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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

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

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

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往年资料必须由档案室保存,当年资料由各征管组分别归集,集中到专柜保管。

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第一条本规定是我市地税系统加强税容风纪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级地税机关和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严整的税容风纪是税务干部高度的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的体现,是依法行政的组成部分,是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特征,是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的基础。

第三条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本条例的实施负有重要责任。

第二章着装

第四条税务制服

税务人员统一着装始于一九八四年,一九九四年定型,简称"九四"式税务服装。"九四"式税务服装包括男女夏装、男女春秋装、男女冬装。

第五条税务标志

税务标志主要包括帽徽、肩徽、税务胸章、税务臂章和胸牌。

帽徽:采用"国徽"图案,表示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政策法令的执行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红旗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它象征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肩徽:图案为椭圆形,图案中心是"税"字,连同外圆形成"中"字,整个图案将中国税务简化为"中税"构成。图案四周呈圆形周转状,寓意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图案又呈双手捧全的形状,意为税收工作需要社会各界支持;"税"字周围的四条竖道,表现税收为"四化"大业服务;图案两侧似钳形、夹固状,体现依法治税的严肃性;图案整体也似一盏灯笼,意为税收干部必须清正廉明;图案具有的公路环线建筑的整体感觉,象征税收与社会主义建设紧密联系。

胸章:长方形式样,金属质地,红底金字,字为"中国税务",用凸体字型。

臂章:形似盾牌,墨绿底色,周边红色,上部有"稽查"二字,下部为编序号码。臂章为稽查人员专用。

胸牌:胸牌由市局统一制发,内容包括:单位、本人近照、姓名、职务和局统一编号以及便于纳税人监督的有关内容。

第六条地税人员必须按规定着税务制服,佩戴税务标志,保持税容整齐。

(一)全体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除特殊要求外必须着税服;区、县局机关人员、一线征收人员、稽查人员必须着税服上岗,下班或离岗后一律换便服。

(二)着税服时应当戴税帽(在室内必须脱帽),戴税帽时,男帽檐前沿应与眉同高,女帽稍向后倾。

(三)着税服时必须着统一配发的衬衣,系制式领带,衣领不得翻盖于税服领,下摆扎于裤内不得外露。不得在税服外面着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参加统一着装的集体活动时,必须着黑色皮鞋;平时着装可配前不露脚趾、后不露脚跟的深色便鞋。税服应当保持清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

(五)严格按照规定佩带税务标志。肩徽缀定于肩牌外侧正中;男装胸章佩戴于左胸衣袋上方、胸章下沿与衣袋上沿取齐;女夏、春秋装胸章佩戴于左胸偏上的位置(女冬装胸章佩戴同男装);臂章佩戴于左上臂外侧。

(六)全体人员必须佩戴胸牌上岗。胸牌统一佩戴于左胸,与胸章下沿平行。

(七)税务制服和专用标志不得买卖、擅自拆改、转借或赠予非地税人员。对调离税务部门工作的要及时收回税务专用标志。

(八)季节换装的时间和着装要求由市局统一规定。

第七条税务制服及其它标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的式样、标准,由市局统一组织制作,其它单位不得自行制作。

第三章行为举止

第八条地税人员应保持仪容整洁。着税服时,男不得留长发和蓄胡须。女戴税帽时,须将披肩发遮于帽内。

第九条地税人员不得纹身、染指甲、染彩发,工作时间不得浓妆艳抹。

第十条地税人员外出时,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自觉维护地税形象。

第十一条地税人员必须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执行公务时,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途中行走时不得吸烟、吃东西或者搭肩挽臂。

第十二条地税人员在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当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第十三条地税人员不得酗酒、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

第十四条地税人员不得围观和参与非法的社会集会活动。

第四章礼节礼仪

第十五条为体现地税系统的团结友爱和相互尊重,地税人员必须有礼节。

第十六条地税人员敬礼分为举手礼和注目礼。集体着税服参加集会、重大礼仪场合、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人员自动立正,带队主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个人着税服在上述场合行举手礼。

第十七条在进入领导或者其他人员办公室前,应当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上级领导进入办公室和外单位人员来访时,应当自行起立,以示尊重。

第十八条参加重大集会活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着装,列队入场,按时到位。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税容风纪是地税人员的仪表和风貌,是地税机关作风和纪律的体现,各级地税机关必须建立健全检查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一)市局机关工作人员除参加要求着税服的重大活动外,平时着便装。

(二)夏季:男着长裤、短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女着裙式职业套装。冬(春秋)季:男着西服,扎领带;女着职业套装。

(三)春秋冬季着深色皮鞋,夏季可着深色凉鞋,要求前不露脚趾,后不露脚跟。

(四)机关人员不得染指甲,染彩发,工作时间不得浓妆艳抹。

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规范全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行为,强化监督制约,保证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实施,根据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管理权,是指单位预算编制管理、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及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及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财务管理行为的决策权。财务管理权监督的对象是各级国税局具有财产物资管理权的责任人及其管理行为。第三条财务管理权监督制约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监督的原则。其日常工作,在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实施。第四条全省各级国税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监督制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第五条预算编制管理的监督(一)各级国税局的预算编制应严格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要求编制年度预算;(二)年度预算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三)各级国税局应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并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六条资金分配的监督(一)凡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管理的各项资金,包括上级拨入预算资金和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资金均应纳入资金分配范围;(二)资金分配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资金分配制度,制定资金分配标准和办法,杜绝资金分配的随意性;(三)上级单位在分配预算资金时,应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即在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开展正常工作必不可少开支的前提下,再安排其他支;(四)上级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分配给下级单位的经费;(五)资金分配应由财务部门提出初步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监督(一)各级国税局不得乱发奖金和实物等,更不得向业务单位和下级单位乱拉资金为本单位职工搞福利;(二)各级国税局不得用各类资金炒股票、炒房地产、进行期货交易和投资入股,也不得为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三)各级国税局应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和标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重大经费支出和超预算开支实行民主决策、集体审批;(四)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额度。项目完成后,要向上级单位报送专项资金决算和使用情况报告;(五)各级国税局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预收、预付、代保管等待结算款项,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发生的往来款项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帐;基建、大宗物品购置等暂付款项,要根据核定的预算和合同,按规定的审批手续,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办理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各项暂付款不得用于个人借支,也不得借给无预算关系的单位;任何单位均不得向系统内同级单位借款,不得向没有预算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借款;(六)各级国税局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局系统其他收入管理规定》,将取得的各项收入,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纳入预算管理;(七)各级国税局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银行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当地国有或国家控股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并按照“下管一级”的财务管理体制履行报批手续,单位内部其他部门确需开设银行帐户的,需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八)各级财务部门要以按照批准的预算或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资金,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拨款的,应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办理;资金的拨付应集中财务部门办理,其他部门不得向下级单位办理资金拨款。第八条基建项目管理的监督(一)严格基建立项审批手续。各级国税局的基建项目,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规定,先审批、后立项、再建设,不得先开工后审批、边报批边施工。建设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设计方案、预算的,应按基建管理有关规定报批,不准擅自决定实施;(二)加强对基建项目的领导。有基建项目的单位要成立由局领导、财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基建项目领导小组,落实项目责任人;(三)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装璜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一律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实行工程监理制,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工程预算拨付工程款;项目竣工后,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项目的财务审计,如本单位财务力量不足,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一)各级国税局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无偿调拨、出售、报废和报损手续;(二)各级国税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完整登记入帐,资产管理与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三)固定资产的报废和报损,要由财务、监察、资产管理及技术等部门进行鉴定,按财产处置权限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四)各级国税局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位原值在五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出售要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逐步实行公开拍卖;(五)撤消或合并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造册,并将处置意见报上级单位审批。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属单位所有,按有关规定登记入帐。第十条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一)服装制作、票证印制、大宗物品采购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总局规定的采购目录内的物资,由各单位根据需求层层汇总上报总局统一实行政府采购;省局规定的采购目录内的物资,由各单位根据需求层层汇总上报省局统一实行政府采购,总局或省局规定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由市、县局组织实施;(二)有采购权的单位要成立由财务、监察、物资管理等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招标评标工作组,负责办理本单位政府采购招标评标事宜;(三)招标采购过程应规范运作,任何人不得干预招标工作,更不得搞假招标,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人串通,影响投标价格和评标结果;(四)各单位政府采购应遵循公正性、效益性、竞争性原则,并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第十一条会计核算的监督(一)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报表;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不得伪造、变造、涂改或毁损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二)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以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互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相符;(三)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违反财经法规,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应当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四)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权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各种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第三章监督制约的方法第十二条日常监督(一)实行权力分解。各级国税局的财、物管理,实行管事权与管财权分离。管财部门不得直接进行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实物管理;(二)明确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各级国税局严格按照国税系统经费会计制度规定,会计、出纳分设。出纳不得兼管内部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帐户的登记工作;(三)各级国税局的经费分配、基建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要严格按照集体讨论的决定审批执行;(四)加强财务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各级国税局要加强对本单位和下级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单位必须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控制度、稽核制度、报销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第十三条审计监督(一)充实财务审计人员。省、市国家税务局要设置专职财务审计人员,县级国家税务局要设置兼职财务审计人员,增强审计力量,加大监督力度;系统内部财务审计由各级国税局计材部门牵头,监察室参与组织实施。(二)强化内部财务审计。各级国税局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对本级及所属下级单位的经费预算、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全面审计,每年审计面不得少于40%;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必须逐项审计,必要时可延伸审计;(三)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级单位必须加强对下级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审计工作的质量;建立上下级工作联系制度和审计问题纠正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各级国税局必须在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将当年的内部审计总结逐级上报。第十四条群众监督各级国税局对群众关心的重大财务、资产管理事项实行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一)经费分配情况公开。各级国税局应将上级单位分配的经费和分配给下级的经费及其分配标准和办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各级国税局对本系统和本级机关的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重大财务支出、群众关心的热点,应向中层干部公开,必要时可向全体干部公开。基层分局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在全局公布一次;(三)审计结果公开。上级单位和审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纠正落实情况、审计决定书等应向中层干部公开,必要时可向全体干部公开;(四)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公开。本单位大宗物品的购置、服装制作、工程服务和计算机硬件购置、软件开发及服务等采购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范围、标的、评标、定标情况等;(五)基建情况公开。基建项目开工前,将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等情况在本单位公开。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进度、资金投入等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遇有特殊原因,经批准调整投资规模或预算,也要在本单位公开。项目竣工审计后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六)固定资产情况公开。各级国税局必须对本单位的办公用房(包括在用、出租、闲置)、职工住房(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住房)、车辆、办公设备占有及变动情况每年公布一次。第四章责任追究及罚则第十五条各级国税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按照本办法规定认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除对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罚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二)不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的;(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的;(四)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五)重大开支项目不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六)报废、报损固定资产不进行鉴定或出售固定资产不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的。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扣减预算经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一)预算经费未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分配的;(二)擅自改变专项经费用途的;(三)建项目不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的;(四)资金收入不归口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的;(五)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或其他收入不按规定入帐的;(六)系统内同级单位之间或越级借款的;(七)截留、挪用分配给下级单位经费的。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违反财经法规的;(二)会计人员擅自作主或者主动策划违反财经法规的;(三)涂改、伪造、变造、毁损帐表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四)阻挠检查或拒不纠正错误的。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单位违规资金,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用单位各类资金炒股票、炒房地产、进行期货交易以及投资入股的;(二)为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三)向没有预算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借款或把各类资金借给没有预算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的;(四)隐瞒收入、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的;(五)不按规定划拨资金,出现违纪行为的;(六)不按规定履行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手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第二十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财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其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对于滥用权力,包庇、隐瞒事实,对重大事项不及时上报,对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以及、收受贿赂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责任人,除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行政处分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各市国税局、省局所属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国税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政税务制度 企业 财务管理

财政税务是国家收入的其中一个项目,由于其所占比重较大,已经成为了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税务是国家依靠自身的力量强制从社会财富中获得一部分收入,是通过对国民经济活动的运行而收取部分费用,以应对公共开支,保障国家机器有序运行。财政税务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将财政税务的收取、分配、支出进行制度化的管理,从而使得财政税务的运行变得合理高效,有利于国家管理财政税务的方方面面。

财政税务不仅仅扮演着国家收入的主要部分,还承担着调控国家宏观经济状况的职能。财政税务的收支作为财政政策的主要部分,通过税收制度的政策调整,达到控制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效果。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必然会对市场参与主体造成重要的影响,而企业作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会影响到企业财务管理的运行。

一、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概述

所谓的财政税务制度,就是将财政税务的一系列发挥作用的过程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种法律约束力,从而要求被约束者无条件遵守,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与和谐。财政税务制度包括了税收征收的管理规定、课税标准以及各种与税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这一制度集中反映了纳税人与国家税收机关之间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由于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所以需要充分保障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有序性,从而避免了各种可能引发问题的情况出现。同时,财政税务的收支也是作为国家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的手段,通过对财政税务的收支调整能够对国家的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造成影响,从而成为国家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政策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具体的经济运行情况出现了很多的新模式,在新情况出现的背景下,需要不断调整我国的各种财政政策以适应我国出现的宏观经济新变化的情况。同时,国家的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会影响市场参与主体――企业的变化,在国家调整财政税务制度的过程中企业也会调整内部财务制度,以适应这些国家政策的变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作出合理的税务规划,从而达到合理降低企业纳税支出,进而降低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的目的。所以国家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也会对国家的经济状况造成影响。

二、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在考量国家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时,需要充分分析财政税务制度改革所涉及到的影响主体,然后再依据影响主体考量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容易引起的问题。财政税务制度作为一种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影响力的制度,不仅涉及到财政税务制度的规划主体政府,还会深刻影响到财政税务制度的服务主体企业。财政税务制度作为调节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手段之一,不仅会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还会对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造成严重影响。税收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成本,是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状况的。税务制度的变化,意味着相应的课税方法和课税数目会出现相应的变化,这些变化会使得企业依据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断调整企业的经济活动行为,从而使得企业能够降低税收等的经营成本,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获得更大的利润。

同时,在国家财政税务制度发生改革之后,会对市场形成一种政策导向,使得企业内部的相关制度发生变化,比如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活动作为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活动,影响着企业高层的决策行为,进而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国家财政税务制度的变革,通过层层递进的关系,从宏观经济运行,一直到微观主体的内部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的影响机制,而这种一整套政策传导机制会形成双刃剑的效果。如果政策所引起的问题不能很好的估计,将会引发系统性的经济危机,严重影响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2.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容易引起企业管理成本增加,加大企业的经营压力

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作为国家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由于存在着政策传导的机制,对于政策的影响拥有一个层层递进的关系,这就使得政策的传导存在着时滞性。这种政策传导存在的时滞性就会对企业的成本构成上涨的风险,由于国家改动了原本的财政税务制度,而企业存在着一种行为滞后,使得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由于没有对国家政策的变动做出充分的了解,从而存在着违反财政税务政策的风险,进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由国家财政税务政策改动引起的滞后性,导致了企业在从事相关经济活动时,付出了额外的经营成本,当然这种成本包括对内和对外的成本。

当然,企业成本的增长还来自企业管理成本的增长。由于国家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通过政策传导机制最终影响到企业的内部制度变化,这种变化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建设会对财政税务制度的变革做出相应的调整。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这种调整,需要依据国家财政税务制度变革的程度进行,由于财务管理活动本身的严谨性,所以在调整财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将很多的具体操作细则进行调整,同时一些财务管理的机构或者人员都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而这些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在短期内增加了企业的内部管理成本,造成了短期企业的经营成本上升,如果遇到宏观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则很容易造成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更严重的将会导致企I破产倒闭等状况出现。

3.财政税务制度改革提高了企业财务管理方面人员的培训成本

国家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过后,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机构将是国家层面的政策调整下影响最为直接的企业部门。税务活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最为重要的一项,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都会对税务活动给予重视,投入一定比例的人力和物力对企业的税务活动进行合理有序的管理,从而形成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正面的影响。而且企业的财务管理危机主要来源于税务活动的管理不规范,导致了企业内部出现了财务方面的危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导致企业需要支付额外的经营费用,并且承担着企业信誉损失的风险,无形损失也会影响企业的今后发展。

在国家财政税务制度调整之后,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需要作出及时的调整,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自然需要调整,同时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也需要重新调整。由于我国企业现今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程度有限,总体上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较低,而且存在企业管理者对财务管理的不够重视导致企业招收的财务管理人员不能符合专业需求,在后期严重影响正常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对这些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得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够适应国家财政税务政策的变化。这就要求企业需要加大投入在人员招聘或现有员工的培训上,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内部人员培训成本,同时还需要承担企业在培训之后员工跳槽的预期沉没成本。

4.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影响了企业内部人员的财务管理观念

财政税务制度对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观念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制度规定下对从事财务管理人员的日常活动的长期规范,进而形成的一种习惯性思维。在国家财政税务制度发生改变的过程中,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对这种国家层面的政策变化作出反应,而这种反应会促使企业的决策层调整原本的财务管理制度,以适应国家层面的政策调整,达到基层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与国家财政税务制度相适应的目的,以减小由于这两种制度冲突而带来的企业的成本增加。

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变化之后,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来适应这种制度的变化,已达到所需达到的政策指导效果。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交替的过程中,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难免会存在思维转换的困难,从而严重影响了财务管理人员正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制度调整的过程中需要设立一个缓冲期,以让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人员能够有一个时间段的缓冲,适应这些政策的变化。

三、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下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能力的措施

1.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要充分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首要任务。企业在涉及财务管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动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带来的冲击。这就要求企业决策机构在审议财务管理制度规划时,需要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具有政策弹性,能够依据现实经济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以充分适应现实经济状况的变化,使企业的政策成本降到最低。企业要想制定具有政策弹性的制度,需要企业决策者具有能够掌握宏观经济运行规律的能力,通过这种了解现实经济发展状况的能力,及时对国家政策的调整做出有效的政策预期,从而能够降低政策滞后性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影响。

现实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虽然呈现出不可预测的性质,但其基本的运行机制是存在的,也就是存在着宏观经济情况的基本运行规律,只要能够认识到这种规律性的存在,就能够存在着对国家政策总体方向的判断,从而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层面及时的做出调整。同时,完整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还需要有管理财务风险的能力,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在财务风险产生的源头和运行环节进行层层把关,及早发现风险因子,及时有效的处理风险,降低企业的不必要损失。尤其是在这种国家政策变革的时期内,由于企业内部需要调整相关政策,导致出现风险的机率上升,企业内部需要充分做好危机应对的准备,以防危机出现。

2.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养

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在财务方面的职业训练,在理顺财务管理范围和部门关系之后,财务管理技能的提高也是重要的方面。在之前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成本分析时,提到了企业总体上不能够足够重视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从而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的提高。而专业化水平的财务管理人员是增强企业实力的重要方面,所以企业需要充分重视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素养,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影响力,才能在观念上和行动上做出相应的调整。企业可以建立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机制,通过定期定点的技能培训,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能力。同时,调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相当重要,只有在企业员工感觉自己受到重视的情况下,企业员工才会从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努力完成好自身的工作。而财务管理工作由于其本身的重要性,对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严谨性要求较高,只有员工能够保持好自身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完成。

3.建立企业内部完整的财务管理机构,增强对财务管理的掌控力

企业要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在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之后,还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执行机构来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高效有执行力的财务管理机构能够很好的促进企业内部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企业在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之后,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执行机构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良好的执行环境,而@种管理机构的存在能够从财务管理的方面统筹协调整个企业的运行,确保企业内部有效有序的运转。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能够统一将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的制度落实到地,也能扮演财务信息转运的角色,将各种财务信息提供给各个部门决策使用,可以充分提高财务信息的价值,也能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系统性进行,有效防止企业的财务风险。

4.更新企业内部员工的观念,从而适应改革变化

在国家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之下,要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首先需要在管理观念上就给予财务管理足够的重视,这样才能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充分的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及作用。企业要在日常管理中重视财务管理,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以机制的约束力对常规的财务活动规范秩序,同时能够规避不必要的财务开支。在财务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合理进行财务开支,要建立费用开支的审查机制,对于各项费用开支进行合理的评估。同时,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观念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国家财政税务制度的变化,及时进行更新,从而能够适应制度变化,使得制度变化不会影响企业内部正常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进行。

参考文献:

[1]王晓昀.试析营改增税务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3:124+175.

[2]聂亦慧,郭世超.营改增税务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05:133-134.

[3]王红敏.浅谈“营改增”税务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J].财政监督,2014,26:71-72.

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税务风险;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一、前言

企业内部控制这一概念在我国的提出源于上世纪末,是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保障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体系,保证企业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它主要包括了企业内部环境控制,企业活动控制,信息控制,企业监督和风险控制。而对于税务风险的管理则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表现,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来自于不良的纳税行为和经营过程中对于税负的把握不精确,税务风险表现形式为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的损害。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税务风险的发生不仅会给企业的盈利和声誉带来损害,也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做好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二、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1.企业经营和管理不规范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风险意识淡薄,对于管理规范的重视程度不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甚至是有形无实,尤其体现在作为代表公司股东的控制主体(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也就形同虚设,以致这一重要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再加上对于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理解不到位,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很容易在经营中出现不合法的行为,进而产生风险。

2.不当的税负筹划行为

税负筹划又被称为合理避税,是当今企业税务行为中十分常见的现象,合理合法的税负筹划能够缩减企业的税务负担,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也有利于市场机制的发挥,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税收规定较繁琐,政策变化更新速度快,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无法很准确的把握各项当期规定,造成信息滞后的风险;或由于主观和客观因素限制,使得偷税漏税行为十分普遍,加大了税务风险发生的几率。

3.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没有达到要求

在涉及税务的工作中,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很高,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还要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和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也要合格。但是在实践中,行业内的工作人员素质能够完全达到标准的人才很少,道德观、价值观和控制意识要求也不是十分严格,使得很多人为性的风险隐患发生。

4.税务机关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态度

税务机关作为税收风险的另一方,对此态度并不完全一致。有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主动向企业解释税收制度(政策)变动,提醒企业注意和防范企业税收风险的风险点,为企业防范税收风险出谋划策,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化解税收风险;有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则对此不闻不问,认为防范税收风险是企业的事情,税务机关的职责是税收执法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主动帮助企业寻找税收风险点是不务正业。

三、如何在内部控制制度下做好税务风险管理

1.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要提高企业自身抵御税务风险的能力,就要不断健全企业内部关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措施,对税务管理的行为规范化。在此基础上,经过董事会对企业的战略规划以及经营计划纳入税务风险管理体制内,并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专业性很强,为了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可以加强税务部门与相关税务顾问之间的合作,预计税收风险及时恰当地对企业重大税务问题以及税务风险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与此同时,提高企业抵抗税务风险的能力,需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力,不断完善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优化管理行为,从而对企业的税务管理起到引导作用。另外企业税务风险在不同的企业生命周期,随着企业经营目标的变化和财务状况的变化,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要形成“相机抉择”这种主动管理税收风险行为,及时有效性地对税收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2.加强信息沟通的有效性

企业在加强税务信息管理时,就要充分考虑企业内部信息流转的途径以及方式,在对其进行管理时提高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进而采取更为直接有效的措施。为了完善企业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在相关制度制定的最初阶段,就应该构建完善的基础税务信息流转管理系统。通过及时更新这个系统,就可以有效快速地了解税务信息的变化和发展,进而掌握税务政策相关的动态和发展,从而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3.引入风险评估体系,注重风险防范

采用先进的评估技术。首先要在具体的税务缴纳过程中建立基本准则,采用共同的标准比较计量指标和结果,通过丰富的比较数据来对风险进行排比;其次要通过概率模型的构建来对风险产生进行假设,并对其中可能产生的隐患进行充足的分析;最后,在实际的评估过程中,可以结合数量和性质的确定来进行操作。另外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时,要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企业目标,寻找本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关键点。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和研究,加强重要业务流程细节的涉税控制也很重要。

4.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素质

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而专业性极高的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风险管理的质量,如:比如企业本身经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涉及到一些混合销售或销售时点的问题如不能很好的区分,这些知识是业务处理人员的盲点的话,会计人员的处理有时存在滞后性,就会出现税务错误。因此,从企业和个人来讲,对于员工素质的强化十分重要,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和纳税观念;改善税务内控监督和反馈机制。首先是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扎实,能够高效的完成日常工作,其次要具备应对突发风险和隐患的能力,能够运用创新思维解决和处理问题,最后要有对工作负责任的态度,做好细节工作,将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引起税务风险的因素是多样化的,无论是企业的管理制度还是具体的管理行文,一旦出现细小的偏差,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而且企业这种风险不是某个时候才会出现,这种管理和控制是贯穿企业的整个存续期间的,因此要贯彻“全程管理控制”理念,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真正做好税务的风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实现更高价值,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基于企业内部控制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需要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周梅华,袁良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与启示[A].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煤炭经济管理新论(第9辑)――第十届中国煤炭经济管理论坛暨2009年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C].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2009:6.

[2]张先治.企业内部控制理念转变与规范协调研究――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解读[A].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首届内部控制专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