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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1篇

一、税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系统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队,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逐步提高,税收执法环境明显好转。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成绩后面存在的问题。从近年来税务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看,税务系统的不正之风,或者说是不廉政行为主要集中在税收行政执法权的行使上。作为经济执法部门,基层税务干部税收执法权力较大,再加上社会上不良风气千方百计地拉拢腐蚀,很容易产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甚至执法犯法、违法犯罪。税收行政执法权之所以出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执法的随意性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执法人员认为:现行体制和规定使得依法行政程序复杂、效率低、力度小,依法行政是自讨苦吃,是自己给自己“上套”。他们往往片面强调执法的权力,认为要执法就得有权,只看到权力会给执法带来“方便”,而没有看到权力本身具有的义务和责任。面对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他们越来越有一种失落感而非压力感,因而过多的是抱怨税务部门的权力越来越小,执法缺乏刚性,“管”起纳税人来不得力。甚至有人认为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就征不上税,不如连蒙带吓,这样,不但自己能说了算,而且还省事、方便。因而出现了下列现象:

(一)、处罚案件定性不准。很多本应按偷税案件来定性处理的,却按未按期申报或少缴税款来定性处理;本应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却按偷税案件来补税罚款。其结果是规避法律的追究,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助长了纳税人偷逃税心理。

(二)、执法不到位。如对纳税人欠税、偷税及其他违法行为处理时,不加收滞纳金。有相当一部分执法人员,甚至一些领导认为:能把税补缴就不错了,再加收滞纳金企业不愿意,征收难度大,计算起来还麻烦。另外,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只是象征性地罚一点,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依然严重。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同时送达;送达回执上没有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有的连送达回执都没有;相关法律文书不全或不符法律规定,文书之间的时间顺序颠倒,出现了执行在前告知在后,或未执行法定期间,或适用法律文书错误;有相当一部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缺乏有效证据,有的调查取证程序违法,出现了先定性后取证,或先处罚后下达处罚决定书的现象,还有的未下达处罚决定书,只开罚款收据,有的证据提取单上的取证人只有一人签字,等等。

(四)、以罚代刑较严重。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存在着税务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罚款放人,受案而不立案的情况,给税务行政执法造成很大被动。因而有些税务机关存在着案件移送不如不送的思想,在办案过程中将案件定性减轻,将该移送的案件定性为不移送案件,只作补税、罚款处理。其二是受经济利益趋动,很多地方对收取的罚款都有各种形式的提成或返还,如果把案件移送出去无疑是断了“财路”,因而就自行罚款不予移交。

(五)、惧怕追究责任,拿税法做交易。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对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都有一种惧怕心理:一怕败诉;二怕过错追究;三怕影响税务机关形象。因此,在对税务行政案件进行处罚时,往往采用各种办法“抹平、私了、变通”,甚至不惜牺牲国家利益。有的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为了避免与纳税人发生争议,在对税务违章案件进行处罚之前,往往与纳税人先行沟通,双方讨价还价,商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意见,再重新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使执法人员有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给关系税、人情税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会对纳税人产生不良影响,对依法行政产生疑虑,从而影响税收法治环境的改善。

二、加强税收行政执法监督和过程监控

(一)、解决执法中的随意性问题很复杂,只用苦口婆心的教育不行,只责任追究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这是因为,公共权力和个人私欲的结合以及对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这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从国际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以及我国税收管理的实践看,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必须从机制上分解、上收、制约税收行政执法权,强化对税收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防止权力滥用。根据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施监督应当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权力机关、政府法制机构、审计机关的监督等各种外部监督,而且还要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对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更具重要意义。通过监督,既可以直接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或者责令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行政违法、不当行为;又可以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直接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依法实施行政制裁。

(二)、加强对税收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是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滋生腐败的重要措施。它有其突出的特点:

一是广泛性。不是对哪类人员、哪项工作的监督,而是对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监督,对每个税收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进行严格界定,确保每一项税收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完善内部运作机制,杜绝管理真空,解决职责不清、责任淡化的问题。

二是复杂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对每一项具体工作的执行都存在着发生错误的可能性。这种错误,或因计划、措施制定过程中对情况了解不全面,而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某些缺陷;或因领导者个人的原因出现违反法纪行为。监督的复杂性就在于能不能及时发现不论是制定计划的原因或领导者个人的原因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因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或弥补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三是长期性。不是权宜之计、短期行为,而是贯穿于提高人员素质、改进征管手段、优化税收法制环境全过程之中。注重与经常性相结合。因为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不断的,问题的发生是经常的,所以监督也是经常的,不能处理完一个问题后就“一劳永逸”。经常性的监督,能及时地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至于因问题蔓延而造成重大损失。

(三)、加强对税收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必须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平等监督的原则。就是在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上人人平等。不论是领导者还是被领导者,不论是专门的监督机构还是一般的群众,在进行监督的权利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上人人平等。要做到领导对群众的监督与群众对领导的监督相结合。各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是领导组织制定的,对它的目的、意义,领导最清楚。但执行计划,则是在基层组织进行的,执行得怎么样,群众了解最深刻。因此监督必须把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调动领导和群众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构成总体监督的局面;才能沟通从上到下信息输出和从下到上信息反馈的渠道,达到信息的双向交流,实现信息的相互补充、相互印证。

二是层级监督的原则。就是每一个下级层次都对上一个层次负责。各个层次所管辖的业务性质基本相同,只是管辖的地区和范围随层次的降低而缩小。但层次监督检查不是绝对的,也可以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其监督职能,应采取相应的监督形式,主要有:行政复议、报告、检查、审查、调查等。

三是公开监督的原则。监督检查要公开,不要神秘化,更不能背着群众搞秘密监督。尤其是对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要及时公开检查内容。

三、税收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关口前移,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目前,各级税务机关都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税收行政执法权的职能部门纪检监察督办部门,要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必须更新观念、改进方法、强化责任。一是拓展职责范围,全面整体筹划。以前,纪检监察部门对税收行政执法权的监督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多是就某个方面、某项工作去抓,往往是有举报才去查,出了问题才追究。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扩展视野,把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各个方面的税收行政执法活动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纳入监督的职责范围,统一谋划,全面部署,做到税收行政执法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同时,选调一些精通税收业务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战线,使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要熟悉本职业务,而且还要懂得相关的税收业务知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善于发现和解决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深化廉政教育,努力贴近实际。改变目前廉政教育一个标准、一个要求,不切实际、笼而统之的状况,使教育深入到执法各环节、各岗位。在抓好理想信念、政策纪律、法律法规等共性教育的同时,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开展不同内容、不同方式的教育,使每项教育都能有的放矢,触及思想。如可以结合稽查干部的业务培训,运用一些典型案件,教育大家,要立场坚定,顶住各方面的说情风;抵御诱惑,不接受企业的宴请和礼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补税罚款;警钟长鸣,不能心存侥幸触犯法律。三是抓住主要矛盾,集中重点突破。通过对重大案件的查处、重点部位的监督,带动整个监督向纵深发展。在这方面,除了对征收、管理重点部位进行监督外,要突出抓好对征管、稽查各环节的监督。虽然稽查内部也建立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但从实践来看,检查环节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此要加强执法监察。通过对检查处理后处罚不到位、补税不入库等现象,查是否有人打招呼、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对从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追究每一名责任人员的责任。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2篇

从今年省、市和丰南区纪委下发的行风评议方案看,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往年相比具有以下新特点:一是取消免评奖励措施。按照省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从今年起开始取消两年免评的奖励办法,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将全部纳入参评行列,竞争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参评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参评单位不光包括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单位、金融服务部门和重点投资项目审批部门,更是将参评单位的下属二级单位作为重点窗口单位,分别以执法类、综合管理类和社会服务类进行单独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单位总分。评议的范围是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单位均纳入评议范围,给今年的民主评议带来了新的考验。三是评议内容更加丰富。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改变了往年的单一评议方式,而是将当前开展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效率年”活动的开展、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地税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务公开等项工作紧密结合,使参评的内容更加丰富,涉及的面更广。

二、当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自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以来,各级广泛动员、严密组织,从组织领导、评议内容、活动形式、工作纪律、结果运用等方面都建立了规范的运作制度,有力地保证了民主评议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民主评议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新问题,影响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质量和在群众中的形象。

一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思想认识不上位的问题。在部分人员中存在着民主评议活动评的是单位,压力主要集中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触及利益最直接的是单位“一把手”,板子只打在领导班子身上甚至只打在“一把手”身上,与己无关紧要。思想上认识不高,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对民主评议活动产生“厌评”情绪和“自满”倾向。

二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重评时轻平时问题。在个别单位和人员中存在着轻视平时制度落实和作风培养,日常考核内容不落实,或落实不规范、不系统、不彻底,没有形成有效的量化管理。只注重每年年底前的问卷测评和考核,造成一些单位在测评和考核前临时搞突击补报日常考核资料和补填日常考核内容,产生临时应付评议活动的现象,更有极个别单位在年底测评时通过各种手段甚至是拉票的方式来达到预期目的,影响了评议的权威和真实性。

三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重评议轻整改问题。在民主评议中个别单位只注重在年底前的测评问卷、质询代表的打分和本单位在参评组的排位,而对测评问卷和质询代表提出的问题不能引起足够重视,更不能认真组织加以整改;或者是整改不认真、不彻底敷衍了事,形成评议年年评、问题年年有的现象,没有达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预期目的。

四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重税收轻评议的问题。部分人员甚至个别基层负责人混淆了税收与民主评议的关系,认为税收任务是硬指标,民主评议是软指标。税收任务摸得着、看得见,容易出成绩,任务完成了就可以代表其他工作都完成了。而民主评议就是补补软件,评议打打勾,满足于“随大流”、“过得去”,用税收任务的完成掩盖其他工作的开展。

五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素质与要求不相适用的问题。个别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业务素质与民主行风评议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部分人员岗位再学习的热情不高,知识更新不快,直接导致了业务不精、素质低下,靠吃老本过日子或是安于现状,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发展步伐的要求。甚至还存在着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冷、横、硬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等极个别现象,严重影响了税务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全面着手,扎实推进民主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创新思想观念,构建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以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揽,将科学发展观教育贯彻到思想教育的始终,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以先进理论武装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开展宗旨观、政绩观和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人民谨慎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大力开展民主观、法制观教育,牢固树立行政必须依法、用权必须监督的理念,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开展以讲社会公德、讲职业道德、讲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三德”教育,不断提高系统全员的道德素质,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增强提高效率、优化环境的责任感。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实现系统上下层层签订行风建设责任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对行风评议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专责,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分担行风建设的责任领导机制,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创新行建机制,摆正民主评议工作位置。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不是中心工作,但其影响中心工作的开展。因此,要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组织收入及其它各项重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做到抓收入与抓纠风“两手都要硬”。将民主评议行风考核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与公务员年底考核相结合;将行风评议结果与干部使用相挂钩,推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解决重税收轻行评的思想。同时,积极探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日常考核、问卷测评、投诉考核以及明察暗访、召开恳谈会、听证会和质询会有机结合起来,对代表和测评问卷中提出的问题,向问题单位下发责令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要求被评议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注重对日常考核及基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被评议单位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指出,达到不断完善不断教育改进的目的。充分发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作用,解决行风评议中重评时轻平时、重评议轻整改的问题。

三是创新服务理念,努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和地税信息公开工作,改革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法,按照省局纳税服务办法的要求,正确处理优质服务与规范执法的关系,以服务纳税人为根本,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健全集纳税申报、信息咨询、政策、业务辅导、工作交流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热点公示制、领导接访制、意见反馈制,全面落实“五制”和“五零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环境;推行“一窗式”服务、全程服务、延时服务等办税窗口纳税服务制度;全面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简化办税程序,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简并征期、简易申报和“税银联网、委托代缴”纳税方式,全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人性化服务措施。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3篇

迈入新世纪,如何带好队、收好税,促进地税事业全面发展是地税系统目前面临的新课题。近年来,我们结合本系统税收工作实际,在局内外全面推行了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职能作用,积极方便纳税人,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好评,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工作,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形象,连续十一年超额完成了两大收入任务,先后被省、市、区表彰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文明单位”、“全省地税系统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名党员、干部被省、市、区表彰为“优秀”、“优秀共产党员”、“十佳税务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征管能手”、“优秀税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个基层单位受到省、市、区的表彰奖励。

一、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的先进性,促进地税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局自组建以来始终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领导部署、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并结合实际确定出了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对内方面:对行政管理权和权力集中点进行集体监督,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公开党组织发展的重大决策、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二是公开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精神文明创建实施计划;三是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情况;四是公开党组织选举、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五是公开财务情况,定期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的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建维修费以及领导离任审计结果和涉及群众利益分配等事项。六是廉政建设,主要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制度执行等情况。七是通报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热点、焦点问题。

(二)对外方面:重点公布纳税人关心的敏感问题,与纳税人权益相关等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公开税务人员岗位职责,便于纳税人监督;二是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开,告知纳税人应履行哪些义务,享有哪些权利;三是税收政策法规公开,重点公布重大政策变动以及纳税人关注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办税程序公开,告知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的具体程序;五是服务标准公开,公开税务人员服务规范,时间要求,服务标准;六是违章处罚公开,公开违反各种税收法规,应处罚标准及依据;七是廉政工作纪律公开,重点是税务人员关于廉洁办税,廉洁从税有关规定;八是责任追究制度公开,重点公布税务人员有关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行政处罚制度。

====年我局提出在全系统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年全面铺开。在对内公开方面我们抓实求效,虚功实做,对外公开方面我们坚持党务、政务公开与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等有机结合,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对内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们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出职工大会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等==项制度,规范了公开项目和内容,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监督作用,使党务、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成为广大职工监督行政领导以及参政议政的主渠道,大家有了说心里话、提建议的地方,避免“暗箱”操作,解决了想公开则公开,不想公开则不公开;敢不敢公开,真公开与假公开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坚持开好职工大会。区局每年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在会上,一把手做党务、政务工作报告,全体职工审议。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建言献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职工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落实。三是建起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局、所普遍建起党务、政务公开栏,随时公开群众关注的问题。公开栏分为财产管理、干部管理、经费管理、廉政建设、基层建设、民主建设、议案落实、奖惩通报、工作要点及其他==大项,分为==小项全方位公开,恳请职工随时监督。对重点部位按月公开,对重点事项随时公开,对重点环节按季公开,====年我们将职工工资普调情况及时公开,=名税干发现本人工资调整下正确,经研究政策,每人少调==多元,我们及时予以纠正。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群众关注的问题,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理顺了职工情绪,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团结拼搏,上下一条心,全局挤成一股劲,全心全力投入税收工作中去,有的税干收税受伤不下火线,有的身兼数职,从不叫苦受累,有的主动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全局掀起一次次抓组织收入热潮。====年在全局骨干税源短缺的情况下,全局税干克服税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抓住组织收入不放松,全局共组织地方收入====万元,占年度计划的===.==%,超收==万元,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实行重大问题提交职工大会讨论制。凡区局出台的各项政策,要抓的重点工作,区局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后提交职工大会讨论,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热情高涨,职工主人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如====年区局提出人事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过广大职工讨论,提出总体方案可行,但应搞好征管基础建设,合理设置征管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区局根据提出的建设,及时予以补充,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人事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

对外公开方面:一是坚持办税“八公开”,向纳税人亮“底牌”。结合我区实际,推出办税服务“八公开”,凡是与纳税人权益相关的内容一律公开;凡是应该接受纳税人监督的问题一律公开;凡是纳税人最关心的敏感问题一律公开。如在个体税收管理中,我们通过业户自报、典型调查、民主评议、集体核定、审查批准、公开定额等六个程序进行确定,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个体税负公开栏,公开定额,接受个体业户和社会的监督,使纳税人交上了明白税、公平税、放心税,较好地解决了定税不准,税负不公而引发的征纳矛盾。二是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我们从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到违章处罚等各征管环节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并不断改变完善征管手段,将计算机应用于征收管理、税收稽查等税收征管各领域,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从根本上铲除了以税谋私的温床。如我局《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稽查部门必须按照年初规定审批的选案计划,实施税务稽查,并严格规定处罚标准,规范了稽查执法行为,极大地促进了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近年来,已查处各类案件===多件,查处税款===多万元,未发生一起税务行政复议及税务诉讼案件。三是优化税收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我们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创青年文明号等活动,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普遍推行了限时服务承诺制度,在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等方面严格限时服务,公开承诺=分钟内开具一张税票;=分钟内完成开具发票及税款征收等,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快捷、准确的优质服务,拉近了与纳税人的距离。我们还在全局实行“五个一样”文明服务,即: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认真、大事小事一样处理、优惠处罚一样公正、税款多少一样对待,增强了税干的服务意识,受到社会各界与广大纳税人的普遍赞誉。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将监督机制引入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了监督台、意见箱,各所设立举报箱,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从人大、政协等部门及纳税人中聘请廉政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名,定期召开座谈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们还印发了《税务人员廉政监督卡》====多份,恳请纳税人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帮助纠歪风、正税风,不断促进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税务机关的工作动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我们经过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投资开设了信息网站。通过网站,您可以了解到我局的机构设置、税收征管等概况,同时可以了解到国家已公布的税收法律、法规。与此同时,通过网站还可以了解到近期税收工作、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税负评定、电子报税、税务案件举报办法等信息。

二、抓规范,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的机制。

一是完善组织制度,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我们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征管单位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落实。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初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全面参与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规范运作,健全规章制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需要一整套具有可行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制度作保障。几年来,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党务、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措施,为党务、政务公开的推行提供了依据。并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实行党务、政务公开部门的组织领导、公开事项的公开率、公开内容的合格率、公开形式的规范化、监督保障措施和公开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等等。

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网络。成立了专门机构抓督查。专门从人教、计财、办公室、征管、税政等科室抽调人员组建了督察室,负责对全区地税系统党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并邀请廉政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赋予他们调查、巡视、督查、表决四项权力,对全区地税系统各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同时我们积极发动群众进行监督。所有党务、政务公开的单位都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抓结合,提高党务、政务公开的效果。

一是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事、管人。

二是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基建工程等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综合效应。比如,我局在修建机关大门时,将建设工程的有关事项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实行公开招投标,在建设过程中实行“阳光工程”,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这种将建设工程与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的做法,不仅节约了基建费用,提高了工程质量,还在以后与承建方发生经济纠纷时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三是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相结合,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四、苦尽甘来,党务、政务公开结硕果

在几年的党务、政务公开中,我们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实现了两个文明双丰收,税收任务连年超收,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累累,实现税收收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满堂红”,具体表现在:

(一)税收收入大幅增长。税收任务由====年组建时====元增加到====年的====元,连续十一年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累计入库税款=.=亿元,为全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二)税收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加强征管,规范执法,公平了税负,净化了税收环境,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防止了人情税、关系税现象发生,全局依法治税再上了一个新台阶,连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几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一起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三)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培养了广大职工集体主义精神,增强了广大税干主人翁责任感,全局税干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忘我工作,讲实干,比贡献,迸发出前所未有的为国聚财热情,有的主动加班加点,不计分文报酬;有的身兼数职,从不叫苦叫累。

(四)优化了税收环境。我们采取纳税人看得见、看得懂、摸得着的公开方式,受到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好评。用纳税人的话说,党务、政务公开使地税工作暴露在阳光之下,每个职工、纳税人都是监督者,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变一人说了算为集体一起定,使纳税人缴税心里踏实。纳税人的依法纳税自觉性明显提高,申报率提高到==%以上,申报准确率提高到==%以上,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企业欠税幅度大大下降。一位纳税人如是说:“地税部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怎么办?如何办?结果怎样?我们纳税人心里透亮,纳税积极性自然高了。”

(五)反腐倡廉见实效。将全系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布,推进了廉政建设,筑起了反腐倡廉的防线,打破了“暗箱”操作。党务、政务公开以来,全系统招待费、会议费压缩=万元,车辆维修、燃料费压缩=万元。几年来,全局共拒吃请===人(次),拒收礼品礼金==人(次),折合人民币==万元,用实际行动铸造出“公生明,廉生威”的群体形象,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单位,形成了廉政建设小气候。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4篇

权力是特定主体凭借其所能控制和支配、同时又是对方必需的某些公共资源和价值,而单方面确认和改变法律关系、控制和支配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能量和能力。根据这一权力定义,我们把税收权力概括为它是国家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用于征收税款、管理税务事务的权力。主要有征税权、税法解释权、委托权、税收保全权、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权、税收检查权、税款追征权等。税法作为一种义务性规范,是以政治权力作后盾,规定纳税人为核心构成的,不允许任何税务机关或纳税人随意改变或违反法定的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严格履行税法规定的权力与义务,进行税收的征收、管理、稽查、处罚,实行“税收遵从”原则,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税收权力的运行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法律上的权力转化为实际生活中权力运用的过程,是体现权力价值及社会效益的重要内容。由于权力的运行具有扩张性、腐蚀性两个重要特点,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诱发各种腐败现象,其根本的原因一是有权力所有者与权力使用者的分离;二是人性和人格的弱点所决定的。孟德斯鸠对此有经典的论述,“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在税收权力运行中,通常表现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的供应管理、对税款延期缴纳的审批、税务稽查、税务违法处罚和对“双定户”的定额核定6个环节,容易产生权力变异。目前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在税收权力的运行中已经出现了不少问题,如有的擅自变通国家税收政策,越权减免税;有的随意批准缓税、欠税;有的实行“包税”、征收“过税”甚至有的搞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大肆收受纳税人钱财,原河北省国税局长李真就是典型代表。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污染了社会经济环境,影响了税务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而建立税收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缩小权力恣意行使的空间,减少税收行政权滥用就显得尤为必要。

审计是国家设立的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审计监督活动。审计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活动,是构成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中处于较高层次,是国家监督机制构架中的重要一环。它通过对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等专业监督部门的再监督,克服各专业经济监督一方面不够独立、不够超脱,而另一方面又互相掣肘的负面影响,促使这些部门合理地运用自身的监督权力,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经济监督网络。党的十六大报告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审计机关更重要的职责,突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调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作用”,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今年年初国务院领导在审计署视察时再次强调了审计监督的重要性,指出审计是政府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卫士,是领导决策和民众的眼睛,审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明确了审计监督在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中的重要地位。从而使审计机关通过加强审计监督,完善税收权力制约机制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挥审计监督对完善税收权力制约机制的作用

税收权力制约机制有两个内容,从纵向来说,是指税务系统内部上下级,依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税务机关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机关实施税法的监督,以保障税法的正确贯彻实施,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从横向来说,是指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和完善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督查制等内部监控制度。在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中,法律监督分为两类,即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所谓国家监督,是指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实现国家机关之间相对独立、互相制衡的现代治国理念。所谓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各政党、各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各种涉税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审计监督隶属于行政机关监督,同时它又对国家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起重大作用,因此审计监督对完善税收权力制约机制具有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个方面。

一、审计机关充分利用国家审计处理处罚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为完善税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发挥直接作用,实现以权力制约和监督权力。根据《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等。审计机关有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权;审计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强制措施权等。加强对经济领域的审计监督,既是对被审计单位(纳税人)有无偷税、漏税、欠税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也是对税收征管机关有无漏征、少征、不征税金等违法行为的监督。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作出评价,提出被审计单位应自行纠正的事项和改进建议,出具审计意见书;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欠缴应纳的税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以及税务机关的涉税罚没收入,不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上缴国库等违反税法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上缴的财政收入;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用经济制裁手段“制约和监督”被审计单位因利益驱动而的行为,促使税务部门加强对税务登记、账簿、凭证和纳税申报的管理,完善税款征收和税务检查等内部控制制度。

二、审计机关积极利用审计建议、移送处理等手段,通过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调动各方面监督力量,促进国家监督体系整体合力的充分发挥,将执掌权力的人置于有效制约与监督的权力运行体系之中。

首先,加强国家机关的监督。一是积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行使监督检查权服务,促进税收法制建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手段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根据《审计法》规定,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受本级政府的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报告等形式,把本级政府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财政预算编制等事项置于权力机关监督之下。二是加强行政监督,促进依法征税。行政监督是由行政系统内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各个工作部门之间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方面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与宏观经济管理有关的重要问题和重大的税收违法违纪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专题报告。从而提升行政监督层次,加大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对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三是加强司法监督,严惩犯罪分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审计署、公安部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对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5篇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全面落实

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任务。我市国税纪检监察部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层层签定责任书110余份,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落实了《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与任务分解》,并进行了检查通报。市局党组领导经常过问反腐倡廉工作,听取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为出发点,实施“两权”监督,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工作,接受了局工作组的重点检查。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对执行税收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征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克服和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畅通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使全市国税部门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一致。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今年,按照局和市委的部署,市局开展了以“八破八立”、“五个带头、五个争做”为主题,以“五个一”教育活动为实践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了《文秘杂烩网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安排意见》,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查摆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调查摸底、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议,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系统内外对国税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37条,并以谈心反馈的形式,使查摆到的问题,真正使领导干部引起重视,及时整改。围绕建立学习型机关,市局大力倡导修身养性,以德养廉,开展了读书活动。引导干部职工重点读好四本书(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廉洁从政、税收业务)。各单位相继开办了职工读书阅览室,购买各类图书供学习参考之用。全市国税系统人均记笔记5000余字,写学习心得2篇,参加当地纪委组织的作风建设知识测试,取得人均85分的较好成绩。在税收业务学习上做到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测,按季抽考,树立了一批市级“税源管理能手”,形成了立足本职,廉洁务实、争比赶学的良好风尚,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三、加强行风建设,治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自律,清廉从政,关系到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市局学习贯彻《监督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先后开展了市、县(区)局的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把《办法》发放到每个科室和领导干部手中,进行学习和对照检查。有重点和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了《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法规制度》、《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监督工作程序固化表》,增强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自觉性,提高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主要领导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的规定。市局落实《监督办法》,协调业务部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和四条高压线,认真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的规定,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做到了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了“一把手”末尾发言制度。先后派员参加县(区)局国税部门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各单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市局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对5名干部开展了离任审计,对4名新任职的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在2月

份开展了全市国税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政测评工作,广大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满意度较高,考核结果均为“好”。按照局关于申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及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的规定,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写了登记表,经公示、人事部门审核,党组书记、局长签字后,存入了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一步完善了个人廉政档案。市局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成立了贯彻《规定》领导工作小组,专题学习,将《规定》印发到每个职工手中,发放了自查申报表,严格时限,严明纪律,把握政策,做到自查与举报相结合。没有发现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规定》所涉及的违纪问题。同时,把对领导干部监督延

伸到八小时之外,对领导干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开展了暗访督查。西峰区局向干部发送节日廉政短信100条。市局邀请市检察院的领导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了渎职侵权犯罪讲座,组织职工学习局下发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观看警示片电教片,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加强思想教育,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为了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出成果,市局把学习贯彻总局今年印发的《全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大纲(试行)》,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方案,制定下发了《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健全教育机制,丰富教育内容,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贯穿于税收的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做到有培训必有廉政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市局积极运用(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会议、党小组会和上党课)、知识竞赛、报告会、专题研讨、示范教育、多媒体等形式,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点抓好了以“八个作风”为内容的作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法纪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推广和运用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把握理念倡廉、活动悟廉、基地导廉、典型引廉、读书思廉、家庭助廉的“六廉”思路,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做到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氛围。在日常工作中,设置计算机廉政屏,与纳税企业签订廉政公约,与干部家属签订廉政监督责任书,丰富机关文化长廊内容,开辟廉政专栏,开办廉政论坛。今年,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手举办了全市第四届宣传部长论坛暨“建设和谐文化 引领文秘杂烩网发展”理论研讨会,通过演讲,展现了文秘杂烩网国税人清政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继续坚持四有、五上、五进等活动,举办“庆国庆、迎奥运”职工运动会,参与了市委组织的广场文化周活动的演出,活跃了职工的文体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在继去年开展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目前正着手建立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深入,纪检宣传教育工作达到了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

六、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进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市局建立上下交流通报制度, 把惩防体系的六个机制纳入制度话建设,形成齐抓共管、源头治理的工作局面。

一是完善落实制度。市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深化征管改革,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健全岗责体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了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评议权。深化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网络版财务软件,落实了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完善基建项目审批管理。对环县、庆城、合水三个县局2006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挥《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和税务执法监察系统的监督预警作用,按季度对从ctais中发现的监察疑点进行了调查取证,提出监察建设。

二是推进源头治腐力度。以推行政务公开为重点,市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对外推行办税“八公开”。分级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的内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都要求按规定进行公开。先后制定了《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工作规程》、《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全员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将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内容,通过12366服务热线、宣传灯箱、《办税指南》、国税网站、办税大厅、税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全方位公开。把群众关心的税额核定、税收法规政策、征管制度、工作规程、办税时限、违章处罚标准、稽查违纪案件的查处结果等内容,予以及时、全面公开。积极推行“阳光定税”、“阳光稽查”。对内推行事务公开。把涉及内部运行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轮岗、竞争上岗等方面,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在财务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财务审计办法、经费使用、机关财产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了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了《机关现金支出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市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制定了具体公开范围,规定凡预算编报、批复、资金分配、重大支出等项目,必须经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经费支出在每年召开的全市财务工作会议上进行公开。

三是贯彻《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在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市局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将采购方式、程序、合同、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按照规定及时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总局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制度。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全部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协议供货。今年通过协议供货,市局先后采购台式计算机50台,价值337500元。对于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坚持做到了达到限额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手续完善、程序合法、监督到位。市局综合办公楼、西峰区国税局西郊分局等基建工程均委托地方招标办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基建的规模、投资标准方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基建管理办法》,上报审批建设项目,工程实行了公开招标,竣工结算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在公务用车的配置上,严格执行了规定标准,没有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问题。在办公设备的购置上,除政府采购外,对各类询价购买的商品,做到了货比三家,从性能、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决策,资金来源合法,各类指定供货商的资质,均经各级国税部门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按照总局规定,做到依法、依事、全面公开。

七、提高执纪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

我市各级纪检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学习走在前,工作努力干,团结作模范,廉洁作表率。采取以会代培和业务培训的方式,强化了对纪检干部基本功、税收、财会、计算机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继续抓好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无私无畏的优秀纪检干部。市局纪检组长李正盈同志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受到总局表彰,为我市的纪检监察工作赢得了荣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有针对性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监督,认真协助党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履行职责当好主角不缺位,组织协调当好配角不越位。

八、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体会

――坚持围绕国税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国税机关建设。结合实际,反腐倡廉工课件下载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始终放在税收工作的全局中谋划和部署。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综合治理,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