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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销售月度总结

免费销售月度总结

免费销售月度总结范文第1篇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的知识点多,考试的计算量大,所以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要注意知识点的总结,特别是一些难点和重点内容以及易混淆问题的总结。为帮助考生准确把握此类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的《税法》辅导经验,对在考试过程中容易混淆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期提供给大家,希望对大家顺利通过《税法》考试有所帮助。

一、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的规律

在增值税法中,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是考试的重点内容。根据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知道进项税额作为可抵扣的部分,对于正确计算应纳税额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法对进项税额的抵扣项目作了严格的规定,因此,严格把握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哪些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是十分重要的,这些方面也是考生在做增值税的计算题时出错比较多的内容。

其实考生不需要死记硬背,通过笔者的总结,进项税额的抵扣有以下两个规律:

(一)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看销项税额的脸色

这是一个形象的记忆方法,我们知道看别人脸色也太不自我了,那么怎么理解这句话哪?也就是我们在判断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时看以前、现在 或将来的任何期间是否有对应的销项税额,如果有对应的销项税额,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反之则不可以抵扣。我们来验证一下:例如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原因是该货物由于发生了非正常的损失,将来没有对应的销项税额,所以该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再比如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由于货物已经作为最终消费品了,也不会再有对应的销项税额了,所以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在这里,笔者不过多举例验证这个规律。大家可以用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做一下练习: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4.视同销售情况下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5.确定属于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非应税行为时,其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当然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上述判断是建立在发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的,如果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运输费用是否可以抵扣看所运货物的脸色

这句话的含义是如果所运货物有对应的销项税额,或者所运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则为运送该货物所发生运费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例如:外购的固定资产,因其自身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支付的运费也不能抵扣;如果运输的是纳税人对外销售的免税货物,由于销售该货物免税,也就是无对应的销项税额,所以运送该货物的运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运送的是购进的免税货物,由于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所以运送该货物的运费的也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同样的思路大家可以判断出为运送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所发生的运费是可以抵扣的。

例1: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是(A)。

A、外购非应税项目用的货物的运输费用

B、外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C、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

D、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

有了上面的两句话,考生不需要一一记忆书上的每一个知识点,在考试中做到灵活运用,这样才可以解答出我们也许在平时练习中不熟悉的问题。

二、包装物租金与押金在增值税、消费税计算中的规律

在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中都涉及包装物的问题,考生要注意包装物租金与押金的区别:

(一)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也要作为应税收入计算所得税。

(二)包装物押金的处理要复杂一些,除啤酒、黄酒外,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是一致的。下面我们以解题的思维方式来引出这些知识点,其目的是告诉考生,不要搞题海战术,而是通过习题强化知识点,总结规律,形成清晰的思维方式。在此我们以这个知识点为例,提供给考生一种实践证明有效的学习方法。

看到考试题,要首先明确是包装押金还是租金,如果是租金按上述原则处理。如果是包装物押金,马上考虑是酒还是非酒类产品的包装物,如果题目中给的是非酒类包装物,要看是否逾期,如果是1年以内且未逾期的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如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征税,这叫一般押金的处理规定;如果题目中给的是酒类产品的包装物,要看是黄酒、啤酒还是其他酒,如果是其他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如果是销售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增值税的计算按上述一般押金的处理规定处理,对消费税中的啤酒和黄酒来说,由于其是定额征收的,不影响其消费税税额。但如果考试题目中是啤酒的包装物,在解题时要注意,在确定啤酒的税额时,要将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包含在出厂价格中来确定适用每吨220元还是250元的单位税额。这就是关于包装物押金处理的一个完整的解题思路的例子,其他的很多知识点也可以使用这种方法去总结记忆,这种方法希望大家可以推而广之。

例2: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 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 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取32 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 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B )。

A、5000元B、7200元C、6600元D、7500元

三、组成计税价格(以下称为组价)的计算在增、消、营三税中的规律

组价数学模型:组价=(A+B)/(1-税率)

模型说明:(一)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所以在该公式中如果是非消费税类的货物的组价,税率为0,如果是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税率为消费税税率;如果是营业税的应税项目税率为营业税税率;(二)以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情况下的组价公式特殊(见下表);(三)卷烟(进口卷烟除外)、白酒在计算增值税时不考虑从量计算的税额;(四)进口卷烟的组价公式需要考虑从量计算的税额;(五)进口货物和委托加工的组价公式依然适用该模型。

1.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价公式(见表1)

2.营业税的组价=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l+成本利润率)÷( 1-营业税税率)

考生可以结合组价公式,把数学模型作为辅助记忆手段,可以大量减少公式的记忆量。

四、“免、抵、退”税的计算规律

“免、抵、退”税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一)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5步:

第1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2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

第3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4步比:确定应退税额(第2步与第3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第3步算尺度的免抵退税额与第4步比较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当期的免抵税额

(二)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计算过程依然为5步,不同的是第1步和第3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

第1步修正的剔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2步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第3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4步比:同上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例3: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2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案】

11月份:

增值税进项税额=144.5+25.5×(1-20%)+5.1+(10+18)×7%=171.96(万元)

出口退税的计算:

第1步剔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第2步抵税:当期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第3步算尺度: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第4步比:第二步大于第三步当期应退税额=75(万元)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75-75=0(万元)

留待下期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12月份:

免税进口料件价格=(300+50)×(1+20%)=420(万元)

出口退税的计算:

第1步修正的剔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420)×(17%-15%)=3.6(万元)

第2步抵税:当期应纳税额=140.4÷1.17×17%+200×(140.4÷1.17÷600)×17%-(0-3.6)-35.96=

-5..16(万元)

第3步修正的尺度:免抵退税额=(600-420)×15%=27(万元)

第4步比:第3步大于第2步,当期应退税额=5.16(万元)

免费销售月度总结范文第2篇

重点内容有:征税范围;销售额;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出口退税以及专用发票管理。

(一)重要知识点提示一是计税销售额的确认,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计税销售额不包括: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特别注意: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物品的销售额的确认;以旧换新销售,还本销售,以物易物等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认。其中重中之重为视同销售的确认,注意代销的税务处理,注意与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区别联系,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区别联系,特别注意增值税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业务的区别。不可混淆,融资租赁业务注意与营业税业务的区别。混合销售中,注意施工企业提供建筑劳务同时销售资产货物的相关规定,兼营业务中注意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分别核算,各自交税;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售额确定后,销项税额的计算应无问题,但考生要熟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特别是跨期提供应税劳务的规定。

二是税率,记忆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记忆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和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业务及货物。

三是进项税额抵扣。法定抵扣凭证主要有: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收购发票;运费结算凭证。掌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注意抵扣凭证认证与抵扣的时限规定。

四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这一直是考生难以理解的一个节点,特别是存在进料和来料加工的情况下,注意两种加工方式的区别,进料加工业务和一般贸易出口业务同时存在时,注意两个抵减额的计算,来料加工不适用“免、抵、退”税处理。

五是税收优惠,记忆免税项目内容,记忆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的相关规定。

六是专用发票管理,掌握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内容与程序。

(二)计算运用提示一是销项税额计算。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税率。如果是价税合计收取的,要将含税价折算成不含税价,以下几种情况大多属于含税收入:价外费用、零售收人向普通消费者销售商品、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一般是含税价,这时需要折算成不含税价。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价外费用中注意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等的处理,价外费用是含税销售额,还原成不含税销售额。金银首饰以旧换新销售,是差额计税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税价格一致。

二是进项税额计算。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收购发票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支付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这里的抵扣基数是运费结算凭证一的运费和建设基金;切记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三是进项税额的扣减(转出)。包括:发生进货退出或者折让: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相关事项时,包括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应纳税额计算,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这时,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五是小规模纳税人税款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比照一般纳税人规定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如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1)退税计算中的

+关键点:熟悉fob价和cif价:成本(可视同fob)+保险费+运费(指从国内起运港口运输到购买方港口的保险和运费)+佣金。出口货物退税率不一定等于货物购买时的税率,大多货物的退税率要低于购买时的税率,故存在征退税率差的问题,这个税率差的处理是免、抵、退计算测试中的重点。免、抵、退税的计算分四步走:①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计算征、退税率差,公式1;a.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b.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也可以简化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外汇牌价×征退税率差一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x征退税率差,这里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②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留抵税额。③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也可简化为:免抵退税额=fob×外汇牌价×退税率一免税购进原材料×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本公式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与期末留抵数哪个小,按小的数据申请办理出口退税。④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就低不就高),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二、营业税

重点内容有: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税目与征税范围;税率;税额计算;免税项目;混和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地点地点。

(一)重要知识点提示一是营业额的确定。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 性收费,相关的条件可参阅增值税中的规定。注意各个税目中余额计税的情况,如交通运输业中:a.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其载运的旅客或货物该有其他运输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b.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有关差额计税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买人价中不含交易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和税金;卖出价中,不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和税金。还要注意保险企业储金业务计税营业额的计算。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但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按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必须掌握什么是合法有效的票据。

二是混合销售行为处理。(1)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2)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三是转让无形资产的处理。征税范围是采用列举法的,要注意。特殊规定:电影发行单位以出租电影拷贝形式,将电影拷贝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的行为按“转让无形资产”税自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服务业一一租赁业”征税范围。对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而应视为一般性的技术服务。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的有关规定需要熟悉。

四是销售不动产的处理。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个人销售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要熟悉。

五是税收优惠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要求能记忆。

(二)计算运用提示一是一般业务营业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故价外费用计算营业税时,不需要价税分离,直接以价外费用乘以适用税率即可。

二是融资租赁营业税计算。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计算方法为: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注意:(1)残值收益也是价外费用,要一并计税;(2)按本期天数占总天数的比例计算本期应税收入。

三是储金业务营业税计算。“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注意: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要简单平均,即月初加月未之和再乘50%。

四是核定征收的计算。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以下原则确定营业额:(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一营业税税率),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4)应纳税额=计税价格x营业税税率。

三、消费税

重点内容有:征税范围中的14个税目;应纳税额计算;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抵扣消费税的税务处理;出口退税。

(一)重要知识点提示一是计税方法,从价定率: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定额:应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单位税额”要记);复合计税:从价+从量;主要涉及: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二是销售额的确定。与增值税规定基本一致,注意视同销售计税价格中,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投资人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但在计算增值税时,一般按加权平均价格作为计税基数,这一点是比较特殊的。在消费税产品委托加工中,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是有区别的。注意有关文件中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的规定。

三是课税数量的确定。(1)自设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自产消费品,按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量为准;(2)自产自用的,移送数量;(3)委托加工的,以收回的数量为准;(4)进口的,海关核定的数量为准。

四是用外购已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抵扣问题。(i)可以抵扣的税款是以“生产领用”数量为准的,而不是直接以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含有的消费税;(2)消费税的抵扣,除了石脑油外,其他的都是一对一的,一般是在同一税目中相抵,例如烟丝对卷烟,化妆品对化妆品。(3)尤其要记忆,消费税征税税目中,酒及酒精;高档手表;游艇;小汽车这四个大税目不存在抵扣问题。(4)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5)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五是掌握各个税目内应税货物与免税货物的种类,不可混淆。

(二)计算运用提示一是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抵扣的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买价一期末买价+当期购进买价。

二是视同销售业务消费税的计算。(1)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注意适用最高计税价格的几种情况。

三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价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四是出口应税消费税退免税的计算。注意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免税不退税,因为销售环节免税,就不存在退税了。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或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退消费税税款,分两种情况处理:(1)属于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其公式为: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税率,注意这里应该是出厂价,而不是出口销售价。(2)属于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其公式为: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注意这里是购入数量或者报送出口数量。

五是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1)从价定率办法计税: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组价中应包含进口消费税税额。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进口卷烟(计算思路相对特殊),计算公式:从量税: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从价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应纳税额=从量税+从价税,注意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确定,其计算比较特殊。

四、企业所得税

重点内容有:税率;资产的税务处理;扣除项目与税收优惠;企业境外分回利润已纳税款的限额扣除和抵免限额的;房地产开发的所得税处理;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财税差异调整。

(一)重要知识,占提示一是纳税人。注意居民纳税人的两个判断标准,特别是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二是税率。(1)注意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从三个方面同时进行,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要求同时满足。(涉及20%优惠税率)。(2)预提所得税税率的适用范围,是非居民企业,来源中国境内所得,在境内无机构场所或有机构场所但与所得无联系(符合条件的10%税率)。

三是收入的确认,税法强调权责发生制原则(涉及纳税调整)。(1)区分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目前不征税收入的种类,免税收入中关注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前提条件。(2)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和流转税的有区别,如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视同销售,所得税是以产权转移为销售确认标志的。(3)收入确认时间,最好学习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人若干问题的通知。关注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四是扣除项目的学习,绝对是要求掌握,税前扣除,一定要求实际发生,税法在这里强调谨慎性原则,会计处理与税法抵触的,绝对按照税法调整,会计准则和制度法律层次没有税法高。(涉及纳税调整)。(1)掌握“合理工资薪金”的判断标准。其他三项费用首先是实际发生,后是按照计税工资比例计算扣除限额,就低扣除,注意工会经费扣除的凭证,福利费的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对补充保险,可以学习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注意商业保险的扣除规定。(2)借款费用的扣除,除了教材内容外,学习国税函[2009]3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圄税函[2009]7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还有有关资本弱化的关联企业之间利息扣除的规定。学习财税[2008]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3)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依据是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两个计算结果就低扣除;佣金和手续费的扣除,学习财税[2009]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学习财税[2009]7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4)公益性捐赠扣除,计算扣除限额的依据是年度会计利润,注意纳税人向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居民企业,集团企业总部向其子公司分摊收取的管理费,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母子公司:作为劳务费用处理。(5)资产损失,把握一定是实际发生的损失,税前允许扣除的是净损失,学习财税[2009]57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注意分为企业可以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五是不得扣除的项目(涉及纳税调整)。关注常考的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还有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注意:违约金、罚息、诉讼赔偿可以在税前扣除。

六是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涉及纳税调整)。切记税法中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是可以使用的最短年限,加速折旧法的使用范围,加速折旧法中包括缩短折旧年限;记忆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的规定;把握长期待摊费

用的税务处理。

七是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学习(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关注普通重组和特殊重组的区别,主要涉及税务处理的不同。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办法分为普通重组和特殊重组两种。普通重组是在企业并购交易发生时,就要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重组。普通重组没有特定条件要求。特殊重组在过去的规定中称为免税重组,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重组,在重组交易发生时,对股权支付部分,以企业资产、股权的原有成本为计税基础,暂时不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也就暂时不用纳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以后履行。特殊重组须符合特定条件,就是所谓合理商业目的的把握,即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等。

八是房地产开发的所得税处理。学习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关注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该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内外资企业不再有区别。且不得事先确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代收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是否确认为销售收入视具体情况而定,把握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及方法,把握视同销售的情形及收入确认时间、方法,把握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和成本的计量与核算方法以及主要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把握非货币性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以及可以预提费用的几种情况。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包括:(1)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的税务处理;(2)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务处理;(3)注意企业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应从该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取得的和以后应取得的)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九是税收优惠(涉及纳税调整)。(1)加计扣除,现在用于研究开发费用和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注意研究开发费用开支范围。(2)税额抵免,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3)免征、减征,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4)高薪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注意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设立高薪技术企业过渡性税收优惠。(5)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20%的税率和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注意计算方法)。(6)减计收入,资源综合利用减按90%计人收入总额。(7)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和非居民企业优惠,注意适用的条件和内容。

十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抵免税额分为投资抵免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境外所得抵免税额问题把握“多不退、少要补”;“分国不分项”,掌握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计算。

十一是核定征收,学习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适用居民纳税人);国税发[2010]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适用非居民纳税人)。

(二)计算运用提示应围绕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主表以及附表项目展开复习,重点是纳税调整的正确性,关注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股权投资调整项目(权益法与成本法)、公允价值变动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的计算等,还应关注税收优惠附表的项目计算。

五、个人所得税

重点内容有:税目;税率;不同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计算;减免税优惠;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纳税办法;自行申报纳税。

(一)重要知识点提示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判定标准。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重点在于非居民纳税人纳税的相关规定。

二是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分项计算各项目应税所得额,以某项应税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所得税计税依据。注意个人所得税适用的应税项目,尤其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关注财产租赁的扣除费用。

三是收入确定中有关“次”的规定,涉及多个税目。

四是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规定,适用特殊算法。

五是税收优惠要记忆。关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税务处理。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运用提示一是计算程序。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减免税所得;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听得额×适用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如有税收优惠,注意减免税额。

二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征税计算,比较重要。(1)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目的个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不论个人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x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注意:a.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纳税人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是个人所得税特殊算法。(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

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3)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四是单位负担个人所得税的计算。(1)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一费用扣除标准一速算扣除数)÷(1一税率);(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五是关注劳务报酬的加成征收的计算,特别存在公益性捐赠的情况下。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注意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六是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f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七是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分国分项确定抵免限额。

八是关于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认及其具体征税计算。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赫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一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x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

九是核定征税(难度较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六、土地增值税

重点内容有:征税范围的判定;应税收入的种类;扣除项目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一是征税范围的界定。(1)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的“产权”必须发生转让。房地产的出租、抵押,不缴纳土地增值税。(2)转让房地产过程中,转让方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承受方交契税、印花税。

二是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有关费用和税金。纳税人分期、分批开发、分块转让的: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的总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或建筑面积÷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3)房地产开发费用不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注意:超过利息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注意罚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

三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重点掌握计算思路,分五步走:确定收入;确定扣除额;确定增值额;确定增值率(以确定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计算税款。注意税收优惠: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项目的差异。(1)日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按重置成本法并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评估旧房及建筑物价格;(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外,还包括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印花税。

七、印花税

重难点问题有:纳税人;税目;税率;税额计算;税收优惠与处罚;纳税方法。

一是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二是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不征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尾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贴花。

三是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四是货物运输合同,计税金额中不包括装卸费。

五是购销合同,以货易货行为,应按合同记载的购货与销货金额合计贴花;以电子形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要按规定计缴印花税。

六是财产租赁合同,计税基数是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税额超过1角,不足 1元的按照1元贴花。

七是技术合同:含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1)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适用产权转移书据);(2)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不征印花税;

八是已税合同修订后增加金额的,应补贴印花。

九是对于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税凭证,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在最终结算实际金额后,应按规定补贴印花。

十是记忆处罚规定(印花税属于轻税重罚)

八、房产税

一是自用房产计税。从价计征: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税率(1.2%)。(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3)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关注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二是出租房产计税。从租计征: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回顾营业税)。

三是计算方法。如表1所示

四是税收优惠。注意征免界限的划分,如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五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注意次月和之月的规定。如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都是次月起。

九、复习方法与技巧

税法考试有相当的难度,考生应慎重对待,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

(一)精读教材,揣摩考点教材应在泛读的基础上,结合最新财税法规政策再行精读,力求全面把握,突出重点。把学习的重心放在实体法中流转税和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几个主要的税种上,通常这几个税种在考试中占分值较多。另外,考生应对新增内容给予重视。教材中出现的新内容,某种程度上也就等于增加了新考点。一般来说,新增内容或多或少必然会出现在当年试题中,但出现的概率和所占分数取决于新增内容的重要程度。对教学大纲的能力等级要求和列示要关注,从而揣摩考点。能力等级l的一般是属于简单记忆的内容;能力等级2的往往属于理解性记忆的内容;能力等级3的一般带有运用性理解的内容。能力等级越高的知识点难度越大。但是对于自己实在无法理解而难度太大的东西可以放弃,把剩下的有限时间放在对其他知识点的掌握上。

(二)跨章连节,对比分析试题大多都是以跨章节的考点出现的,尤其是计算题和综合题的命题思路,辅导教材的内容排序不一定适合复习思路,不少辅导书和习题的出题思路也是和命题人有较大差距的,所以考生在复习特别要注意各章节有联系的内容,而且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要准确、熟练,不能死记硬背。如果孤立地学学习每一章的知识,掌握的只能是支离破碎的税收原理和税收制度,很难应付综合性越来越强的考试,一定要把知识系统化、形成网络化、立体化知识体系,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其前提是牢固地掌握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对知识进行横向比较,找出各税种的差异和共同点,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免费销售月度总结范文第3篇

笔者所策划之产品,属传统型蜜饯类行业,或者说很多家庭作坊均可制作之产品!在零售终端,不管大小商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竞品五彩缤纷、数不胜数、低价位产品比皆是!面对只有品质与口感时尚的产品,怎么去抢占市场份额、提升产品销量、塑造全新品牌呢?

时间回到2006年5月11日,笔者受广东某食品公司老板之委托,要求运用专业切实可行的推广方案将其产品成功入市,并以此为样,以点带面逐步突破各区域市场!经市场调研后,笔者选择了福州市永辉连锁超市二十多家大卖场作为新品试点,策划了连续三波之推广方案,投放费用仅3.5万元,却起到了四两拔千斤之效果,具体如下:

第一波: 市场生动化陈列 新品上市阶段,时间为2006年7月10新品上市,历时一个月,采用的手段是共投入了2万元特殊陈列费用用于买断永辉连锁24家卖场之“休闲食品区”大部分门店二排共四个端架特殊陈列位置,全部将本司所推出的新品6SKU陈列上!笔者认为:其一新品上市初,流动车身广告好、电视媒介广告也好,如终端没有产品之能见度与陈列形象,再好的广告轰动也无济无事,何况没有广告支持?(休闲食品不像快速消化品,起量很快!)二是借被称为品牌之父---可口可乐公司之3A营销策略,即“买得到、买得起、乐得买”中“买得到”强调的就是产品铺市率与生动化陈列形象,对休闲食品来讲尤其重要,因为购买休闲食品之消费者,很多时候均是无意中产生购买行为,或者说70%的消费者均是临时在零售终端作下决策购买产品;三是本司新品6SKU专业化、整齐化、系统化之设计包装本身就是品牌展示,外加端架二边的围板产品形象,消费者路过即是不买均会留下好的印象!

首波特殊陈列小结:2006年8月5日,笔者召开新品上市特殊陈列总结会议时发现,福建最大的超市系统---永辉连锁超市24家卖场中全部均有重下过订单之现象,少数几家还曾下过三单,业务统计之销售额数字为:55247.5元,单店平均销售在2302元,从销售结果来看:笔者认为非常满意,一是投放的费用2万元基本上收回,按蜜饯行业35-40%的毛利测算为:22099元,即扣除投放费用2万元后产品毛利为2099元!二是按零售价3.5元/袋,共销售15785袋,即初步有15785人次开始试用本司产品,凭本司产品之品质与口感,笔者认为至少还会有12000人次以上的消费者会重新购买本司产品!那么怎么去“趁热打铁,乘机而上”、巩固已购买过之消费群体呢?笔者实施了新品上市第二波计划:即“免费试吃+人员促销+端架”促销计划!

第二波:免费试吃 + 人员促销 + 端架 促销计划,具体步骤如后:一、乘胜阻止:即在已初步取得良好销售情况下,超市门店与采购对本司产品均建立了良好的印象,因此这次只花了1万元就可以买回上次的端架特殊陈列位置,没留给竞品任何一点喘息机会;二、培训、招聘与实施促销:是利用办事处业务员3员、外加临聘促销员5员共8人进行培训后实施免费品尝促销推广活动,时间段分别选择在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8:00,晚上19:30~22:00每天共4个半小时,周六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晚上19:30~22:00每天9小时进行产品免费试吃推广,每家超市只推广1天~2天,周末二天集中安排在永辉超市系统生意较好、年轻一族人流量较大的门店,10天后免费试用活动结束,但端架特殊陈列仍然继续!三、为什么实施这步呢?笔者认为:厂家越来越重视产品终端之推广,根据产品之成熟度,切实可行的动销方式更能快速提升产品销量,因此终端拦截成了很多厂家的家常便饭!如联合利华曾做过调研,在大卖场,选择有利时机安排促销员予以推广,比平常没有人促销时销量能提升30%,甚至更多;又如2000年化妆品行业之舒蕾,依据超市规模之大小配备1名以上不等的促销小姐,硬抢夺了俗有营销教父之称的宝洁派系“海飞丝、潘婷、飘柔与沙渲”四大品牌中20%的份额,创造了终端拦截之奇迹!四、是免费试吃活动是新品上市后进入快销之有利武器,只要你的产品品质过硬、口感良好,免费试吃是让消费者体验产品的一种重要方式,很多消费者均是通过免费试吃产生第一次购买,然后成为了忠诚顾客!国际上很多大品牌如可口可乐、宝洁等新品上市均系通过免费试吃活动取得成功销售第一步!但做免费试吃要注意:1)促销人员之专业化、试吃对象一定要与产品定位相吻合,如本司休闲食品只针对年轻一族与小朋友,特别是女性。如果将试吃品分给老年人一族可能就会牛头不对马嘴;2)一次性分发免费试吃包不能太多,最多不超过2包,太多之情况会适得其反。3)免费试吃包品质一定要过硬,口感一定要适用当地消费者口味,如在南方推广酸辣的食品对准南方人推广的话可能就不是很适合,并取得较反的结果,减少购买机会!

免费试吃活动小结:2006年8月30日笔者召开第二波促销活动总结会,永辉系统各门店订货数量大大增加:初步估计销售79184元,即销售了22624袋,也就说初步估计销售额比上次增加43%、消费者比上次增加43%,而投放费用为:1万元+人员工资60*8*10=14800元,按上述毛利计算:本次活动利润为79184*40%-15760=15913.6元,即二次活动下来公司之毛得为:2099+15913.6=18025元!更难得的是培养了消费群体:22624人,提升了产品之知名度!

第三波: 排面特价+快讯 促销活动:经过前二波活动之推广,历程共二个月,笔者认为已大大提高了产品之知名度,这时可以实行适量单品之特价活动,不作全部产品之特价推广,再一次地培养消费群体之忠诚度!笔者确定特价产品为:雪花杨梅,特价为2.5元/袋,比原价降1元!同时投放了5000元之快讯费,让业务协调各门店是否可以特价产品摆到端架二边,15天的特价活动结果是:永辉连锁系统20家卖场休闲食品端架二边基本上摆满了特价产品,销售额:102949元,即销售了29414袋!远远超过前二次促销之结果!并据采购说打破了休闲食品类销售纪录!采购与门店还再次邀请我们做促销活动!这次活动只承担了费用5000元与让利10%(经销商让利10%、商超让8%),创造利润为:30885-5000=25885元!

免费销售月度总结范文第4篇

通过“xx红酒-神秘之旅”迎中秋大型抽奖酬宾活动,来拉动红酒销量,提高品牌知名度。

2、 活动时间:

9月初至9月26号

3、 活动地点:

各大商超卖场以及娱乐夜场

4、 活动内容:

买任意一款xx红酒产品,即可参加“xx红酒-神秘之旅”迎五一大型抽奖酬宾活动,一等奖为免费获得全免 “xx红酒-神秘之旅”(双人游)优惠卡一张;二等奖为享受三折 “xx红酒-神秘之旅”(双人游)优惠卡一张;三等奖为享受五折 “xx红酒-神秘之旅”(双人游)优惠卡;四等奖为享受七折 “xx红酒-神秘之旅”(双人游)优惠卡;五等奖为享受九折“xx红酒-神秘之旅”(多人游)优惠卡。采取分批抽奖的方式,五天抽取一次。

5、 活动构思:

五一节期间,七天长假正是旅游消费的黄金时节。对于处于淡季中的红酒销售来说,这可能是一个销售的高潮。为此,我们把市场推广活动同黄金周旅游结合在一起,推出“xx红酒-神秘之旅”迎五一大型抽奖酬宾活动,来刺激消费者购买xx红酒。此方法还可以用于四月份对k/a终端服务员的销售促进奖励。

6、 活动策略:

实际上“xx红酒-神秘之旅”活动,由我们自己来组团,利用公司总部在云南的优势,这样一来,成本费用便大大降低,可以让更多的人参加进来,扩大活动轰动效果。旅游路线为长沙-----xx红酒酒庄。弥勒县(参观xx红酒种植园及生产线)------昆明---长沙,共计三天两晚。通过与某旅行社挂靠(名义上是该旅行社和我们联合促销,)开辟这条旅游线路,然后从某大学招聘两名旅游专业的学生做我们的兼职导游即可。

7、 宣传策略

云南引人入胜的风土人情对旅游者来说有着相当大的吸引力,我们的前期宣传工作中,故意不告之具体的出行线路。调足消费者的胃口(神秘之旅之神秘所在)。宣传中特别强调此次活动中奖面大,甚至优惠卡不限本人使用,凡中奖者可以免费获得九折优惠的增补名额,极大的刺激消费者的博、彩心理。

媒体投放:tv、fm、报纸、卖场pop等

8、 实施要点

有效控制中奖面,确定旅游团的大约人数。

获得总公司/弥勒县旅游局的支持,(新兴的农业生态旅游和红酒文化旅游有可能成为弥勒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预定招待所/酒店及火车票。

一路上举行相应的小型活动,让团员们心情愉悦。如果他们旅游愉快满意,那么他们将是xx红酒重要的口碑传播者。(因为他们是xx红酒酒庄的亲历者)

红酒促销活动方案二一、目的:中秋节前后的大力宣传、渠道压货和终端促销,提高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销量。

二、时间:8月25日——9月27日

三、目标客户:终端客户

四、活动产品:

五、活动内容:

1、首单进货6万元活动政策:

专业培训:8月25日,8月28日,8月31日,针对店内所有员工进行培训。

葡萄酒品鉴酒会:免费提供培训,酒会用酒免费提供,酒会讲酒、侍酒免费提供 宣传物料设计提供:X展架,条幅、宣传手册等。。

活动期间在店内显著位置进行堆头设置,并有专人负责推荐,店内全员销售。

2、 针对终端客户:

活动主题:“葡萄美酒 中秋献礼 有买即赠活动全面开展”

活动期间在店内销售的客户,均可以享受有买即赠活动。

活动一个月期间

团购促销:(名庄酒除外)

购葡萄酒满5万元,即赠28支装酒柜一台,并加送ipad2一台,加油卡1000元;立即升为本店铂金卡会员,此后全年购买葡萄酒享受8。8折优惠,全年免费储酒,免费侍酒,免费送货。

购葡萄酒满2万元,即赠12支装酒柜一台,并加送高档酒杯2盒,海马酒刀两把;立即升为本店金卡会员,此后全年购买葡萄酒享受9折优惠,全年免费储酒,免费侍酒,免费送货。 购葡萄酒满5000元,高脚杯一对,海马酒刀两把;立即升为本店VIP会员,此后全年购买葡萄酒享受9。5折优惠,

以上四种会员卡均可进行积分,每1元为一分,特价商品除外,本店定期进行积分兑换。 零售促销:

购买**两支,赠双支红酒礼盒1个;(利润(568-288)*2-35=245元)

购买***两支,赠双支红酒礼盒1个;(利润(188-80)*2-25=191元)

购买波尔***两支,赠双支红酒礼盒1个;(利润(168-85)*2-25=141元)

购买***两支,赠双支红酒礼盒1个;(利润(88-48)*2-25=55元)

购买任意一款产品均可获赠海马酒刀1把或木礼盒1个;(海马酒刀支出为10元,原木礼盒支出为10元)

3、 针对店内营业员

为了促进店内销售人员的对红酒销售的积极性,特举办全市“***葡萄酒销售高手深度培训班成员选拔赛”并且,对前三名的销售员进行奖励,并选取其中10名进行深度培训,并推荐进行品酒师班的学习和证书获取。

六、宣传促销物料:高脚杯20个(300元)、海马酒刀50把(400元)、双支木盒100个(2500元),单只木盒50个(500元),单只皮盒10个(500元),双支皮盒10个(600元),双支手提袋100个、X展架三个、条幅三条、宣传手册100本。

免费销售月度总结范文第5篇

三大销售难题

天华公司(化名)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为了集中客户资源,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力,决定合并旗下三个搅拌站,集中统一管理三个搅拌站各自的生产、营销队伍。在资源整合之后,总部却发现了一系列问题:

一、应收账款过高

2004年三个站的总销售额为3.5亿元,结果应收账款达2.5亿元,导致现金流严重不畅,运营困难。这是由项目尾款累计和合同垫支款过多导致的,究其根本,则与销售人员考核制度及客户管理制度密切相关。

1.公司常在项目款还没有完全收回时,就全部结算销售人员的奖金。尾款回收事不关己,销售人员自然缺乏追缴动力,项目尾款越积越多。

2.业务人员开发客户时,缺乏严格的客户信誉审核制度,监督客户不力,没有随时掌握客户的资金财务状况,为回收尾款带来难题。

3.不少客户资金周转困难,用原材料、固定资产抵交应收账款,而公司拒绝此类抵交,导致死账增多。

二、客户开发管理不当

1.客户的信息全部分散在销售人员手里,缺乏统一管理,销售人员各自为战,客户开发不力,而且公司还受制于掌握着大客户资源的销售人员。

2.新老客户比例失衡:

近3年来,新老客户的比例小于1:3,而新老客户工程量比例大干1:3,说明新客户平均单项工程量高,但新客户数量偏少,说明公司开发新客户不力。原因有二:

一是工程项目往往依靠客户关系,开发新客户就要开发新关系,难度远大于老客户;

二是公司缺少客户信用评价体系,评价客户往往靠朋友介绍或道听途说,新客户势必带有高风险,容易造成呆、坏账,于是公司和业务人员都畏首畏尾,新客户开发难有突破。

3.客户开发费用管理不善,销售人员的销售费用率严重不平衡,最高的3.40元/方,最低的0.1 7元/方,虚报客户开发费用的现象较为严重。虚报费用来得轻松,甚至成了部分业务员的主要收入,销售提成、项目尾款的追缴激励则难有成效,开发新客户更没了动力。

4.缺乏必要的客户信息管理和客户资信调查,选择客户草率:报价、投标流程,全凭销售员一张嘴定价,等合同条款谈得差不多了,才拿回来让领导签字盖章;客户资源无法共享,业务人员各自为战,客户资信判断失误,收款风险陡增。

三、销售人员抢单倒单

1.抢单: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任务指标,任务指标过高时,就会压价争夺客户。而公司没有划分业务人员的销售区域或客户类型,业务人员自然“抢到一个赚一个”开发客户草率。

2.倒单:公司以销量作为考核的唯一指标,内部激励措施过于片面,一些老员工或拥有大客户资源的员工,能轻松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而一些新员工,或只有零星客户的员工,却很难达成目标。他们之间的报酬差异甚大,有人干脆将一些客户资源转给其他小型搅拌站,获取高额提成。

抢单、倒单日益严重,不仅导致市场占有率逐步下滑,还破坏了公司声誉。

解决方案

一、全民皆兵收账款

1.应收账款与奖罚挂钩。

对陈年旧账,公司建立了分类催收激励制度。

A类欠款是合同主体结构完成后15个月内的账款,或是半年内欠款一直没有动静的。其责任部门是销售部,在财务部的配合下核准款项,督促该项目的销售人员追缴欠款。销售人员要以书面形式,提交追缴计划和结算情况。

同时,将业务人员的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回收进度严格挂钩:业务人员只有完成工程项目1 00%收款之后,才能拿到全部提成;业务人员在收款中发生的费用,可以以借支方式到财务领取,但借支的比例也与回款比例挂钩,全部回款后,才能在销售费用中核销借支。

B类欠款是工程项目主体封顶超过18个月仍未收回的,或者超过合同约定1年期限的欠款,此类欠款即将形成呆账。公司成立专门的“清欠办”负责清收这类欠款,暂停该项目业务人员的销售工作,停发底薪和奖金(按照清收进度,只可少量透支提成来维持生计),跟随“烂尾工程”划归“清欠办”,全职负责收款。等全部完成收款时,才能结算提成。作为惩罚,提成比例将比正常收款时的比例降低1~5个点。

C类欠款是转入清欠办半年后仍然没能解决的项目,大多属于不讲诚信、恶意拖欠。此类欠款转交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用法律手段追缴欠款。

2.加强合同履约的过程管理。

细化考核周期:每月2 5号之前,市场部与财务部共同核实每个项目的回款进度,向销售部及相关业务人员下达下月收款任务书,并按月考核回款,即市场部将记录每个业务人员每月的回款完成进度,没能按期完成的,相应降低提成比例。

导入预警机制:由公司销售部和财务部合作,每月出具《月应收账款分析表》,分析客户应收账款情况,并向客户发送较为正式的工作联系函,督促客户及时还款。连发三次工作函仍未还款的客户,公司将暂停供货,直到账款结清后再恢复供货。

3.增设机构接收以物抵款。

由销售部、财务部、供应部组成协调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其中,销售部负责上报申请,财务部负责资产评估,供应部负责验收。

二、中央集权,掌控新老客户

1.老客户资源整合。

从清理合同人手,分析整理核实确认以前合作过的老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根据客户经营情况、信用评估状况、项目规模等,将客户分为战略客户、重要客户和一般客户(比例大约是2:3:5),并分类管理,将客户资源牢牢地收归公司。

战略客户:要求公司营销副总级别以上的领导每季度至少对客户高层拜访一次。战略客户在产品价格、授信额度及供货条件上享有更好的待遇,拜访便于当面敲定,同时调查客户满意度;销售部经理负责协助过程跟踪接洽,公司指定的销售人员至少每月拜访两次。拜访的主要内容包括客情沟通、服务协调、回款、突发事件等,销售人员还要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量差问题、协调配送、工程结算等。

重要客户:销售部经理参与拜访,实现中层对接,同时检查服务质量,随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一般客户:由相关销售人员定期跟踪。

2.规范新客户开发动作和资信调查。

销售人员开发新客户时,必须在销售部内登记信息后才能开展。具体措施有:

销售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潜在

客户的洋细信息、(除了注册资金、规模状况等来自工商、税务的官方信息、之外,尤其要搜集来自民间的信用信息,比如诚信、付款口碑等),而且必须将潜在客户资料在周末例会上及时汇报,然后由销售部负责人二次审查和筛选,协助确定潜在客户。

进入拿单阶段,销售部会派出其他人员参与合同条款的洽谈,每次洽谈后,负责该项目的销售人员必须填写拜访记录和客户表现情况,交由市场部统一整理汇总,建立档案。

最终签订客户时,销售部还将邀请市场部(积累有详细的市场信息和客户信启)和财务部(与银行有密切联系,可得到客户的借贷还款等信用评价)共同参与,经会审后(尤其针对价格),报分管副总审批,方可签约。之后市场部对新客户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对信誉较差的客户,应严格限制交易条件,比如要求现款现货,不给授信额度;出现违规即给以制裁,比如立即停止供货。

三、浑水摸鱼难拿单

事实上,在公司掌控客户资源的过程中,也规范了拿单动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抢单倒单的现象。

1.封堵抢单和例单。

公司要求销售队伍开展“团队营销”,避免业务人员搞内部争夺战:

重大客户由销售副总直接对接,并指定销售代表协助工作,避免在老客户身上发生抢单现象。

为避免开发新客户时发生抢单现象,公司要求每周例会各个销售人员要汇报自己下周的拜访计划,避免发生撞车。如果两个销售人员同时发现了一条有用的客户信息,该销售人员的上级主管可以根据项目成功的可能性,指定主要跟踪人,另一个人则是协助人,他通常只是在拿单前或收款时起到侧敲旁击的公关作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将在主跟踪人的项目费用中开支。等货款全部收回之后,协助人还会享受总额5%~10%的销售提成。

公司严厉处罚倒单行为,一旦客户流失,业务人员必须填写客户跟踪记录表,详细记录客户流失的主要原因和客户的最终流向,同时该项目将接受全体业务人员的监督。

2.激励开发新客户。

抢单倒单的关键是源于内部激励重销量不重过程,激励手段单一-。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建立更加合理的客户开发激励办法(表现在业务人员薪酬的调整,见表1)。该公司的做法是,将客户开发费用与销售提成分开设立,有所侧重,以便于消除费用虚报,让考核发挥应有作用,增强管理的透明度:

调整客户开发费用:老客户的开发费用相对较少,一般控制在1元/方以内,新客户的开发费用较大,一般在1.50元/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