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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市和区(县)公*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每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七条 省、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内容,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相关考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省、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省、市和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

第十一条 省、市和区(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三)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条 省、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前培训;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在重大活动、旅游重点时期应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档案,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监察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三)每年至少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应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保证职工做到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二)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放假前、相关实验课中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利用校园媒体,聘请消防专业人员讲课,或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市民防灾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第十六条 教育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七条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八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警务工作站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不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或村民应急疏散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每日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每半年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景区、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每日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相应责任部门应制定介绍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内容播出。

第二十五条 电影放映单位等应积极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方可上岗;专职教员应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实操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消防职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省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公*机关消防机构应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认真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规定课时和内容,推行小班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实操培训课时比例,定期开展分专业的岗前培训和授课质量评估,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省、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各部门组织有收费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训,参与经营性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的,上级部门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范文第2篇

一年来,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全面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了“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努力做到消防安全责任、培训、教育、宣传“四落实”,保障了学校无消防事故发生,为学校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健全组织,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和安全后勤处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教育的日常工作。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组织、协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督查、整改和记载等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

学校把消防安全工作指标分解到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工会等职能部门和各年级组,并把具体任务落实到班级负责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使全校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工作“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党政工齐抓共管” 的管理格局。

二、强化宣传,扎实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工作

学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每学期做到“七个一”即:一份切实可行的计划、一次消防演练、一次国旗下讲话、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一堂主题班会、一次图片展览、一期橱窗知识宣传。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站、集会和安全教育课等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和自救自护的常识教育。在全校教职工中多次开展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既有理论学习又有操作演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效果显着。邀请公安消防部门的同志给师生讲课,教会师生预防火灾和火灾逃生自救的方法。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图片展览和影片 ,使他们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利用“11.9”消防日开展了系列教育活动,学校对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学校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制度,落实了管理责任和管理措施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校长与各处室、各班级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了责任到人,责任逐级传递,工作逐级负责的管理工作机制。

2、建立、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学校建立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学校安全后勤处对安全工作做到“每天必查,有查必记,有患必除”,保证了安全工作一项不漏,一个盲点不留,一个隐患不存。

3、落实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一周一小结”、 “一学期一总结”及“一年度一评比”的考核机制。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部门或班级将勒令限期整改。凡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问题或出现责任事故则扣除相关责任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取消评优评模资格。

4、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按国家规范配置灭火器或消火栓,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符合国家规范,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学生宿舍内无使用电炉、液化气及明火照明及违章用电的行为,疏散通道畅通,学生宿舍外窗无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栅栏,教学楼、公寓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系统。

5、规范管理,把工作做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1)、确定了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检查疏散指示标志,以便应急情况下有保障。(3)、加强对实验室和仪器保管室的管理,尤其是对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加强管理,保证了无一例隐患存在。(4)、加强对保管室、计算机室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在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有隐患及时有效整改,确保万无一失.(5)、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6)、 落实生活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加强对住校残疾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6、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师生开展演练。学校每学期均组织师生开展1--2次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实战演练。每次演练活动之前,我们认真拟定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演练计划。在演练过程中,我们要求每个环节都有教师把关做好防护,防止伤害事故发生。通过活动,全体师生掌握了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做到“两知一会”、处危不乱。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范文第3篇

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年幼儿园消防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消防计划11、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幼儿园将继续建立健全由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学初,将利用集体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制度。宣布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和保教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扎实实的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2、措施保障到位,确保幼儿安全

幼儿园将利用各种途径,对幼儿和父母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本学期我们将制定值日教师安排表,明确责任,保证幼儿的安全。保健老师在晨检时要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来宾的登记工作,定时开关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各教室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开展活动的时候教师要检查场地和设施的安全。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定期检查灭火设备材,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食堂职工会议,对后勤人员加强卫生知识的培训。严格采购、储存、保管、留样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5、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

我们将把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们将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我校紧紧围绕“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主题,以“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为指针,以《消防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依据,根据省、市“少儿消防教育活动工作意见”,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从园长到各班级、单元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事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事关幼儿园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推进我园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制定出我园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校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校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校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幼儿园消防计划2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防法律法规为准则,深入开展“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活动,实行治标兼治本,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校营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1.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实验室、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3.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

要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专栏、安全教育课、报告会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5、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100%。

四、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他们初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消防技能。

落实“一畅两会”(各建筑物所有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自救逃生)的具体要求。

2.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消防工作,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到每位成员、每个部门,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主动性,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每月中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培训会。

主要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消防知识水平,懂得火灾的起因、火险的预防、一畅两会、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灭火设备材的使用方法、火场自救逃生方法等。

4.利用每周的教师例会,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期末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

教室领导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校利用校园网、广播等多种途径扩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面(如张贴消防安全挂图、藏书楼利用电子图书、学生宿舍设置消防教育宣传专栏等)。

5.每月不定期地派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器材及时更换处理。

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的对本管辖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派人解决处理。

6.加强学校的消防工作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宣传教育,杜绝学生带火种进校,完善消防标示设置。

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至两次火险疏散演练,让学生掌握逃生的正确方法,保证演练的顺利成功。

7.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食堂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油炸食品时的严格监控检查。

8.电工维修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9.加强对机房、专用教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

10.加强对实验室有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的安全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防止有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的丢失流失。

11.各班每学期要开展二次消防安全教育课和一次以消防安全教育为内容的主题班会。

幼儿园消防计划3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教职工和学员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宣传板报及班报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每学期每班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宣传。

5、每年组织一次参观驻地消防中队活动并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

组织一次师生与消防官兵互动活动。

6、建立少年消防团组织,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7、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8、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做到“两会两须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

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学生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做法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了以户振江校长为组长,担任副组长,组员有十位,分别是: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教职工和学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校制订有学校消防工作制度、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等各项消防制度。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本年度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执行教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修订完善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具体制订常规教育制度,加强督查。上班时间教师必须在职在岗,严格按规定执行,防止学员伤害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登记和善后处理,并与教师的考核挂钩。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认真安排好值班,门卫要尽心尽责,每天检查教室门窗。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严格控制,做好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强校舍改造、校园绿化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认真记载施工日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各班在学生离校前必须切断电源。

(9)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留,专人负责,学校财产借用出校门必须要有手续。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做好学校消防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组织老师对校园等地方的巡逻,做好防火等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全面开展消防大检查

学校每月都要对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教室的门窗、学校围墙、供电等更要定期检查,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学校消防员要按上级要求参加培训,定期年审。在学校消防中发挥主力作用。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安全工作整改情况、安全工作教育内容、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5、开展好“119消防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今年的11月9日将是全国第--个消防宣传日,学校将抓住这一契机,充分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6、总结经验

每学期都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对在这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职工,要给予表扬或者奖励,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幼儿园消防计划4为切实加强我局、办201x年度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要积极组织全园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消防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消防意识,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幼儿园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抓好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配合抓职责,促进消防工作有序开展,消防工作做到人人参与,确保万无一失。

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配备消防设施

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园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深入开展消防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治力度,把消防宣传纳入每周单位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组织单位职工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学习和消防演练活动,投入经费、配备消防设施,强化守楼护院和室内外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加大用电安全等消防措施力度。努力为我园平安、稳定、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

幼儿园消防计划5本年度我园的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重于泰山”的认识,以幼儿园安全工作为前提,以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出发点,以提高师生和父母的安全认识及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为途径,主动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做到防患于未然。现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年度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一、健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机制

1、进一步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有目的的制订和修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

2、每位教职员工都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工作是幼儿园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幼儿园保教活动正常进行的基础和保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做好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维修,对幼儿、教师的饮食卫生进行监督,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燃。

3、继续做好与各部门和每位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逐级签定工作。

进一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儿童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优良局面,为全园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4、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布置自查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各部门、各人员要认真仔细地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整改,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侵害。

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认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

5、班任教师要细心、耐心呵护每一个孩子,不要让幼儿因此而受到各种伤害。

每天要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及时了解情况,关注幼儿的身体健康情况,对于带病入园的幼儿需特别注意其饮食和用药,发现幼儿身体有异,及时联系父母带回孩子到医院就诊。

6、加强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并保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通讯工具畅通。

值班老师要做到眼亮、耳聪、脚勤、手快,若发现不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及时做好处理,并及时上报、及时与幼儿父母取得联系。值班老师在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时要认真做好交-工作,坚决杜绝无人值班的空暇。其余老师要时刻关注身边的每一位幼儿,关注身边的每一件事,不分你我,共同为园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7、“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每天值班要老师在幼儿入园、离园开门时要坚守岗位,把好门关,严禁幼儿独自出门回家,绝不漏放一个孩子。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安全认识

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认识。重视幼儿安全工作,在教师、幼儿中牢固树立安全认识,及时消除多种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我们要求各班制定全面、详细的安全教育计划。在三月份“安全教育月”中,各班开展“安全在心中”主题教育,强化教室教师的安全认识,学习防毒、防水、防火、防传染病等安全常识及自救方法。四月份,在幼儿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3.在幼儿一日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4.积累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

三、创设平安校园,促进健康成长

定期维护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认真做好安全台账记录。

2.严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身心健康的炊事员、教师、保育员。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为幼儿晒被褥等。

保健员督查保育员认真做好卫生安全消毒累计时间与记录。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伙管员做到日有检查,周有小结,月按时汇报。

6.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

保健员认真做好每日缺勤幼儿的筛查与报告。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着力点,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显著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使我省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普遍得到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收到实效,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得到有效巩固,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献增为组长,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邢善萍,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孟庆旭,省公安厅消防局局长吴志强、政委刘海为副组长的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分局宣传中心。

三、步骤安排

1、工作任务。落实公安、教育部门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选派出一批具有符合条件的消防官兵、消防文职人员、派出所民警和学校辅导员对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指导,每所学校都要设有一名指导人员,保障活动取得实效。

2、工作措施。各地推荐的选派对象,要求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熟悉《消防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基本建设标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火场逃生技能、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知识。各地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对选派对象进行培训考试,试卷由省公安厅消防局统一印制。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担任学校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人员。按照每名指导人员负责3-5所学校的标准确定具体的任务分工,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1、工作任务。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本阶段活动结束时,学校教职工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学生能背诵2句以上逃生要诀,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报警方法和火灾疏散逃生要领。

2、工作措施。活动期间,各地要重点开展好“十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寒假期间和开学初的消防宣传教育。还可以根据实际,开展主题班会、“我与消防安全”有奖征文、消防文艺演出、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

1)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寒假期间和开学初,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重点学习家庭防火常识、冬防春运消防安全知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用火用电安全常识、火场逃生要诀等。

2)实施一套假期“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包括制作家庭火灾逃生计划和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附件一、二)。开学后,各地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对师生在寒假中制定的家庭火灾逃生计划书和填写的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进行集中评比,并表彰优秀。

3)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2011年春季开学后,各地要充分利用校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装备,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确保师生参与率达到100%。

4)开设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通过点评国内、省内的校园火灾案例,交流师生在日常生活中学习消防知识和成功逃生自救的经验体会,增强师生“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

5)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对校园内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整好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学校班车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校园平安。

6)设立一间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室。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和常用消防器材,让师生们学有书本、看有示范、练有实物,全面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7)设计一期消防安全题材的黑板报。选材可以遍及消防常识、防灭火技能,可以刊登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漫画、笑话、成语故事等,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积极性。

8)开展一次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指导更多的学校成立消防志愿组织,吸收更多师生成为消防志愿者,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供消防咨询服务等形式,增强自身及周围更多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以及疏散逃生自救能力。

9)举办一届消防运动会。通过设置灭火器使用、水带连接、原地着战斗服、伤员救护、模拟扑救初期火灾等比赛项目,让师生们在增强体质的同时,熟悉防灭火技能,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

10)制定一套完整的学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将《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特别是落实学校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消防安全宣传员、消防安全小教员制度,形成学校消防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各地要将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与消防宣传“五进”示范点和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本次活动开展好的市、学校,将作为示范单位的候选对象。活动结束后,将对活动开展较好的消防大队、派出所、学校以及教职员工、学生等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上报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学校寒假也即将开始。各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结合当前冬季防火工作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迅速行动,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范文第5篇

一、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我校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预防,特别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校长许成好同志为组长,副组长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徐道平担任;成员由学校教导处、少先队、各年级负责人组成。

学校把消防安全列入了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教导处、少先队等职能处室辅助抓,职责明确、配合协调的联动格局,确保了消防安全创建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在制度上加强落实

制度是安全的保障。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本学期学校修定完善了《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值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等七项消防安全制度,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扎实有序。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

(一)是利用每天晨会和每周集会,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知识讲解和学习,带动全校师生对安全知识的重视和预防。

(二)是广泛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宣传橱窗、教室黑板报、手抄报,以及教师的政治学习、学生的班会、队活动、学科渗透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方面的知识。要求学生在校内外不玩火,不玩鞭炮,安全使用煤气;不玩电,不接触的电线,电器开关等,以防火防触电。按《消防法》的要求,教育全校师生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特别是教育学生遇到重大火灾时千万不要单独进行救援,以免使自己受伤。

(三)电教人员则每学期均组织一次观察消防安全影片活动,让学生明白火灾猛于虎的道理,同时增强学生们和自救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防火意识教育。学校多次利用政、业学习加强防火教育,特别是教职工用液化气安全。教职工家庭用火严格按程序操作,液化气罐和气灶应保持规定距离,堆放柴草的地方远离火源,不得靠近电线,液化气罐不能用热水、蜡烛等在外加热,经常检查气管是否老化、磨损漏气。购买液化气时观察钢瓶是否年审。凡吸烟教师严禁乱扔烟头,烟头须熄灭后扔进垃圾箱,不得乱丢。

四、加强消防实战演练

消防演练是对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行为的综合考察和评估。为了提高师生的消防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学校制定了详细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预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实战演练和学生逃生自救活动。学校每年都在春季和冬季各举行两次消防安全演练,聘请消防员教育学生灭火器材的使用和逃生自救方法。

五、重点部位重点预防

学生除了对一些基本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外,还对一些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督查。

(一)学生公寓。严肃“两禁”:一是暗火,加强了对住宿生用电安全的检查。送电时间内生活教师不间断巡查,严禁学生自己在宿舍内使用电器。二是明火,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玩火等。我校的学生公寓管理情况良好,从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食堂厨房。因为厨房操作间时时与油、电、液化气打交道,稍有不慎,引起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对此,学校高度重视伙房的消防工作。除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检查外,还给每个操作间按标准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微机室。加强对微机室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防火情况。这两处是事故易发地,在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了检查力度。

(四)图书馆。学校图书馆投资几十万元,为确保图书资料的消防安全,学校制定了严格的借阅、防火制度,严禁火种带入图书馆。

六、加强消防设备硬件建设

(一)是按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我校在002教学楼和003教学楼内设立安全疏散标志,增置了消防安全应急灯14个、通电安全出口标志24块。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并进行及时更换。

(二)加强了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学校不因为这些器材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了保养维护,保证了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