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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方案

农村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市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待孕妇女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60%以上,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二、指导思想

以向公民提供免费和优质的孕前优生服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为家庭负责、为后代负责、为社会负责的良好风尚,使接受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服务成为待孕夫妇的自觉行为,切实把好优生优育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通过积极倡导,广泛宣传,优质服务,促使群众自愿接受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逐步提高检测率。对在孕前优生检测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及时提出预防、复查、治疗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的医学建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处置。

(二)切实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对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和《再生育证》准备生育的夫妇,以预防出生缺陷发生为重点,进行遗传优生、新婚避孕、孕期保健等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和防范能力,尽可能避免致畸因素的干扰,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三)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重点指导和服务。对在孕前优生检测中发现生育可能有异常情况的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曾发生不明原因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的夫妇、夫妇双方有家族遗传史、较长时期接触高危环境或有不当用药史的夫妇、出生过先天畸形儿的夫妇等高危人群,作为重点管理和服务对象,加强遗传优生咨询指导和围产期保健,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加强孕前、孕期的全程指导和监测,积极推广现有的适宜干预技术,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病残儿的出生。

四、基本内容

(一)检测对象。符合人口计生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我市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

(二)检测项目。主要是TORCH感染检测,包括风疹病毒抗体测定、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弓形虫抗体测定。

(三)服务机构。市计生指导站为全市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指

定机构。同时,市计生指导站在市婚姻登记中心和各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设立血液标本采样点,方便群众就近参加检测。

(四)服务流程。符合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服务的对象在孕前1-3个月内凭身份证和《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到市计生指导站或各血液标本采样点接受免费检测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扎实推进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知识及政策的宣传,大力普及优生知识,充分调动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参与检测的积极性,从而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落实经费,强化考核。符合条件的对象接受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经费由省财政补助和市财政共同解决,市财政对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并按实际检测人数70元/人的标准予以拨付。市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要强化责任考核,将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列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实施到位。

(三)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市人口计生部门作为负责组织实施单位,要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健全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测质量,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宣传、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