或不确定性规定的方式,把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交给法官,使法官的司法活动具有创造性和能动性四。一方面该原则是法院解释契约、解释其他意思表示,从而干预生活,调整当事人利益冲突的依据和指导原则;另一方面也是法院演进法律、填补法律漏洞的依据和指导原则。

三、市场信用体系之建构

要建立一个诚信的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仅凭借道德自律或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建立全面客观的市场信用监督体系,才是现实有效的办法。这一点,国外经验可资借鉴。

(一)国外市场诚信体系之经验

第一,由商业性信用机构组成信用局而形成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其代表国家—美国,其信用制度包括信用登记制度、信用评级制度、信用预警制度、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等等,美国的企业、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从盈利目的出发,形成全美信用管理协会等著名商业性征信公司为主体的美国信用管理体系。

第二,以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代表国家一日本,有“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中心”、邮购系统的“CIC”以及消费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其信息来源主要通过会员提供客户的贷款情况、账户和信用卡使用等情况,供会员信息共享。

第三,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代表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该系统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的网络系统,信息主要是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

(二)我国市场诚信体系之建构

借鉴国外经验,立足本国实际,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媒体广告、个人进行有效的信用监督。

第一,建立全面的企业信用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银行体系内部已建立了企业的信贷记录,并在各个金融机构间共享,减少放贷风险的同时,也促使企业信守贷款协议,按时还贷,否则,无论在哪个金融机构,该企业都很难申请到新的贷款。但是,这一小范围的信用监督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对企业信用的要求。众多的欺诈,始于企业信用制度的缺失。从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到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构巨额交易欺骗股东等等行为,我们不难看出,正是缺乏全面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督体系,才导致有的企业肆意欺诈、为所欲为。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为每一个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根据其经营、纳税、履行债务等情况,对其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信用等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为了及时、有效掌握企业的信用状况,工商、税务、金融机构应及时将企业的不诚信行为披露给信用评价机构,如经营中存在欺诈、偷逃税款、长时间欠贷不还、虚假广告等行为,以便于信用评价机构客观公正的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在对各类企业的信用监督中,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特别是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真实性的监管,对于虚假财务报告、虚构重大交易等欺诈行为,应作为永久信用瑕疵记录,并给予最低信用等级;同时,主管部门对其予以有效制裁,才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股民的利益。

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信用进行权威的评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于维护市场和谐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使社会公众了解该企业的信用状况,作为选择交易对象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对企业本身也是积极的督促,使企业注重维护自己的信誉,诚信经营,从而使“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

第二,建立媒体广告信用体系。

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广告无孔不入,已经深刻影响着每个人、每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有的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胜,无所不用其极,利用广告夸大宣传,虚构事实欺骗社会公众,是其常用的办法。

笔者认为,虚假广告之所以会大行其道,屡禁不止,与广告的媒体信用缺失密切相关。广告的媒体只顾获取广告费,对广告内容疏于审查,甚至根本不审查,给广告费就行;而等到东窗事发,撤了广告了事,对于虚假广告的媒体责任的疏于追究或是无关痛痒的罚款了事,根本无法制止虚假广告之嚣张?因为,在巨额广告费的诱惑面前,那点小小的罚款根本无济于事。

基于现状,一方面建立媒体广告信用体系,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媒体所广告的真卖陛情况,予以媒体广告信用度评级,并予以公告,使那些严重失实的虚假广告的媒体,失信于社会公众,诚信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信誉,也不在这样的媒体广告。如此一来,媒体为了自己的信誉与生存,必然会加强对广告的审查,不会轻易冒险虚假广告,因为这将攸关其是否能在市场上立足。另一方面,对虚假广告的媒体,不仅要进行行政处罚,还应课以民事责任,例如,对因虚假广告造成的消费者的损失,应由制作虚假广告的厂商承担赔偿责任,而虚假广告的媒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全面记载个人信用状况,如重大考试信用记录、金融信用记录等,并据此综合评定个人信用等级,作为能否获得相关金融服务的依据,同时还可以作为招工、入学(研究生教育)等的品行参考。目前,虽然银行系统已建立个人金融信用记录,作为银行为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参考与风险预计,但其仅仅是个人金融信用,并不能反映个人综合信用状况。因此,由独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包括金融信用、考试信用、交易信用等,综合评价个人信用等级十分必要。

对于恶意透支、恶意欠贷、骗保、重大考试作弊、欺诈等行为,应对个人信用作瑕疵记录,并且信用记录有重大瑕疵者,如曾有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应当禁止其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如会计、律师、国家公务员等。唯有把个人信用与其个人的前途发展与切身利益密切联系起来,真正形成“人无信而不立”的氛围,才能促使每个人注重自己的信用,才能真正使“诚信至上”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信念。

银行诚信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伦理基础,但“诚信缺失”现象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极为常见。基于这一现状,如何重识诚实信用原则,构建并完善我国的市场信用体系,是一个紧迫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诚信;市场;信用体系

一、市场诚信缺失之现状

“人无信而不立”,诚实信用历来被古人视为安身立命的基本道德准则。“言而无信”是小人行径,为君子所不齿。然时至今日,人人投入市场经济洪流,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许多人的行为动机与终极目标。为了赢利,惘顾诚信,泯灭良知,损人利己,这些现象屡见不鲜。

每天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各样天花乱坠的广告,各路明星代言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们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百草减肥茶”摇身一变,搭上神秘的西藏成了“藏秘排油茶”,大肆虚假宣传之后,成就了销售神话;成本五六十块的铝合金锅,一番包装,成了拥有数十项国际国内专利的“胡师傅”无油烟锅,价格扶摇直上599元……举不胜举的看上去、听上去很美的商品,熟悉的明星代言,到最后不过是精心编造的谎言与陷阱。

言之凿凿,无一实话;言之确确,无一可信。企业的诚信、媒体的诚信、个人的诚信,在金钱面前化为乌有。我们的市场充斥着唯利是图、弥天大谎成家常便饭的商家,更有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助纣为虐,结果是每个消费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依然很难躲过重重谎言编制的陷阱,全然不知到底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如此这般信用存在严重危机的市场不是健康的市场,也不是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所需要的市场,更不是和谐社会所期盼的市场。那我们该如何重现一言九鼎的诚信社会?

二、诚实信用原则之重识

诚实信用这样一个古老的道德准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为何我们要从法律的视角去审视它,重新认识它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乃至建立经济和谐社会的意义?笔者以为,诚实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因素之一。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主体都试图通过交易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公平交易、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基本诉求。然契约是否公正,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取决于一个前提,即信息获取渠道的畅通以及双方信息的准确提供,但实际上,由于诸多的制约因素,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是常态,交易中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往往导致交易天平的严重失衡。随着产品的极大丰富与专业技术含量的提高,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反而越发突出,作为买方,对于产品的选择判断,主要依赖卖方所提供的信息。这时,市场的公平交易,依赖于人们合作的诚意和对自身信用的珍视。信任,成为了交易实现的道德基础,也是提高市场经济效率的手段。但,或许正如哈特在谈到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的时候所说,人的脆弱性,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要求,就大部分来说,并不是由提供积极的服务,而是由消极克制构成的。这种克制通常是以作为禁令的否定形式来表达的,人们确实可能从不同的动机出发来服从,……另一方面,无论是对长期利益的了解,或者是意志的力量或善良,都不是所有人同样具有的……”正因为道德约束的脆弱性,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诚实信用,不可能仅靠道德倡导来实现,甚至仅停留在法律原则层面上的诚实信用原则,面对诚信缺失的市场,也有些苍白无力。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体系的建立必将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此意义上,市场是道德的市场,信用体系是关联着社会秩序的问题。而我们对此的理解,首先从对诚实信用本身的理解开始。

诚实,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要求人们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以诚实信用为经营基本原则和理念,遵守职业道德,提倡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正直良心等道德准则,这样才能使市场经济在良性的轨道上运行,企业和个人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信用,则主要是指社会应该建立起一个刚性的信用约束机制,依靠一整套完整的信用管理机制与应用技术,来达到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目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Hl在于:

第一,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诚实信用原则的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必须抱着善意、诚实、不欺诈的主观心理状态对待他方当事人,尊重他方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之注意对待他方事务,保证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在不损害他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去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可看出,它是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提出的道德方面的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信用原则已成为一切市场活动当事人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

第二,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诚实信用原则是商品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一经立法者规定为法律规范之后,即获得了法律的效力,上升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

第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质在于授予法院以自由裁量权。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极为概括抽象,其内涵和外延具有不确定性,是法律中的“弹性条款”,具有较强的伸缩性,这实质上是以模糊规定或不确定性规定的方式,把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交给法官,使法官的司法活动具有创造性和能动性四。一方面该原则是法院解释契约、解释其他意思表示,从而干预生活,调整当事人利益冲突的依据和指导原则;另一方面也是法院演进法律、填补法律漏洞的依据和指导原则。

三、市场信用体系之建构

要建立一个诚信的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仅凭借道德自律或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建立全面客观的市场信用监督体系,才是现实有效的办法。这一点,国外经验可资借鉴。

(一)国外市场诚信体系之经验

第一,由商业性信用机构组成信用局而形成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其代表国家—美国,其信用制度包括信用登记制度、信用评级制度、信用预警制度、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等等,美国的企业、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从盈利目的出发,形成全美信用管理协会等著名商业性征信公司为主体的美国信用管理体系。

第二,以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代表国家一日本,有“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中心”、邮购系统的“CIC”以及消费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其信息来源主要通过会员提供客户的贷款情况、账户和信用卡使用等情况,供会员信息共享。

第三,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代表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该系统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的网络系统,信息主要是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

(二)我国市场诚信体系之建构

借鉴国外经验,立足本国实际,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媒体广告、个人进行有效的信用监督。

第一,建立全面的企业信用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银行体系内部已建立了企业的信贷记录,并在各个金融机构间共享,减少放贷风险的同时,也促使企业信守贷款协议,按时还贷,否则,无论在哪个金融机构,该企业都很难申请到新的贷款。但是,这一小范围的信用监督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对企业信用的要求。众多的欺诈,始于企业信用制度的缺失。从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到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构巨额交易欺骗股东等等行为,我们不难看出,正是缺乏全面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督体系,才导致有的企业肆意欺诈、为所欲为。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为每一个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根据其经营、纳税、履行债务等情况,对其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信用等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为了及时、有效掌握企业的信用状况,工商、税务、金融机构应及时将企业的不诚信行为披露给信用评价机构,如经营中存在欺诈、偷逃税款、长时间欠贷不还、虚假广告等行为,以便于信用评价机构客观公正的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在对各类企业的信用监督中,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特别是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真实性的监管,对于虚假财务报告、虚构重大交易等欺诈行为,应作为永久信用瑕疵记录,并给予最低信用等级;同时,主管部门对其予以有效制裁,才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股民的利益。

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信用进行权威的评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于维护市场和谐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使社会公众了解该企业的信用状况,作为选择交易对象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对企业本身也是积极的督促,使企业注重维护自己的信誉,诚信经营,从而使“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

第二,建立媒体广告信用体系。

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广告无孔不入,已经深刻影响着每个人、每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有的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胜,无所不用其极,利用广告夸大宣传,虚构事实欺骗社会公众,是其常用的办法。

笔者认为,虚假广告之所以会大行其道,屡禁不止,与广告的媒体信用缺失密切相关。广告的媒体只顾获取广告费,对广告内容疏于审查,甚至根本不审查,给广告费就行;而等到东窗事发,撤了广告了事,对于虚假广告的媒体责任的疏于追究或是无关痛痒的罚款了事,根本无法制止虚假广告之嚣张?因为,在巨额广告费的诱惑面前,那点小小的罚款根本无济于事。

基于现状,一方面建立媒体广告信用体系,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媒体所广告的真卖陛情况,予以媒体广告信用度评级,并予以公告,使那些严重失实的虚假广告的媒体,失信于社会公众,诚信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信誉,也不在这样的媒体广告。如此一来,媒体为了自己的信誉与生存,必然会加强对广告的审查,不会轻易冒险虚假广告,因为这将攸关其是否能在市场上立足。另一方面,对虚假广告的媒体,不仅要进行行政处罚,还应课以民事责任,例如,对因虚假广告造成的消费者的损失,应由制作虚假广告的厂商承担赔偿责任,而虚假广告的媒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全面记载个人信用状况,如重大考试信用记录、金融信用记录等,并据此综合评定个人信用等级,作为能否获得相关金融服务的依据,同时还可以作为招工、入学(研究生教育)等的品行参考。目前,虽然银行系统已建立个人金融信用记录,作为银行为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参考与风险预计,但其仅仅是个人金融信用,并不能反映个人综合信用状况。因此,由独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包括金融信用、考试信用、交易信用等,综合评价个人信用等级十分必要。

对于恶意透支、恶意欠贷、骗保、重大考试作弊、欺诈等行为,应对个人信用作瑕疵记录,并且信用记录有重大瑕疵者,如曾有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应当禁止其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如会计、律师、国家公务员等。唯有把个人信用与其个人的前途发展与切身利益密切联系起来,真正形成“人无信而不立”的氛围,才能促使每个人注重自己的信用,才能真正使“诚信至上”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