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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理知识范文精选

建筑管理知识

建筑管理知识范文第1篇

1优化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可以有助于节约建筑资源和能源。建筑管理模式和手段的优化能够使建筑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从而促进建筑施工的顺利开展。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在很多环节都存在资源浪费现象,因此,加大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力度,可以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减少资源浪费问题的出现,从而在出现资源短缺时,可以利用节约下来的材料填补资源空缺。二是可以巩固工程质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加强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能够使施工过程得到更加合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确保建筑项目如期完成,并且及时的投入到使用中,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另外,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优化,也有助于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使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利的保障。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很多安全事故都是因为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而导致的,可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加强是至关重要的。

2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现状的分析

一是管理体制不完善。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与庞大的工作,不仅要合理的设置和配置项目工程的管理部门与人员,以此来满足建设中各个岗位的实际需求,还要对施工人员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系统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无论是对人员还是技术都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机制,常常造成施工数据的不准确,人员配备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建筑项目取无法顺利的开展。尤其是在建筑市场竞争机制改变后,很多私营建筑企业常常过分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工程的质量安全,并逐渐形成不良竞争分风气,也为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开展和优化带来一定的难度,导致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直无法调得到有效提升。二是管理形式落后。随着施工工艺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建筑项目的施工和管理人员常常都是由劳务队来担任的,无论是施工设备和人员的配置上都缺乏一定的科学和专业性。这种管理模式和手段比较陈旧,即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常常难以取得预想的成果。三是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都存在一定差异,很多人员都是由建筑行业晋升成为管理层面的,缺乏相应的管理知识和经验,也难以发挥管理部门的积极作用,造成建筑项目的质量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建筑工程管理的制约因素和应对策略

3.1招投标领域方面的制约

建筑工程施工前要开展相应的招投标工作,但是在这一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私下交易、假投标的现象,常常会对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效果和秩序造成一些不良影响。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还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竞争状况,同时也造成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无法顺利投入。对此,可以采取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化,有效改善这一现状。招投标工作能够否顺利进行直接影响着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因此,建筑单位在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要严格按照标准的工作流程进行,尽量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开,避免私下交易和假投标现象的出现。从而不断提升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也让每位参与招标的人员都能够拥有公平的竞争机会,从而为下一阶段的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2合同管理方面的制约

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很多环节都需要签署相应的合同,从而对各个环节的施工活动进行合理的约束和指导。但是当前签订的大部分的合同内容都存在一些漏洞,比如:内容的不合理、语言不严谨等问题。常常会造成一些纠纷事件,使各方利益都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为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对此,建筑工程人员要重视起每个施工环节合同的签署,并且还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和人员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的制定合同内容,从而使建筑工程各个环节的合同内容都能够发挥最大限度的积极作用。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的降低合同纠纷状况的产生,即使出现问题也会有对应的处理依据,最大限度的保障各方的利益,使问题能够得到合理快速的解决,从而促进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3偷工减料问题方面的制约

目前,在施工建筑工程中,常常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并且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质量问题不仅会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也会使建筑物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着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寿命,同时也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此,在开展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时,必须要求施工和监理单位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建筑物的质量得到一定的保障。同时在施工材料的选择和购买方面,要严格按照建筑合同购进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的现象出现,从而使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3.4施工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升,很多施工人员都没有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在施工过程中也没有意识到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也没有及时的进行更新和完善,导致一些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对此,必须要提升相关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施工工艺得到不断的完善和优化,促进其职业道德和工作水平的综合提高。同时还要制定出一套完整施工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从而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4结语

建筑管理知识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是企业中最经常、最大量的质量管理活动,是企业实现质量目标的基本保证。本文就新形势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进行了探讨。

1.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要点

首先,确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计划要明确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和质量检查制度。其次,要设置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控制点设置原则,主要视其对质量特征影响大小、危害程度以及质量保证的难度大小而定。建筑工程施工工序就是生产和检验、材料、零部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阶段。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是企业中最经常、最大量的质量管理活动,是企业实现质量目标的基本保证。

2.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现实分析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主要特点是施工周期较短,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较广,项目多、杂,这些给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带来一定难度。然而,一个施工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是保证该项目为企业创造效益的最根本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是直接制约企业自身一些业务发展的。如何把我们负责建设的工程质量与企业的命运相联系,如何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是我们在新的建设现状下面临的新课题。实践证明,有效的工程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方法。

2.1质量控制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的关系。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是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的三大重要控制目标,这三个管理目标之间有着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我们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以较少的投资,在预定的工期内,完成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指标的建设项目。然而,单纯的过高的质量要求会造成投资的加大和进度的延长;相反对质量要求过低,将会导致质量事故剧增,严重的也会拖延工期,造成投资费用增加,且对整个项目的产出质量造成严重后果。

2.2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的主要因素。影响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因素很多,我们常说的五个大的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参与施工项目建设项目的人员主要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项目建设所用材料也种类繁多,有时受特殊环境制约甚至使用非标材料和设备;施工用机械的设备性能和操作者的熟练程度;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参与者的管理思路、设计方安、施工组织等方式方法。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对策

针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监控的难点,控制应达到的效果是:全面、实时、有效。要实现这一控制目标,务必在控制过程中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监控,并在控制过程中适时采取管理、组织、技术等方面措施。为减小由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产品质量偏差带来的损失,必须以事前控制为工作重点。

3.1做好建筑施工工程工序开展前的质量监控工作。

3.1.1熟悉工序操作要点,通过工序分析掌握重点。

3.1.2检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重点在于人员是否各就其位、责任是否明确到人。务必要落实质量员及收料员人选,因为在实践中承包商出于节约管理费考虑,常会有质量员与施工员、材料员与收料员相替代的情况。但这两类工作责任常有相矛盾的地方,十分不利于质量控制的实施。

3.1.3两个制度的建立,即材料样品制度与奖惩制度。建筑施工工程工序质量监控中人及材料因素的控制犹为重要,这些问题的控制难点就是面广量大,不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是难以达到预期控制效果的。

3.2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工序开展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工作。

3.2.1样板制度的落实。在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中,往往不能通过设立控制点来超前控制工序质量,实践表明实行样板制度是很有效的措施。在大面积工序活动展开前,通过样板的质量检查、分析可起到下面4个作用:第一,通过分析可确定在以后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以后操作中实行重点控制;第二,可对操作者的素质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予以清退处理,减轻以后质量控制负担;第三,使操作者及检查者在以后的工作中有了明确、直观的实物标准,做到人人心中有标准;四、避免因普遍性操作问题,而工序大面积展开引起大范围的返工。故监理工程师在建筑施工工程工序展开前要做的工作必须有样板工序产品的检查及验收工作,为杜绝大范围返工做出必要的工作;同时也对工序操作者的素质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3.2.2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力争掌握第一手资料,努力实现及时控制,对发生的问题务必做到早发现、早纠正,避免积重难返,避免大的返工损失。

3.2.3对承包商在建筑施工工程工序活动中的质量管理体系、样品制度、奖惩制度的实施情况监控。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对承包商的质量控制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从而确保建筑施工工程工序活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杜绝质量失控情况的发生。

3.3加大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产品完成后的质量监控工作。主要工作是:工序产品效果的评价以及产品质量隐患的全面排查,重点在于尽可能减少质量隐患的漏查。在检查过程中推行多级检查及交叉检查制度。多级检查制度即操作班组自检、质检员检查、下道工序操作者的核检、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检查。交叉检查制度是工序产品完成后各操作班组相互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对于工序产品进行检查,这样有利于多角度、多视点检查问题。实践证明了两类检查制度的推行基本上实现了对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产品的全面检查,有力的解决了上文建筑施工工程工序质量控制难点提出的难题。

4.结语

施工项目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想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应该从影响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进行工程控制。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应该认真总结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共同参与和控制的质量管理经验,探讨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序建设的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吴树壮;建筑工程现场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7年S1期

[2]赵廷玉;如何提高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06期

建筑管理知识范文第3篇

一、管理权限的界定

(一)城乡规划实行统一管理。成立市规划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中心城区和全市的城乡规划;市城乡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区的规划控制,依法对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等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各县(市)及南票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机构,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乡规划一经确定,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按法定程序报原审准机关批准。

(二)实行规划、土地、环保预审核准制度。严格执行规划管理“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同)制度,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不允许办理任何建工手续;未编制规划及近期规划未作安排的项目,不予办理用地和各种开工手续;未经环境评价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用地及开工建设手续。

(三)市县(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事权划分的原则,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

(四)连山城区范围内以及*港区、龙湾大街和锦葫路等主要干道两侧的临街建筑(含附属建筑)及阶段性设施,龙湾大街以西、海滨路以南区域内工程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使建设审批和管理职能;其余区域工程项目的审批与管理由连山区、龙港区按照行政管辖范围分别负责,并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质量和安全监督,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与指导。

(五)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制,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乡镇以下地区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将该区域的建设活动依法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一)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基建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环保、消防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工审批手续。

(二)工程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应招标工程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搞虚假招标。各级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明招暗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投资3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将其用于工程建设。

(五)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各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与管理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协调,严格履行办事程序,杜绝违规行为。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执行。1、基建计划未下达,规划部门不得颁发“两证”,未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一书两证”及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出让的未全额缴纳出让金的建设单位,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3、建设单位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及规划验收合格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产权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

(二)建立并实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制。各级计划、规划、土地、环保、消防、城建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监管责任。对违法审批、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三)强化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招标投标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及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市建设项目执法监察领导小组要采取联合执法及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强化对全市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建设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严格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与减免。加强对市管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确需减免的,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四、审批管理与服务

建筑管理知识范文第4篇

1.1造价因素

建筑工程造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问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因受到资金的限制,难以保证到位,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中,施工方会因过少的工程造价而受到很大的作业压力,施工单位无法购买高质量的材料,必然会对施工材料的性能和质量造成不利的影响,往往有着相当大的材料成本消耗比例,而过小的工程投资,将会引发质量问题的不断出现。许多施工单位将工程造价过度的压低来最大限度的将工程施工成本降低,由此便导致了一系列质量问题,这些问题不可小视。

1.2施工因素

缺少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人员安排、操作工艺、操作设备以及施工方法等各类问题的出现均会带来质量隐患、安全隐患问题,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当中。施工因素所造成的建筑施工质量不达标体现在多个层面。施工人员所具备的技能水平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许多施工单位在采纳人员上为了节约成本缺乏必要的考核制度,不少的施工人员根本就没有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甚至没有专业技能资格证书便直接就业上岗,甚至有些单位用许多未受过专业培训的农民工直接参与施工工作,这便无法有效的保证建筑施工质量,使得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及作业水平人均幅度降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时期是影响建筑施工质量的重要阶段,不重视这个时期的质量管理将会对建筑施工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1.3机械设备因素

现代化的施工离不开现代化的设备,同时,设备合理地使用,及时地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良好运行的关键。设备的状况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机械设备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缺少的必备工具。

1.4环境因素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种类很多,环境因素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湿度、温度、酷暑、大风暴雨、严寒都会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

2强化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

应该认真严格地按照《建筑法》中规定的动作程序和行为规范进行质量监督和管理,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程序办事,做到超前监督。施工规范是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的准绳,要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才能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实行图纸会审,使甲乙双方进一步熟悉图纸。应以科学的态度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计划一旦下达,要严格执行计划。严格按图施工,明确工程施工的各种环节和要注意的问题。从定位、放线到开工、竣工以及验收、交用,工程监理人员是建设单位的工程现场代表,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等均负有监督责任。还要对工程的组织进行实施和监督管理;要搞好文明施工,实现“环境清洁,设备整洁完好,物料堆放有序,完全设施齐全,制度标准健全,道路平整畅通,劳动纪律严格,施工秩序井然”的目标。有了保证质量的施工制度,还要严格要求才能实现,所以要定期召开技术例会,各工种监管人员及时反馈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一旦出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便于分清责任。

2.1做好事前质量管理

为了更好的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工作做好,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认真的将施工图纸设计好,明确总体的施工要求,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为了使施工人员能够熟练的掌握正确、科学且可行的施工方法,应定期的组织施工人员培训,相关设计人员应当切实的将施工方案规划好,施工人员应到施工现场来对所有的施工情况进行考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性指导。为保证施工人员均合理科学的进行施工,应当让全体施工人员仔细阅读及熟悉建筑施工管理制度,来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及有序进行,在开始工程施工前,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建筑施工质量,就要建立健全施工管理机制,只有借助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并且更好的了解整个施工过程,才可以在施工的过程中促使施工人员严格的遵循具体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工作,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还应当将建筑施工管理方面的制度编辑出来。

2.2全面审核施工图纸

为了合理的规划施工的整个过程就要设计施工图纸,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全面的审核施工图纸,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所采用的施工技术上,还要注意检查及审核施工技术人员实际的设计水平,正确的判断施工设计内容是否满足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需求,保证施工技术人员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纸中的施工设计内容要重点检查,要能满足整个建筑工程施工条件。

2.3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为了使施工管理人员将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做的更好,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要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操作能力,并且强化施工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施工单位需要经常性的组织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效率、效果直接受到施工质量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的高低以及能力大小,所以一定要加强管理。

2.4加强建筑施工原材料引进与管理

建筑施工原材料管理,主要指的是施工企业对于所有材料所进行的管理工作,包括从建筑工程材料的引进到施工结束,建筑施工原材料的管理主要包括:做好关于原材料的验收与进场,加强对于原材料的储存、管理与发放,做好对于原材料的计划管理,只有做好这一环节,才能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获得最大的效益。对于出现的材料问题进行解决,才可以为建筑工程施工奠定施工基础,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同时要监督实际的材料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施工结束后,施工企业要做好对于原材料的回收以及清理工作。

2.5做好施工进度管理工作

进度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工程的进度包括:工程开始立项、设计、运算、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步骤,需要在很多方面进行配合才能保障工程的进度,只有设计方与施工方以及投资方相互配合与合作才可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进度,在进行进度管理时应该重视很多方面要重视各方之间的联系并且认真落实工程的进度,设计方与施工方以及投资方之间都要进行及时的交流和沟通,工程进度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强化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若出现问题,要及时的探讨并提出解决方法。

3结语

建筑管理知识范文第5篇

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提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如下:

一、实施程序

(一)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应当将注册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应当免费向申请人提供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申请表(见附表1、2、3、4)。

(二)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时,对于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属于本注册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注册机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或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在申请表的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及日期,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注册机构专用印章的书面通知。

(四)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注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注册机构专用印章的书面通知。

(五)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当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六)新执业地区的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材料时,经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应当场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返还申请人。

执业药师在注册机构所在地区内变更执业单位的,持上述有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区的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七)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颁发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并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原注册机构。

(八)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执业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九)注册机构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并应在办公场所或在电子政务网上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其他要求

(一)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的,注册的执业单位应当明确到总部或门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执业药师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执业。

(二)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条件中规定执业药师提交“县级(含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改为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申请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时,不需要提交“执业单位证明”、“执业单位考核材料”。申请人拟在或所在执业单位应当在《执业药师首次(或再次)注册申请表》的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

(四)注册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度执业药师注册统计年报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应当于每年2月底以前汇总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和统计办公室。

(五)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六)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并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正本原件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七)执业药师在药店营业时间内应在岗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并佩带有执业药师标识的胸牌。胸牌内容应包括:姓名、资格类型、注册证书编号、部门、一寸彩色照片等。执业药师因故离岗应挂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